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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计划.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3140643 上传时间:2024-06-19 格式:DOC 页数:80 大小:10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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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关于百龙滩镇2023年、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方案告知各相关科室、村卫生室:为切实加强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实行,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动医改工作全面开展,努力实现医改近期目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23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行方案(2023-2023年)的告知(国发2023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方案(桂卫妇社202335号)、南宁市2023年为民办实事卫生健康惠民工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行方案(南府办函2023154号)和马山县

2、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山县2023年、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方案的告知(马政办发202385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2023年、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方案,并就有关问题告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原则上由百龙滩卫生院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要通过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镇卫生院加强对村卫生室公共卫生从业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二、完善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功能建设。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完善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功能,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3、目按质、按量、准时完毕。三、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镇卫生院按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拨付到相关科室、村卫生室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或到医院报销费用。 附件: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实行方案; 2、健康教育项目实行方案; 3、免疫规划项目实行方案; 4、传染病报告与解决项目实行方案; 5、儿童保健项目实行方案; 6、孕产妇保健项目实行方案; 7、老年人保健项目实行方案; 8、慢性病管理项目实行方案; 9、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实行方案。 百龙滩镇卫生院二一年七月十五日百龙滩卫生院2023年、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实行方案居民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服务过程中的

4、规范记录,是以居民健康为中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记录文献和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体现形式。为贯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和管理工作,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特制定本方案。一、项目目的全镇居民建档率:2023年达5%以上,2023年达20%以上。二、项目实行范围在全镇范围内实行三、项目活动内容(一)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规定。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2370号)、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23年版)(卫妇社发202398号)中的

5、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认真开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项目各项工作。(二)开展健康档案管理培训。对从事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3年内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轮训一遍。培训内容按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规定进行。(三)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内容涉及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按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规定,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建立健康档案服务,并及时填写、更新和补充相应医疗卫生服务记录,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四)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按项目规定逐步完善和使用健康档案信息网络

6、管理,待南宁市社区卫生信息管理软件启动后统一使用,建设覆盖全镇的健康档案管理信息网络,提高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水平,为医学研究、科学决策等提供依据。四、项目组织与管理(一)镇卫生院负责辖区项目组织管理,根据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规定格式,印制居民健康档案相关表(单),发放至相关科室使用;对项目实行进行监督指导和绩效考核,推动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二)院内及村卫生室负责为其直接服务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待建立信息网络管理后,及时将健康档案信息录入电脑,实行电子档案管理。并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建档工作的指导与管理。五、项目工作流程(一)拟定建档对象。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居民

7、,涉及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二)通过多种方式建档。1.辖区居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服务时,由首诊医生负责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通过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由责任医护人员分期、分批在居民家中或工作现场为辖区内重点人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三)及时补充居民健康档案资料。1.在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建立的健康档案相关登记表(单),及时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统一存放,并录入计算机,使健康档案资料保持完整性。2.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并录入计算机。(四)充足发挥健康档案作用。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

8、院、村卫生室复诊时,接诊医生要先调取其健康档案,了解其健康状况的发展变化情况,以便做出更全面、准确的诊治。六、项目实行规定(一)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二)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为范围,村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辨认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三)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规定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四)按照防盗、

9、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规定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五)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健康服务,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健康档案管理。七、项目执行时间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八、项目监督评价(一)乡卫生院对项目进行督导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二)督导考核重要内容:项目实行计划制定、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信息管理、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三)重要评价指标。1.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2.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档

10、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3.健康档案使用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一年内健康档案记录有符合各类服务规范规定的有关医疗卫生服务记录)。4.健康档案真实率=抽查档案中内容真实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真实可以通过电话询问、逻辑判断等)。5.健康档案管理情况。百龙滩卫生院2023年、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实行方案健康教育是国家拟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健康教育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防止和控制传染病和慢性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为实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百龙滩健康教育工作,为全体居

