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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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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焊装车间(二)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 标 单 位: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40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3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6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10 (一)总则 10 (二)招标文件 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1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4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24 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5 (一)总则 25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28 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 28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53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69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79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80 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81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招标代理: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东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 2 2.2.1 工程名称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焊装车间(二)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3 2.2.2 建设地点 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市南路黄阁段的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工厂内 4 2.2.3 建设规模 焊装车间(二)扩建为单层钢结构工业厂房,建筑面积约8188㎡车间柱顶标高为9.15m,生产类别为丁类,建筑防火等级二级,抗震烈度为7度。 5 2.2.4 承包方式 按图纸包干,一次包死。 6 2.2.5 质量标准 合格 7 2.5.1 招标范围 土建、钢结构、机电安装、给排水、消防等配套工程及施工完成后对周边环境修复至原貌,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另本次施工沿施工作业区四面采用彩钢板围蔽。 8 2.5.2 工期要求 总工期 270日历天,项目启动时间为2013年4月1日,其中CMM场需要在2013年9月15日完成防水并移交,其余部分需在2013年12月30 日前完成。 9 3.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采用施工图总价包干方式,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执行。 13 15.1 投标有效期 15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由交易中心代收或以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 2.投标担保额度: 50 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1款。 15 7.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5.1 踏勘现场 时间:自_年_月_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17 8.1 招标答疑 1.方式:网上答疑: 2. 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 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7 日 4. 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8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部分组成。 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 20 19.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 2012年12月18日0时 0分。截止时间:2013年1月11日10时0分。 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20.4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1. 起始时间: 2013年1月11日10时0分。截止时间:2013年1月11日12时0分。 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2 24.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开标开始时间:2013年1月14日10时00分 2.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3.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3 33.4 开标评标办法 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 24 38.2 履约担保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2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8185233.6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065600.01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133409.22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8 评标委员会人数 组成人数: 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综合组的成员可由经济评委组成,该评标委员会由 5 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29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施工-房建 排名为准。[①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②同时具有招标要求专业资质的投标人,专业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其承接该工程所需专业的最高分为准。③采用专业企业资质进行招标的,如属8个专业综合诚信排名(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建筑幕墙专业、建筑智能化专业、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桥梁工程专业、消防设施工程专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企业)之内的专业承包企业,分别按照相应的专业综合诚信排名分数计算投标人得分;如无专业诚信排名的,计算其施工企业排名。 30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合同条款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7-2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下载查阅。 条款号:5.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11.3.1(9)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扫描件,原件备查)。(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现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见第四章); 条款号: 11.3.1(10)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第四章); 条款号: 11.3.1(11)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第四章); 条款号:11.3.1(12)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劳动力计划表(格式见第四章); 条款号:11.3.1(13)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格式见第四章); 条款号:11.3.1(14)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安全施工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条款号:11.3.1(15)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安全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全管理架构、安全监督员(人数、相应的资格等)、施工员的安全教育制度(入场前、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各项检查的内容等)、安全设备和设施的规范、出现事故时的处理制度(处罚制度、主体责任的明确); 条款号:11.3.1(16)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格式见第四章)。 条款号:11.3.1(17)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招标文件附件的“新规供应商编码申请书”填写,且需递交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此项需盖公章并扫描,导进电子投标系统里面按签章的形式进行递交) 注:投标函部分第(9)至(16)项可以提供Word版本不盖鲜红公章,导进电子投标系统里面按签章的形式进行递交。 条款号:11.3.2.(5)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条款号:13.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现文:采用施工图总价包干方式,工程量清单格式按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投标人按规定格式在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并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条款号:13.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现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由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内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而且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预留金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条款号:13.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现文: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内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及总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 条款号:13.5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现文: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设计变更价款的结算方法,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合同的57.2.7执行。 条款号:13.5.1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条款号:13.5.2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条款号:13.5.3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条款号:13.5.4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条款号:20.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二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现文: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二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电子文件” 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 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7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和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7.4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形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对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7.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7.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7.7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 7.8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编制的格式要求。 8.招标答疑 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_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及经济标投标文件组成。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投标申请公函; (2)企业资质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7)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资格审查内容的(2)至(7)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 11.3经济标主要包括的内容: 11.3.1投标函部分: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 (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6)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或施工专业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7)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8)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见第四章); (10)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第四章); (11)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第四章); (12)劳动力计划表(格式见第四章); (13)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格式见第四章); (14)安全施工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15)安全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全管理架构、安全监督员(人数、相应的资格等)、施工员的安全教育制度(入场前、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各项检查的内容等)、安全设备和设施的规范、出现事故时的处理制度(处罚制度、主体责任的明确); (16)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格式见第四章)。 (17)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招标文件附件的“新规供应商编码申请书”填写,且需递交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此项需盖公章并扫描,导进电子投标系统里面按签章的形式进行递交) 注:投标函部分第(9)至(16)项可以提供Word版本不盖鲜红公章,导进电子投标系统里面按签章的形式进行递交。 11.3.2投标报价部分: (1)投标总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 ü 工程总价; ü 编制说明; ü 工程概况; ü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ü 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ü 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ü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 ü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ü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ü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ü 暂列金额明细表; ü 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ü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ü 计日工计价表; ü 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ü 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ü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3)综合单价分析表;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1.3.3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11.4投标人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 交易中心实施细则》的计价软件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如本招标文件要求单价分析表)。 11.5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 11.6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7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相关的内容、《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纸质原件的扫描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 11.8投标文件应按上述编排的要求编制。如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的,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结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作废标处理。 13.投标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3.1 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采用施工图总价包干方式,工程量清单格式按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投标人按规定格式在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并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由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内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而且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预留金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13.4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内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及总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 13.5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设计变更价款的结算方法,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合同的57.2.7执行。 13.6暂列金额、暂估价 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13.6.6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以事先公开征集的方式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9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4.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投标总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 收取和退还工作。 16.2投标人可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也可在单个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低于本项目所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则以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准,无需补充差额。 16.3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额度: (1)一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为人民币八十万元; (2)二级资质的企业为人民币六十万元; (3)三级资质的企业为人民币四十万元。 16.4投标人向交易中心一次性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后,交易中心将出具收讫证明。投标人凭收讫证明可参加交存期内进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的各项工程的投标。 16.5委托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6由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要求收费单位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缴费情况表》加盖收费确认章。 16.7“网银”缴费的操作详见《网上银行缴费操作指南》或请自行咨询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6.8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投标文件。 16.9由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后办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办理退还手续。 16.10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没收投标担保: 16.10.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6.10.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16.10.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 17.2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 18.1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使用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提供的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不得修改所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格式。 18.3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完整的投标人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9.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19.2投标人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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