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理人員工作守則1.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制度,嚴格履行監理协议規定義務和職責。盡職盡責按監理規劃规定完毕監理工作任務;2.嚴格執行標準化、制度化、規範化管理,把FIDIC條款有機結合起來,與國際通用、權威性土木工程施工协议條件接軌;3.施工監理以品質為重點,牢固樹立品質第一觀念,以維護國家利益和公眾利益為準則,嚴把品質關;4.努力鑽研業務,堅持“遵法、誠信、公正、科學”原則和扎實工作作風。尊重客觀實際,準確反应情況,以科學數據為依據;5.堅持原則、遵紀遵法、秉公辦事。嚴格遵守監理人員職業道德,不謀私利,不允許在施工、材料、設備生產供應單位中兼職,不允許充當本工程
2、設計、施工承包和材料設備供應有關業務直接或間接仲介人;6.不允許洩露本工程專案需要保密事項,在發表與本工程專案有關資料和論文時,需征得業主同意;7.不允許接受承包商、材料設備生產供應商宴請和禮金、禮品;8.謙虛謹慎、熱情服務,認真聽取業主和承包商意見,接受監理主管部門指導,及時總結經驗,不斷提高監理工作水準。監理人員職業道德守則1.貫徹國家建設方針,遵守建設監理法規。2.依法經營,正當競爭,不轉包監理業務,不轉借崗位證書。3.信守監理协议,全面履行監理義務,正確行使工作權利。4.不故意損害法人、被監理方和監理同行名譽和利益。5.科學監理,誠信服務,愛崗敬業,努力提高業務水準。6.堅持公正、合理
3、處理有關各方爭議事件。7.不得在政府部門任職,不得在影響公正執行監理業務單位兼職。8.不得向影響公正執行監理業務單位或個人收取酬金和禮品。9.不得從事自己負責與監理專案有關商品經營或業務介紹活動。10.不得洩露與監理專案协议業務有關保密資料。監理廉政工作管理制度1.不准私自與施工單位發生任何不正當經濟往來或运用職權向施工單位吃、拿、卡、要;2.不准刁難施工單位或與施工單位串通一氣坑害業主利益;3.不准讹诈施工單位支付到營業性歌廳,桑拿、保齡球館等高消費娛樂場所活動費用;4.不准向施工單位推銷與所監工程專案有關材料、器具、物品等;5.不准向所監理施工單位介紹分包或兼職安插其他人員;6.不准在工作
4、期間酗酒或借酒鬧事;7.不准觀看黃色錄象或參加色情活動和參與各種形式賭博;8.不准在監理工作中弄虛作假或敷衍了事;9.不准在監理协议規定期限內私自調槽;10.不准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現場監理协议段同時掛職。監理工作紀律1.監理單位及監理人員和承包人員及施工人員以及業主專案管理人員均應接受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和公路工程品質監督部門管理和監督檢查;2.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應按照“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不苟”原則,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施工監理各項方針、政策、法規,制定詳細工作計畫,明確崗位職責,嚴格檢查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監理工作。3.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承包人錢和物(除协议有特別規定之
5、外)。4.監理單位或監理人員一旦被發現並經有關部門確認有失職、違紀行為,將視其情節輕重,除進行批評、教育外,還將根據协议中有關規定予以處罰。監理處平常管理制度監理處內部要建立監理處內部管理制度、試驗室管理制度、辦公室管理制度、廉政工作管理制度、安全生產制度、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等系列規章制度,監理處在實施過程中,對以上規章制度進行進一步完善並在全組範圍內實行,對不能勝任監理工作和瀆職行為監理人員堅決實行辭退,使全組人政治思想素質上過關。1.公文收發處理制度,監理處設有專人收發管理公文,並嚴格登記,所有公文必須經總監或副總監審閱,然後辦理,監理處發出所有書面函件,必須經總監或副總監簽發;2.