11、民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特制定本方案。一、项目目的建立健全百龙滩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人员专业技术服务水平;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大力开展农村居民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二、项目实行范围在全镇范围内实行。三、项目内容(一)严格执行国家项目相关规定。按照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23年版)(卫妇社发202398号)中的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各项工作。(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按照卫生部健康教育服务规范开展下列健康教育活动:1.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做好健康教育的年度计划,保证可操作性和可实行性。计划应涉及六个方面的

12、具体内容: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实行和质量控制方法、组织实行流程、人员安排、经费预算、设备和材料准备、效果评价等。2.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一是发放印刷资料,涉及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候诊区、诊室、征询台等处,供居民免费索取。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二是播放音像资料,涉及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正常开诊时间,在门诊候诊区或观测室内循环播放,每台播放要有记录,内容涉及播放时间、内容、负责人。3.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所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立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

13、收费大厅的显眼处,距地面1.51.6米高的位置。专栏应标有机构名称,应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宣传栏内容每年更新不少于12次,村卫生所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每期版报均注明出版时间,并有记录(照片或版样)。4.开展公众健康征询活动。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运用会议、集会、电影放映等社会活动,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征询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每年公众健康征询宣传活动不少于6次,设立活动记录本,内容涉及时间、主题、形式、参与人员、发放资料数量、受教育人数、活动照片。5.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以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和防止传染病、慢

14、性病、多发病为重点内容,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家属、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家长等为重要对象,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每月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应不少于1次。设立讲座记录本,内容涉及时间、主题、主讲人、参与人员、培训效果评估表、活动照片。6.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档案管理。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涉及文字、图片、影音文献等,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三)加强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建设。1.健康教育是重要服务内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

15、要重视和加强健康教育工作。2.配备1名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各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保证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3.积极与大众媒体合作。充足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开设健康教育频道或栏目,提高大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效果。(四)健康教育能力建设。1.健康教育设备配置。设立健康教育室、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设备,各村卫生室应设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必要的设备。2.基层健康教育人员培训。重要培训对象: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相关人员,培训内容重要涉及: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内容、方法、技巧,健康教育基本设备的使用,健康教育效果评

16、价等。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至少接受上一级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3.农村健康教育技术指导。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现场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了解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指导和纠正。4.统一设计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为了减少宣传材料制作成本,节约经费,保证宣传材料的科学性和质量,达成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的传播效果,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宣传材料重要由南宁市统一设计,县卫生局负责印刷发放至各乡镇卫生院,再发放至各村卫生室。四、项目组织与管理(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重要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辖区居民提供。镇卫生院要根据自己的

17、职责和服务内容,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要积极发挥大众媒体在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扩大宣传面。(三)镇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提供技术指导。五、项目执行时间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六、项目实行监督与考核(一)镇卫生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实行作为村卫生室工作年度目的考核项目,纳入各有关单位的工作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内容。(二)镇卫生院分别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效果评价,每年不少于2次。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三)督导考核重要内容:项目实行计划制定、组织管理、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

18、果、居民满意度等。(四)重要评价指标。1.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和数量。2.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数和时间。3.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立和内容更新情况。4.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征询活动的次数和参与人数。5.居民满意度等。百龙滩卫生院2023年、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疫规划项目实行方案为贯彻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和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23年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行方案。一、项目目的(一)总目的。通过免疫规划项目实行,为全镇所有0-6岁城乡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防止接种服务。对15岁

19、以下未免疫人群实行乙肝疫苗接种,进一步减少该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有效防止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保护儿童身体健康。(二)具体目的。1.为全镇所有适龄儿童免费提供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涉及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A群和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防止接种服务;在重点地区的重点人群开展钩体疫苗接种。以村为单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涉及含麻疹成份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达成90%以上。2.及时为辖区所有06岁适龄儿童建立防止接种证和防止接种卡等儿童

20、防止接种档案,上卡率达成自治区的有关标准规定。3.以乡镇为单位,儿童防止接种信息系统客户端实行率达成100%。辖区内95%以上的新生儿建立电子档案,录入信息系统客户端软件。4.建立镇级儿童防止接种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实现全镇儿童防止接种数据资源共享,加强流动儿童防止接种管理能力。二、项目范围在全镇范围内实行。三、项目内容(一)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规定。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23年版)中的防止接种服务规范,认真开展免疫规划各项工作。(二)为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1.服务对

