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海南管道城镇燃气工程
竣工验收手册
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
目录
1. 总 则 1
2. 术 语 1
3. 竣 工 验 收 的 依 据 及 条 件 2
3.1. 竣工验收依据 2
3.2. 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 2
4. 竣 工 验 收 的 工 作 内 容 和 程 序 3
4.1. 整体工程竣工资料包括内容 3
4.1.1. 工程依据文件 3
4.1.2. 交工技术文件 3
4.1.3. 检验合格记录 3
4.2.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4
5. 竣 工 验 收 的 职 责 划 分 与 工 作 内 容 4
5.1. 建设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4
5.2.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4
5.3. 勘察设计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4
5.4. 施工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5
5.5. 无损检测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5
5.6. 海南省锅检所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5
6. 竣 工 资 料 的 收 集、整 理 和 归 档 5
6.1. 城镇燃气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内容与要求 5
6.1.1. 施工组织设计 5
6.1.2. 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技术交底 6
6.1.3.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合格证书 6
6.1.4. 工程竣工资料主要有六类表格。 7
6.1.5.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8
6.1.6.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 8
6.1.7. 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 8
6.1.8. 竣工总结 9
6.2. 竣工资料质量要求 9
6.2.1. 文字资料 9
6.2.2. 图纸资料(竣工图) 9
6.3. 竣工资料的组卷 11
6.3.1. 组卷原则 11
6.3.2. 竣工资料案卷规定 12
6.3.3. 竣工档案用纸要求 13
6.3.4. 竣工档案中原材料检验报告的要求 13
6.3.5. 竣工资料打印、装订格式的规定 14
6.3.6. 竣工资料装盒要求 14
6.4. 竣工资料的移交 15
6.4.1. 竣工资料的移交 15
6.4.2. 建设项目实物移交 15
7. 附 件 16
7.1. 海南管道城镇燃气工程竣工资料目录 16
7.2. 海南管道城镇燃气工程竣工资料统一表格 17
1. 总 则
1.1. 为规范海南管道城镇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明确相关方职责及工作程序,全面考核和检查项目建设质量,总结项目建设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制定本手册。
1.2. 本手册适用于海南管道城镇燃气改、扩、建及代建工程项目。
1.3.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1.4. 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
1.5.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除执行本手册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海油总改公司、气电集团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
2. 术 语
2.1. 建设单位:指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
2.2. 代建项目:项目出资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项目代建人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全过程进行管理,并按照建设项目工期和设计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人的项目建设管理模式。
2.3. 业主:指拥有工程所有权的单位,自建项目业主为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代建项目业主为项目开发商,有政府扶持资金的项目业主为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
2.4. 开工报告:建设项目工程开工的依据。
2.5. 中间验收:中间验收是在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项目中间验收申请报告后,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分别确认中间验收具备的条件,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运行等单位进行中间验收;中间验收后,由验收组确定结论,并及时提出中间验收报告,以便与下一工序衔接。
2.6. 重大市政项目:由气电集团、中海油总公司参与验收的项目。
2.7. 机械完工验收:指工程项目设施内全部系统或单元完成了施工、安装和调试,通过了政府规定的各类专项检查验收、具备了试运转条件。
2.8. 竣工验收:指在项目试运行结束后,审查项目设计、施工、工程质量评定以及生产部门投产后试运行等情况,并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对工程的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审核竣工决算,对尾留工程和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2.9. 竣工资料: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监理、无损检测、试运投产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