6、離開工地請假制,離開工地必須書寫假條,經總監或副總監同意方可離開;3.嚴格考勤制度,考勤做到公開、透明,但休假可以採用調休方式,累計假期方式,增长靈活性;4.檔案專人負責制,監理處內業資料較多,由專人負責資料搜集整顿、歸檔及管理,以保證資料完整性、齊全性、及時性;5.固定資產及試驗儀器實行責任制,經常使用人員即被確定為固定資產或試驗儀器責任人,負責資產完好性管理,防止固定資產人為性損壞,增強使用人員責任心。總監理工程師職責主持總監辦一切監理業務工作。(1) 全面熟悉协议檔,糾正設計圖紙中明顯錯誤,必要時報業主;(2) 檢查施工品質、進度以及施工措施,及時解決协议執行過程中一般性問題;根據协议規
7、定簽發指令,重要或重大問題應及時報業主;(3) 審查和處理承包人報告、報表和函件,必要時報業主;(4) 簽發分項工程開工令、初簽期中支付證書和最終支付證書、簽發中間交工證書;(5) 審批一般工程變更,對重要或重大工程變更提出處理意見,報業主;(6) 對發生协议爭端提出處理意見,並報業主;(7) 主持工地會議及高級駐地監理工程師例會,研究和解決施工中各種問題;業主派員參加;(8) 主持編制施工過程中有關監理實施細則;(9) 編制駐地監理處資料並督促承包人及時編制提交竣工檔。試驗監理工程師職責(1)在高級駐地監理工程師領導下,負責本协议段所有材料控制和工地試驗監理工作,搞好工程材料和成品品質控制。
8、試驗監理工程師必須與路面工程師緊密配合,協調工作。在工作上對駐地工程師負責,並對駐地相關协议試驗工程監理負全責;(2)熟悉协议條款、規範設計圖紙和試驗規程,監督工地試驗室。解決各類試驗規程、記錄等,督促承包人提供足夠試驗設備和人員以便保證按协议规定控制材料和工地試驗;(3)監督承包人按規範规定頻率進行試驗,原則上工地試驗和室內試驗須有試驗監理人員在場;(4)督促承包人定期檢查工地試驗設備,檢查各類設備調校與運轉情況,協同道路結構工程師檢查自采材料加工辦法,以及各種材料料堆材質和規格与否滿足技術規範與設計规定;(5)審查和評價試驗結果,根據技術規範建議駐地工程師認可或否认材料使用。(6)全面負責
9、协议段試驗監理管理工作,建立試驗檔案;(7)按時簽署試驗報告和試驗匯總表,經駐地工程師簽字後上報業主備案;(8)檢查、指導試驗監理輔助人員各項工作;(9)辦理高級駐地監理工程師交辦其他工作。計量監理工程師職責(1) 在高級駐地監理工程師領導下工作,對高級駐地監理工程師負責,並對本駐地相關协议管理負全責。(2)負責本协议段計量支付、計畫統計報表、延期及費用索賠、工程變更審查、處理等协议管理工作,並提供與之有關原始資料。(3)全面熟悉协议條款、工程量清單、技術規範、設計圖紙等协议檔,緊密配合各專業工程師嚴格按协议檔和監理程式及時準確地作好計量支付和月進度報表工作,並作好工地現場記錄。(4) 深入工
10、程現場,隨時掌握施工現場工料機動態和工程進展情況,配合其他專業工程師工作,做到數量真實,計算準確。(5) 審核承包人申報支付報表,做到每項工程數量均有簽認檢驗單和工程數量計算表。工程變更、材料墊付款、延期、索賠等均應有簽認憑證,報送購貨發票等應有依據。(6) 負責督促承包人及時準確呈報工程進度報表。(7) 負責搜集匯總並按時報送應報記錄、紀要和各種報告,經駐地工程師簽字後上報。(8) 參加對工程變更單價評定及審查工作。(9) 協助高級駐地監理工程師對施工計畫進行審查。(10)辦理高級駐地監理工程師交辦其他工作。路基路面監理工程師職責(1) 對高級駐地監理工程師負責,並對本駐地管轄範圍內各標段道
11、路工程品質監理負全責,在高級駐地監理工程師領導下,負責本协议道路工程監理工作。(2) 全面熟悉协议條款、技術規範和設計圖紙。對施工過程中道路工程進度、品質進行全面控制,對施工中出現問題,要按技術規範规定及時提出處理意見;(3) 審查承包人道路工程總體施工組織計畫和分部施工方案及施工組織計畫,並檢查其執行情況;(4) 檢查承包人品質自檢系統及其運轉情況;(5) 審查承包人提出各種資料。制定控制道路工程品質和進度各種圖表;(6) 協同計量工程師、試驗工程師,審查工程計量中道路工程部分;(7) 組織、領導道路現場監理工作,作好監理日誌,並檢查道路工程師助理監理日誌,負責制訂施工過程中道路工程監理規程
