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行巡回检查制度第一章 范围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运行岗位巡回检查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调兵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集控运行岗位巡回检查工作,也适用于化学、燃料、除灰运行岗位的巡回检查管理工作。第二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第三条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制作业标准
2、化管理办法(试行)大唐集团制200440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运行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344号)第三章 管理内容第四条 巡回检查规定(一)巡回检查制度是鉴定和掌握设备基本状况的重要手段,巡回检查分接班前巡回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二)接班前巡回检查除值长外所有运行人员均应进行。(三)班中巡回检查主要由运行值班员、巡操员来完成。运行值班员、巡操员每2小时进行一次就地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无特殊情况时应在2、4、6、8、10、12、14、16、18、20、22、24时进行巡回检查;运行主值每班巡回检查一次,单元长(化学、燃料、除灰班长)可根据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但每轮值巡回检查次
3、数不少于2次。(四)巡回检查时要配备手电筒、听针、测温仪和测振仪等检查工器具。(五)巡回检查要按照规定的巡回检查路线、检查内容、标准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到“四到”即:看、听、摸、嗅。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及时、细致地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检查,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六)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如机组、设备发生事故应立即返回本岗位进行事故处理。(七)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如遇有疑问或不明白的问题,要立即汇报单元长、值长,不得随意乱动设备。(八)巡回检查完成后要填写巡回检查记录卡,发现缺陷要在设备缺陷单上登录,如发现有威胁机组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重大缺陷,应立即汇报单元长、值长进行处理。(九)巡回中如遇高压
4、设备接地,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巡回时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要随时保持与高压设备的安全距离。第五条 特殊情况下的巡回检查(一)设备存在一、二类缺陷、新投入的设备、主要辅助设备失去备用时要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应30分钟对其巡回检查一次。(二)当遇雷雨、大风、洪水等天气时,要对室外电机、所有的室外配电装置、煤场及其设备重点加强检查。(三)在夏季大负荷高温天气时,要重点加强主、辅机各冷却设备及转动设备的轴承温度、凝汽器真空、水塔水位、空冷设备等设备、参数的巡回检查。(四)在冬季遇有寒流时,要对转动设备冷却水、油系统电加热、蒸汽拌热、室内外开关柜、
5、开关箱内电加热装置、室外阀门井、水塔结冰、空冷系统等重点加强巡回检查。(五)在设备启停过程中,特别是在设备启动过程中,必须进行就地检查,等设备运行稳定后方可离开(六)新投产设备、大修或改进后的设备第一次投运时第六条 巡回检查路线、内容、标准班前、班中巡回检查路线、内容、标准按第七章附表执行。第七条 班前巡回检查分工(一)值长接班前主要在集控室了解网控、机组、公用系统运行方式,调度指令,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事故通报,燃料、除灰、水工设备运行情况。(二)单元长接班前重点检查汽轮机12.6米平台汽轮发电机组、高压加热器,控制室DEH、DCS、CRT、SIS画面参数、控制室炉内泄漏监测装置历史曲线及控制
6、室内各项记录。(三)主值班员接班前重点检查汽轮机0米所有转动设备、汽轮机润滑油系统、发电机水冷及密封油集控站、电动给水泵、汽轮机6.6米平台EH油站、低压加热器、24米除氧器、空调设备间。(四)值班员接班前重点检查流化风机、吸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冷渣器等锅炉0米所有转动设备及油系统。(五)巡检员接班前重点检查空气预热器、给煤机、锅炉安全门、汽包水位计、吹灰器、就地炉内泄漏装置,变压器、循环泵房、空冷岛机房内系统管道跑、冒、滴、漏及电气开关柜、机房照明等。(六)化学、燃料、除灰、水工按班中巡回检查专责分工进行接班前巡回检查。(七)主值,副值、巡检班前巡回检查分工每一轮值轮换一次。第四章 管理
7、目标第八条 保证机组安全连续稳定运行。第九条 及时发现设备、系统缺陷及时采取措施及处理。第五章 职责分工第十条 该项管理活动由发电部值长、单元长(化学、燃料、除灰、水工班长)岗位负责总体协调。第十一条 该项管理活动由运行住值班员、值班员、巡检员岗位主要负责。第十二条 该项管理活动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运行部主任、副主任、各专业主管、值长协助完成。第六章 管理流程第十三条 班前巡回检查流程(流程图见附录)(一) 接班前30分钟接班人员进入现场,按分工进行巡回检查,检查标准同班中巡回检查标准。(二) 检查中发现系统、设备有问题时,应立即汇报交班值长、单元长,在班前碰头会上汇报本值值长。交班值长、单元
8、长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如本值不能处理,应汇报有关领导、设备部及维护项目部负责人。(三) 化学、燃料、除灰、水工检查中发现系统、设备有问题时,立即汇报交班班长,在班前碰头会上汇报本班班长。交班班长接到汇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如本班不能处理,应汇报值长、有关领导、设备部及维护项目部负责人。(四) 接班人员接班后对班前巡回检查发现的设备缺陷,如暂时无法处理或正在处理中,由值长(网控、公用系统、燃料、除灰、水工)、单元长(本机组)、化学、燃料、除灰、水工班长组织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预想。第十四条 班中巡回检查流程(流程图见附录)(一) 单元长、化学、燃料、除灰、水工班长
9、、主值、副值巡回检查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内容、标准认真执行。(二) 巡回检查中如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本岗位采取措施不能消除,应立即汇报值长、单元长、化学、燃料、除灰、水工班长。(三) 对设备一、二类缺陷单元长、化学、燃料、除灰、水工班长要亲自到现场查看,确认后由值长汇报发电部主任、副主任、相关专业主管,设备部主任、相关专业副主任,维护项目部负责人。(四) 对设备存在较大缺陷,危胁机组安全运行时应汇报公司有关领导,同时组织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事故预想。第七章 路线、内容、标准第十五条 各运行岗位按以下规定的路线、内容、标准进行巡回检查。(一)网控巡检路线及标准见附表1 (二
10、)电气#1、#2机组巡检路线及标准见附表2 3 (三)汽机#1、#2机组巡检路线及标准见附表4 5(四)锅炉#1、#2机组巡检路线及标准见附表6 7 (五)化学精处理汽水化验站巡检路线图见附表8 9 (六)化学外围系统巡检路线图见附表10 11(七)除灰、除渣巡检路线图见附表12 13 (八)输煤巡检路线图见附表14 15(各专业按上述序号按岗位拟定本专业检查路线及检查内容及检查标准)班中巡回检查管理流程图开 始结束及时处理或已采取措施,进行记录。运行主、副值、巡检按巡回检查路线、内容、标准对就地设备、系统、仪表运行情况进行巡回检查。设备正常否?经本岗位采取措施可恢复正常否?汇报值长、单元长(化学、燃料、除灰班长)。否值长、单元长、班长采取措施可恢复正常否?汇报发电部领导、设备工程部相关专业及外包项目部维护负责人,对一、二类设备缺陷同时汇报公司有关领导。班前巡回检查管理流程图否是是结束及时处理或已采取措施,进行记录。汇报发电部领导、设备工程部相关专业及外委项目部维护负责人,对一、二类设备缺陷同时汇报公司有关领导。采取措施可恢复正常否?汇报本值值长、单元长、班长及上值值长、单元长、班长。设备正常否?按分工进行巡回检查。开 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