2.10. 竣工验收文件: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包括竣工验收报告书、竣工验收鉴定书。
3. 竣 工 验 收 的 依 据 及 条 件
3.1. 竣工验收依据
3.1.1. 批准的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文件。
3.1.2. 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
3.1.3. 国家及地方、中海油总公司及气电集团对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修改和调整文件;
3.1.4. 现行的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气电集团公司或建设单位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3.1.5. 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施工技术标准、验收规范、质量验收标准。
3.1.6. 建设项目专项验收的批复文件。
3.1.7. 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
3.1.8. 引进国外的新技术、成套设备合同以及相关材料。
3.1.9. 设备技术规格书、安装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或手册。
3.1.10.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鉴定书或有关质量证明文件。
3.1.11. 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
3.2. 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
3.2.1.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3.2.2.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3.2.3. 工程资料齐全。
3.2.4.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3.2.5.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自检结果予以确认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2.6.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有海南省锅检所出具的监检报告。
3.2.7. 工程施工中,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检验记录完整。
4. 竣 工 验 收 的 工 作 内 容 和 程 序
4.1. 整体工程竣工资料包括内容
4.1.1. 工程依据文件
4.1.1.1. 工程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及审批文件、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汁、技术设计文件、施工图和其他建设文件。
4.1.1.2. 工程项目建设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量清单等。
4.1.1.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道路挖掘许可、质量监督注册文件、报建审核书、报建图、竣工测量验收合格证、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1.2. 交工技术文件
4.1.2.1. 施工资质证书。
4.1.2.2. 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工程变更单(图)、施工组织设计等。
4.1.2.3. 开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工程保修书等。
4.1.2.4. 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
4.1.2.5. 材料、设备、仪表等的出厂的合格证明,材质书或检验报告。
4.1.2.6. 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焊接记录、管道吹扫记录、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阀门试验记录、电气仪表工程的安装调试记录等。
4.1.2.7. 竣工图纸:竣工图应反映隐蔽工程、实际安装定位、设计中未包含的项目、燃气管道与其他市政设施特殊处理的位置等。
4.1.3. 检验合格记录
4.1.3.1. 测量记录。
4.1.3.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1.3.3. 沟槽及回填合格记录。
4.1.3.4. 防腐绝缘合格记录。
4.1.3.5. 焊接外观检查记录和无损探伤检查记录。
4.1.3.6. 管道吹扫合格记录。
4.1.3.7. 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记录。
4.1.3.8. 设备安装合格记录。
4.1.3.9. 储配与调压各项工程的程序验收及整体验收合格记录。
4.1.3.10. 电气、仪表安装测试合格记录。
4.1.3.11. 在施工中受检的其他合格记录。
4.2.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4.2.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按本手册第3.2的要求完成验收准备工作后,向监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4.2.2. 监理部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竣工资料及其他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清。