12、;(8) 協助高級駐地監理工程師處理工程變更、品質事故以及索賠、延期等工作;(9)辦理高級駐地監理工程師交辦其他工作。試驗員職責一、接受試驗監理工程師指導,完毕其分派各項工作任務;二、熟悉掌握與本工程有關試驗規程、技術規範、設計圖紙、做到以协议條款、試驗規程、技術規範、設計圖紙為準則,進行本項目施工過程中全面現場控制;三、對各項試驗工作,包括取樣(現場取樣、自采加工取樣、料堆取樣)、試件製備、各種標準試驗、進行室外和室內檢驗試驗。試驗路段施工均應旁站監督,所有試驗記錄必須經試驗監理工程師復核簽字後方能有效;四、整顿各項試驗記錄、報告、分類規檔;五、對任何有懷疑試驗結果,應進行驗證試驗;六、隨時
13、督促檢查校準試驗設備,保證所有試驗設備在足夠精度下進行工作;七、在試驗監理工程師指導下完毕規定頻率各項抽檢試驗,對工程品質作出量化評價;八、有權向上級單位反應工作中存在問題;九、完毕試驗監理工程師交待其他任務。監理員職責監理員其重要工作是協助專業理工程師開展工作,目是對承包人各項施工程式、施工措施和施工工藝進行有效控制,實行全方位、全過程、全天候監理,包括如下重要內容:(1) 檢查用於工程材料、設備、現場施工人員及其他施工條件與同意分項工程開工報告与否符合规定。(2) 檢查各種集料級配、砼配合比及用量與同意標準試驗告知与否一致。(3) 檢查施工措施和操作工藝,對影響工程品質措施和工藝及時發出警
14、告或作出指示。(4) 進行每道工序或分項工程竣工後檢查驗收。(5) 對隱蔽工程進行覆蓋前檢查,必要時進行開孔檢查。(6) 監督承包人試樣抽取和控制參數測定及記錄。(7) 觀察瞭解影響工程進度和品質風險、隱患及外部干擾資訊,及時報告專業監理工程師或標段監理工程師。安全監理工程師職責(1) 在總監理工程師領導下從事施工現場平常安全監理工作。協助總監理工程師編制安全監理方案及負責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2) 協助建設單位與施工承包單位簽訂工程專案施工安全協議書;(3) 審查分包單位資質、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和上報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高危作業安全施工及應急搶險方案;(4) 督促各施工
15、承包單位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5) 督促施工承包單位做好逐級安全交底工作;(6) 監督施工承包單位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制止違規施工作業;(7) 負責施工現場安全巡視檢查工作,並對高危作業實施旁站;(8) 參與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復核施工承包單位施工機械、安全設施驗罢手續,並簽署意見;(9) 負責安全監理資料填寫、搜集工作,編寫安全監理月報表,對當月施工現場施工狀況和安全監理工作作出評述,報總監理工程師審閱;(10) 做好安全監理日記和相關記錄。副總監理工程師職責(1) 由總監理工程師授權,按协议規定監理內容,負責組織分管監理處監理工作。(2) 組
16、織編制月度監理工作計畫。負責編制監理工作制度,參與編制監理大綱。(3) 負責督促、檢查監理處對檢測儀器、工具使用與管理,建立健全檢測儀器、工具和監理資料管理制度。(4) 主持編寫監理專案技術檔,審核專業監理工程師監理實施細則、提出修改意見並報總監理工程師同意。(5) 參與審核施工單位提交施工組織設計,匯總並提出監理審核初步意見。(6) 參與審定重要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技術方案及措施,提出監理審核初步意見;負責技術檔、施工圖紙管理及各種標準、規範最新技術確認、推行。(7) 負責指導、檢查、監督各監理組實施品質體系標準。(8) 監督監理實施細則實施,考核實施效果。(9) 負責督促承包單位和監理人員針對
17、工程實際編制重點工程和關鍵工序品質和安全面預防及糾正措施,監督實施。(10) 參與工程品質事故、安全事故分析,並提出分析意見。(11) 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報告各標段安全生產情況,對施工安全生產和監理安全監控事項提出建議。(12) 定期組織監理處和承包單位對各工地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對重點工程和關鍵工序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查結果留有記錄,發現問題告知承包單位立即整改,對整改情況進行核實。(13) 審核單項工程開工申請及檢查開工條件,為總監提供簽證依據。(14) 組織重要分項(部)工程檢查驗收。(15) 在總監理工程師領導下,負責監理處协议管理、預(結)算、進度款支付簽證審核及工程造價諮詢業務。(1
