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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龙化学PA项目厂区外至腾龙芳烃PX跨路管廊工程(土建、钢结构制作、安装)及PA装置区氧化、精馏单元灌注桩基础
施工招标文件
招 标 人(章) 腾龙化学(漳浦)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报价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 开标
七、 评标
八、 授予合同
第三章 技术规范
第四章 图纸和技术资料
第五章 补充规定
附录1:合同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工程名称
跨路管廊工程(土建、钢结构制作、安装)、PA装置区氧化、精馏单元灌注桩基础工程
建设地点
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坡内村
联 系 人
联 系电话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招标范围
管廊基础、管钢结构(包括除锈防腐)、安装等图纸全部内容、PA装置区氧化、精馏单元,¢700灌注桩基础工程。
管廊总长\桩总长
长度约176米\1290米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工期要求
工期:50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
投标保证金
无
现场踏勘
自行勘查现场
答疑时间
年 月 日 时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30日内有效
投标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二套副本;另附电子版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至:
地址:
接收人:
投标截止时间: 20 14年 月 日
开 标
时间: 2014年 月 日
其它
注:1、投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需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函。
2、投标人若本项目土建工程中标后,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若中标将自动放弃。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现场施工条件
(1)建设用地面积 自行勘查现场 ;
(2)管廊部分: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__见现场 (现场场地标高可能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投标单位需认真勘察现场,作为包死价,以后不作签证),各投标单位可考虑到周围其它工程施工可能对钢结构施工造成影响,投标单位可考虑风险,进入报价;
(3)施工用水、电见现场施工用水、用电由招标单位提供接入点;投标单位由接入点接入,各投标单位可考察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报价;
(4)有关地质勘探资料 ,部分资料仅供参考;
(5)其它见现场。
① 施工吊装自行踏勘场地。
② 施工便道施工时自行考虑,施工完后需拆除,恢复原貌。
③ 如现场障碍物(高、低压线等)影响吊装,或设计变更后增加吊装费和相应措施费不再调整。
施工范围:详见图纸
(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特别提示
1.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无法响应的(指投标人人员、设备调度困难或不参加投标等)须在收到招标文件 3 日内通知招标人,否则将取消其后续工程的投标资格。
2.现场施工项目经理资质为贰级及以上。
3.钢结构要求工厂化制作,现场吊装。
4.钢结构部分要求工厂化制作(油漆全部在工厂完成,不允许在现场或露天完成,因局部吊装、焊接等原因可在现场按控制要求进行补漆)现场吊装(吊装时需做到保护)。
5.施工沿线过道路处施工,不得影响交通,施工完毕需对道路原样恢复,费用计入措施费一项。
7.油漆:由施工单位在国际名牌产品如国际油漆,σ油漆等品牌中选择采购,由油漆供应商至少派一名技术人员全程提供现场指导和监督,并与监理共同驻厂,共同对施工工序进行签字确认,如发现不按要求施工时可拒绝签字或不提供油漆,最终的油漆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上必须有油漆供应商签字确认,否则不予验收,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报厂家,在使用前需报监理和业主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确保五年以内不出现显见粉化现象,允许轻微失光。
涂层干膜厚度不低于设计要求180μm
选用品牌
油漆
序号
油漆品牌
油漆制造商
1
国际油漆
2
σ油漆
3
其他符合要求的品牌
4
投标单位如选择其他品牌,要求为世界销售前十的知名品牌,并确保达到同等质量要求。
采购前需经甲方及监理共同确认,如不合格,则不允许使用。具体使用油漆时,需报厂家给业主、监理,在使用前需对油漆供应商使用的油漆方案进行确认,并要求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对防腐质量进行检查,并有承诺。
施工单位在选择油漆供应商时必须征得业主和监理的确认,否则不允许使用该油漆供应商。
在油漆的质量控制上:如质量出现问题,施工总承包商仍是责任的主体,仍追究施工总承包商的责任。
中标单位与油漆供应商合同里必须包括:
l 双方共同对油漆的质量提供担保,并共同对化工园管廊工程防腐质量提供承诺。
l 油漆供应商需派人驻厂,与监理一道对防腐工序进行把关,进行签字确认手续。油漆供应商不得以签字权要挟材料款,不得以付款影响施工进度,所付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时可由化工园进行协调,必要时从施工总承包商的工程款内扣除支付给油漆供应商。
l 每层油漆的厚度需按规定抽测(因为每层油漆的单价有差别)
l 如没有油漆供应商验收合格的签字、盖章,防腐工程业主不进行验收,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l 监理需驻厂,需对油漆的供货及施工进行全程跟踪。
监理和油漆供应商代表按要求进行控制质量,不得提高或降低要求,施工总承包商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标准,否则责任由施工总承包商承担。
油漆供应商对防腐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确认。质量责任由双方协商定。
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或施工后因分包单位或农民工工资问题请市清欠办或化工园协调的取消一年在化工园的投标资格。
二、招 标 文 件
(四)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下述第(五)、第(六)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本招标文件所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项目计划(质量、安全、进度、工期等)、计价规范和技术规范、报价、合同的主要条款等。
(五)招标文件的澄清
1. 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澄清采用下列方式: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包括工程量清单),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招标人提出(若发传真的请同时发送电子邮件),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所有问题的解答,将于2日内以书面方式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六)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通知中写明。
3. 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投 标 报 价
(七)投标报价.
