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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锵大道工程安全健康坏境管理制度2014.4.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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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福鼎市铁锵大道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项目 安全、健康与环境 管理制度汇编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福鼎市铁锵大道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项目项目经理部 审 批 页 批 准: 日期: 审 核: 日期: 编 制: 日期: 目录 一、前 言 1 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1 三、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8 四、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验收制度 10 五、安全文明施工分析例会制度 12 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4 七、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8 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管理制度 20 九、分包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22 十、施工机具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25 十一、特殊工种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27 十二、施工工地安全设施及工器具管理制度 29 十三、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管理制度 31 十四、交通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34 十五、班组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36 十六、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8 十七、工地文明办公管理标准 40 十八、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及奖励制度 43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汇编 45 一、前 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程序(制度)文件汇编》以及本工程特点。编制了《福鼎市铁锵大道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项目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本汇编旨在将公司安全管理向科学化、现代化、标准化、体系化、规范化推进,持续不断地提高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环境工作管理水平。 1、编制依据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程序(制度)文件汇编》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考核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本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汇编了17个制度、规定、细则,是本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的基本制度、规定、细则。 3、本汇编中未尽事宜,以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程序(制度)文件汇编为准。本汇编如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政府相关要求相抵触的,按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的规定、规程、标准为准。 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1、编制目的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工程建设期间安全文明施工的岗位职责,更好的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调“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原则,提高项目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健康,实现公司及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目标。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福鼎市铁锵大道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项目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及所属各部门、施工队、各劳务分包队。 3、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的内容 3.1 项目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订有关实施细则,组织和推动项目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 (2)制订项目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实施。 (3)监督检查施工作业各班组落实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4)监督检查施工作业员工工作状况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及时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5)落实好安全施工措施补助费和安全奖金分配、提取和使用状况。 (6)负责对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考核和奖惩。 (7)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组织召开项目安全工作会议或召开安全专业会议。 (8)参加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基建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3.2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对合同活动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直接领导责任; (2)体表本单位参加工程安全工作会议会,积极参与工程安全管理; (3)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目标、指标; (4)建立本项目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程序体系; (5)建立健全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保持有效; (6)建立各级组织机构,并明确其职能、权限和相互关系; (7)定期向业主报告安全管理运行情况; (8)为开展环境与安全管理活动提供充分的资源; (9)建立完善各级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0)代表本单位建立本项目的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程序; (11)在合同中明确同意分包的条件下,保证分包商的资格符合业主的要求,对分包商的安全实施统一协调和管理,对分包商的安全向业主负责; 3.3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日常生产工作。 (2)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 (3)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不影响施工安全; (4)组织安全设施的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 (5)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 (6)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 (7)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建立会议纪要,并发放给有关人员。 (8)在项目经理领导下,主持本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全面工作。 (9)协调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10)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的学习; (11)组织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安全防护设施及生产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组织对施工项目进行周安全检查工作; (12)组织检查落实安全管理部的各项工作,完善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13)组织每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支持安全管理部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14)保证劳务用工的管理符合业主的要求,对劳务工的安全向业主负责。 (15)加强与业主对应接口部门的协商。 3.4 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代表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工作; (2)组织贯彻实施项目工程公司的安全方针、目标及本项目工程的目标、指标; (3)负责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改进; (4)按照《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其它专项安全方案,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组织人员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6)负责安全管理方案、各类应急预案的审核并组织实施; (7)审核纠正和预防措施,参与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3.4 项目部安全主任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指导专业队及班组的安全技术工作,调查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 (5)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7)对违反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3.5专业工长(施工员)职责 (1)施工员对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计划、要求组织施工,同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检查实施。 (3)负责临时用电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安装等设备安装验收签证工作。 (4)熟悉掌握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班组、工人遵章守纪和开展好各项安全活动。