18、6) 審核工程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17) 負責組織報驗工程量現場核實工作。(18) 審核每月驗工計價報表中有關工程數量、品質簽證。(19) 參與審核工程竣工資料,參加專案竣工初驗。(20) 完毕總監委託其他事項。監理處辦公室管理制度(1) 現場辦公室规定整齊、清潔,並有我司“專案監理處”招牌;(1) 所有上牆圖表應整齊有序貼在牆上,並要及時更新;(1) 所有監理人員必須隨時配戴工作證;(1) 監理資料應及時歸檔,放入資料盒保留,資料盒及標籤應採用列印,整齊放置;(1) 未處理完畢監理資料應分類用夾子夾好,整齊地掛在牆上,不得隨處放置;(1) 辦公用品應由專人到企业領取;(1) 愛惜公物,尤其
19、是建設單位提供設施、設備、用品,損壞要賠償;(1) 嚴格律己,嚴禁濫用辦公室電話。監理處內部管理制度一、圖紙會審制度 1.圖紙會審包括專業會審和綜合會審兩種形式。專業會審一般是告知承包商自行組織,問題匯總後,在綜合會審中解決。 2.綜合圖紙會審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參加單位有品質監督、業主代表及相關施工單位、設計院和各專業監理工程師等。 3.綜合圖紙會審由施工單位負責做好記錄,記錄整顿後參加各單位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正式技術檔,與施工圖有同等效力。 4.圖紙會審記錄應在會審後一周內送發給各有關單位。 5.圖紙會審提出和發現問題,設計單位或有關單位應及時解決。二、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制度 1.施工
20、組織設計是工程建設專案施工總規劃,也是工程監理重要依據。 2.施工組織設計一般在建設專案招投標時,承包商連同標書上報給建設單位,做為能否中標考核內容(議標方式除外,但必須有施工組織設計)。 3.監理處進入施工工地,要向建設單位索取施工承包协议、施工圖紙和施工單位上報施工組織設計(或直接向施工單位索取)。 4.施工組織設計重要內容應包括: (1)工程概況; (2)工程專案總進度計畫(或網路計畫); (3)重要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或施工技術組織措施; (4)工程施工所須重要施工機具,實物工程量,重要材料數量; (5)勞動組織與勞動力動態圖; (6)品質保證體系及措施、安全施工保證體系及措施; (7
21、)施工總平面圖。 5.審查施工組織設計重點應放在重要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與施工措施(技術、安全和經濟与否合理)、施工進度計畫及施工平面佈置(施工水電、線路、交通、消防暢通、機料堆放合理)三個方面。 6.對施工組織設計審查,要先進行專業審查,然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綜合審查,審查結果應用書面形式告知設計、施工、業主等單位。 7.施工組織設計審查後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審批意見表作為現場專案監理組織檔案資料保留。三、工程開工審批制度 .開工審批應具備下列條件: (1)有交通主管部門簽發施工許可證。 (2)有建築工程一切險和第三方責任險等保險有關檔 (3)有工程品質監督站核發有完備施工圖或按組織設計規
