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县民政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形势分析报告范文按照4月29日全县全面推进清廉建设工作部署会暨清廉建设总专班调度会和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第一次调度会会议精神,县民政局积极就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梳理,现将相关工作形式分析报告如下:一、民政领域整治工作现状县民政局常态化以社会救助、殡葬为“小切口”整治推动民生领域“大治理”为抓手,集中整治民政领域“微腐败”和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一)社会救助领域1.采取的主要做法。一是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成立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定期召开
2、专题研究部署会议,全县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形成了局党组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小组成员分项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二是开设“党建+救助充电站”学习讲堂,坚持党建引领,织密社会救助三级网格体系,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举一反三排查整改,持续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三是强化社会救助数字监督预警。定期同公安、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大数据清洗比对,前置预警疑似信息,限时整改销号;四是精准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严格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强化动态管理,对核实无误的对象及时作出救助金增发、减发、停发程序;五是强化政策宣传信息公开。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宣传、宣传专栏政策张贴宣传、开院坝会、入户发放政
3、策读本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持续提升群众政策知晓度、满意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六是强化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建立县派驻民政部门纪检监察组工作协调机制,畅通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违法违纪等重点问题线索移交渠道;七是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监督管理。从资金监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入手,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假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未发现资金发放中存在人为设障、吃拿卡要等问题行为,建立代管台账,落实专人定期查看账单,有效杜绝贪污侵占、虚假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2.取得成效。一是通过近三年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基层干部服务意识显著增强,全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发生;二是累计集中开展“党建+救助充电站”学
4、习讲堂3场次,深入基层针对村(社)干部开展培训2场次,基层干部经办能力进一步增强,救助时效明显提升;三是多部门数据交叉比对前置预警疑似信息109条,均在规定时间内限时整改销号;四是全面完成在册对象动态复核,一季度累计停发保障对象104户285人,动态调整补差水平272户,县域内低保、特困对象均实现精准保障,临时救助较好地发挥救急难的作用。(二)殡葬领域1.采取的主要做法。一是针对殡葬服务乱收费方面。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县殡葬服务中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城发改委发2020448号),规范收取基本服务项目、自愿选择服务项目、抬丧砌坟等项目费用,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殡仪馆办公楼大厅进
5、行公示;二是公墓经营方面。严格按照关于核定龙头山公墓经营性墓位墓位费标准的通知(城发改委文2014186号)文件收取公墓相关费用,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殡仪馆办公楼大厅进行公示;三是制度完善方面。结合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殡葬服务中心严格执行局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制定了*县殡葬服务中心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排查出14个廉洁风险点,制定34条防控措施。并在*县殡葬服务中心制度中就财务管理、食堂采购等进行了修订完善;四是主动接受监督。主动邀请驻政府办派驻纪检组、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对殡葬服务中心日常收费和食堂安全、物资采购等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消灭在萌芽当
6、中;五是开展专题学习。就习近平总书记对殡葬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对殡葬服务中心殡葬事务从业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对殡葬事务监管职责进行进一步梳理,出台关于确定殡葬事务工作人员职责分工的通知进行了定人定岗定领导,确保责任闭环;六是补齐执法短板。组织符合殡葬执法条件的4名职工参与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均已取得执法资格证。2.取得成效。截至2024年4月底,县殡葬服务中心共有职工15名,其中在编职工3名,临聘人员12人,所有职工均无入股参与殡仪馆经营和公墓经营的情形,殡葬服务中心的收费均严格按照县发改委定价收取,主动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没有收到群众反馈“乱收费”的反馈及来访。龙头山公墓经营
7、秩序良好,销售使用土葬墓穴1730个,其中销售公益性墓位1245个,销售经营性墓位362个,优抚公墓使用105个,王尔包公墓和新坟梁公墓置换18个。后期建遗物焚烧池和公共厕所占用31个墓穴。目前还剩104个墓穴能够使用。二、存在的风险(一)社会救助领域。一是存在保障对象针对家庭人员、家庭收入瞒报、漏保现象,致使保障人员不精准,保障水平不合理的风险;二是存在少数未成年、精神、智力障碍患者等自身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救助资金由其监护人代管,易发生监护人占用资金致使救助对象生活条件差的风险。(二)殡葬领域。一是殡葬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距离群众认可的殡葬服务标准还有差距;二是殡葬服务供给能力有限,为亡
8、者穿衣、礼仪等服务欠缺,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加的殡葬服务项目需求。三、原因分析一是民政领域缺乏专门的执法机构,取得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多为兼职工作人员,对危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缺乏有效的、及时的打击手段;二是基层民政队伍力量薄弱。民政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人员被统筹进入社区以后,县内乡镇街道绝大多数只有1-2名民政业务从业人员,且多数兼职残联、乡村振兴、驻村等多项工作,导致用于民政业务精细化管理的时间有限;三是人员更换频繁。部分乡镇民政从业人员更换频繁,而民政业务涉及资金多,政策性强,导致部分新任干部在落实政策上有一定差距;四是人才引进难。殡葬服务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人才引进难度较大,导致殡葬
9、服务距离群众需求尚有差距。四、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扎实开展救助政策解答宣传,严格落实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增强群众自主申报意识;二是严格动态管理,定期走访复核,确保对象人员保障精准,资金补差合理;三是持续加强社会救助综合治理,严格资金监管,对资金代管的对象备案登记,常态化开展巡查探访,确保救助资金落实到人、生活保障到位;四是强化数据运用,拓宽数据共享比对渠道,持续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五是严格按照全市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和市级指导部门相关指导意见,开展2024年专项治理;六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和乡镇街道的联系沟通,争取民政工作队伍基本稳定,主动争取上级部门关于行政处罚、执法及执法队伍建设的指导,进一步加强民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补齐社会救助、殡葬服务方面的人才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