21、象:辖区所有0-6岁适龄儿童,涉及外地儿童和超生儿童等。2.免费范围:所有与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关项目均免费,中央转移支付提供接种所需的疫苗和注射器经费,儿童建卡、建证、建IC卡(磁卡)、注射、注射器、接种前问诊等均不能收费。不得强行用第二类疫苗替代第一类疫苗,不得在对适龄儿童接种第一类疫苗同时接种第二类疫苗,不得在对适龄儿童接种第一类疫苗时搭收体检费等任何费用。3.工作规定:(1)及时为辖区06岁的常住儿童及居住满3个月以上流动儿童建立防止接种证和防止接种卡等儿童防止接种档案(含电子档案),并做好防止接种资料管理。(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拟定受种对象。(3)采用预约、告知单、电

22、话、手机短信等适宜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4)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防止接种证和防止接种卡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拟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并填写知情批准书。(5)接种工作人员在实行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映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6)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防止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防止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剂量、接种部位、安全注射等

23、规定予以接种。(7)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测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防止接种证和防止接种卡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及时汇总、记录、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每月上报一次常规免疫接种数据;指导和参与接种率常规报告、监测和分析评价。(8)解决、报告和登记疑似防止接种异常反映。如发现疑似防止接种异常反映,接种人员应及时诊治,按照“常见的防止接种一般反映处置原则”进行解决。及时填写相关登记表,并向县疾病防止控制中心、药品不良反映监测机构报告。(9)在全镇范围实行儿童防止接种信息系统建设。为95%以上的新生儿免费建

24、立免疫接种信息卡,实现防止接种的个案管理。及时录入和上传疫苗、注射器和接种等数据。未开展儿童防止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要按月上报有关报表。(三)为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使全体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对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工作,进一步减少1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保护儿童身体健康。1.服务对象:2023年、2023年完毕对1994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既往未接种或未完毕3针次乙肝疫苗接种的儿童实行全程接种或补满3针次。2.免费范围: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儿童。3.工作规定:(1)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25、,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接种氛围。(2)开展培训和摸底工作,掌握目的人群。(3)为保证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工作的接种质量和较高的全程接种率,接种方式应以固定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在常规免疫接种工作的基础上,可根据目的儿童数、考虑适当增长临时接种点,临时接种点的设立必须经县卫生局许可,符合防止接种工作规范对接种点的规定。(四)开展防止接种相关工作。1.转卡。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接种单位要及时登记和转发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四联单)。2.疫苗管理。制定本辖区疫苗需求、使用、分派计划;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1个月储存量,同时避免疫苗过期失效,对储存疫苗的冰箱须每日记录2

26、次温度。3.疾病监测。按照卫生部和自治区卫生厅下发的AFP监测、麻疹监测、新生儿破伤风监测等有关方案,镇卫生院配合县疾病防止控制中心和有关单位对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开展疑似病例报告、个案调查、实验室检测和血清学监测等工作。4.培训与督导。培训:镇卫生院配合县疾病防止控制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对防保人员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培训。督导:镇卫生院配合县疾病防止控制中心每年对每个接种单位开展6次以上督导检查,乡镇卫生院每年对每个村卫生所开展1次以上督导检查,督导方案由督导单位自行制定。5.印刷与宣传。印刷:自治区卫生厅负责组织印刷和发放接种单位使用的防止接种资料,涉及防止接种证、防止接种卡、条形码及其他

27、工作表格等资料,自治区疾病防止控制中心负责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宣传:镇卫生院负责全镇的免疫规划宣传,涉及印制宣传品和运用电视、广播进行宣传等。6.异常反映的报告、调查、诊断、解决。乡镇卫生院按照防止接种工作规范和防止接种异常反映鉴定办法开展有关工作。7.开展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8.收集与防止接种相关基础资料。9.继续教育。所有参与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接受国家免疫规划技术的继续教育。四、项目组织实行 在县人民政府和县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镇卫生院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的实行与管理工作;制订具体的实行方案、年度计划,并组织贯彻。

