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型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将位于西安市西大街335号宝隆大厦商业用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一、租赁房产1、甲方合法拥有坐落于 (以下简称本房产)的独立使用权和租赁权,本合同项下商业用房为本房产的 层,其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乙方承租本房产的 层作为商业经营或办公之用; 3、该房产设施、房屋平面图及装修状况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二、租赁期限 1、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于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且乙方支付首期款项到甲方指定账
2、户之日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3、甲方同意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装修免租期。在此期间免收租金,乙方只需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和实际发生的水、电等费用;4、本合同正式起租日为: 年 月 日。三、 租金及支付方式1、租金:第13年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第4年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第5年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第6年(10月零l5天)租金为人民币: 2、支付方式:租金以半年为单位做为一个结算支付周期,首期应付款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个月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 年 月 日; 3、甲方指定乙方支付租金以及合同约定其他费用的账户资料如下: 开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4、乙方向上述账户支付租金
3、及约定的其他费用到账即为向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的付款义务;5、本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均为不含税价格,甲方收到乙方各款项后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四、其它费用1、物业管理费为:建筑面积人民币每月 元每平方米的标准,为每年人民币: ;支付方式为:与租金同期支付; 2、本合同期间,乙方因经营和办公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白行承担,乙方每月按照实际的使用量与该时段的法定价格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足额缴纳; 3、本合同期间,乙方因经营和办公所产生的各项其他规费、税费等,由乙方白行支付;五、保证条款1、为保证合同得到全面履行,依据租赁惯例,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履行租约的押金为: ;2、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
4、约定未依约交纳租金或其它费用、或乙方人员人为因素损坏该房产及房产附属设施设备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将损失情况书面通知乙方后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予以补偿,保证金不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代理人向其发出的扣款通知书后的 日内将保证金予以补齐; 3、本合同租期届满不续租的,乙方应将本合同项下房产及所属设施、设备完整交还甲方,且按本合同规定缴清应缴纳费用后甲方在 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缴清应缴纳费用,甲方有权自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后将余额退还乙方; 4、在乙方保证金不足额且在收到甲方扣款通知书后的 日内未补足保证金的,且剩余保证金将不再退还;5
5、、除本合同约定的解约事项外,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六、当事人的变更 1、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将本房产的使用权转移至第三人,应提前 1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本房产租赁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本合同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权转租本房产。如特殊原因欲将本合同项下房产转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在甲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且生效后,扣除乙方应交费用后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在 日内退还乙方已交但未使用部分的费用及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约定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
6、、水电费; 2、定期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对公共区域的绿化、卫生、保安等提供服务,保证乙方所租赁的房屋及提供的设施适租; 3、负责本房产主体结构的维护、维修; 4、保证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受房屋产权纠纷的干扰; 5、按本合同规定时问、面积向乙方交付场地; 6、本合同期满前 个月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可陪同新的意欲承租人员进入场地进行察看; 7、在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有权予以纠正并要求赔偿和承担违约责任; 8、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与解除后 日内,乙方仍未将其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则视为乙方放弃,届时甲方或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并无需
7、给乙方任何补偿;9、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因第三方原因对本房产进行开发改造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终止的,甲方将退还乙方已支付但未发生的租赁费用,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合法经营,按时足额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以及其他各项规费、税费; 2、在承租区域内,乙方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以保护租赁物及附属设备设施免遭损害(自然损耗除外)。如需在该房产外立面附加任何物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负责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申报手续;3、因对该房产的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或导致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时,应立即通知
8、甲方,并及时进行修缮并自行承担修缮及处理赔偿事宜的费用;4、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得改变该房产用途或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与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5、同意甲方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合理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同意后进入该房产巡视、检查内部房屋主体结构、消防设施设备、公共水电管网等部位状况或处理相关紧急事项。若乙方的设施需要进行维修,应根据甲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或其授权代理人有权代为维修,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房产主体结构作任何改动,不得将该房产内的固定装置与设备擅自移动或拆除,也不得在该房产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
9、件以致超出该房产的承重限度;7、对该房产的装修,以不破坏损害该房产主体结构及附属设备设施为原则;场地内原有的装修、隔断由乙方根据所需自行拆除;8、如在该房产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通过有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审批;9、本合同期满,若不再进行续租应将自己的所有财产及自置设备、物品搬出本合同项下房产,且以干净整洁、完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其中墙、顶、地面、立柱等固定附着物不得拆除;10、乙方应负责租赁区域内的消防管理并积极配合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11、乙方在该房产内的总用电负荷不得超过现有容量。如乙方需要增容,可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电力增容手续,并自行承担费
10、用。九、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并对其的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例如:地震、水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拆迁、改造等)、以及法律变更等;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房产及其设施设备损坏,并导致不能正常运转的,给甲乙双方所造成的损失分别各自承担; 3、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甲方须将履约保证会及乙方已经支付但实际未能使用期间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无息退还乙方。十、违约责任 1、双方同意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2、本合同期内,若甲方单独终
11、止本合同,则须向乙方双倍返还向乙方收取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单独终止本合同,乙方所付的保证金、预付租金及其他已交费用,甲方不予退还; 3、如乙方未能依约足额、按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管理费等费用,则甲方或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向乙方下达书面通知催缴,在 日内仍未交纳的,乙方须按照延迟缴付金额每日 1 的标准向甲方缴纳滞纳金。如乙方逾期缴纳费用达 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付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并有权继续追偿乙方拖欠的应缴费用; 4、除上述第3款规定外,乙方擅自将该房产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方的,甲方或甲方授权代理人书面通知其更正后 日内仍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付履约保证金、预付租金及
12、其他已交费用,甲方不予退还; 5、乙方损坏该房产及大楼公用部位的装修及其设施、设备需照价赔偿。十一、法律使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任何一方仍须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十二、其他事项 1、租赁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如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在期限届满前2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同等条件下,乙方享
13、有优先续租权,下一租赁期与本合同同期,租金根据市场情况双方另行协商,;乙方不再续租的,也应在期限届满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2、涉及到物业管理有关事项的,乙方应遵守大楼公共契约的相关规定;3、凡有关本合同的通知、申请或其他信函往来,、均以书面形式为准。除另有约定外,双方在该信函送达 日后未有答复即视为信函已收到并同意所载内容;4、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甲方查验,复印件由甲方留存备案;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规定,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6、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首期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正式生效。(以下无正文)出租方: 承租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