4.2.3.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代建单位业主、对工程进行验收。
4.2.4. 验收合格后,各部门签署验收交工证书。施工单位及时将竣工资料、文件归档,然后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4.2.5. 验收不合格应提出书面意见和整改内容,签发整改通知限期完成。整改完成后重新验收。整改书面意见、整改内容和整改通知编入竣工资料文件中。
5. 竣 工 验 收 的 职 责 划 分 与 工 作 内 容
5.1. 建设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5.1.1. 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是否完成机械完工验收及整改,竣工验收申请文件的附件是否齐全。
5.1.2. 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5.2.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5.2.1. 负责完成监理竣工资料编制、整理、汇总和组卷工作。
5.2.2. 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自检结果予以确认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2.3. 清理未完工程和遗留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施工安排。
5.2.4. 指导、监督和检查施工、无损检测等单位竣工资料的编制、整理、汇总。
5.2.5. 参加机械完工验收、竣工验收。
5.3. 勘察设计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5.3.1. 负责完成勘察、设计工作。
5.3.2. 负责完成勘察设计变更工作。
5.3.3. 参加机械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5.4. 施工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5.4.1. 负责完成施工竣工资料编制、整理、汇总和组卷工作。
5.4.2. 负责编制施工总结。
5.4.3. 清理未完工程和遗留问题,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施工安排和资源。
5.4.4.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机械完工验收,负责对初步验收问题进行整改。
5.4.5. 参加竣工验收。
5.5. 无损检测单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5.5.1. 负责完成施工图要求完成的无损检测工作。
5.5.2. 负责编制无损检测总结。
5.5.3. 参加机械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5.6. 海南省锅检所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5.6.1. 参加工程整个过程的监督检查。
5.6.2. 负责编制监检报告。
5.6.3. 参加机械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6. 竣 工 资 料 的 收 集、整 理 和 归 档
6.1. 城镇燃气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内容与要求
6.1.1. 施工组织设计
6.1.1.1. 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6.1.1.2.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给上级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6.1.1.3.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6.1.1.3.1. 工程概况: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工期要求;
6.1.1.3.2. 施工平面布置图;
6.1.1.3.3. 施工部署和管理体系:施工阶段、区划安排、进度计划及工、料、机、运计划表和组织机构设置。组织机构中应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责任人及其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6.1.1.3.4. 质量的目标设计: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的主要措施、办法及工序、部位、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6.1.1.3.5. 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
6.1.1.3.6. 安全措施;
6.1.1.3.7. 文明施工措施;
6.1.1.3.8. 环保措施;
6.1.1.3.9. 节能降耗措施;
6.1.1.3.10. 专项设计:管道通球、清扫、强度、严密性试验;
6.1.2. 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技术交底
6.1.2.1. 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会审并按单位工程填写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设计单位应按施工程序或需要进行设计交底。设计交底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要点、补充说明、注意事项等,并做交底纪要。
6.1.2.2. 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要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技术交底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及工序施工交底。各种的文字记录应有交底双方签认手续。