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6)认真清除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 3.6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熟悉和掌握本班组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班组及作业区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3)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须做到班前提要求、班中跟踪检查、班后记录,随时掌握本班组设备、机具安全使用状态及人员操作待业、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4)及时做好区域内安全防护设施的配置、验收工作,遇有险情立即向上级报告。 3.7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班组长的领导下,负责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班组长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班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班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工地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 (6)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3.8生产工人(包括民工)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3.9项目计财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技术经费,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对项目部审定的劳动保护技术安全措施计划所需的经费,列入财务计划,按需要支付,专款专用。 4.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 4.1安全管理部 (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指导专业队及班组的安全技术工作,调查研究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安全情况。 (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 (5)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7)对违反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8)负责项目工程安全管理文件控制; (9)负责建立获取安全的法律与其他要求的渠道,并跟踪与修正,,及时收集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10)根据综合办公室制度的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11)负责制订安全管理应急计划,完善应急救援体系,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2质检技术部 (1)管理本项目工程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工作,配合内审和外审工作,负责内、外部沟通工作; (2)编写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3)建立安全管理信息网络,跟踪行业信息; (4)负责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掌握本项目工程安全目标动态,负责编制安全管理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做好施工中安全交底工作; (6)负责安全因素的监视和测量; (7)对施工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序或部位制定预防措施,纠正施工中的不符合; (8)制定项目施工过程安全预防措施,及各项安全不符合的纠正措施,让工程部进行落实。 4.3物资设备部 (1)做好安全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运行工作; (2)对有重大危险源的相关方采取相应的约束措施; (3)负责仓库内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的控制; (4)负责仓库内物资消防工作; (5)及时完成本部门不符合的纠正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6)建立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危险源清单; (7)把好物资采购质量关,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按要求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8)负责本项目工程安全绩效测量的控制,按周期检定计划送检; (9)制定各种施工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操作人员学习; (10)杜绝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现象发生。 (11)制定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及各相关工种的安全操作细则,定期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学习。 4.4综合办公室 (1)负责项目工程领导与各部门之间及本项目工程与外界的信息交流,保持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 (2)负责人力资源的配备; (3)负责制定本项目工程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及协调各部门开展好培训工作; (4)负责本项目工程各岗位人员能力的考核工作; (5)组织并制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加强对民工的安全意识教育; (6)负责生产区环境卫生及后勤保障。 4.5部门接口 (1)临建施工和生活设施的设计由质量技术部负责,其安装由前方工段落实,相关部门在使用过程中负责其安全,安全管理部根据法律法规及业主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2)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部负责编写,质量技术部根据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3安全部负责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安全部和综合办公室管理负责组织教材实施培训,并参加由中广核工程公司组织的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工程施工; (4)施工计划、物项移交、项目协调工作的安全责任界定:施工计划由质量技术部进行编制,质量技术部按计划完成后由安全管理部联合移交下一部门或工序施工,同时强调安全、技术两方面的交底,涉及重大物项移交的,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及安全副经理按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协调。 (6)具体施工过程及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参看施工安全控制具体描述。 5.解释权 本制度解释权属福鼎市铁锵大道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项目项目经理部,并负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三、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职工(合同工、临时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合同工、临时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福鼎市铁锵大道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项目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所属各部门、施工队、各劳务分包队。 3、职责: 3.1 施工现场的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由项目总工负责组织。 3.2 现场施工员负责实施。 3.3 施工现场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4、过程描述: 4.1培训对象 4.1.1 施工现场的工人(合同工、临时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 4.1.2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施工班组组长、作业面负责人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 (2)现场专职安全员除按照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 (3)施工现场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安全培训; (4)施工现场的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5)施工现场工人(合同工、临时工)每年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 (6)施工现场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在每道大工序开始前必须接受针对该工序的安全培训及安全交底; (7)违章及事故责任人必须参加针对其违章及事故专门培训教育; 4.1.3 施工现场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项目部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参加由中广核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2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4.2.1 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工程安全技术知识、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施工特点、危险地点和工器具安全防护注意事项;急救知识;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4.3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4.3.1 公司后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生产安全形势及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4.3.2 车间或工段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段施工特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必须遵守的事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注意事项、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基本知识。 4.3.3 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4.4 安全培训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4.4.1 实行安全培训教育及活动登记制。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工人(合同工、临时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及安全活动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工人,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4.4.2 实行项目部负责制,项目部要负责统一管理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及分包单位的工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4.4.3 从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2)有3年以上施工现场经验员; 5.