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移交工作程序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由施工总包单位,设备厂家以书面清单形式把有关系统操作规程、产品说明书在代建单位的认可下直接移交给使用单位。2、交接工作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代建单位、使用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参加;由代建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直接与使用单位进行对接验收交接。3、交接使用验收的内容包括:(1)主体工程:土建、给排水、通风、强电、弱电工程;(2)专项工程:消防、人防、电梯等;(3)室外工程:包括消防水池、地沟、给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等;(4)配套工程:配电房、泵房、水箱房、管道等基建处管理建设的构筑物;4、交接使用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1)对分包单位和使用单位
2、的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对口分组进行验收交接。(2)使用单位组织由使用、管理、运行、维护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实体认知工作。(3)使用单位对工程进行实体认知工作完毕后,如有不明死角和不了解工程情况的地方,可向施工单位提出,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分包单位技术人员讲解及说明。(4)进行资料移交,主要包括工程各个系统操作规程、产品说明书、参建单位名单、联系人及电话、产品保修年限等。(5)填写工程交接意见书,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使用单位、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4、进行钥匙移交和签收。5、交接工作结束。 湖北天立项目管理部 2011年3月10日星期四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文档1【精品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