22、定分階段所必須具備施工圖紙。 (4)工程品質監督登記表。 (5)有施工安全監督站核發施工安全監督登記表。 (6)已簽訂施工协议。 (7)已簽訂監理协议。 (8)施工組織設計已經同意。 (9)已完毕施工現場“三通一平”工作。 (10)基本完毕施工階段組織、材料、機具、勞動力和技術各項準備工作。 (11)已按协议規定及時支付備料款。 .由總監理工程師召集工地例會,審議開工條件。 .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開工令”,並以同意開工日期作為协议規定開工日期。四、隱蔽工程檢查、驗收制度 1.隱蔽工程檢驗標準應根據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驗收規範及其他有關標準或規定執行。 2.在本道工序完毕之後,下一道工序開始進行之
23、前,由施工班組負責人填寫自檢記錄,隊長和單位質檢人員檢查合格簽注意見後,再交由監理工程師進行隱蔽檢查。隱蔽工程檢查是分項工程品質檢驗重要工序,應檢查被隱蔽材料數量、品質、合格證書和複驗報告編號等。監理工程師檢查確認合格後簽字隱蔽。 3.工程在隱蔽前,提前48小時書面告知監理工程師檢查,經檢查合格簽證後方准隱蔽。監理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在開始驗收24小時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规定,延期不能超過2天,監理工程師未按上述時間提出延期规定且不參加驗收,乙方可以自行組織驗收,監理工程師應予承認。 工程品質符合規範规定,驗收24小時後,監理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監理工程師已同意,乙方可進行隱蔽
24、或繼續施工。 4.隱蔽工程在簽署意見前應查明工程部位和實物工程量、施工材料所用標準及合格與否、混凝土、砂漿、瀝青等配合比、操作人員、誤差尺寸等,不得簡單簽署“合格”、“按圖紙施工”等字句。 5.未按規定填寫隱蔽工程記錄,監理人員有權制止下道工序施工,未經檢查私自隱蔽工程,監理人員有權拒絕在記錄上簽證。由此导致品質事故及返工損失,由施工單位自負。 6.分部分項工程竣工時,要分別組織中間驗收,匯同有關部門對質量等級作出評定意見。五、原材料送檢制度 原材料是影響工程品質重要原因,為了加強原材料檢查驗收,嚴格把好材料關,確保投入工程使用材料符合設計及現行規範、規定规定,特製訂本制度。 1.嚴格遵照國家
25、、湖南省現行規範、規定、條例等规定進行原材料有見證送檢。送檢由雙方共同執行,即由監理單位送檢見證人和施工單位現場質檢員共同按规定進行取樣並送檢; 2.材料品質檢驗取樣必須有代表性,即所取樣品品質能代表該批材料品質。在採取試樣時必須按規定部位、數量及采選操作规定進行。 3.當對材料性能不清晰、或對質量保證資料有懷疑、或對成批生產構件,均應按一定比例進行隨機抽樣檢驗或按有關規定進行試驗。 4.工程中重要原材及構配件必須具有廠家批號和出廠合格證。鋼筋混凝土成品構件應按規定措施進行抽樣檢查。 5.在現場配製材料,如混凝土、砂漿、瀝青混合料等配合比,應先經有見證送檢,經試驗合格後,才能使用。 6.重要材
26、料取樣批量、取樣措施、取樣數量按深圳市質監總站常規建材檢驗取樣規定執行。六、工程變更處理制度: 1.設計變更指由設計單位、業主提出設計圖紙修改,而工程變更指由承建商提出設計圖紙修改。 2.設計變更和工程變更必須通過監理單位審核。 3.監理單位對“設計變更”和“工程變更”審查重點在於与否符合現行規程、規定,技術与否可行;對工期有無影響,對工程投資有無影響;與工程协议与否相符;變更性質(設計錯誤、施工錯誤)等。 4.重要變更或波及經濟問題(數額較大)應徵得業主同意。七、現場工程例會制度 1.工程例會分為第一次工地會議和經常性工地會議,第一次工地會議在開工前進行,經常性工地會議在開工後定期召開一般每
27、月或每兩周召開一次。 2.工程例會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參加人員應包括監理工程師、業主代表、承包商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其他有關人員,以及指定分包商。任務重要是協調施工、解決施工過程中存在問題。 3.第一次工地會議重要內容為: (1)監理工程師向承包商和業主介紹監理工程師現場工作有關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式,就怎样配合做好監控工作對承包商、業主提出规定; (2)檢查承包商和分包資質; (3)檢查施工準備情況; 通過第一次工地會議,監理工程師對与否簽發開工令提出結論意見。 4.經常性工地會議重要內容為: (1)確認上次工地會議紀要執行情況; (2)檢查預測工程進度; (3)檢查施工
