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车辆油料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务车的管理,减少成本开支,提高公务车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请各部门及驾驶员遵照执行。一、管理范围 1.凡是归属于集团公司的所有车辆,都应按此管理办法执行。2.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专用车辆,不受此管理办法限制。二、具体管理办法 1.车辆加油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未经允许,禁止乱加油,长途出差的除外。2.车辆驾驶员在加油时,现场必须有公司的相关人员见证,并要求其见证人在油发票的背面亲笔签字。3.行政部对车辆加油事项进行监管,根据公务车的每公里耗油标准核定用油量是否真实。4.车辆加油后,一般用于公司的公务、业务、招待用车,外借车辆原则由借用单位和个人承担油料
2、费用,经领导同意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5.车辆驾驶员要互相监督车辆加油工作,进行指责和检举。三、车辆油料费用报销 1.车辆油料费用应凭正规发票,经驾驶员、见证人、主管领导的亲笔签字后报销。2.特殊情况的外借车辆油料费用,经相关领导证实后,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销。四、工作奖惩 1.驾驶员私自加油,虚报数量,妄自抽油转卖,一经发现,扣发当月工资,并予以除名。2.在油料费用报销时,手续不全或仿照领导签字和其他造假行为,一律不予报销,相关费用由自己承担,并一次性处罚 100 元。3.对在车辆油料节约工作上有突出成绩的驾驶员,年终给以一次性奖励 200 元。五.本办法从签字时间之日起执行,具体解释权归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