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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卖合同----NO000801.doc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3263628 上传时间:2024-06-2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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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房地产买卖合同声明:凡我司员工向顾客收取任何款项,均须出示盖有我司财务专用章的正式收据或发票方为有效,其余形式我司一律不予承认。并与我司无关,特此声明!卖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经纪方: 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本合同覆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专递或挂号邮寄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或未签收导致退回的,仍视为送达)合同三方均确认本合同包括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关系和居间合同关系,并一致同意一下条款:一、买卖双方通过经纪方出售及购入佛上市 之物业(下称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房地产证号: (以上均以房地产证或相关法律文书记载为准)。二、该房地产产权现状为以下第( )种:1、该房地产已办理商品房房地产证,无抵押或其他权利负担,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2、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应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天内还清贷款、办妥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地产证原件托管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按揭担保公司处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若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则卖方须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出具全权委托公证书给按揭担保公司和经纪方指定人员;同时买方须积极协助卖方办理一切相关手续,即须依照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款项。3、其他 买卖双方均清楚该房地产上述产

3、权状况,且确认该房地产是以现状并按套定价出售,买方已检查或已授权代表代为检查该房地产,各方不得以此由拒绝覆行合同义务。三、该房地产转让成交价为 币 元整(小写: )。(此价不因测绘面积的变化而变化,且包括卖方已支付的装修费、维修基金、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宽频网络等设施的初装开通费、入住费及双方约定的其它随房出售的设施物品的价款。)付款方式如下:(一)定金 币 元整(小写: )为第一部分楼款。支付方式为以下第( )种:1、买方须于签署本合同时交纳定金 币 元整(小写: )予经纪方,卖方签署本合同并对上述款项以定金名义签收后,卖方所交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若卖方未能签署本合同,则经纪方原数

4、退还买方已付保证金,买方不得要求任何赔偿,买方须于卖方签署合同之日起 日内补足定金余款 币 元整(小写: )至经纪方处。卖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到经纪方处以定金名义签收该款。2、买方须于签署本合同时交纳定金 币 元(小写: )。卖方须将房地产证原件等相关资料托管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按揭担保公司处。卖方以定金名义签收上述款项后须将定金托管于经纪方,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按揭担保公司查验该房地产产权清晰,无抵押或其它权利负担,并在卖方将房地产证原件托管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按揭担保公司处后,将定金转给卖方。(二) 币 元(小写: )为第二部分楼款。付款方式为第( )种;1、一次性付款:买卖双方须

5、于 年 月 日之前签署佛山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递件手续。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按以下程序办理:A、在买卖双方办理递件手续并领取回执的当天,买方自行向卖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小写: )。B、买卖双方一致同意买方于 年 月 日把 币 元(小写: )。交给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的按揭担保公司监管(以实际收到的监管金额为准):在买卖双方交清相关的税费领取新房地产证后三个工作日内由资金监管方将监管楼款划入卖方指定的收款账户。2、银行按揭付款:(1)上述第二部分楼款中买方申请银行按揭贷款 币 元整(小写: )(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出具的同意购房抵押贷款通知书为准)支付给卖方,办理按揭所需费用由买方自理,否则视为买方违

6、约。买方需于 年 月 日前申请按揭,卖方须无条件配合买方提交按揭所需法律文书,双方均不得借故拖延,否则视为违约。(2)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付清首期款(除已付之定金外) 币 元整(小写: )(根据实际贷款金额多退少补)存入经纪方指定银行账户监管(3)在银行出具同意购房抵押贷款通知书之日(若卖方须赎楼的,则在赎出房地产证原件并在注销抵押登记完毕后)两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须签署佛上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递件手续,且递件回执由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按揭担保公司为托管。在递件回执载明的答复日期之日起 日内,卖方须到房管局等相关部门交纳税费并办理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证并在房管局办理办理完归档手续后当日,买方