28、人員和施工機械設備与否滿足工程進展情況; (4)檢查通報進場材料及設備情況; (5)檢查通報工程品質和安全施工問題; (6)檢查协议執行情況; (7)其他方面。 5.對於技術方面和协议管理方面等比較複雜問題,一般採用專題會議形式進行研究和解決。專題會議由監理工程師主持,參加會議人員根據會議內容確定。 6.工程例會上解決問題和提出待解決問題均應作出紀要,以便備查,並作為歸檔資料保留。八、現場協調會議制度 1.現場協調會指由專案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和主持,按一定程式召開,以研究工地出現包括計畫、進度、品質及工程款支付等許多問題經常性工地會議,俗稱工地例會。 2.現場協調會每週召開一次。 3.參加人:監
29、理單位為專案總監理工程師及有關監理人員;承建商為工程專案經理及有關人員;業主負責人或代表,必要時還可邀請其他有關單位(如質檢單位、設計單位、分包單位)參加。 4.會議議題一般為: (1)對工地存在問題解決和會議紀要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2)工程進展情況(對下月、下周進度預測); (3)承建商投入人力、物力、財力情況; (4)施工品質、材料設備品質情況; (5)有關技術問題(具體問題另議); (6)有關工程款支付及索賠問題; (7)現場文明施工及施工安全問題; (8)外部條件問題; (9)與工程有關其他問題。 (注:第一次會議重要議題由業主向承建商告知監理單位、總監姓名、監理範圍,由總監介紹監理
30、程式和監理规定。) 5.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由專業監理工程師整顿,經與會各方代表會簽認可,然後分發給有關單位並簽收。會議紀要重要內容: (1)會議地點和時間; (2)出席者姓名、職務及其所代表單位; (3)會議參加單位提出重要問題; (4)議決事項(包括何人何時執行)。 .除定期召開現場協調會外,還應根據需要組織召開某些專業性協調會議,由監理單位或業主主持。九、監理記錄制度 1.監理記錄是工程監理不可缺乏環節,監理記錄分為:旁站記錄、巡視記錄、工地例會會議記錄、品質安全問題及處理結果記錄、竣工記錄等。 2.施工過程記錄一般包括監理日誌、監理月報和往來檔等。 3.監理日誌规定各項目監理處所有人員
31、人手一冊,逐天認真填寫;專業工程師和監理人員監理日誌由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審閱。監理日誌重要記載內容包括: (1)氣象情況; (2)樁號及部位; (3)施工工序情況; (4)人員到位情況; (5)機械及材料情況; (6)發現問題及處理情況。 4.監理月報是總監理工程師提交給業主報告,月報一般包括如下資料: (1)工程概況; (2)監理工作執行情況; (3)施工协议執行情況; (4)工程評估; (5)工程投資計畫完毕情況; (6)施工進度情況; (7)試驗檢測統計情況; (8)工程變更情況; (9)天氣情況。 (10)施工單位重要人員及設備 到位情況; (11)監理人員到位情況; 5
32、.往來檔包括: (1)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商發出各種指示(以函件為准); (2)承包商發給監理各類檔; (3)監理工程師發給業主備忘錄; (4)業主發給監理備忘錄; (5)地方政府及上級機關發出有關檔和指示; (6)工程例會和專題會議紀要。 6.財務記錄重要表格有: (1)工程付款申請和撥款月報表; (2)費用索賠審批書; (3)工程變更審批書。 7.品質記錄。工程中每個分項及分部均需按照有關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進行驗收,重要表格有: (1)分項分部工程品質評定檢查簽證;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簽證; (3)品質事故處理結果、驗收簽證。 8.竣工資料重要內容有: (1)竣工圖; (2)竣工驗收資料;
