1、集 资 房 转 让协 议甲方: 身份证号:李东灵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将拥有所有权的集资房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内容 甲方拟将取得完整所有权的集资房一套转让给乙方,该集资房位于 建筑面积 。该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 甲方与乙方系朋友关系,在此签订附条件的房屋转让合同,即:在甲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双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二、价款及付款方式:1、甲方将该集资房出让给乙方,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小写¥ 元)。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上述房款一次性给付甲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条,并将所持甲方向单位交款票据交收乙方保存。甲方保证不再以任何理由或
2、原因要求乙方加付房款。乙方在向甲方支付房款同时,甲方应将房屋及钥匙一并交付给乙方。汇款帐号信息:开户行:帐号:户名:2、甲方办理入住手续时所缴纳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另行支付。3、因该房屋地下室不能覆盖所有住户,需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是否拥有,因此甲方如抽到地下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地下室押金 元,甲方将所持向单位缴费票据交由乙方保管;如果未抽取到地下室,乙方将不支付该笔款项。三、甲方义务1.甲方保证其与 签订集资建房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未转让他人或用于抵押、担保等,否则视为违约行为。2.因该集资建房以甲方 名义参与集资,故应以 名义办理集资建房的房产证及国土使用权证等,待产权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应无
3、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否则视为违约行为。3.甲方取得集资房房产证、国土使用权证后(具体时间以政府允许办理过户手续时间为准),甲方须在 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否则视为违约行为。四、乙方义务1.乙方保证全面履行甲方与 签订的集资建房协议中约定的权利义务。2.办理该集资房产权证及过户手续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及费用(还包括未过户前的所有水电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3.未办理过户手续期间,乙方在此房屋内发生的任何违法违规事件均与甲方无关,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五、违约责任1.若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第三条第一项、第三项之义务的,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并继
4、续履行本协议,为乙方办理过户手续。2.甲方不得以该房系集资房为由主张该集资房所有权,若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半年以上,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集资房款,并支付违约金 万元。如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乙方的经济损失的,按照房屋涨价价差赔偿乙方损失。3.若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除向乙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继续履行配合乙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之义务。如果迟延履行超过一年以上的,还应按乙方已缴纳所有集资房款的20%年利率支付利息。4.未办理过户手续前,乙方如中途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 万元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已装修,甲方不做任何补偿。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七、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在协商未取得一致意见时,可向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