7、须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按揭担保公司及银行人员到相关部门办理按揭贷款的入抵押登记手续。(三)、买卖双方同意,上述一次性付款方式下的第二部分楼款或银行按揭付款方式下的首期款,买方必须存入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按揭担保公司指定银行账户监管(如因未存入经纪方指定银行账户而导致买方或卖方损失的经纪方概不负责)。四、放款时间、方式:1、领取买方名下的新房地产证后,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按揭担保公司即将买卖合同、新房地产证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银行,在银行审核无误后由监管机构将监管之楼款(预留总楼款的5%即 币 元整(小写: )作为交楼押金,待确认交房并结清所以费用后划到卖方账户。 2、如买方办理

8、银行按揭,则银行承诺之贷款金额由贷款银行按约定时间支付卖方。五、税费承担:1 查册费;2调档费;3契税;4交易印花税;5产权登记费;6产权印花税;7交易服务费;8营业税(含附加费);9贷款合同印花税;10土地出让金;11土地契税;12个人(单位)所得税,13土地增值税;14评估费;15房改房购分摊;16房屋测量费;17测绘费;18公证费;19按揭代理费;20赎楼费用;21保险费;22其他 。其中买方支付上述 款项,按交易程序依次自行缴纳或与支付楼款之时预付 币 元整(小写: )交由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按揭担保公司管代缴。由卖方支付上述 款项,按交易程序依次自行缴纳或于收取楼款时预付 币 元整(小

9、写: )交由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按揭担保公司代管代缴。若出现约定之外的税费及因政府出台新的规定而使上述约定的税费额增加,则由买卖双方按政府规定各自支付,支付方式为买卖双方委托经纪方或经纪方指定按揭担保公司从其应收款中扣除代缴(应收款中不足缴纳的,买卖双方自行缴纳)。六、卖方须在 时将房地产交予买方使用。交楼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房地产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及土地使用费等)。七、卖方保证对该房地产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同时保证卖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通知承租人出售事宜,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清还及抵押等事宜

10、,卖方应在签署佛上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需负责,否则卖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八、鉴于经纪方已促成买卖双方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买卖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经纪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其中:卖方向经纪方支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 );买方向经纪方支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小写: )。签署本合同后,若本合同被取消、解除或未被实际履行,或买卖双方私下或通过其他经纪方成交该房地产,均不影响经纪方收取上述中介服务费的权利。九、违约责任1、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之条款以至本合同不能顺利完成,则已付之定金将由卖方没收,而卖方有权再将该房地产转让予任何人,唯卖方不可再为此向

11、买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2、如卖方在收取定金后不依合同条款将该房地产售予买方,则卖方须返还买方双倍定金予买方以弥补买方之损失,唯买方不可要求进一步赔偿或逼使卖方履行此合同。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若卖方或买方任何一方未能依本合同之条款卖出或买入该房地产,则毁约之一方须即时支持经纪方 币 元整(小写: )作为违约金;若买卖双方在未得经纪方同意下协议取消本合同,则买卖双方均成为本合同之毁约者而须共同连带支付经纪方违约金 币 元整(小写: )。十、本合同取代任何过往之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且经纪方已就本合同所有条款向买卖双方作出详尽解释,合同三方对每一条款之含义均清楚明白且并无

12、异议。十一、本合同壹式叁份,内容必须一致,任何私自修改部分视为无效,自三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卖方。经纪方、买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或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十二、特别委托:买卖双方提供并确认以下账号,若交易过程中某些款项买卖双方不能亲自到经纪方处领取,则委托经纪方将款项打入以下账号即视为本人已收到。卖方账号:开户银行: 银行 支行 开户名: 账号: 买方账号:开户银行: 银行 支行 开户名: 账号: 十三、本合同三方或买卖双方此后签署的房管局版本佛山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十四、备注(备注条款内容与前述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注条款为准): 兹收到卖方交来房产证 本,证号: 国土证 本,证号: 卖方: 买方 卖方代理人: 经纪方代表: 卖方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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