28、开展项目贯彻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项目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五、项目执行时间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六、督导与评估(一)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法。1.建卡(证)率:2023年和2023年适龄儿童建卡(证)率95%。2.接种率。(1)以乡镇为单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涉及含麻疹成份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接种率达成90%以上。钩体疫苗在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接种率达成70%以上;(2)到2023年终为全县所有适龄儿童免费提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防止接种服务,以乡镇为单位所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成90%;(3)1

29、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要根据既往接种史,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毕乙肝疫苗全程接种。对既往未完毕免疫剂次的人群,只需补种未完毕的剂次。3.建卡(证)率和接种率评估方法。以镇为单位进行评估,适龄儿童建证(或接种)率=适龄儿童已建防止接种证(或接种)人数/辖区适龄儿童数100%。调查方法: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或多种方法:(1) 通过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2) 在现场由上至下逐级复核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情况报表的数据吻合情况,结合有关部门的年龄别人口、接种率调查、疫苗使用情况等资料进行认同性评估;(3)采用随机抽样调查方法对适龄儿童进行现场调查建证率和接种率。(二)督导频

30、次:乡镇卫生院配合县卫生局组织每年对免疫规划项目进行全面督导,乡镇卫生院配合县疾病防止控制中心每年对各接种单位开展6次以上督导检查。(三)督导重点内容:项目经费是否准时、足额下拨到执行项目的接种单位;宣传栏及告知情况;所有适龄儿童是否及时得到免费的、安全的、有效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服务。(四)对于没有完毕上一年度工作指标的,在次年削减相应的经费。百龙滩卫生院2023年、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报告与解决项目实行方案 为贯彻贯彻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和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23年版)精神,推动我镇规范实行传染病报

31、告与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卫生部传染病报告和解决服务规范等规定,制定本实行方案。一、项目目的(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并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与解决机制;镇卫生院必须建立疫情管理组织,指定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或所辖区域内的疫情报告工作;乡镇卫生院配合县疾病防止控制中心依法监管全镇传染病信息,分析、处置传染病疫情并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解决;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营。(二)重新登记核算我镇承担传染病发现、报告、处置的医疗卫生单位及传染病报告人员的基本信息及用于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硬件设备(网络直报专用计算机、打

32、印机上网设备及专用电话等),作为平常管理的基线数据,登记率100%。(三)对辖区符合传染病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中国疾病防止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派管理规程(试行),授予用户权限,各类用户进行档案登记,管理率100%。(四)传染病报告机构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门诊日记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实验室检查记录本等各种登记本的基本项目均达成卫生部、自治区卫生厅的相关规定。二、项目实行范围在全镇范围内实行。三、项目内容(一)各传染病报告机构1.培训。定期对本单位医护人员(涉及进修生、实习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每年对辖区乡

33、村医生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传染病信息报告规则和传染病记录规则技能的培训,每月例会时以会代训包含传染病防治工作内容。组织参与自治区、市、县疾控机构组织的传染病病例诊断标准培训,收集培训资料,涉及时间、内容、主讲人、参与人员签到、课件、培训效果考核、照片、小结等。2.发现、登记。责任报告人在初次诊断或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初次报告)并按规定期限和程序报告;诊断变更或因传染病死亡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订正报告),并严格按规定期限和程序报告。3.报告。(1)报告程序与方式。网络直报人员应及时收集、检查报告卡,发现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或有错项、漏项

34、,应及时告知报告人核对报告卡内容;然后将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录入网络直报系统。网络直报单位应具有网络直报专用设备及上网条件,有2人以上参与县级网络直报培训,并培训合格。(2)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其他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因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县疾病防止控制中心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传真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

35、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或传真传染病报告卡。(3)做好传染病报告的订正和补报工作。4.解决。(1)病例转诊。应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等资料复印件一并转至具有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2)消毒解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合、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置。(3)病例随访。乡镇卫生院要协助县疾病防止控制中心做好重点管理传染病居家病例的随访工作。(4)密切接触者管理。协助疾病控制机构查找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做好管理工作。5.信息的分析与运用。定期对辖区报告的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

