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产品推广合作协议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北京众橙世纪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甲方: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mail: 乙方:北京众橙世纪传媒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顺三条18号院中威商务花园1号楼2618室法定代表人:张松弟联系人:杨丹歌联系方式:010-88855508-8036E-mail:yangdange甲乙双方为友好合作伙伴,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遵守:l 第一条:合作方式:1、 甲方委托乙方通过自身渠道发布推广甲方产品,甲方提供该产品的链接地址或软件包。2、 本次合作期间甲方有权调整所推广
2、产品,接到甲方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乙方予以调整完毕。3、 合作期间,乙方需全力主推甲方产品,不可与同类型其他产品进行推广合作。4、 甲方已经合作的渠道,乙方不可再与之合作,产生内部价格竞争。l 第二条:合作期自 2015.1.1 开始到2015.12.31结束。l 第三条:信息服务费及结算 1、甲乙双方的结算金额按照独立有效激活或者注册用户数2元的标准向乙方进行结算,具体数据查询原则上按照甲方的计数平台结算,统计的数据为最终结算依据。(结算金额=单价*结算数据)2、 结算方式:结算采取后付款结算的方式,甲方按照一月为一周期向乙方结算每期的推广费用。在每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双方完成数据核对,乙方
3、在确认结算金额后向甲方提供正确、完整且符合国家税务机关要求之发票,甲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支付到乙方法定账户。若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应承担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乙方有权终止或中止履行合同。3、 乙方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北京众橙世纪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帐 号:32205677055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鲁谷支行4、 服务内容:具体服务内容由双方另行签署信息服务单的形式进行确认,此部分内容以信息服务单的约定为准。双方可根据具体业务讨论并拟定每期信息服务单的内容,如一方提出更改须以书面或邮件等方式提前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l 第四条:甲方权利
4、与义务1、甲方负责对在本次合作中由其负责提供的各相关系统的运行管理,保证系统的稳定性。系统出现故障,乙方电告甲方后,甲方尽快解决。2、甲方负责处理与业务发包方的相关合作洽谈、沟通、联络等工作。3、甲方所向用户提供的软件客户端产品应遵守中国移动相关规定,明确收费标准。4、甲方提供下载内容,并对内容的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但甲方并不由此承担乙方网络平台内容的合法性、健康性的责任。同时甲方承诺推广内容不侵犯第三方权益,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5、在每期推广前,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信息服务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推广内容、推广单价、推广周期、推广形式、平台链接等,乙方依此执行。信
5、息服务单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l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同意就本次合作的结算事宜进行保密,不会泄漏给任何第三方,若乙方将相关内容泄露给第三方,则应承担甲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网络平台的合法性,保证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法令,不得出现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若由于乙方网络平台的违法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保证链接甲方地址投放的准确、及时,因乙方链接地址投放错误而产生的纠纷、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4、乙方负责为甲方在约定的投放期间内进行稳定可靠的广告投放管理,因乙方广告投放管理不当而产生的客户的
6、投诉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并保证不通过任何欺骗性的手段来提高收入。5、乙方承诺其向甲方提交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其注册信息、网页地址,联系方式等的真实性。乙方应保证推广用户的真实有效,对同一用户重复注册,或利用技术手段、工具模拟用户行为大量骗取UV、用户激活、用户登录、用户注册数据的行为,双方确认后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部分服务费。甲方有权利针对乙方媒体/渠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和监督,如有证据证实乙方媒体/渠道涉嫌通过技术手段、工具模拟等手段进行数据作假,则甲方有权拒绝履行付款义务。6、乙方负责维护自身WAP网站,保证所提供的宣传渠道稳定性,保证WAP网站服务器可正常接收甲方所传送的与本次合
7、作有关的链接信息,保证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相关信息发布链接在约定的乙方网站平台上被正常浏览及点击打开。如因乙方出现稳定性,及时性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7、在合作期限内,如乙方更新其网站并导致乙方网站平台上本合同所约定的甲方链接发生位置变更或被取消,则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共同确认在更新后的乙方网站平台上的甲方相应链接的放置位置。8、支付方式:银行转账。l 第六条: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彼此应对本次合作内容中所涉及的对方知识产权予以充分尊重和保护,并保证在各自在履行本合同协议内容时,对于所涉及的第三方知识产权予以了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各自为本次合作所提供的相关内容、产品均不存在知识产
8、权方面的瑕疵,否则甲乙双方应各自对其行为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2、在双方合作过程中,若因合作内容发生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争议纠纷,则双方互负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提供或做出相关知识产权争议内容或行为的一方应负责及时与第三方协调处理相关争议纠纷,并对其行为自行负责。负责与第三方协调处理的一方应及时将处理情况和相关问题说明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合作对方。3、甲乙双方对彼此的技术、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在事先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所了解掌握的对方任何保密信息向第三方泄漏或在本次合作范围之外使用或以其他有损于对方利益的不当方式予以利用。但是,因适用法律或具法律效力的指令的要求而使用或披露
