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3
《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监理激励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建设坚强湖北电网的战略目标,进一步理顺建设管理关系,完善项目管理约束和激励机制,提高电网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制定
1、《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激励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0]172号);
2、《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8版);
3、《国家电网公司业主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
4、《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0〕167号);
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
6、《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管理指标考核办法》;
7、《国家电网公司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
8、《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
9、《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10、《湖北省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考核办法》(鄂电司基[2007]7号);
11、《湖北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电网建设项目优质工程奖励实施规定的通知》(鄂电司基[2008]183号)。
12、《湖北省电力公司监理管理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湖北省电力公司基建建设管理的输变电工程。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省公司基建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系统内输变电工程监理激励约束机制管理的实施细则,并负责监督和协调公司系统内输变电工程监理激励约束机制管理的实施;负责协调公司系统内输变电工程监理激励约束机制工作中的争议。
(二)负责落实公司系统内输变电工程监理激励办法的结果。
第五条 建设管理单位的职责
1、负责指导业主项目部进行监理激励评价工作,并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公平。
2、负责及时汇总上报项目监理激励评价结果。
第六条 业主项目部的主要职责
(一)配合输变电工程监理激励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负责输变电工程监理激励评价工作。
第三章 工程监理激励方式
第七条 输变电工程监理激励采用工程监理费用激励与工程监理招标激励相结合的方式。
第八条 费用激励通过调整工程监理合同结算费用及对优质工程嘉奖的方式进行。即通过对监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及创优情况,在工程结算时根据评价结果调整监理费用进行激励奖惩。项目获优质工程奖时,根据获奖级别给予费用奖励。
第九条 招标激励通过工程监理招投标资信评价方式进行:即通过对监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对该项目监理单位资信评价打分,作为工程监理招投标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工程监理综合评价
第十条 评价标准
工程监理综合评价严格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业主项目部标准化手册》中关于监理工作的综合评价项目及标准进行评价。具体见附表3《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及其实际效果评价打分表》。
若某项目评价存在缺项,可以采用附表3部分指标进行评价,通过计算得分率确定评价结果。
检查表内各检查子项的标准分是该项工作评价的最高得分,同时也是检查扣分的上限。
第十一条 评价程序
工程监理综合评价工作分工程开工前、施工中和工程竣工投运后等不同阶段分别进行,每个阶段均应按以下程序进行评价。
1、监理自评。由各监理项目部结合各阶段的实际进度情况,按照附表3中相应阶段的项目逐项进行自我评价,将评价得分汇总到《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及其实际效果评价打分汇总表》(见附表2)后,填写《工程监理综合评价表》(见附表1)并上报业主项目部。
2、业主项目部复核。业主项目部根据监理上报的自评表,组织项目部相关专责进行复核,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复核完成后,在监理单位上报的表格相应栏目填写复核得分及意见,填写监理项目部工作评价打分汇总表,附上复核意见及相关资料报建设管理单位基建部。
3、建设管理单位审查。建设管理单位收到业主项目部上报的资料后,组织有关部室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完毕,建设管理单位将评价结果上报省公司基建部备案。
4、省公司监督。省公司进行开展对建设管理单位评价结果的抽查,并依据抽查结果对评价结果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评价时间