解释权 本制度解释权属福鼎市铁锵大道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项目项目经理部,并负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四、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验收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综合治理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力度,依据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和《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福鼎市铁锵大道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项目项目经理部及所属各部门、施工队、各劳务分包队。 3、职责: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部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对本项目部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施工班组长对自己责任施工段的安全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4、检查机构及依据: 4.1施工项目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管理机构要对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监督,并有检查、监督记录,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正常开展。 4.2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规、建设单位相关规定、公司颁发的安全文明施工细则以及项目部自身编制的管理规定。 5、过程描述: 5.1项目部每月定期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组织对所辖的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项目部安全主任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2施工班组每星期由施工班组长组织对自己负责的施工段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由兼职安全员进行日常安全文明施工巡查。 5.3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可按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5.4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所检查部门给予定性量化评价。 5.5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制度的执行情况、查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等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5.6在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的,应填写“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送被检部门负责人签收,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负责复检,验收。 5.7“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的内容、要求,整改期限,整改负责人,整改情况(包括文字记录和现场情况)以及整改复查验收的情况等内容。 5.8整改应由专人负责,按期按要求认真完成,并按规定填写整改情况。 5.9整改复查验收应由专人负责,应在整改期限后及时复查验收,按“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逐项检查(包括检查现场及文字记录),并按要求填写复查验收情况。 5.10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复查验收必须按要求完成,环节必须封闭,不得缺项。 6.解释权 本制度解释权属福鼎市铁锵大道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项目项目经理部,并负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五、安全文明施工分析例会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安全文明施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体现“以人为本”,树立“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管理理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福鼎市铁锵大道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项目项目经理部及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劳务分包队伍。 3、职责 3.1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 3.2 项目部安全主任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专业例会。 3.3 项目部体系管理员负责会议记录,并立卷存档。 4、过程描述 4.1安全工作例会 4.1.1 项目部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各施工队长参加。 4.1.2 部署上级部门的安全工作指示。 4.1.3 研究并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1.4 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落实情况;制定阶段性安全工作目标和安全技术措施。 4.2 安全专业例会 4.2.1 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专业例会,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施工班组组长、施工组长兼职安全员参加。 4.2.2 以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以及本月的安全施工检查情况,本月安全施工目标完成情况,制定下月安全施工目标以及相应工序的安全措施。 4.2.3 如有特殊施工必须在本月专业例会中制定特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如本月专业例会已开过,必须专门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施工安全措施的专业例会。 4.2.4 总结施工安全工作及施工安全实施情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及关文件、宣读安全事故通报,布置下一工序的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工作要求。 4.2.5 讨论各施工队在施工工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强行制定限期整开措施,检查各施工队安全学习情况及安全学习记录。 4.2.6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月不定期到施工班组只召开一次安全施工会议、检查施工班执行项目部的安全措施情况以及学习项目部的有关安全制度、各种安全工作内容的填写、执行情况,指导队长、队技术员、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制定班组施工工序安全措施。 4.2.7 项目部各职能部门人员要随时不定期到施工现场检查、了解、掌握施工安全动态及各施工工序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施工安全的措施,布置日常性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为每月一次的安全网络专业例会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4.3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安全专业例会必须有完整的记录并存档。 5.解释权 本制度解释权属福鼎市铁锵大道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项目项目经理部及项目部,并负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用电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电气设备得到有效维护和保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福鼎市铁锵大道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项目项目经理部及项目部及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劳务分包队伍。 3、职责: 3.1必须有完善的用电管理制度,有总体规划、专人管理,有管理记录。 3.2施工用电和办公用电安装、检修应有完善的措施,并落实到位。 3.3施工用电现场有完善的安全措施,标示清楚,隔离措施满足要求。 3.4施工用电及办公用电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安装,并符合施工用电设施的有关规定,施工用电及办公用电设施竣工后,经现场项目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5施工用电及办公用电设施施工安装完毕后,应由指定的工程电工负责运行和维护。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拆、装施工用电及办公用电设施,严禁私拉乱接。 3.6项目部、施工队每月要对所有施工用电设施、办公用电设施、库房用电、住房照明用电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事故隐患,要按“三定” 原则(定措施、定人员、定期限)进行解决。对不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及时拆除,暂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有保护措施,拆卸的裸露部分应包好绝缘。 3.7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紧急救护心肺复苏法。 4、过程描述: 4.1使用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应遵守下列规定: 4.1.1 一切施工用电设备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移动式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应采用便携式电源卷线盘。 4.1.2 施工用电线路应实行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应重复接地,刀闸开关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 4.1.3 在对地电压500伏以下的低电气网络上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4.1.4 施工用电及设备应严格实行挂责任牌和操作使用规则制度。 4.1.5 设备的结构形式与用电场所及环境相适应,用电设备及电动工具不得超铭牌使用。同时在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4.1.6 动力配电箱应坚固,加锁并设警告标志,内部卫生干净清洁,其结构应具备防火、防雨的功能,箱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盘面操作部分不得有带电体裸露。动力配电箱负荷侧的首端处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1.7 设备上安装的开关设施、保险装置、保护装置、控制装置及信号装置,必须随时检查,保证其灵敏可靠程度。