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收培训学习心得总结 税收培训学习心得总结篇 1 在市局的统一安排下,我有幸参加在税务总局干部学院举办的地税系统税收业务培训班学习,能成为培训班的一员,我感到十分荣幸。这次培训为期 6 天。学院教学、生活设施门类齐全,功能先进,是一所园林化、生态化、智能化的新型院校。位于扬州扬子江北路,与风景如画的瘦西湖毗邻,使我们在学习之余还能尽情享受大自然的怡静,达到劳逸结合的目的。培训期间,我们先后学习了资本交易事项检查方法与案例分析、拓展训练、税收征管疑难问题解析、塑造阳光心态、税收风险识别与原因分析、纳税服务热点问题探讨、最新税收政策解读、纳税评估案头分析方法与技巧等内容。这次培训,我想我们每位学员
2、都有不同程度的收获。我认为这次培训班举办的非常有意义,也非常有必要。给我的感受很多,收获也很大。以下是这些天的几点体会:一、领导重视。税院领导和市局领导对我们培训班的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配备了强大的师资力量,安排了各门课程的名师前来授课,为我们更新知识提供了有力保证。从课程安排到衣食住行,后勤服务安排非常周到,让我们感受到了家一般的温暖。二、纪律严明。本次培训,学院实施了封闭式管理,制定了详细的纪律,并将每个学员的纪律和廉政表现作为考核成绩的一部分。这就要我们学员在学习和生活纪律上都要严格要求自己,适应从工作到学习生活的转变,从家庭生活到集体生活的转变。良好的纪律也是我们取得好成绩的保证。我严
3、格要求自己,服从班主任、班委会的管理,服从学院的各种规定,并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每天的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通过这次培训,让我再一次体验到学校生活,也进一步认识到凡事都要按规矩办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也要继续坚决的严格执行单位的规章制度,真正做个依法行政的执行者、捍卫者。三、以多种形式学习专业知识理论,提高理论水平。作为一名基层税务干部,我有一些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但不够系统也不够丰富。通过老师深入浅出的讲授,感觉豁然开朗,许多问题从理论上找到依据,对原来在工作实践中觉得不好解决的棘手问题也找到了切入点,感觉收获很大。特别是潘雷驰老师给我们上了一课税收风险识
4、别与原因分析,通过介绍的几个典型案例,我深切地感受到税务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健全,执法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是对执法监督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二是执法监督的力度有待加强。更让我加深了对税收法律知识的理解,提高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增强了依法征的方法和手段。作为一名税务工作者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不断地去学习新的知识,转变观念,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注意规避执法风险。这次的培训,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为我今后更好工作的奠定了基础。总的来说,各位老师们以朴实无华的语言为我们授课解惑,对我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更是一次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锻炼机会。最后衷心感谢领导和
5、组织给予的宝贵机会,感谢学院的辛勤付出,感谢班主任老师的热情关心、帮助。税收培训学习心得总结篇 2 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我荣幸地来到了慕名已久的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参加为期 6 天的铜陵市地税局税收业务培训班。此次培训共安排了五个方面培训内容,设置了:资本交易事项检查方法与案例分析、税收征管疑难问题解析、税收风险识别与原因分析、纳税服务热点问题探讨、最新税收政策解读、纳税评估案头分析方法与技巧、塑造阳光心态(实训)、拓展训练等课程。培训方式采用讲授式、案例式、研讨式、实训、现场教学等教学方法,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进行授课。老师们丰富的授课内容,引人入胜的教学语言,讨论、互动、实际操作等灵
6、活的教学方式让学习变得丰富多彩,使我们受益匪浅。授课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令人感动。授课老师一边在税务部门实践,一边又是教学研究的带头人,理论的前瞻性、工作实践性很强,真正把税收业务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联系。老师深入浅出的讲解,使我们听而受启,记而不烦,好学不倦,同时使我们接收到了最前沿的税收业务信息,短时间内更新了知识结构,提升了理论高度。浓厚的学习氛围令人感动。我们深深地了解和懂得这次学习的意义和目的,因而也更加珍惜这次难能可贵的学习机会。所有的学员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自觉地完全“脱产”,转变为学生的身份,严格遵守各项学习制度。没有迟到,没有早退,大家认真地听、详细地记,课下沟通讨论,好的经验大家共
7、同借鉴学习,难点热点问题共同探讨解决。在浓厚的学习氛围中,增长了知识,交流了经验,促进了工作,增进了友谊。在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的每一天,我们的思想都受到震动、撞击和洗礼,各位老师精彩绝伦的每一次授课、语重心长的每一句叮嘱,都像一盏盏明灯,指引着我们不断前进。通过学习,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在学习理论上下苦功夫;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练真本领;在开拓创新上力求新突破。善于带着问题去学习,用学到的理论去指导实际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学有所值、学以致用。牢固树立长期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作为一种态度、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切实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把所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税收培
