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无财产分割)刘,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公司员工,住市路号室;陈,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无业,地址同上。刘与陈于年月日经人介绍结婚,婚前了解不深,认识三个月后即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和,经常吵闹,无法共同生活。因结婚时间很短,没有子女,没有共同财产,双方一致同意离婚,达成如下离婚协议如下:1、双方自愿离婚,达成一致意见;2、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财产争议;3、没有子女;4、婚前陈 xx 带过来的财产仍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由女方带走。协议人:刘(签名)陈(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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