6.1.3.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合格证书
6.1.3.1. 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和出厂检(试)验报告并归入施工技术文件
6.1.3.2. 合格证书,检(试)验报告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印章方为有
6.1.3.3. 凡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有法定单位鉴定证明和生产许可证。产品要有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试)验;
6.1.3.4. 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在使用前必须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式样,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进行复试,复试结果合格方可使用;
6.1.3.5. 对按国家规定只提供技术参数的测试报告,应由使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对技术参数进行判别并鉴定认可;
6.1.3.6. 进场材料凡复试不合格的,应按原标准规定的要求再进行复试,再次复试的结果合格方可认为该批材料合格,两次报告必须同时归入施工技术文件;
6.1.3.7. 必须按有关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其记录、汇总表纳入施工技术文件。
6.1.4. 工程竣工资料主要有六类表格。
6.1.4.1. 施工管理表格
6.1.4.1.1. 单位工程技术文件目录表;
6.1.4.1.2. 竣工验收证书;
6.1.4.1.3.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6.1.4.1.4. 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
6.1.4.1.5.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6.1.4.2. 质量评定资料
6.1.4.2.1.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6.1.4.2.2. 工程部位质量评定表;
6.1.4.2.3. 工序质量评定表。
6.1.4.3. 质量检验资料
6.1.4.3.1. 材料、构配件检查记录;
6.1.4.3.2. 设备、配(备)件检查记录;
6.1.4.3.3.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6.1.4.3.4. 焊缝质量综合评级汇总表;
6.1.4.3.5. 防腐及质量检查记录;
6.1.4.3.6. 阀门试验记录;
6.1.4.3.7. 绝缘电阻测量记录;
6.1.4.3.8. 接地电阻测量记录。
6.1.4.4. 施工试(检)验报告
6.1.4.4.1. 燃气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6.1.4.4.2. 管道清管吹扫记录;
6.1.4.4.3. 土壤压实度试验记录;
6.1.4.4.4. 燃气管道强度试验记录;
6.1.4.4.5. 燃气管道严密性实验记录;
6.1.4.5. 施工记录
6.1.4.5.1. 测量复核记录和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6.1.4.5.2. 燃气管道清管吹扫记录;
6.1.4.5.3. 回填土厚度检测记录;
6.1.4.5.4. 管基处理记录;
6.1.4.5.5. 基底验槽记录;
6.1.4.5.6. 焊接记录;
6.1.4.5.7. 管道安装记录;
6.1.4.5.8. 现场防腐记录;
6.1.4.5.9. 设备基础检查记录;
6.1.4.5.10. 设备安装调试记录;
6.1.4.5.11. 开工申请报告。
6.1.5.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6.1.5.1. 工序施工完毕后,应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与评定,及时填写工序质量评定表,表中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字手续完备规范。
6.1.5.2. 单位工程完成后,由工程项目负责人主持,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填写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作为竣工验收依据之一。
6.1.6.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
6.1.6.1. 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填写工程事故报告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须填写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必须归入施工技术文件。
6.1.7. 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
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是施工图的补充和修改,应在施工前办理,内容应明确具体,必要时附图。
6.1.7.1. 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由原设计人和设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印章方为有效。
6.1.7.2. 洽商记录必须有参建各方共同签字方为有效。
6.1.7.3. 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应原件存档,如用复印件存档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
6.1.7.4. 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由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办理。
