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一、 乙方承租甲方的机械设备如下: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年月租金备注设备使用地点: 现场联系电话: 二、甲方保证出租设备主机及附属装置完整,技术状况良好,生产能力达到额定要求,安全保护设施齐全有效,噪音、排放等符合环保规定,并保持设备整洁美观,满足乙方文明生产的要求。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具有上岗资格证的操作手 名。三、甲方负责为所租设备办理必要的保险,为操作手办理健康证、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
2、并对设备在租赁期间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负责。四、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继续租用,应在合同期满前 3 日通知甲方,并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拟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 3 天通知甲方。五、乙方对所租设备仅有使用权,不得对设备进行抵押、转租或改造。六、租金结算和支付:租金结算时,甲方须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租赁设备的交货与验收1甲方提供的设备如属特种设备或场内机动车辆,应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检验,特种设备还必须报设备使用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在设备移交时一并提供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检验合格报告、注册表、三证、特种设备备案登记原表等证照),甲方
3、保证以上所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2甲方按确定的地点、时间交货,乙方应在接货地点对设备进行验收,确认与合同要求无误后签发机械设备交付使用交接单。3如乙方验收时发现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达不到要求时,应向甲方书面提出更换设备或退租,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八、租赁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保养1甲方必须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况,每天10小时随时提供服务,服从乙方的安排和管理。但连续作业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为保证安全作业,若一个月内有7天连续作业时间超过12小时,则必须另外增加操作手,其人工费由项目部承担。若甲方操作手不服从乙方的调度管理,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调换操作手、拒付租金或退租;乙方应合
4、理安排操作手工作,不得强迫操作手超负荷、超常规作业。2甲方在设备租赁、设备进出场过程中,应无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乙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规定,若甲方设备和人员在设备使用地或设备进出场过程中发生事故,导致甲方或乙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及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3甲方负责日常的维修保养,并承担其费用;乙方每月给甲方设备叁天的保养时间,如超过三天,从第4天起按月租金平均数扣除租赁费。甲方应尽可能在乙方生产的空闲时间,按排设备维修保养,保证乙方的生产需要。乙方只负责提供设备施工生产所需的燃料,设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润滑油、润滑脂、液压油、防冻液、零配件、工索具等等都由甲方负责解决。九、租赁设备运费的承担: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以合同条款以外的理由变更和解除;任何一方不按合同条款执行均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请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法院裁决。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壹份,乙方叁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