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的通知粤建管函2009442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有关单位:近年来,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对我省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当前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一些企业人员流失,已达不到企业资质标准;部分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没有按要求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一些企业未能正确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定,工作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管理不完善;一些企业存在挂靠经营、恶意压价竞争,少数注册
2、造价工程师存在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行为等等。为加强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专业人员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49号,以下简称“149号令”)、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0号,以下简称“150号令”)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企业资质管理,严格市场清出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149号令、150号令等规定加强本行政区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业人员管理,保证专职专业人员到位。对于企业技术负责人、造价工程师人数、办公场所等条件已达不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的企
3、业,要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以及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依法提请资质许可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或取消企业资质证书。二、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成果文件质量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和培训,引导本行政区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加大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质量的监管力度,促进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省统一计价依据,正确开展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价等工程计价活动,健全工作质量保证体系,提高成果文件编制质量,确保成果文件的签章手续符合149号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等规定。三、加强动态监管,规范工程造价企业市场行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定
4、期检查、巡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监管,重点检查企业执行工程计价规定、企业资质条件、企业内部管理、企业新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等情况,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企业经营和专业人员执业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四、建立诚信体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要求,督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员认真做好有关数据信息的入库工作,并将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诚信信息纳入“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健全优胜劣汰机制,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我省各级工程造价行业协会要在加强行业自律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行业专题调研活动,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同时要完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编审导则,形成规范、统一的工程造价编审标准。应组织多种方式的学习和交流,开拓企业视野,推动企业加强自身建设,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广东省建设厅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