6.1.8. 竣工总结,竣工总结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
6.1.8.1. 工程概况;
6.1.8.2. 竣工工程的主要工程数量及质量情况;
6.1.8.3. 使用了何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6.1.8.4. 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
6.1.8.5. 工程中发生的主要变更和洽商;
6.1.8.6. 遗漏的问题及建议等。
6.2. 竣工资料质量要求
6.2.1. 文字资料
6.2.1.1. 必须保证竣工资料的原始性和真实性。
6.2.1.2. 竣工资料必须与工程实际相符,并做到完整、准确、系统,满足生产、管理、维护和改扩建需要;完整是指各种文件原件齐全,签字手续完备,准确是指技术数据必须准确,保持各个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系统是指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6.2.1.3. 竣工资料中所用计量单位、符号、文字以及打印、书写符合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
6.2.1.4. 竣工资料中纸质材料必须宜于长期保存,做到字迹清楚,图面整洁,不褪色,工程名称应一致。
6.2.1.5. 手工签署姓名、日期、鉴定验收意见时,字体必须工整,不得潦草。
6.2.1.6. 外文资料应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审校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起归档。
6.2.2. 图纸资料(竣工图)
6.2.2.1. 竣工图的编制要求
6.2.2.1.1. 竣工图是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齐全、准确。竣工图记录地下、地上建(构)筑物、设备、工艺管线、电气、自动化仪表、通讯设备等建筑、安装工程实际情况,要做到竣工图与设计变更资料、隐蔽工程记录和工程实际情况“三对口”。
6.2.2.1.2. 竣工图应包括所有的施工图,其中属于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标准图、通用图,可在目录中注明,不作为竣工图编制。
6.2.2.1.3. 凡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更的,加盖并签署“竣工图专用章”,作为竣工图。
6.2.2.1.4. 凡有一般性图纸更改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变更,可在原图上用绘图工具和碳素墨水笔修改,修改的部分加盖“竣工图核定章”, 在核定依据栏中应注明更改依据,如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等的文件编号,全图修改后加盖并签署“竣工图专用章”。
6.2.2.1.5. 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图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的竣工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图标题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并签署竣工图章。
6.2.2.1.6. 如果一张更改通知单涉及多图的或图纸不在同一卷册的情况,应在竣工图目录的备注或备考表中说明。
6.2.2.1.7. 竣工图图纸的折叠应符合GB/10609.3—1989《技术用图——复制图折叠办法》,即折叠成“手风琴”式4号图纸规格(297×210毫米),图面在里,标题栏露在外右下角。装订和组卷符合竣工资料有关规定。
6.2.2.1.8. 竣工图应按单位工程编制,并有详细的编制说明和目录。
6.2.2.1.9. 竣工图应使用新(干净)的施工图,并按要求加盖、签署竣工图章。
6.2.2.2. 竣工图编制更改办法
6.2.2.2.1. 编制竣工图时对施工图的变异应坚持“十改”、“七不改”的原则。“十改”原则:凡隐蔽工程、重要设备、管道、钢筋混凝土工程等,施工与原施工图的差异超过规范许可限度的,必须一律改在竣工图上,包括: 竖向布置和地面、道路标高;工厂、装置、建筑物、管带、道路的平面布置和坐标;工艺、热力、电气、暖通等机械设备;管道直径、厚度、材质及管道联结方式,以及流程的改变;电力、电讯设备接线方式、走向、截面;自动控制方式和设备;设备基础、框架、主要钢筋混凝土标号和配筋;地下自流管道、排水管道的坐标、标高;阀门的增减、位移和型号;保温结构材料。“七不改”原则:为减少竣工图的工作量,凡在地面上易于辨认的非原则性的变异,一律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包括:房屋尺寸、地面结构、门窗大样、照明灯具;地面以上钢结构、平台、梯子的尺寸和型钢规格;地面以上的管道坐标、标高;地面以上的设备、管道的保温结构和厚度;油罐的拼板图;一般管件代用;所有地面、地下不超过规范许可的施工尺寸误差。
6.2.2.2.2. 更改一般是杠改或划改,局部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重新绘制。利用施工图更改,必须在更改处注明更改依据,如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名称、编号、变更日期及洽商记录等的文件编号;凡一般性图纸变更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必须在新图上更改,并加盖签署竣工图章;无法在图纸上表达清楚的,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用文字说明;图纸上各种引出说明应与图框平行,引出线不交叉,不遮盖其他线条;新增加的文字说明,应在其涉及的竣工图上作相应的添加和变更;更改的施工图不得随意徒手更改,必须用绘图工具碳素墨水笔更改;凡在图纸上修改的部位均应加盖核定章,注明修改依据、核定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确认。
6.2.2.3. 竣工图编制分工
6.2.2.3.1. 竣工图编制由施工单位编制,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审核。