9、的亦不在此限。 4、保密信息不包括:()已被公众掌握的信息或材料;()双方通过合法途径依法掌握的信息或材料,且当时双方并不负有任何保密义务。 5、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及其相关条款同样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透露给第三方(甲乙双方的股东、董事、雇员、以及双方聘请的代理、顾问为履行各自职责而从甲乙双方处了解、知悉本协议及其相关条款的除外);否则,甲乙双方都有权利向对方请求损失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6、上述关于知识产权及保密责任的内容不因本协议的无效、提前终止、解除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l 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2、任何一方没有充分、
10、及时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l 第八条:不可抗力因素1、“不可抗力”是指法定的不可抗力因素,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网络堵塞或中断、黑客袭击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2、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九条:廉洁条款1、严禁甲方人员以任何方式明示、暗示乙方请吃、请喝、收受乙方礼金、礼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其他私人便利或利益。2、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3、如果
11、出现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等一切非正常活动,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如果乙方事后主动积极向甲方陈述事实,或乙方有证据显示以上行为为甲方人员施压的不得已行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一切直接经济损失。4、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将甲方人员明示或按时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向甲方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具体举报渠道告知如下:举报联系人: 举报电话: 举报电子邮箱: 5、甲方承诺:对所有举报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来源严格保守秘密,对举报单位因举报所可能遭受的利益损害采取特别措施予以保护。l 第十条:争议解决
12、及其他问题1、 对于因本合同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和(或)经由中立之第三方调解来解决。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在开始协商后二十(20)日内解决,则由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呈诉讼方式解决。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现行有效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4、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 行使该权利。5、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力。6、合同未尽事宜,经
13、双方友好协商解决。7、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签署甲方: 大连云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北京众橙世纪传媒技术有限公司(盖章)签字: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签字: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务实、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IC芯片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 二、定义 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之相关的采
14、购订单,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规定。 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和币种(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 产品指采购订单中所列名称及型号的货物,即IC芯片 采购订单指乙方发给甲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交货期和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与本合同一起构成双方交易内容。 销售出库单是甲方按乙方之要求,送货至乙方工厂或指定地点之交货凭证,乙方应安排人员签收或盖章。 三、合同有效期及续展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期限届满续展:本合同期满前30天,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双方未另行签订新协议替代本协议时,本协议始终有效(即每过壹年均持续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壹年)。 四、标的:甲方
15、依据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产品,合同期内甲方按要求提供乙方采购订单中经双方确认的产品。 五、品质条款 5.1、质量检验期限: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每次供应时向乙方注明要求样品检测。如有异议,乙方应自货物接收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自接收货物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付的产品验收合格。 5.2、不合格产品:当产品的某项技术要求与甲方提供的规格书中的标准不符,乙方应自收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收,可以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品,甲方可以予以换货、降价或退货。但如产品缺陷系因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善等非甲方原因引起,
16、甲方一律不予以任何形式的换货、退货或者降价。 5.3 保质期:产品保质期为从甲方送货至乙方之日起( )个月,超过保质期或者因乙方保管 不善等任何非甲方原因所致的品质问题,甲方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不论是否在质保期限内,点焊品一律不予退货或换货。 六、安全责任与赔偿: 6.1经双方确认属于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爆炸、起火,甲方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乙方的直接财产损失,但间接损失不予赔偿。如发生爆炸、起火,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有效报警并采取妥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以及在第一时间有效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 不当只是损失扩大的,甲方对乙方未及时报警造成的损失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如爆炸、起火是由于乙方(含其员工)搬运、装卸、存储、使用不当或者是由于第三方原因等非甲方品质问题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对乙方(含其员工)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对爆炸或者起火的原因存在争议,有双方聘请独立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如果系非甲方品质问题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