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航运科研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前期介入协议(运昌)
甲方:上海运昌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民生路600号
联系电话: (021-58856335)
邮政编码: 200135
乙方:上海上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上海市淮海中路1298路5楼
联系电话:(021)64749200
邮政编码:200031
为使甲方投资开发建设的《航运科研大厦》项目达到预期的管理目标,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项目前期介入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一、服务期限
本协议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
二、服务事项
根据本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及甲方的服务要求,采取人员逐步到位的方式,在前期介入阶段乙方委派相应人员介入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设备设施安装调试的技术咨询、合理化建议与物业管理运行筹备等项工作,具体服务事项如下:
1、乙方于2012年4月派出项目经理一名二名工程技术人员,其中项目经理为乙方项目联络人,工程技术人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变电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和施工实际情况需求,由乙方派出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建筑物本体与设施设备提供技术支持,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改善意见。
3、施工单位在设施设备安装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时,由乙方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协助甲方进行设施设备的查验和交接设备等项工作。
4、乙方每周参与甲方的项目工程例会,对项目工程建设中的设施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状况,每个月向甲方作出工作报告。
5、乙方工程技术人员逐项掌握各系统设备参数,及时收集设施设备的技术参数资料,安排客服人员到位组织建立设备台账、档案。
6、乙方在服务期内应熟悉项目现场的情况,拟定项目的物业管理运行作业规程:房屋验收、设施设备、秩序维护、保洁、房屋装修、消防安全管理等,及业户使用手册、大厦管理规约。
7、组织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项目承接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及接收工作。根据本项目工程实际需要与甲方充分沟通协商安排工程、秩序维护和保洁等人员逐渐到岗。
三、服务形式
根据本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情况双方协商后,乙方逐步派出相应的服务人员。
四、费用结算
1、乙方派出人员工资,按照投标书列明的财务方案中有关人员费用标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如遇国家工资政策调整由双方酌情协商调整。
2、派往现场服务人员的日常办公物资需求、部分物业服务设备工具由甲方提供。
五、权利的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人员和所开展的工作提出要求,如果未能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要求,甲方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整改意见,若未能达到要求,甲方可以提出人员调整的建议,乙方应该尊重甲方的意见,及时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如乙方不进行调整,甲方可以要求终止本服务协议。
2、甲方应对乙方派出的人员给予充分的支持和配合,并提供与工作有关资料、文件、图纸查阅的便利。
3、乙方应根据本协议中所约定的服务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工作。
4、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协议时,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任何信息、资料文件及经营情况。
5、本着“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乙方为所派出员工人身安全的责任单位,应做好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
六、其他
1、约定
甲方同意根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本协议履行时即应及时与乙方签订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因租赁原因,名称产生变更,不影响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可提交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上海运昌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上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2012年 月 日 签约日期: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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