33、 (3)品質驗評資料; (4)工程付款資料; (5)工程結算資料。十、巡視檢查制度 1.監理處以總監理工程師(或副總監理工程師)為主,由各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員參加,組織巡視檢查,對監理處承擔所有監理專案進行現場檢查。 2.巡視檢查重要內容有三大項: (1)進度控制情況與存在問題; (2)品質監控情況與存在問題; (3)投資控制情況與存在問題。 3.在巡視過程中同時向業主回訪,徵求業主意見,改進監理工作 對巡視檢查中發現经典事例,監理處組織召開現場交流會。 5.巡視檢查應按時做好巡視記錄。十一、旁站監理制度 為了確保工程建設中施工品質,防患於未然,及時糾正和嚴格控制違章操作、不符合設計规定、違
34、反施工規範及品質標準施工現象,特製定本制度。 1.旁站監理是監理工程師進行施工品質管理重要而有效方式。所謂旁站監理是指監理工程師在施工過程中對施工工序工藝操作過程進行旁觀,監督各工序操作人員按設計规定和施工規範和品質標準進行施工,嚴格控制違章操作和施工品質問題出現。 2.現場監理人員應有高度責任感,正確認識旁站監理重要性和必要性。各項目監理組要認真安排和組織好旁站監理工作。 3.旁站監理重要範圍: (1)特殊結構關鍵部位; (2)重要隱蔽工程; (3)無法事後檢驗或返工工序; (4)對工程品質重大影響工序。十二、單位、單項工程中間驗收制度: 1.驗收條件:單位工程(單項工程)按照同意設計檔所規
35、定內容和施工圖紙规定所有建成,具備投產和使用條件,如因特殊原因,工程雖未按設計規定內容所有建成,但對投產、使用影響不大,在征得業主和監理同意情況下,也可將承建建設專案報請竣工驗收。 2.驗收程式: 承建商作竣工預檢:其中包括基層承建商自檢、專案經理部自檢、企业級預檢、提交驗收申請報告。 監理單位初驗:由總監組織監理人員進行,初驗中發現品質問題,應及時以書面告知施工單位,初驗階段可邀請業主和設計單位參加。 正式驗收:以業主為主,監理單位協助,組織設計、施工、質檢部門等參加,並由質檢部門認定品質等級。單位工程監理驗收意見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 工程專案交接:專案竣工並通過監理工程師竣工驗收後,由監理
36、工程師協助承建商向業主進行專案所有權交接,並由監理單位簽發“竣工移交證書”。工程交接時,還應將成套工程技術資料進行分類整顿,編目建檔後移交給業主。 在辦理工程專案交接前,承建商應編制竣工結算書,以此作為依據向業主結算最終撥付工程價款。竣工結算書應通過監理工程師審核、確認並簽發“工程結算審核表”,同時還須經有關論證部門核准。 .工程資料驗收: 工程資料驗收是工程專案竣工驗收重要依據之一。承建商應按协议规定提供全套竣工驗收所必須工程資料,經監理工程師審查,並報質檢站審核後,方可安排竣工驗收。 (1)材料、構配件、設備品質合格證明資料; (2)試驗、檢驗資料; (3)核查隱蔽工程記錄; (4)審查竣
37、工圖。十三、監理自檢自評制度 1.本制度是指:在質監部門組織進行分部分項驗收及竣工核驗之前,由監理處對所監專案進行分部分項及竣工自評自檢工作制度。 2.監理自評自檢分為:分項工程驗收、部分工程驗收及竣工初驗,及其他有關重要施工工序。 3.監理自評自檢依據為:有關現行工程驗收規範、標準及施工設計檔。 4.在所監專案施工進展情況達到規定分部分項及竣工驗收階段,監理處適時組織監理人員對現場施工品質及工程資料檔案進行監理自評自檢,針對現場及資料整顿檢查情況向承建商提出整改意見。 5.監理處應根據監理自評自檢結果,督促並檢查承建商及時整改,將整改情況上報業主,作為專案進行交驗參考依據。十四、建立監理日誌
38、制度 1.監理日誌由監理人員分別填寫,總監理工程師負責檢查審閱。 2.監理日誌重要記載內容包括: (1)天氣記錄; (2)施工樁號和部位; (3)施工工序情況; (4)施工人員及機械到位情況; (5)施工所用材料情況; (6)施工過程簡述; (7)施工存在問題及處理情況(如工程品質問題、材料品質問題等)。十五、監理月報制度 1.每月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編制監理月報,有關監理人員參加,於次月5日前報送業主和監理企业(存底一份)。2.監理月報包括如下內容: (1) 監理月報(綜合性); (2)施工進度計畫審批表; (3)工、料、機動態月報; (4)工程進度款審批表。十六、分包單位資格審查制度: 1.
