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购车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地址:xxxxxxxxx 身份证号: 销售代表: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方代理乙方购买以下车辆(以下简称“车辆”):项号车名及型号车身颜色/内饰颜色数量单价(RMB)总价(RMB)1备注: 合计金额(人民币): 元整1. 付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即日内向甲方支付车辆定金(大写) ( ),同时该协议生效。甲方提醒乙方在车辆交付三个工作日之前,必须结清车辆尾款(人名币大写): 。如果乙方在未按要求执行,车辆由甲方所有,定金作为甲方赔偿不予退还,以上信息双方签字后生效。2. 违约责任:如乙方逾期支付车款或其中任何部分款项,则视为乙方不能履行本协
2、议,该协议自动作废,同时甲方有权不退定金,车辆另行处理。3. 验收方式:交接时按车辆出厂标准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代表验收。如发现车辆不合规定应当场提出异议,否者视为验收合格。车辆交接完毕后因人为因数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 免责条款:如因国家政策的调整、自然灾害、意外事故、4S店不能交车等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造成的不能交货或不能按期交货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非甲方可控制的车辆进口报关手续延误甲方的交车时间可相应顺延。如国家税率有所调整,则该协议车价相应调整。客户上牌手续及费用事宜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负责,分期付款车辆另行协商,乙方应服从甲方办理分期付款流程。5. 甲方不承担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的任何损失,乙方提车后本协议自动终止。6. 甲方保有此协议的最终解释权。本协议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以定金到帐后本协议生效(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签署此协议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