设备上外部裸露的带电部分要有防护装置,加装防护罩。 4.1.8 电源线严禁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4.1.9 闸刀开关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熔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 4.1.10危险区域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非有关人员不得随意移动、拆卸。在光线不足及夜间工作的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 4.1.11 连接电动机械或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插座,并设有漏电保护装置。 4.1.12 在特别潮湿及具有腐蚀性气体或蒸气的用电场所,应采用密闭型电气设备,同时加装防潮、防腐保护设施,敷设导线时必须加装保护套管,不得使导线裸露。 4.1.13 临时照明灯具固定牢固,高符合要求,电源线路不得靠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距建筑物不得小于2.5m,穿墙时应套绝缘管。管、槽内的电线不得有接头。 4.1.14 开关应控制火线,使用螺口灯头时,零线应接在灯头的螺口上。 4.1.15 户外使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必须有遮阳、防火与防雨设施,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4.1.16 任何电气设备在没有验证无电之前,一律认为有电不能盲目触及。 4.1.17 禁止带负荷接电和断电,在无带电作业工具或无带电作业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禁止带电作业。 4.1.18 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停电后进行,并按规程要求采取停电、放电、验电、接地、设围栏、悬挂标牌等步骤,以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 4.1.19 电工所用的绝缘、检验等工器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不合格的立即报废。 4.2安装施工临时电源线路应遵守下列规定: 4.2.1 安装施工临时电源线路要由使用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由专职电工进行安装,严禁私自安装。 4.2.2 采用电动式机械搅拌机时,电源线路布置应合理,发电机应安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4.2.3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加防护措施。 4.2.4 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 4.2.5 低压架空线路一般不得采用裸线;采用裸线时,架空线路高度不得低于3m,穿过交通要道时不得低于6m,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 。 4.2.6 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或固定构筑物等的边缘直线埋设,埋深不得小于0.7m,转弯处应在地面上设明显的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电缆沿构筑物架空敷设时,其高度不得低于2m。接头处应有防水和防触电的措施。 4.3接地保护和防雷接地装置规定: 4.3.1 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保护。 4.3.2 接地保护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4.3.3 搭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或地线端;拆除时的顺序相反。 4.3.4 搭接地线或拆接地线时必须设监护人;操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绳)或戴绝缘手套,并穿绝缘靴。 4.3.5 火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等方法。若采用缠绕法时,必须按照电线对接、搭接的工艺进行,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 4.3.6 使用外接电源时,电气设备所采用保护方式应与外接电源系统中的保护方式一致。 4.3.7 禁利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体。 4.4专职电工应具备的条件: 4.4.1 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电工操作证后,方可顶岗进行独立操作。 4.4.2 专职电工应精神正常,无防碍电气工作的疾病,掌握基本的电气知识和操作技术,熟悉操作规程和本单位的电气设备及线路情况,明确本岗位的职责和管理范围,同时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4.4.3 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先断开电源,然后进行检修。 4.4.4 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 4.4.5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沙灭火器灭火。 5、相关文件: 《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6.解释权: 本制度解释权属福鼎市铁锵大道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项目项目经理部及项目部及项目部,并负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七、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本项目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等危害,保障项目部生产建设顺利进行,保护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障社会稳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福鼎市铁锵大道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项目项目经理部及项目部及所属各施工队、劳务分包队伍。 3、职责: 项目部负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进行管理,主要职责是: 3.1贯彻执行本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消防法规。 3.2组织本项目部安全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实施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3建立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根据项目部实际,对各种工作岗位及工作场所,要责任到人、明确职责,保证消防目标责任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4把消防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并纳入经济责任考核制。 3.5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员工消防意识。 3.6配合业主安全管理部门对项目部和现场施工处的防火安全检查。 3.7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的配备。办公场所、仓库、职工(含合同工)驻地根据人员按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3.8组织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应急方案。 3.9负责采购、运输、保管、领用、操作技术安全的控制。 4、过程描述: 4.1项目部在组织消防检查时,被检部门必须派人参加,被检查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地提供情况和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检查部门应及时通知被检查部门和人员,并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4.2项目部发现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施工点和个人,有权责令其组织整改;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责令其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停工整改。 4.3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4.4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5任何人均有责任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4.6消防产品、设施管理 4.6.1购买、配备的消防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门审查认可的产品范围选用产品。 4.6.2任何人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防火设备、救生器材、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通道;消防设施的拆除、改动必须事先征得公安保卫部门的同意。 4.6.3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编号;建立台帐;登记造册,台帐应注明器材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时间、维修检查时间、检查人。各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灭火器材、设施的性能情况。 5.解释权 本制度解释权属福鼎市铁锵大道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项目项目经理部及项目部及项目部,并负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工程建设期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与作业管理行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项目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实现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目标。根据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福鼎市铁锵大道工程投资建设—移交(BT)项目项目经理部及项目部及项目部及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分包队伍。 3、过程描述 3.1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施工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无措交底,严禁施工。 3.2参加工程施工人员及其领导,技术人员等必须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因此必须遵守以下三项纪律: 3.2.1遵守施工纪律。做到对工作明确,一切行动听指挥。 3.2.2遵守劳动纪律。做到坚守岗位,精神集中,尽心尽责完成本岗位工作。 3.2.3遵守技术纪律。做到按规程操作,坚持按技术规范,技术措施组织施工。  3.3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项目总工审查批准,由班组长技术员交底,未经交底,严禁施工。 3.4重要的临时设施,重要的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制,经工程管理部审查,由项目经理师批准,由项目总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3.5特殊高空作业及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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