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党的建设,实现党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xx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公司法、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党委和隶属于集团公司的二级公司党委。不设党委的二级公司党总支、党支部遵照执行。 第三条 集团公司及全
2、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党委履行党章第五章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和决定、通知以及公司法中规定的有关职能,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和支持职代会、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四有”职工队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搞好党性党风教育,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集团公司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四条 集团公司党委、子公司党委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
3、xx观为统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围绕集团改革、管理、xx,资产保值增值和做强做大目标的实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五条 集团公司党委在国资委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京内子公司党委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京外子公司党委接受集团公司党委和属地党组织双重领导,干部管理以集团公司党委为主,党建工作以属地党组织为主。 第二章 党组织设置 第六条 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子公司,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委。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子公司,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
4、总支。党员人数不足100名或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商属地党组织同意,集团公司党委批准,也可成立党委或党总支;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子公司,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支部。党委一般设委员5-9人,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人,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5人。设立党委的子公司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设委员3-5人。设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子公司配备一名兼职纪检委员。 第七条 党委、纪委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两委”换届改选原则上在经营班子换届后半年内举行,每届任期4年,如需延期或提前,应报集团公司党委批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党委对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
5、告工作。 第八条 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条件。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熟悉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懂业务,会管理,坚持原则、严守纪律、求真务实、秉公办事、作风民主、廉洁奉公,广泛团结同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好的党务工作经验,党龄一般不少于5年。 第九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的模式,进一步完善企业领导体制。根据“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党委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和工会中的党员负责人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原则上由一人担任,配备一名副书记。纪委书记原则上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大型
6、企业可以配备一名专职纪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分设。未设董事会的企业,可实行党委书记兼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的交叉任职模式;根据实际情况,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厂长)也可由一人担任。 第十条 党委书记、副书记原则上按一正一副配备,其职级待遇和奖惩分别与本单位经营班子成员相对应。 第十一条 党委换届改选的报批程序 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的换届改选,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规定执行。 子公司党委换届改选,经集团公司党委同意后,按以下程序办理: 京外子公司党委提出换届改选报告,报属地党组织批复;子公司按照党章规定,提出党委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名单,集团公司党委会同属地党组织对“两委”书记
7、、副书记人选进行考核,由集团公司党委批复。换届选举后,“两委”委员报属地党组织备案,两委书记、副书记报属地党组织批准,选举结果同时抄报集团公司党委。选举结果如与集团公司党委批准的候选人不一致,由属地党组织与集团公司党委协商后批复。京内子公司党委换届改选,由集团公司党委按规定直接批复。 两委书记、副书记任期内变动的审批程序是:集团公司党委会同属地党组织共同考核后,按照干部任免程序,由集团公司党委直接任免。任免通知抄送属地党组织。 第十二条 党委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干部的配备 党委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本着精干、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设置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可以分设党委组织部
8、、宣传部、办公室,也可以设立一个党委综合部门,实行内部分工,还可以与工作性质相近的行政管理部门合署办公。根据党章规定设立纪委及工作机构。按照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梯次合理、善于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的复合型党务工作队伍。 党委工作机构和人员必须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党务工作人员纳入企业管理人员责任考核体系,其待遇和奖惩与同一层次经营管理人员一视同仁。党务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岗位交流。 第三章 党组织和书记职责 第十三条 党委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保证企业社会主义方向。 (
9、二)紧密围绕企业的中心工作,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对关系企业改革、管理、xx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法定程序参与和监督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保证监督企业决策者和经营者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股东)三者利益关系,保证监督国有资产和企业xx同步增值。 (三)领导并负责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适应现代企业制度xx的要求,建立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领导并负责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具有中农发特点的企业精神,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两个效益一起要”,实现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三丰收”。 (四)领导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妇
10、委会等群众组织,协调各组织之间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支持和帮助他们按照党的方针政策,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五)抓好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扎扎实实地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和“创先争优”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做好对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第十四条 纪委会主要职责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四)
11、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证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第十五条 党委书记、副书记主要职责 党委书记主持党委日常工作,组织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委的决议、决定,并检查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抓好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抓好工、青、妇工作,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参加企业行政会议,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履行书记的职责。 第四章 发挥党委政治核心
12、作用 第十六条 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第十七条 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职责和途径,是一种组织行为。 (一)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范围:企业xx战略、中长期xx规划、企业生产经营方针、年度财务预决算,企业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企业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企业重要人事安排及内设机构调整,涉及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 (二)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途径:党委负责同志参加总经理办公会,代表党组织发表意见,供经营者决策时参考;党
13、委会对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和职代会的报告、提请审议的重大问题方案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完善方案时参考;董事会、经营班子在对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听取、尊重党委的意见,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应向党委通报;党政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集召开专题重大决策会议,如党委发现重大问题决策脱离企业实际,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决策形成后,党委通过党的基层组织,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保证决策的实施。未设董事会的企业可以采取联席会议方式,由党委成员和经营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三)建立和坚持科学有效的决策制度,保证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得以实现
14、。主要建立和坚持党员行政领导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前沟通制度;党委和经营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双向参加会议制度,发动党员关心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制度等。 (四)努力提高参与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要依靠全体党员的智慧,要提高整体参与能力。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经营班子成员,正确处理个人和党组织的关系,增强党性观念、全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在工作中要体现党的意志,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保证决策的准确性,避免和减少失误。 第十八条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是企业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重要内容和保证。 (一)党委在法人治理结构的框架内参与
15、重大人事问题的讨论和决策,把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者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把党委考核推荐与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支持董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聘任权和解聘权。对干部的选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党委要按照企业的特点,制定和完善对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考核、监督等办法,使党管干部制度化、规范化。 (二)企业党委在人事管理中的主要责任是:保证监督党的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的贯彻执行,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负责企业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配合经营班子抓好企业管理人员的日常培训、教育、考察和监督工作,抓好二级班