监理评价各项工作完成时限如下:
评价阶段
监理自评
业主项目部复核
建设管理单位
审查
工程开工前
变电工程为主控楼浇第一仓混凝土前1周。
线路工程为基础开挖第一基前1周。
监理项目部上报自评表7天内
监理项目部上报自评表15天内
施工中
变电工程为设备安装完成50%时。
线路工程为放线完成50%时。
竣工投运后
工程竣工投运后3天内。
监理项目部上报自评表3天内
监理项目部上报自评表7天内
第十二条 评价监督
省公司通过对有关项目的抽查对各施工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抽查由省公司基建部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
抽查对评价表重新打分。重新打分和各建设管理单位上报得分误差在2%以内,视为一般偏差,否则视为重大偏差。
对于一般偏差,原评价结果不作调整。对于重大偏差,需要对原评价结果进行调整,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
第十三条 争议协调
各单位对评价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由建设管理单位进行协调。建设管理单位协调无果的,由省公司组织进行协调。
第十四条 其他要求
(一)业主项目部对监理项目部工作开展情况及其实际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打分,要严格按照附表3中统一规定标准进行,每次进行检查都应在检查表的相应栏目内,记录该次检查得分,并对扣分原因做出简要说明。
(二)国网公司各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入监理评价范畴,未及时整改的,加倍扣分;省公司各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闭环的,在评价时扣分;
(三)在项目完工汇总得分时,该项目如有在省公司安全稽查中扣分,每扣1分,在总分中扣1分;该项目如出现一类障碍,每项次在总分中扣5分;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的项目,在总分中扣10分。
(三)应创优工程未实现创优目标,在项目完工汇总时,不计算加分项,并在总分中扣10分。
第五章 工程监理费用激励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费用确定与计算方式
(一)监理费基准价
输变电工程监理费基准价的费用计算标准按照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工程监理费”的相关规定执行。即:
变电工程监理费基准价=(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 费率
系统通信工程监理费基准价 =(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 1.93%
电缆线路工程监理费基准价= 安装工程费 × 2.15%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监理费基准价根据线路长度计算。
(二)监理费概算价
工程监理概算费=工程监理费基准价×150%
(三)监理费控制价:
输变电工程监理费控制价是公司系统内输变电工程监理合同的价款上限。
其按下式计算:
工程监理费控制价=工程监理费批准概算价×90%
(四)工程监理费结算价:
工程监理结算价由工程监理费合同价和调整系数构成。即:
工程监理费结算价=工程监理费合同价×调整系数。
第十五条 工程监理调整系数
1、调整系数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业主项目部标准化手册》中对监理工作的综合评价的得分及工程创优情况确定。
2、每一分对应工程监理费合同价的1%,按下式计算:
调整系数=监理工作综合得分/100。
3、监理奖惩幅度为本工程工程监理费合同价的±10%,暨总分值的控制下限是90分,控制上限是110分。
第十六条 工程监理费用控制价、监理合同价与监理费结算价的关系
(一)通过招投标确定的工程监理单位,其监理合同价不得超过工程监理费控制价。
(二)工程监理费结算价不得超工程监理费的批准概算。
第十七条 优质工程监理奖
工程获优质奖项后,根据鄂电司基[2008]183号文《湖北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电网建设项目优质工程奖励实施规定的通知》办法进行奖励。
第六章 工程监理资信评价激励
第十八条 资信评价
资信评价采用单个工程项目监理资信打分评价,年终汇总综合进行考评的方式进行。
(一)业主项目部对监理项目部工作开展情况及其实际效果的综合评价得分,同时作为对该项目监理单位资信评价的打分,其资信评价定级如下:
序号
评价得分总和 Z(分)
综合得分率 K(%)
评价定级
1
Z<60
K<60
不合格
2
60≤Z<80
60≤K<80
达标
3
80≤Z<90
80≤K<90
良
4
Z≥90
K≥90
优
当年的优质工程创优情况按项目个数计入评价得分,具体计算方法按第十三条规定。
(二)资信考评按年度进行:各建设管理单位每年12月初对各监理单位的资信评价按工程项目进行汇总统计,12月10日前将汇总表上报省公司,省公司根据汇总表对各监理单位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于每年12月底在公司内进行通报发布,作为下年度招投标资格预审及评标打分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资信激励
对于项目监理评价不合格的项目总监,取消后续项目总监资格1年。
省公司按照年度监理评价排名对下一年度监理单位承接省公司系统监理项目的任务量进行控制。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湖北省电力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
1、工程监理综合评价表