39、總承包單位應向監理單位申報其選擇分包單位(包括業主指定分包單位)。 2.監理單位審查重要內容為分包單位資質、經驗、能力、信譽、財務等情況。 3.專業監理工程師對本專業分包單位提出同意或不一样意建議,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審批“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 4.未經監理單位認可分包單位,總承包單位不得讓其進入現場施工。十七、工程索賠簽審制度 1.工程索賠類別分為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分別由承建商或業主提出。 2.工程索賠應依據协议有關條款向監理提出索賠申請,並說明索賠依據和理由,提供必要記錄和證據,注明計算結果。 3.工程索賠應在协议規定期限提出,被索賠方也應在协议規定時間內答復,過期提出,監理可不受理;超時
40、答復,監理可視同同意。 4.當索賠规定不能在工地由协议雙方及時解決,應通過協商處理,必要時由監理單位做出裁決意見。若某一方對監理裁決意見持有異議,有權规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機關公斷,或者提交法院裁決。仲裁機關或法院作出決定具有同樣最終裁決權威,索賠雙方必須遵照執行。 5.工程索賠由索賠方填“報索賠申報表”,經雙方協商後由有關監理工程師和總監理工程師核簽後生效,並簽發“索賠審批表”。十八、監理資料管理制度 1.建設專案監理工作資料,是監理單位對專案實施監理過程中直接形成,具有保留價值各種形式原始記錄。 2.監理資料應歸檔內容重要有: (1)監理协议、監理許可證(影本加蓋公章); (2)監理大綱; (
41、3)監理實施細則; (4)監理月報; (5)監理簡報; (6)會議紀要; (7)監理指令(含監理告知、停復工指令、不合格工程告知等); (8)備忘錄; (9)品質事故調查及處理報告等; (10)程驗收記錄; (11)賠審批表; (12)工程結算審核表; (13)竣工移交證書; (14)監理日誌; (15)監理工作總結。 3.監理檔案應立卷裝訂,有編號,有目錄,責專人負責。 4.監理檔案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核後,及時保留,並按地方檔案館規定,報送甲方歸檔。十九、工程停工制度 為確保工程品質,杜絕安全事故,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總監理工程師有權下達停工指令。 1.未經檢驗即進行下道工序時; 2.工程品質
42、下降經指出後,未採取有效措施或雖採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繼續作業時; 3.私自採用未經認可或同意材料; 4.私自變更圖紙规定; 5.私自將工程轉包; 6.沒有可靠品質保證貿然施工,已出現品質下降徵兆時; 7.施工中出現安全異常,經提出後,施工單位未採取改進措施或改進措施不符合规定時; 8.對已發生工程事故未進行有效處理而繼續作業時; 9.未經安全資質審查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時。二十、保修回訪制度 1.全面履行監理协议,竣工驗收後,按有關規定敦促並協助承建商與業主簽定保修責任書。 2.按照監理协议、施工承包协议以及有關規定规定,組織檢查鑒定工程品質狀況。 3.公正、科學參與鑒定品質責任。對出現品質缺陷,明確劃定其責任者和責任範圍。 4.督促承建商進行保修回訪,監督承建商對質量缺陷按規定品質標準规定進行修復。 保修結束後,檢查工程保修狀況,移交有關保修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