16、子的换届考核和中层干部的任期考核,抓好企业党群系统干部的管理和队伍建设;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察。 (三)企业中层干部的选聘由党组织推荐或总经理(厂长)提名,党委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考核,提交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或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由董事会或总经理依法聘任(解聘)。企业中层党群干部的任免,由党委提名,征求总经理(厂长)意见,组织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考核,经党委会讨论决定、任免。 第五章 党委会的基本制度和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委书记或专职副书记对日常工作负主要责任,副书记和党委委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做好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对
17、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并允许保留,一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二十条 党委会例会制度。党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委扩大会、党政联席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研究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国资委有关文件,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研究讨论企业党建工作和企业党委领导班子建设,研究和检查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情况等。 第二十一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由党委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学习内容: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根据本企业的实际需要确定。参加人员:党政领导班子
18、全体成员,也可以视情扩大到有关中层党员干部。学习必须理论联系实际,结合企业在改革、管理、xx中出现的问题,谈思想、谈认识、谈措施,切实提高学习效果。 第二十二条 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既要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还要积极参加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在八月底前召开,由党委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生活会的内容由党委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民主生活会应围绕确定的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提高生活会质量。 第二十三条 总结检查工作制度。党委每年年底对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总结,书记要认真听取
19、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党委自身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制定新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十四条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党委必须建立和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制度,党委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分工确定联系单位,保证每月有一定时间下基层调查研究,现场办公,听取意见,解决问题。 第二十五条 党委会(党委扩大会)议事规则 (一)党委会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党委会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在会议召开5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应同时送达。 (二)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党委会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
20、三)党委会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举手、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等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 (四)党委会应有专人记录,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记录。经党委会讨论通过的以党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书记或副书记或委员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第六章 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严格对所属党组织的管理,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按期换届改选。按照干部“四化”标准
21、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忠诚党的事业,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懂经营,会管理,群众威信较高的同志选进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形不成核心,工作不得力、软弱涣散的党支部要及时进行整顿或调整。要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努力提高支部书记的素质。定期检查党支部贯彻落实各项制度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 坚持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努力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科学文化知识、金融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专业知识,以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 第二十八条 严格党员管理,建立和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检查督促所属党组织“三会一课
22、”等制度落实,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定期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加强党员思想教育。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抓好后进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九条 加强对派往国外工作的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教育党员保守国家和企业秘密,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中共党员和中农发员工形象,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为集团公司的xx壮大提供保证。加强对到基层企业任职和挂职锻炼党员的管理。 第三十条 加强对党员的监督,维护党员权利。教育监督党员、干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
23、纪律和人事制度,不得侵犯国家、企业、职工的利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第三十一条 做好xx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xx”的方针和有关规定xx党员。要注意吸收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经营一线优秀职工,特别是优秀青年职工入党,努力把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要制定xx党员计划,定期检查落实。每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对xx对象进行集中短期培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好预备党员的审批工作,保证xx党员的质量。了解检查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情况,及时办
24、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第七章 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十二条 党委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集团各级党组织要把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作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要探索建立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领导共同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以党务政工干部为骨干,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生动活泼地开展工作,为党的基本路线和总任务、总目标服务,为企业的改革、管理、xx和资产的保值增值服务。 第三十三条 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企业的
25、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为深化改革,提高效益服务。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理想、道德、纪律和民主法制教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形势任务和政策时事教育,组织职工学习各种业务知识,教育职工弘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增强改革意识、竞争意识,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三十四条 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理论联系实际,紧密围绕企业经济效益、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围绕企业改革、管理、xx中的重点和难点,职工心里的疑点、生活中的热点等问题,因人、因时、因地,因势利导、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提高思想政治
26、工作的实效性。特别要加强困难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关心并帮助解决困难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实际问题。 第三十五条 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新路子,充分利用现代社会提供的条件,传播信息,鼓动职工,要在方法上强调趣味性,内容上增加知识性,手段上考虑科学性,对象上讲究层次性,时间上注意合理性,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车间、班组、船队、码头、工地,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理顺职工情绪,改进工作方法。 第三十六条 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把履行责任制的情况列入考核企业工作内容。党委至少每半年分析一次职工思想状况,对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制定思想政治工作方案,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要
27、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探索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努力抓好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关心政工干部成长。 第三十七条 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具有时代特征和中农发特点的企业精神。要总结提炼为广大职工所认同的企业精神、经营理念、经营宗旨、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发职工创造力。建设学习型企业,培养学习型职工,全面提高职工素质。在企业文化建设实践中,积极打造企业品牌,提升企业荣誉。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邪教思想的侵蚀。
28、 第八章 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关系 第三十八条 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依法维护职工的利益,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创业的精神。党委要经常研究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和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十九条 支持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工会和职代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和企务公开,用有效的制度和措施来保证职工了解和参与企业的改革和经营管理,实现职工群众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有效监
29、督。 第九章 改进党组织的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 第四十条 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提高党委抓大事的本领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中党员的作用,通过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通过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加强同群众的联系等多种形式来体现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增强党组织在企业改革、管理、xx中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四十一条 党委要通过各种有效的形式和载体,丰富企业党组织的活动内容,探索新的活动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实效。党组织的活动要紧紧围绕企业的改革、管理和生产经营,紧紧联系党员和职工的实际,把思想教育、加强管理、推进改革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广泛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技术攻关活动、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达到教育人、激励人、提高人的目的,以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实效性。 第四十二条 妥善解决好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党组织的活动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党委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年度预算,同董事会协商后列入财务计划,计划范围内的开支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批。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各子公司党委可根据本办法精神,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