2、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及其实际效果评价打分汇总表
3、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及其实际效果评价打分表
附件1:
工程监理综合评价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业主项目部)
我们已完成 阶段的监理工作自评工作,得分 分,得分率 %,请予以审核。
附件:1、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及其实际效果评价打分汇总表
2、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及其实际效果评价打分表
监理项目部(章):
监理项目部总监:
日 期:
业主项目部意见:
业主项目部(章):
业主项目部经理:
日 期:
建设管理单位意见:
建设管理单位(章):
日 期:
本表一式5份,由施工项目部填写,业主项目部存1份,建设管理单位存1份,返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各1份
— 6 —
附件2:
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及其实际效果评价打分汇总表( 阶段)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
监理项目部自评
业主项目部复核
建设管理单位审查
序 号
评 分 项
标准分
得分
得分率(%)
评价人
得分
得分率(%)
复核人
得分
得分率(%)
审查人
1
项目部设置
20
2
项目管理
20
3
安全管理
20
4
质量管理
20
5
造价管理
10
6
技术管理
10
7
加 分 项
8
其他扣分
9
合计
总体情况
主要问题
整改建议
评价结论
签章栏
评价工作负责人:
年 月 日
复核工作负责人:
年 月 日
审查工作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3:
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及其实际效果评价打分表( 阶段)
序号
评价项目
(指标)
评 分 标 准
检 查 方 法
评价时机
标准分
监理项目部自评
业主项目部复核
建设管理单位审查
开工前
施工中
竣工后
得分
扣分说明
得分
扣分说明
得分
扣分说明
1
监理项目部设置
20
1.1
人员配置
15
1.1.1
按要求设置监理项目部,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并及时到位。
未按要求组建监理项目部,扣1分。人员数量不足,扣2分。未及时到位,每人扣1分。
查监理部人员到位情况。
5
1.1.2
项目总监、专业监理人员和安全监理工程师上岗资质符合要求。
项目总监不具备上岗资格,扣3分。
专业(含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具备上岗资格,每人扣1分。
监理员不具备上岗资格,扣0.5分。
查项目总监、专业监理人员和监理员的资质。
8
1.1.3
职责清晰,培训到位。
职责分工不清扣1分。
未培训或培训无记录,每项扣0.5分。
查职责和培训记录。
2
1.2
监理资源配置
5
1.2.1
配备必要的电脑、检测工具、规程、制度等监理设施。
监理设施不满足要求,扣0.5分。
规程、制度配置不全,每项扣0.1分。
查监理设施。
5
2
建设管理
20
2.1
建设管理监理策划
8
2.1.1
按照业主项目部管理策划文件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未编制监理规划,扣1分。
未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每项扣1分。
内容针对性不强,每项扣0.5分。
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4
2.1.2
审查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等报审文件。
未审查,每项扣1分
查施工单位的报审资料。
4
2.2
进度管理
5
2.2.1
编制工程一级进度计划。
未编制,扣2分。
查工程一级进度计划。
2
2.2.2
审查施工承包商进度计划,并提出审查意见。
未审查施工进度计划,扣0.5分。
未提出审查意见,扣0.5分。
查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1
2.2.3
对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动态管理,对进度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纠偏,需变更工期的项目,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调整施工进度,并报业主项目部审批。
未对进度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纠偏,扣1分。
需变更工期的项目,未督促施工项目部调整工期,扣0.5分,未向业主项目部报批,扣0.5分。
查记录。
2
2.3
合同管理
2
2.3.1
监督合同条款执行,对合同的执行进行过程管理,及时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未及时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每次扣0.5分。
查记录。
2
2.4
组织协调
2
2.4.1
组织工地例会,解决工程实际问题。
未按时组织工地例会,扣1分。
查会议纪要。
1
2.4.2
参加业主项目部组织召开的月度协调会或专题协调会。
未参加,扣1分。
查会议纪要。
1
2.5
信息与档案管理
3
2.5.1
编制《监理月报》,报送业主项目部。
《监理月报》未按规定时间报送业主项目部,每次扣0.5分。
查监理月报。
1
2.5.2