8、训学习心得总结篇 3 八月中旬,集团公司组织了两次关于税收筹划的培训,徽州文化园的培训,叶建平老师高屋建瓴,理论联系实际,让我耳目一新;而远赴南京的培训,李秀华教授利用对案例的剖析,将税收法规进行全方位诠释,让我税务帐务处理的思路更清晰。下面,我将这几天培训学习的体会罗列一下,与大家交流。一、收集税收文件,存档备查;阅读税收文件,入木三分。税收管理的方法很重要。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每次遇到有关税收问题的时候,总是喜欢去翻翻税法书籍,而且只是看个大概,没有深入地去研究。建立税收政策文档,适时关注税收政策新动向。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任何事物都不是全面的,总是有缝可钻,有机可乘,税收政策同样也是有缺陷,
9、只要我们用心去研究,总是随时随地,密切关注国家与地方的税法法规和最新税收政策的出台,一旦有新变化,可以马上采取相应措施,把争取少缴税的意识融入到公司的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之中。税收管理与纳税筹划是互相联系的,管理的目的就是尽量少缴税,这就必然要涉及到筹划。纳税筹划并不是说通过某种方法来偷税或故意漏税,而是通过筹划,减少公司的现金流出,增加可支配资金,从而有利于公司的后续发展。通过对税收政策的深入研究,可避免我们缴纳不必要的“冤枉税”,做到:不缴不该缴纳的税款,尽量少缴应缴纳的税款。增值税转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2018 年第四季度,我们公司在扩产项目中购进一批机械、电子设备,由于增值税政策的
10、改变,我们马上与供应商协商,推迟设备尾款与发票的结算时间,争取到 2009 年,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从而让公司少缴纳了增值税近18 万元,也缓和了当时的资金压力。二、被税务机关稽查后的应对措施:面面俱到,环环相扣,以理服人。在当前税收征管与稽查形势下,公司所面临的税收环境越来越严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文件的下发,以及今年 6 月初,国税总局下达全国必保完成 1000 亿的稽查任务。这些政策与对策的实施,必将对公司的税收管理增加了难度,也对我们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的财务帐务处理与税法的帐务处理有许多不一样的地方,而且受地方、行业的局限性,要做
11、到“无税收风险”是不可能的。仅发票报销不规范一项,就足可以让公司背上沉重的税收包袱。如果被税务机关稽查,我们该如何应对呢?叶老师结合自己的税干经验以及在给企业咨询中遇到的情况,教会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处理方法。不卑不亢,有理有节,通过自身对税收政策的把握,将稽查到的税收问题进行层层盘剥,环环相扣,同时,让相关税务人员有台阶可下,给他足够的“面子”。这样,即使是稽查后需要补交一点税收,只要在公司可承受范围之内,我们也规避了更大的税收风险。三、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的处理。培训之前,业务招待费的处理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在平时的工作当中,也一直寻求更好的帐务处理方式、方法。培训后,我对于会议费、业务招
12、待费、差旅费三项费用的帐务处理以及三项费用之间的关系有了更新的认识,同时,培训过程中所接受的理念也对我以后的工作有了一定的指导性。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 5‰。税法所认可的业务招待费支出额有一定的额度范围,而在实际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远远超过该限额。在税务执法实践中,通常将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餐饮、香烟、饮品、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包括营销过程中所发生的招待费。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对于业务人员所发生的招待费用报销需从严或者进行“曲线
13、列支”。四、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关系。个人所得税对于公司来说是代扣代缴的,与公司本身的利润无关,与企业所得税也扯不上关系,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薪酬管理进行纳税筹划。我们只要合理安排薪酬的分配方式、时间、次数、每次金额等,做到在工资支出总额不变的前提下,使员工少缴个人所得税,提高员工实得收入;可以通过实物分配奖励,旅游奖励,培训奖励,出资购车等方式,变通进行费用列支,这样,员工个人所得税减少了,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扣除的费用项目也增加了,可以使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充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的同时,使企业自身效益最大化。下面我举一例说明:某员工王先生全年个税前收入额为50400 元。1、在不使用季度奖、
14、半年奖、年终奖等薪酬分配方式情况下,按月收入 4200 元的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4200-2000)×15%-125×12=2460 元;2、在使用季度奖、年终奖等薪酬分配方式,按月收入3360 元的工资,每季末再收入 2020 元季度奖励,年终有 2000元的年终奖励,计算个人所得税如下:A、全年按月收入应纳个税=(3360-2000)×10%-25×12=1332 元;B、四个季度奖励收入应纳个税=(2020×15%-125)×4=712 元;C、年终奖励收入应纳个税=2000×10%
15、-25=175元;D、王先生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332+712+175=2219元。第 2 种情况下,由于改变了分配方式与分配次数,王先生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比第 1 种情况少缴税款 241 元,如果公司里有 100 个王先生,公司可以节税 24100 元。在培训过程中,李教授还提到另外一种节税方式,我觉得有机会的公司也可以试一试。内部集资,然后可以通过降息增资的方式来进行节税,降低利息的利率达到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同时增加员工工资收入,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以上仅是我个人在培训过程中的一点收获,只是为了与大家一起交流,另外也建议公司在财务人员进行税收管理与筹划的实务中,在流程管理、合同管理、发票管理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多给财务人员参与权与话语权;建议集团公司有专人负责税收管理工作,毕竟集团公司有十几家成员企业,如果通过有效的税收管理与筹划,每年可以为集团公司节税数目应是不小的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