1. 本招标文件项下的合同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总价包干的形式,措施费用在标段内包干使用,不随工程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械、劳务、管理、材料(包括卸力、场内运输、保管费用,相关配合等)、利润、施工措施、赶工措施、临时设施、垂直运输、建筑物超高、安全文明施工、临时用水用电、与其他单位的施工配合、缺陷修补、安装、维护、各项规费(劳动保险、劳保统筹、安全生产监督费、税金等)等各项直接和间接费用,以及招标文件所包含各种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贯彻意见(苏建价(2009)40号)执行。
3. 可参考的工程计价表和有关文件
江苏省相关工程计价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及其它与投标报价相关的文件等。
4.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投标报价执行最新现行有效的计价文件、政策性文件及指导意见。本项目不参加评优( 不评市优、省优),考评费、奖励费不计取,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投标报价应当由相应注册造价师或省级编审人员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有关政策性文件执行江苏省、南京市现行相关文件。
(2)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准确理解招标范围,高度重视现场踏勘,充分注意到招标文件和清单中并不能保证所提供的工程量及相关资料全面而准确地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投标人应充分认识到由此而产生潜在的风险,投标人可根据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现场踏勘及投标人自己的施工组织设计等其他信息资料,核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准确性,清单子目及其特征准确性、完备性。在招标答疑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人,招标人予以书面回复。如果投标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提出疑义,投标人一旦中标,因工程量清单的漏项、工程数量不准确、清单子目特征描述的不准确、不完备等所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增加工程结算时不予调整。
(3)如发生设计变更,计算投标时招标范围与实际施工完成时设计院提供的图纸或联络签之间的差值,根据投标单价进行核增核减,如实际施工时图纸与投标时图纸差值工程量相差在10%以内,单价不作调整,如超过10%,(超出的10%参照原单价执行)超出10%以外部分计算如下:如为增加工程量,单价下浮5%,如为减少,单价上浮5%,(与原工程量相差在20%以内);如极个别项目单价过高与过低的决算方式为:相差在20%以内按上述方法计价,超出20%以外部分双方另行商议。(原则上不超过定额价)。
(4)设计变更引起新增子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其综合单价应按投标时让利幅度进行等同让利,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5)投标人需根据总平面图并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编制大型设备的进场数量、规格和平面布置。施工中所需设备的进退场费、设备基础费用投标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措施项目费用中并进入投标总价。
(6)投标人报价时须自行充分考虑各种风险,不予调整,若未报,则视为优惠。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5) 项目经理出勤率承诺函(在现场出勤时间至少一周2天,,项目经理无条件的服从考核,由业主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实行上午和下午项目经理各签到一次,如未出勤,则罚款1000元/天。)
(6)投标报价(包括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
(7)辅助资料表(第六章中表3.1——表3.8)
(8)其它资料(如各种奖励证书或处罚决定等)
(9)施工组织设计
(10)电子版投标文件(需单独与书面投标文件分开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将报价转换成EXCEL表格形式、施工组织设计转换成WORD文档的形式,如没有提供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视此为不能够响应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
3. 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第六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九)投标担保
1.本工程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贰拾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
3.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提交方式和金额提交保证金,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提交下面的托管银行,并将托管银行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的原件或复印件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帐户: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
帐号:32001595846052501449
开户行:建设银行南京广州路支行
提交保证金的地点和时间:
提交地点:南京市广州路183号建设银行南京广州路支行
提交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转账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的付款人必须是投标人(或者是投标人驻宁分公司),银行保函的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不得使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采用标准格式。
4. 退还方式:按照提交时的路径、银行帐号返还
(1)计息利率:执行人行规定利率
(2)结息方式:按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分别设户,按中心文件规定的时间退还本息。
5.提交投标保证金程序
(1)采用银行本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投标人提交现金或银行凭证,由中国建设银行南京五台山分理处(以下简称托管银行)审核确认后开具《投标保证金到帐确认函》或《投标保函代保管确认函》
(2)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方式提交:
投标人提交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托管银行审核后提供票据回单。投标人可根据托管银行提供的资金到账查询电话,在银行工作时间进行电话查询。投标人在保证金到账后到托管银行凭回单换取《投标保证金到帐确认函》。
6. 退还投标保证金程序
(1)未中标
1) 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本票方式投标的,在交易中心和银行双方确认后,由银行以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单位提供的单位帐号。
2) 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的,经交易中心和银行双方确认后,由银行以电汇或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单位提供的单位帐号。
3)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退还:投标人凭招标人发出的“未中标通知书”、《投标保函代保管确认函》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由托管银行审核后进行保函退还。
(2)中标
1) 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本票方式投标的,在交易中心和银行双方确认后,由银行以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单位提供的单位帐号。
2) 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的,经交易中心和银行双方确认后,由银行以电汇或转帐方式退还至投标单位提供的单位帐号。
3)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退还:投标人凭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保函代保管确认函》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由托管银行审核后进行保函退还。
7.《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一式五联,一联为银行留存联、一联为递交招标单位联、一联为交易中心留存联、一联为投标单位留存联、一联为留存备用联。
8.注意事项
1) 采用支票等方式交付保证金的,须在法定工作日下午16:30前提交至托管银行,以确保能参加当天的银行票据交换。
2) 除银行保函户名为招标人全称外,其余收款人均为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
3) 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投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保函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数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提供虚假、无效的票函,由此产生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时间前到达专用账户,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帐的后果。
9. 托管银行咨询电话:025-86637173、025-83231565
10.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放弃中标项目的;(时间从中标公示开始日至合同签订日)
(2)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需要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的而不提交的或不按规定提交的;
(4)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勘察现场
1. 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根据所获资料重新核实工程量,如发现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错误,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疑问。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十一)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 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按具体要求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应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2、所有封袋上都可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
3、所有投标文件的骑缝处应加盖投标人和法人代表或者委托人的印章。
(十三)投标截止期