及时收集监理档案文件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并进行分类整理、组卷、录入,工程投运后及时移交。
未收集并分类整理扣0.5分。
未及时移交扣0.5-1分。
查监理档案资料。
2
3
安全管理
20
3.1
安全管理监理策划
2
3.1.1
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监理项目部应急预案。
未编写,扣0.5分。
内容针对性不强,每项扣0.5分。
查《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0.5
3.1.2
审查施工项目部报审的 《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特殊施工技术方案》、《应急预案》等。
未审查,每项扣0.5分。
审核意见不明确,每项扣0.2分。
查报审表。
0.5
3.1.3
审查施工项目部特殊工种、特殊作业人员的资质证明文件。
未审查,每项扣0.2分。
查特殊工种、特殊作业人员的资质报审表。
0.5
3.1.4
检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及其人员的到位履职情况。
未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扣0.5分。
查记录。
0.5
3.2
分包安全管理
3
3.2.1
审查分包商资质和人员资格,报业主项目部审批。
未审查,每项扣0.2分。
未报审批,扣0.5分。
查分包商资质报审表。
1
3.2.2
审查 “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
未审查,每项扣0.5分。
查记录。
1
3.2.3
督查施工项目部对分包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试情况。
未督查,扣1分。
查记录。
1
3.3
安全检查签证
3
3.3.1
重要施工设施投入使用前的安全检查签证。
未审查,扣1分;
审查签证不全,每项0.5分。
查安全签证记录。
1
3.3.2
重大工序转接前的安全检查签证。
未审查,扣1分;
审查签证不全,每项1分。
查安全签证记录。
2
3.4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
3.4.1
督查施工项目部开展“六化”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项目部闭环整改。
未开展文明施工检查,扣2分。
问题未闭环整改,每项扣1分。
查记录。
2
3.5
安全检查管理
8
3.5.1
参加安委会活动,并及时督促落实安委会活动内容的要求。
未参加,扣1分。
未及时督促落实安委会要求,每次扣0.5分。
查记录。
1
3.5.2
参加定期或专项安全检查及安全管理流动红旗竞赛活动,并督促缺陷闭环整改。
未按通知参加,每次扣0.5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督促闭环整改,每项扣0.2分。
查记录。
1
3.5.3
对施工安全的重要及危险作业工序和部位进行安全旁站监理。
未制订安全旁站监理计划,扣1分。未做安全旁站监理记录,每项扣0.2分;
记录不合要求,每项扣0.1分。
查安全旁站记录。
1
3.5.4
适时开展监理安全随机检查,重点督查施工项目部的安全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的落实及问题的闭环整改。
未适时进行随机安全检查,每项扣1分。
未督促施工项目部进行闭环整改,每项扣0.5分。
查记录。
3
3.5.5
参加安全事故调查。
发生安全事故,每次扣1分。
未按通知参加,每次扣0.5分。
查安全事故调查记录。
2
3.6
安全风险与应急管理
2
3.6.1
依据《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及时实施不同施工阶段监理项目部安全危险源辨识与预控措施。
未辨识,扣0.5分。
预控措施针对性不强且未落实,每项扣0.1分。
查记录。
1
3.6.2
督查施工项目部对不同施工阶段安全危险源辨识与预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督查,每项扣0.5分。
查记录。
1
4
质量管理
20
4.1
质量管理监理策划
5
4.1.1
根据业主项目部下发的《项目创优策划》,编写《监理创优实施细则》,向业主项目部报审。
未编制,扣2分。
内容不满足要求,酌情扣分。
查《监理创优实施细则》。
2
4.1.2
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工程施工创优实施细则》。
未审查,扣1分。
无审查意见,扣0.5分。
查《工程施工创优实施细则》报审表。
1
4.1.3
审核施工项目部报审的《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报审表》。
未审查,扣1分。
查《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项目划分》报审表。
1
4.1.4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措施》。
未审查,扣1分。
查《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措施》报审表。
1
4.2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核查
3
4.2.1
审查施工承包商选择的供应商的资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未审查资质,扣1分。
查资质报审表。
1
4.2.2
对拟进场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实物质量进行检查,对规定要进行现场见证取样检验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并对检(试)验报告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批准进场。
