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经 济 法教学要求熟练掌握:不正当竞争行为;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消费者的权利;消费争议的解决;税收的概念和特征;主要税种法,即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劳动者的权利。掌握:经济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包括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制度、质量认证制度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经营者的义务;银行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接管和终止;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了解: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业务的基本规则;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收征收管理法;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教学重点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消费者的权利;主要税种;劳动合同法。教学难点政府行为优位的原则;税收的特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合同的分类和必要条款。课时安排本章安排3课时。教学大纲一、经济法概述1经济法的概念2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制度1反不正当竞争法2产品质量法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宏观调控法律制度1银行法2税法四、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1劳动法2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