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演唱会赞助协议书甲方:乙方:为 大型文艺晚会造势,树立企业品牌形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就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协办赞助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活动内容: 文艺晚会。二、活动时间:_年_月_日.三、 活动地点:_.四、 演出阵容:、等.五、赞助费用协办赞助_万元;六、赞助回报:协办赞助(回报总价值_万元)(1)票务回报(价值_万元)赠送演唱会现场门票,票面总价值_万元。(注:均价1280元,票种按等次比例配送)(2)现场回报(价值_万元)现场大型彩屏在晚会开始前15分钟,连续循环播放;现场大屏字幕在晚会开始前15分钟,滚动播放晚会现场150分钟高水准演出,节目数量不少于16个; (3)宣传
2、回报电视台户外广告:活动期间,提供赞助单位_万元硬广告资源回报;平面媒体宣传:_宣传。门票宣传:赞助单位LOGO及名称出现在演唱会门票(5000份左右)及演唱会节目单(DM形式)内页上,随门票派送。七、 结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支付定金10%,余款在一星期内付清。八、其它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义务按上述议定事项履行赞助的经济责任;2、乙方有义务按双方约定的节目单内容高质量地完成演出;3、乙方有义务严格履行赞助回报约定。九、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未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乙方不予退还定金;2、乙方如违反合同,不能履行回报约定,乙方退还定金。十、互不承担责任: 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灾害、事故导致演出不能进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十一、合同生效: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甲方: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