未检查,扣1分。
未见证取样,扣0.5分。
查取样记录和报告。
1
4.2.3
组织设备开箱检验。
未组织,扣1分。
查开箱记录。
1
4.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5
4.3.1
运用见证、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质量控制手段,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控制。
未检查,扣2分。
见证或旁站不到位,每次扣0.5分。
查过程记录。
2
4.3.2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下达《监理工作联系单》或《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完成整改后监理项目部复检。
未及时督促处理质量缺陷,扣1分。通知单未闭环扣0.5分。
查《监理工作联系单》或《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2
4.3.3
督促施工项目部落实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对强条执行情况检查确认。
未督促落实,扣1分。
查记录。
1
4.4
质量事故调查与处理
2
4.4.1
发生质量事故及时报送信息和处理,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事故调查,提出监理处理建议,并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发生质量事故,扣2分。
信息未及时报送,扣1分。
未监督事故处理,扣1分。
查事故报告和记录。
2
4.5
质量验收
5
4.5.1
组织监理初验工作。
未组织,扣1分
查初验记录。
1
4.5.2
参加由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的竣工预验收,提出的问题和缺陷,督促施工项目部进行整改后复检。
未参加验收,扣1分
问题未督促整改,扣1分
查记录。
2
4.5.3
参加由启委会组织的竣工验收,对提出的问题和缺陷,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后复检。
未参加验收,扣1分
问题未督促整改,扣1分
查记录。
1
5
造价管理
10
5.1
进度款管理
2
5.1.1
及时审核进度款支付申请。
未及时审核,每延误1天扣0.5分。
查进度款支付申请。
1
5.1.2
进度款审核是否准确。
审核不准确,每次扣0.5分。
查记录。
1
5.2
工程变更费用管理
3
5.2.1
设计变更的工程量计量准确。
设计变更的工程量计量与现场实际不符,扣1分。
查记录。
2
5.2.2
费用变更的核查。
费用变更与合同或规定不符,每次扣1分。
查记录。
3
5.3
工程量结算管理
3
5.3.1
工程投产送电后,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并编制上报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量与概算工程量对比表。
未及时上报工程竣工结算量与概算量对比表,每延误1天扣0.1分。未上报扣1分。
查记录。
1
5.3.2
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量是否规范
未按国网公司规定的有关计算规则和工程量通用格式执行,每项扣0.1分。
1
5.3.3
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量是否准确。
工程竣工结算量编制不准确,每项扣0.1分。
查记录。
1
5.4
费用索赔管理
2
5.4.1
及时收集、整理工程的费用索赔相关基础资料。
未及时收集,扣1分。
收集不完整,每缺一项扣0.5分。
查记录。
1
5.4.2
及时签署费用索赔意见。
未及时签署意见,扣1分。
意见不明确,扣0.5分。
查记录。
1
6
技术管理
10
6.1
施工技术监督管理
5
6.1.1
及时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
未及时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 每项扣1分。
审查意见不明确, 每项扣0.5分。
查施工方案报审表。
3
6.1.2
督促落实施工单位技术交底工作。
未对施工单位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检查,每次扣0.5分。
查检查记录。
2
6.2
设计监督管理
5
6.2.1
组织施工图监理预检。
未组织施工图监理预检,扣1分。
查记录。
1
6.2.2
组织施工图会审,参加设计交底。
未组织或未参加,扣1分。
查会议纪要。
1
6.2.3
及时审核、签认竣工图或竣工草图。
未及时审核,扣0.5分。
未签认竣工图或竣工草图,扣1分。
查记录。
1
6.2.4
审核设计变更和监督设计变更内容的执行情况。
未及时审核设计变更,扣1分。
未及时监督执行情况,每次扣0.5分。
查设计变更单和设计变更执行报验单。
2
7
加分
10分
10
7.1
安全、质量管理
工程获湖北省电力公司安全或质量管理流动红旗加2分;
工程获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或质量管理流动红旗加4分。
①查获得流动红旗证明。
2.5
7.2
重大合理化建议
监理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工艺创新或节省了投资等,加2分。
查记录。
2
7.3
其他加分
积极完成省公司交办的工作任务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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