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建安监200730号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性检查评价制度的通知市站各监督科,各县(市)、区安监站,在长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得到贯彻落实,全面、科学评价受监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我站组织对二六年印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性检查评价制度(试行)(长建安监20068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性检查评价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性检查评价
2、制度(试行)自即日起废止。附件: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性检查评价制度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抄报:省质安总站、市建委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性检查、评价制度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得到贯彻落实,全面、科学评价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在建工程阶段性检查评价工作由施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施工(特殊工程需勘察、设计单位参加)等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共同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生产安全状况进行综合检查评
3、价,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检查、评价工作进行程序性督查。二、当工程施工形象进度至下述各阶段时,必须进行阶段性检查评价:1、主体工程形象进度超过一层(单层建筑、构筑物至3米以上),或外脚手架搭设超过二步架时(市政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2、主体工程完成至一半以上时(市政工程完成一半以上);3、主体完工进入装饰阶段后。三、阶段性检查评价内容: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情况;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配备到位及履职情况;相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的持证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基坑(槽)开挖与支
4、护、降水工程、人工挖孔桩、沉井、沉箱、地下暗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机械、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专家论证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情况。基坑、边坡支护、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自升式架设设施、临建设施等的验收、登记情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整改情况和重大危险源识别、控制与管理情况。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情况以及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检查、督促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交底、农民工学校设立情况。工程实体安全防护情况。文明施工情况。安全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
5、。四、阶段性检查、评价结果处理意见。通过阶段性检查评价发现和查出的施工现场存在的生产安全隐患,由监理单位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凡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应评价为不合格的,由监理单位签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应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合格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监理单位应及时根据阶段性检查评价结论填写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性检查评价报备表(见附表)并签署评价意见后,向安全监督机构报备。五、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性检查评价报备表纳入该工程竣工备案资料。不按要求组织阶段性检查评价或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予整改,达不到现行标准、规定要求的,该工程竣工综合评定为不合格,将不予竣工备案。监理单位不按规定按期组织阶段性检查评价验收的,将按湖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公示制度予以不良行为记录。附件: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性检查评价报备表长沙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性检查评价报备表工程名称结构层次工程造价建筑面积建设单位甲方代表电话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电话监理单位总 监电话形象进度安 全 员电话建设单位评价意见 签 章:年 月 日施工单位评价意见签 章: 年 月 日设计、勘测单位评价意 见签 章: 年 月 日监理单位评价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年 月 日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