6.2.2.3.2. 凡属重大修改需要重新绘制的竣工图按下列情况区别对待:由于设计原因造成修改的,由设计部门重新绘制;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绘制,设计认可。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均应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工程核对确认后,加盖“竣工图专用章”。
6.2.2.4. 竣工图章的使用
6.2.2.4.1. 竣工图专用章和竣工图核定章由各施工单位负责按照标准图尺寸制作。
6.2.2.4.2. 竣工图由施工单位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中内容填写整齐、清楚,不得代签。
6.2.2.4.3. 竣工图专用章应加盖在图内标题栏上方或附近空白处。
6.2.2.4.4. 竣工图专用章、竣工图核定章应使用不褪色红印油加盖。
6.2.2.5. 竣工图的审核
6.2.2.5.1. 监理单位组织业主代表、设计代表、施工代表、建设单位代表对竣工图进行审查,发现问题要求责任单位及时修改和补齐。
6.2.2.5.2. 审核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洽商、材料等变更相符,应与施工及质检记录相符。
6.3. 竣工资料的组卷
6.3.1. 组卷原则
6.3.1.1. 组卷应遵循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文字资料的系统联系。
6.3.1.2. 每卷装订后厚度不超过30毫米,尽量双面使用。
6.3.1.3. 同卷按外封面、内封面、卷内目录、目录内容、备考表顺序装订。
6.3.2. 竣工资料案卷规定
6.3.2.1. 外封面填写参照统一表格外封面,外封面内容(从上到下顺序)
6.3.2.1.1. 竣工档案外封面左上角复制中海油标志,右上角稍偏下要加盖文件“正本”或“副本”红色印章(详见统一格式)。
正本、副本章图样(30mm×15mm)
副本
正本
6.3.2.1.2. 工程项目名称(和施工图名称相符)。
6.3.2.1.3.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全称。
6.3.2.1.4. 日期(竣工图章上的日期)。
6.3.2.2. 内封面填写参照统一表格外封面,外封面内容(从上到下顺序)
6.3.2.2.1. 工程名称,与施工图名称相符。
6.3.2.2.2. 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等项必须手签。
6.3.2.2.3. 起止日期:为工程开工至工程验收日期。
6.3.2.2.4. 编制单位:填写立卷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名称与公章名称应完全一致,或经单位授权,工程项目部使用章与单位公章具有同等效力。
6.3.2.3. 卷内目录填写要求
6.3.2.3.1. 序号:根据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第12.5.3条要求,一般市政供气项目、工业、商业、居民燃气工程按照本手册7.1海南管道城镇燃气工程竣工资料目录序号统一编写。
6.3.2.3.2. 文件编号:填写文件的文号,竣工图填写图号,合同填写合同号,没有文件编号的不必填写,一般为大中城市重大市政项目时填写。
6.3.2.3.3. 责任者:填写文件材料的形成部门或主要责任者。单件文件上如有多家单位签字或盖章,“责任者”可填写主要责任者或资料编制部门,记录类文件二人以上,可填×××,×××等人,竣工图填写设计单位,一般为大中城市重大市政项目时填写。
6.3.2.3.4. 文件材料题名:填写文件标题全称,必须与卷内文件名称相符。
6.3.2.3.5. 填写文件上文件形成的日期,用“2013.03.28”的标准形式填写,一般为大中城市重大市政项目时填写。
6.3.2.3.6. 页号:填写每件文件首尾页的页号,首尾页号之间用“-”联接。
6.3.2.3.7. 备注:填写必要说明(没有就不填)。
6.3.2.3.8. 竣工图内无论是否已有图纸目录,一律编进卷内目录,将施工图加盖竣工章后作竣工图时按原施工图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原施工图全部内容作为卷内目录的一个文件。
6.3.2.4. 目录内容填写要求
6.3.2.4.1. 目录内容尽量双面填写。
6.3.2.4.2. 文件尽量使用7.2 海南管道城镇燃气工程竣工资料统一表格。
6.3.2.5. 卷内备考表填写要求
6.3.2.5.1. 卷内备考表要注明竣工资料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如:××件为复印件,原件在××处,有无漏打页码或页码不符情况、有无文件破损情况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等,竣工图纸内有××张图纸上做了修改,有××处修改,修改图纸的页码。
6.3.2.5.2. 立卷人:应由责任立卷人手写签名。
6.3.2.5.3. 立卷日期:应填写完成立卷的日期,手签。
6.3.2.5.4. 审核人:应由案卷质量审核者手写签名。
6.3.2.5.5. 审核日期:应填写审核的日期,手签。
6.3.3. 竣工档案用纸要求
6.3.3.1. 竣工资料页面为A4幅面(297×210毫米),纸张质量至少达到70g/m2。
6.3.3.2. 没有使用A4纸张编辑的资料应采取以下措施:小于A4纸的,把资料粘贴在A4纸上,并预留装订距离;大于A4纸的,按照A4纸幅折叠。
6.3.4. 竣工档案中原材料检验报告的要求
6.3.4.1. 原材料检验报告应为原件,应有生产厂家质量证明原件或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提供证明文件。
6.3.4.2. 原材料检验报告字迹不清楚的,必须向厂方重新索取。
6.3.5. 竣工资料打印、装订格式的规定
6.3.5.1. 竣工资料的打印格式设置
6.3.5.1.1. 页边距
上边即上白边,又称天头,设定为30mm;
下边即下白边,又称地脚,设定为28mm;
左边即左白边,又称订口,设定为25mm;
右边即右白边,又称切口,设定为20mm。
6.3.5.1.2. 页眉
如果需要在页眉加入资料名称的,设定为24mm;小五号幼圆体,位置居中。
6.3.5.1.3. 页码
小五号宋体,在页面底端,位置居中,设定为20mm,可使用“第×页共××页”的形式。
6.3.5.1.4. 字体字号
标题(章节小标题)一般使用三号宋体加粗,正文使用小四号宋体字。
6.3.5.1.5. 序号
使用阿拉伯数字分层排序的,字体用同正文相同的宋体字,最多排列五级,例:1.5.3.2.1。
6.3.5.1.6. 行距
用小四号宋体字时行距的设定为1.5倍,表格使用五号宋体字时行距设定为1倍。
