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会计法律是指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以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部门规章是指国家主管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财政部以及其他相关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调整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内容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定和规范性文件。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在同宪法、会计法律
2、、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国家统计的会计制度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会计工作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监督制度。会计市场准入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取得、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等进行的条件设定。会计运行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获准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是否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据相关准则、制度和规范
3、执行业务的过程及结果所进行的监督和检查。会计市场退出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对在执业过程中有违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行为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资格,强制其退出会计市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会计档案是指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受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会计手段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一种监督。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4、保证会计信息资料的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手续与措施的总称。内部审计是指单位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单位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审查和评价本部门、本单位财务收支和其他经营活动以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单位目标的实现。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和鉴证的一种外
5、部监督。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主体,基于其行政管理职权,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当事人实施的一种行政措施。行政处分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应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第二章现金是指通常存放于企业、单位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现金结算是指在商品交易、劳务供应等经济往来中,直接使用现金进行应收、应付款项结算的一种行为。现金使用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开户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单位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
6、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要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业务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需要在其注册地
7、或住所地行政区域之外(跨省、市、县)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票据是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时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必须记载事项也称绝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如不记载,票据即为无效的事项。各
8、类票据共同的决定记载事项包括:票据种类、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或承诺、确定的金额、出票日期、出票人员签章。相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应该记载而未记载,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不使票据失效的事项。任意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的事项。票据签章是指票据有关当事人的票据上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的行为。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做成
9、和交付时就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包括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基本当事人不存在或者不完全,票据上的法律关系就不成立,票据无效。非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做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等。承兑人是指接受商业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据义务的人,它是汇票的主债务人。背书人是指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签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被背书人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背书后,被背书人成为票据新的持有人,享有票据权利。保证人是指为票据债务人提供担保的人
10、,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当。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支票的付款人出事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是第一顺序权利(主票据权利人)。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找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票据丧失后是指票据因灭失(如不慎被烧毁)、遗失(如不慎丢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挂失支付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法。公示催告是指在票据丧失后有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厉害关系人限期申
11、报权利,预期未申报者,则权利失效,而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制度或程序。普通诉讼是指以丧失票据的人为原告,以承兑人、付款人或出票人为被告,请求法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活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票据,请求付款的行为。支付票款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或承兑人进行提示付款人后,付款人无条件地在当日按票据金额足额支付给持票人的行为。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票据的背书人
12、与受让票据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一次前后衔接,这就是说,票据上记载的多次背书,从第一次到最后一次在形式上都是相连续而无间断的。票据保证即为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外的第三人,以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为目的,儿子啊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共同保证是指保证人在两人以上的保证。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在共同保证的情况下,持票人可以不分先后向保证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或者权利就全部票据金额及有关费用行使票据权利,共同保证人不得拒绝。保证人的追索权是指保证人在向持票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被保证人之前手的追索权。银行汇票是指由出票银行签发,由
13、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贷记卡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贷记卡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它具有透支消费、期限内还款免息、卡内存款不计付利息等特点。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必须按照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备用金,当备用金余额不足时,可以在规定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
14、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国内信用证(简称信用证)是适用于国内贸易的一种支付结算方法,是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由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议付是指信用证制定的议付行在单证相符条件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第三章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的权利,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形式。税法是指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征纳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
15、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征税人又称征税主体是指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权的各级税务机关和其它征税机关。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纳税人又叫纳税主体,是指依法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是税收法律制度中的核心要素。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均按同一个比例征税的税率。单一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的所有纳税人都适用同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适用不同的比例税率。差别税率又分为产品差别税率、行业差别税率和地区差别税率。幅度比例税率,是指
16、对同一征税对象,税法只规定最低税率和最高税率,各地区在该幅度内确定具体的适用税率。额定税率又称固定税率,即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累进税率是指根据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即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超额累进税率是将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为不同的部分,按不同的部分规定不同的税率,对每个等级分别计算税额。超率累进税率是按征税对象的数额的某种比例来划分不同的部分,按不同的部分分别规定相应的税率。计税时,先按各级相对率计算出应税的课税对象数额,再按对应的税率分别计算各级税款,最后汇总求出全部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又叫税基,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即依据什么来计
17、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商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缴纳税款的环节。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期限。纳税地点是指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向征税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的具体地点。起征点也称征税起点,是指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接线。免征额是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于征税的数额。即对征税对象中的一部分给予减免,只就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生产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税款。收入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在
18、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折旧部分所含税款。消费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对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款允许一次性地在当期销项税额中全部扣除。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它现代服务。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它权益性无形
19、资产。增值税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缴纳增值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即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其中,价外费用包括下列内容: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
20、储备费、优质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规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企业和其它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停业、复业等级是指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
21、,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因自身经营的需要,暂停和恢复生产经营活动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税务登记。注销等级是指纳税人在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时,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是指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进行临时性的生产经营活动时,按规定申报办理的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负有代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包括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它是确定经营收支行为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
22、据。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申报期限内就纳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的一种法定手续。税务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的义务,税务机关在采取一般税收管理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国家征税权利所采取的税收强制手段。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做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做出裁决的行政司法活动。重点检查是指对
23、公民举报、上级机关搅拌或有关部门转来的有偷税行为或偷税嫌疑的,纳税申报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明显不符的纳税人及有普遍逃税行为的行业的检查。分类计划检查是指根据纳税人历来纳税情况、纳税人的纳税规模及税务检查间隔时间的长短等综合因素,按时限确定的纳税人分类、计划检查时间及检查频率而进行的检查。集中性检查是指税务机关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的税务检查,这种检查一般规模比较大,如以前年度的全国范围内的税收、财务大检查就属于这类检查。临时性检查是指由各级税务机关根据不同的经济形势、偷逃税趋势、税收任务完成情况等综合因素,在正常的检查计划之外安排的检查。专项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工作实际
24、,对某一水中或税收征收管理某一环节进行的检查,比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项检查、漏征漏管户专项检查等。第四章预算法律制度是指国家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预算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我国预算法律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国家预算管理的其他法规制度构成。国家预算也称政府预算,是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即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预算收入是指预算年度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地由国家支配的资金。预算支出是指在预算年度内,根据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通过财政分配手段,对取得的预算收入进
25、行有计划的再分配。决算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包括决算草案的编制、决算草案的审批和决算的批复。集中采购是指由政府设立的职能机构统一为其他政府机构提供采购服务的一种采购组织形式。根据集中程度不同,集中采购又可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两类。分散采购是指采购单位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的,在集中采购目录外并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人是指依法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供应商是指想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具备一定条
26、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依法拥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可分为集中采购机构和一般采购代理机构。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方式。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邀请招标是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复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
27、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询价是指采购人向3家以上供货商发出询价单,对一次性爆出的价格进行比较,最后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第五章职业道德是指在一定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体现一定职业特征的、调整一定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会计职业道德是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和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诚实是指言
28、行思想一致,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守信就是要遵守自己所做出的承诺,讲信用,重信用,信守诺言,保守秘密。链接就是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之旅是指自律主题按照一定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客观是指按事物的本来面目去反映,不掺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也不为他人意见所左右。公正就是平等、公平、真挚,没有偏失。坚持准则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提高技能是指会计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等途径 ,持续提高会计职业技能,以达到和维持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的活动。职业技能是指从事某一职业在相应专业技术方面所应具备的能力或应当达到的水平。职业技能一般包括从事相应业务所应具备的理论水平、政策法规水平、处理业务能力、实际操作能力、技术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参与管理是指间接参加管理活动,为管理者当参谋,为管理活动服务。强化服务就是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思和优良的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是现代经济社会对劳动者所从事职业的更高层次的要求。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