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协议编号:东农合银 年第 号甲方(银行): 乙方(开发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开发并销(预)售的 项目的按揭贷款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为保证项目预售款和工程款不被挪用,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作为乙方销售 项目的按揭贷款银行,乙方在甲方开立指定账户。甲方对购买该项目首套住房购房者(即借款人)提供不超过总房价 60 的贷款,二套及以上住房购房者(即借款人)提供不超过总房价 40 的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5 年;商用房购房者(即借款人)提供不超过总房价 50 的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0 年。贷款的用途只能用于借款人购买该项目住房或商用房。第二条 根据
2、 字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地块编号为 ,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项目定名为 ,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有住房 套,有商用房 套,预计售房款约为 万元人民币,乙方特邀甲方作为此售房款的监管机构。第三条 甲方对该项目提供的房产按揭贷款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按揭额度有效使用期为 月,到期未用完的限额乙方可申请展期,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该项展期。第四条 甲方依据本协议向购房借款人提供购房贷款,并有权根据购房借款人收入状况、还款能力和其他资质条件,独立做出是否给予贷款的决定以及确定适当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其他条件。具体贷款内容由甲方与购房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另行约定。第五条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该行有关规
3、定,在与借款人办妥有关贷款手续后,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把贷款全部划到乙方在甲方开立的户名为 ,账号为 的存款账户,并自愿接受甲方的监管。第六条 乙方同意为其购房客户在甲方的按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而且放弃对主债务已有的担保的抗辩权(包含物的担保的抗辩),在其购房客户不能或没有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时,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偿还主债务项下全部的债务。担保期限为两年,自主债务到期或因甲方依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主债务提前到期起计算。乙方在甲方指定专用账户上存入相当于全部按揭贷款金额的 10 %的履约保证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动用该款项。如借款人在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间连续3期或累计6期(含)以上未按合同
4、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5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第七条 乙方同意将代收的购房客户的房屋维修基金等其他费用存入在甲方开立的账号为 的账户,并自愿接受甲方的监管。 第八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建造、预售和销售活期存款、结算和物业租金、管理费的代收代付业务。第九条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和借款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如用在建工程作抵押的,先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取得期房抵押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预售的房产需要办理预抵押及抵押登记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及借款人办理预购房产的抵押登记。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产,乙方应积极协助甲
5、方在购房人房屋所有权登记完成后3个月内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等交由甲方保管。第十条 乙方与购房人之间因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发生的纠纷,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一条 如遇政策性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形势变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实施。第十二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一)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一)乙方保证购房人按个人购房借款合同设定的抵押物,其销售时没有另外设置抵押权,且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若存在重复抵押或产权、
6、财务纠纷,乙方必须负责偿还甲方已发放该户借款本息。(二)乙方必须保证为购房人提供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所需之全部购房合同正副文本一式_份。乙方不得通过虚假交易合同,套取甲方贷款,否则,甲方可以乙方做虚假合同为由,要求乙方偿还该户借款本息。(三)乙方不得利用他人以虚假房屋交易等方式,向甲方申请假的个人住房贷款;甲方一经发现将终止向乙方提供一切贷款,并立即收回已向乙方发放的所有贷款本息。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 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五条 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协议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理解,并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