6.3.5.1.7. 字符间距
使用标准字符间距。
6.3.5.1.8. 表格处理
使用A4纸单面横版的表格,表头全在订口一边;双面横排的表格,奇数页码的表头在订口一边,偶数页码的表头在切口一边。表格内的字体一般应使用宋体字,应以五号字为宜,若字数多,可采用小五号字,排列出的表格应以实用、美观为原则。表格边框线一般应选择在0.75磅以下;表格内线条比较多的,应选择磅值较小的细线;需要特别强调边框线的,边框线选择也不应超过1.0磅。
6.3.6. 竣工资料装盒要求
6.3.6.1. 统一使用海南省档案局监制的档案盒,WSD-S200031专用纸。
6.3.6.2. 竣工资料装盒前应拆除金属物,修补或裱糊破损文件。
6.3.6.3. 凡装盒的案卷应按外封面——内封面——卷内目录——文字资料页——卷内备考表的顺序排列。
6.3.6.4. 一律采用白线绳(不得有金属),装订线在正面左侧,卷的左侧与右侧不一样厚时,在左侧需夹硬纸条。装订时,先把内封面至卷内备考表之间的材料用线绳(禁用金属或化工材料制成品)按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起来,然后在外表粘外封面(粘胶材料必须具备防虫、防霉性能,不得使用粮食浆糊),每卷厚度不得超过30厘米。装订好的卷(册)应做到牢固、整齐、美观,卷内文件无错页、倒页、压字,便于保管与利用。
6.3.6.5. 竣工资料页码编制要求
6.3.6.5.1. 每盒竣工资料必须编制页号(整册流水号)。凡有书写内容的页面,要逐页从1开始打印页号。
6.3.6.5.2. 案卷的内封面、外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页号。
6.3.6.5.3. 成套图样或成册文件,不必重新编号。
6.3.6.5.4. 漏编、重编的页号在卷内备考表内说明。
6.4. 竣工资料的移交
6.4.1. 竣工资料的移交
6.4.1.1.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资料,一套为原件(正本),三套为复制件(副本);复制件字迹应清晰、卷面不得污染。提交数量也可按建设单位需求做相应调整。
6.4.1.2. 提交竣工资料时,如有光盘资料,套数同提交的对应纸质竣工资料的套数一致。
6.4.1.3. 施工单位完成竣工资料编制后,应向建设单位工程部提出竣工资料验收申请,由建设单位进行竣工资料验收,在“竣工资料验收审核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并盖章,验收合格后移交建设单位档案部门。
6.4.1.4. 施工单位移交竣工档案时,需填写“档案交接表”一式二份,并附竣工档案交接目录,交接目录应包含其向档案部门移交的所有文字、声像、电子光盘及实物档案等的详细清单。档案交接表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各留一份保管。
6.4.2. 建设项目实物移交
6.4.2.1. 工程项目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向业主单位、建设单位移交工程实物,介绍燃气工程竣工图相关情况和注意事项。厂方应向建设单位调试调压柜等设备,介绍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7. 附 件
7.1. 海南管道城镇燃气工程竣工资料目录
序号
目录
备注
外封面
内封面
卷内目录
01
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02
工程交工证书
03
中间交工证书
04
开工报告
05
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记录
06
工程技术和安全交底记录
07
设计变更通知单
08
施工变更联络单
09
施工单位资质报验申请表
10
施工单位资质材料
11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
12
施工组织设计
13
施工人员资格证书登记表
14
施工人员资格证书粘贴
15
进场材料、设备验收表
16
合格证粘贴单
17
施工设备验收表
18
管沟开挖检查记录
19
回填土施工记录
20
路面恢复检查记录
21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22
定向钻管道穿越检查记录表
23
管道工程隐蔽检验记录
24
钢管焊接记录
25
焊缝表面质量检查纪录
26
管道防腐补口质量检查记录表
27
管道下沟前防腐检漏及补伤记录
28
无损检测报告
29
聚乙烯管焊接记录和焊口外观质量检查(热熔)
30
聚乙烯管焊接记录和焊口外观质量检查(电熔)
31
阀门、管件试验记录
32
室内燃气设施外观检查记录
33
燃气报警切断系统调试记录
34
阀门井和阀门安装验收记录
35
调压柜检查记录
36
牺牲阳极安装及检测数据记录
37
阴极保护安装及检测数据记录
38
管道系统吹扫记录
39
管道压力试验记录(一)
市政项目使用
40
管道压力试验记录(二)
41
管道里程桩(标志牌)埋设记录
42
管道单线图
43
工程监理报告
44
海南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接收单
市政管线使用
45
海南省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检验所监检报告
市政管线使用
46
竣工图纸
47
卷内备考表
注:以上竣工资料中缺少的表格,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商量后增加,以上竣工资料中不需要内容可删除,根据需要编排卷内目录。大中城市重大市政供气工程竣工资料参照《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长输管线竣工资料编制手册》编制
7.2. 海南管道城镇燃气工程竣工资料统一表格
17
正本
东方市铁路小区20栋管道燃气工程竣工资料
建设单位:中海石油管道输气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盘锦辽河防腐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盘锦辽河防腐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工程名称:
编制人:
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起止日期:
编制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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