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 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六)条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 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4.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十四)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开 标
(十五)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投标单位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核验身份(需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如未到场核验,将视为本次投标无效。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
4.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
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七、评 标
(十六)评标
1. 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2. 本工程采用综合因素评分法进行评标。
1、评标细则:综合因素评分法
评标细则:价格90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的三家算数平均值为标底,标底为满分,其余投标得分每上浮1%扣0.75分,每下浮1%扣0.5分。如只有三家为有效标时,可评合理最低价为中标价。
施工组织设计:满分10分
l 施工组织设计的完整性 共0.5分
l 施工方法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共0.5分
l 进度计划及措施的科学合理性(因本工程工期紧,投标单位如何保证工期,如何合理安排进度计划需具体 )设计周期1分,工厂化预制1分,现场安装1分 ,合理性1分。 共4分
l 质量保证措施的可靠性,质保体系的完整性 (侧重防腐1分、焊接0.5分—焊接作业人员需持证并经监理考核合格) 共1.5分
l 安全保证措施的可靠性 共0.5分
l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学历和职称(质量员有工程师证书得0.25分、安全员有安全证书占0.25分)共0.5分;
l 现场的平面布置、文明施工措施的可靠性及标化现场等级 共0.5分;
l 工厂化预制能力1分、现场安装投入机械及劳动力配备1分 共2分。
2、评标规定
l 评委必须按本办法打分,技术分中需去除最高和最低分后再平均,否则无效;
l 对施工组织设计不科学、不安全、不可行、不予记分;
l 评标委员会根据此评标细则评选前三名,并标明排列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定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十七)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将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如选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报价不予修正)
(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十八)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十九)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前条规定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法人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8.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9.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改变招标文件的不可竞争费,以及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的;
11.联合体投标的;
1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5.如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1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作为废标处理的条款以外,其他一律不作为废标条款。
(二十)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时,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二十一)评标和定标将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此时限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八、授 予 合 同
(二十二)中标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进行中标公示,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日内提交中标价格10%的银行履约保函,并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因中标单位的原因,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二十三)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2.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向所有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GF-1999-0201
工程名称:化工园丰华路至赵桥河南路路段、菱天化工至葛桥路段管廊工程(钢结构制作、安装)
江 苏 省 建 设 委 员 会
监 制
江 苏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合 同
一、 协议书格式
二、 通用条款
三、 专用条款
四、 工程质量保修书
五、 廉政合同
六、 安全责任书
第一部分 协议书格式
发包人(全称) 南京化学工业园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见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1 年 月 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2011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5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 (人民币)
¥ :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及其附件、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1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南京化学工业园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 施工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 (7)图纸; (8)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国家、行业规定的规范、标准。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采用。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不采用。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陆套(含竣工图叁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有关图纸内容。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不采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负责“四大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对工程签证有签认权,有工程款支付批示权(必须取得总监确认后方可付款,否则发包人不得支付)。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停工权和工程量签证确认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任进谦 职务:项目经理
职权:全面负责现场协调及管理。
5.4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不采用。
6.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7.发包人工作
7.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完成。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有条件的情况下,甲方指定地点,承包人自己接至现场用水、电点,计量费用挂表自理。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无。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无。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承包人配合。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另行商议。
7.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届时由发包人委托。
8.承包人工作
8.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不采用。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总计划、项目组人员名单,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等资料。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1、 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其它现场施工人员宜有标识;
2、 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在火灾易发地区(木工房等)施工或储存使用易燃器材时,应采取特殊消防安全措施,现场严禁吸烟;
3、 施工现场的通道、消防出入口、紧急疏散处等均应有明显标志或指示牌。有高度限制的地点应有限高标志,各种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和遵守有关规定,否则发包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现场的食堂卫生安全、饮水设施安全可靠;
5、 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设置维护设施高度≥1.8米,与施工场外作好分隔,不得影响场内及周围的正常秩序并保证其安全;
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参照JGJ46—2005规范执行。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应为业主及监理提供现场办公室一间,应提供基本办公条件,位置应就近,方便施工管理,施工现场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概括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工程施工期间,应控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承包人必须满足国家、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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