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岩商贸城项目招商代理合同委托方(甲方):联 系 电 话 :代理方(乙方): 联 系 电 话 :第一条:项目概况甲方在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西路上屋置业广场石岩商贸城(暂用名,以下简称项目),商业规划建筑楼层6层,其中商业招商面积约12150平米(以实际规划面积为准)。第二条:委托代理事项、范围、权限、期限1、委托代理事项:项目代理范围内的营销策划、招商及销售工作,具体如本合同约定。2、代理范围为:商业建筑的第一层至第六层。3、代理的权限为:营销策划、招商代理及销售代理为独家代理,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代理人代理本项目代理范围内房地产的营销策划、销售工作。4、合同期限:本合
2、同签定之日起至本项目开业后止。合同期满双方的委托关系自然终止。第三条:甲方责任1、保证项目开发、招商及销售的合法性,负责办理有关项目合法销售及租赁的许可证照件,并向乙方提供文件的复印件。2、提供项目销售所需的物品、设备供乙方使用(派单车辆、电话机、传真机、办公家具、空调、饮水机、电脑、复印件、电视、音箱、功放、对讲机、安全帽、档案柜、洽谈桌、椅子、沙发等双方认为销售需要配备的设备及其他销售道具),并承担销售招商中心布置、装修及维修费用。3、负责招商销售中心的装修、包装费用及维修费用,以及招商销售资料的印刷制作及费用。4、负责招商销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广告、促销宣传费用。5、负责所有商铺合同的最终
3、审核、签订;负责所有招商租赁合同书及销售合同书的最终审核、签订。6、及时委派甲方专员或财务人员负责售楼处现场的收款手续(包括定金、合同款的收取工作等)。7、在乙方符合甲方应结算代理佣金条件时,及时支付乙方代理报酬。第四条:乙方责任(一)策划代理部分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2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策划费150000万元(大写:壹十伍万元整),合同签定后乙方立即派专业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市场策划定位、进行项目企划设计、现场招商氛围布置、宣传品方案设计、媒体推广方案设计等工作。乙方在签定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项目全程企划设计,形成项目全程企划报告。2、乙方根据项目全程企划报告开展项目策划执行及销售执行的
4、计划工作,项目全程销售及招商执行计划。3、乙方在项目开工后,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与甲方沟通、修正各阶段企划、销售、招商执行计划。(二)招商、销售代理部分甲乙双方签定合同2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月费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此月费按招商进度每个月从招商佣金里扣除返还给甲方。1、招商代理佣金:乙方向甲方收取该项目成交招商面积月租金的150%(即一个半月的租金)做为乙方的招商代理佣金;收取该项目成交招商面积进场费的20%做为进场费提成,招商佣金及进场费提成的结算方式为押五单结五单形式进行:即乙方正式招商启动后,前5单招商佣金及进场费提成先不结算,招商进度达到第10单,乙方向甲方提交前5单
5、招商佣金及进场费提成结算表。甲方收到结算表确认无误后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招商佣金及进场费提成(乙方仅开据收款收据给甲方,不开据发票)。2、销售代理佣金:乙方收取该项目销售面积内成交铺位总和面积销售总款的4%做为乙方的销售代理佣金,销售代理佣金的结算方式同样为押五单结五单形式进行,即乙方正式启动销售工作后,前5单销售代理佣金先不结算,销售进度达到第10单,乙方向甲方提交前5单销售代理佣金提成结算表。甲方收到结算表确认无误后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乙方仅开据收款收据给甲方,不开据发票)。3、乙方建立专业化、形象良好的销售、招商团队。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按时进入销售、招商中中心开展招商工
6、作。乙方负责对销售、招商人员的培训及管理工作,承担销售、招商人员工资及其它费用。负责招商销售工作的排定及执行。招商、销售团队一经确认,不得更换(人员离职情况除外)。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打卡考勤进行监督,乙方不合格工作人员经协商应及时调退换。 4、制定合理的市场定位、规划方案、租金计划、招商计划、销控计划明细表上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5、乙方应采取合法的方式进行销售招商。乙方或乙方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炒铺,如经发现,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特别严重时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相关代理权。禁止乙方及乙方人员泄露甲方商业机密和客户资料。第五条:合同的延续及终止1、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无故解除
7、本合同。2、合同期满或乙方提前完成本项目的招商及销售工作,双方完全履行合同责任后,合同可自动终止。3、如遇不可抗力、政策、法律等原因而解除合同、影响招商及销售工作,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可由双方协商选择顺延或终止。第六条: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不符之处,以补充协议条款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2、甲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_,乙方指定项目负责人为_。甲、乙双方指令性文件均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双方负责人对递交的文件负责。双方项目负责人若有更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3、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若本合同有效期间发生争议,可协商形成补充协议。5、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章): 乙方(章):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签约日期:201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