36、事件监测信息进行分析与评估。6.资料保存。将传染病信息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1)电子数据的保存:具有网络直报条件的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应按月将报至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传染病报告卡导出后,用光盘和其它储存介质三备份,异地保存。(2)纸质资料的保存:具有网络直报条件的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保存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年。不具有网络直报条件的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应对报送县疾病防止控制中心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记录保存3年。(二)县疾病防止控制中心1.登记管理。对辖区内所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承担传染病发现、报告、处置的医疗卫生单位及传染

37、病报告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形成平常管理的基线数据库,登记率100%;对辖区符合传染病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中国疾病防止控制信息系统用户管理权限规定(试行),授予用户权限,各类用户进行档案登记,管理率100%。2.机构用户的维护 :对辖区内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和行政区域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规定期限内将变更信息收集上报自治区疾病防止控制中心统一维护。3.培训与指导。制定分级培训机制,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工作能力。县疾病防止控制中心集中培训网络直报人员,一年不少于2次;现场指导镇卫生院每年2次以上;督促乡镇卫生院对辖区乡村医生进行面对面的指导;通过网络监测指导辖区网报单位及时、准确、完整报告

38、疫情信息。4.考核。根据中国疾病防止控制中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2023试行版)及自治区卫生厅广西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质量检查方案组织全县各级传染病报告工作考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奖惩机制。5.按照属地化管理和分级管理原则,依据各类传染病防控预案做好疫情解决,达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四、项目组织领导在县人民政府和县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乡镇卫生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行和平常管理、监督、监测和效果评价管理。镇卫生院配合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核付及监管工作。五、项目实行时间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六、项目

39、考核与评估(一)镇卫生院配合县卫生局组织县疾病防止控制中心按照传染病报告与解决规范、传染病报告质量检查方案对辖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业务评估核心指标为:1.传染病疫情报告率网络直报系统中的报告卡片数/登记传染病病例数100%。2.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报告及时的传染病病人数/登记传染病病人数100%。3.传染病疫情报告准确率。4.报告卡录入一致率。5.暴发疫情调查解决率。6.辖区无传染病零报告或缺报的医疗机构。7.及时审核率。8.质量综合评价指数。(三)资金使用管理评价:乡镇卫生院负责项目下拔经费的管理、要制定与完毕工作量和工作质量挂钩的经费分派方案,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

40、定,保证专款专用,按类别规定合理开支。百龙滩卫生院2023年、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项目实行方案036个月儿童保健服务是妇幼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对减少儿童死亡率、促进儿童生长发育和健康成长起着重要作用。为贯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为036个月儿童提供优质的保健服务,特制定本方案。一、项目目的(一)新生儿访视率达90%以上。(二)以镇为单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70%以上。二、项目实行范围在全镇范围内实行三、项目活动内容(一)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规定。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2370号)、卫生部国

41、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23年版)(卫妇社发202398号)中的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扎实开展儿童健康管理各项工作。(二)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保健服务规范。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36个月儿童保健服务规范,结合我镇实际,必要时制定补充规定,统一规范服务内容、方式、流程等(详见附件1)。(三)开展儿童保健技术培训。从事儿童保健管理服务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对从事儿童保健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重点加强儿童保健技术人员的培训,3年内儿童保健技术人员应轮训一遍。(四)免费提供儿童保健服务。按照卫生部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规范的规定,免费为辖区内03

42、6月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涉及: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1岁以内4次基本保健服务,13岁每年2次基本保健服务、体弱儿专案管理、生长发育监测等。(五)加强儿童保健信息管理。添置、更新必要设备,组织计算机和信息化技术培训,统一使用广西妇幼卫生管理软件,提高儿童保健信息管理水平。四、项目组织与管理(一)镇卫生院具体执行项目工作,各村卫生室协助开展项目工作。(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儿童保健服务纳入常规妇幼保健业务管理,镇卫生院提供儿童保健服务,并按照卫生部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规定设立规范性儿童保健门诊,儿童保健专业门诊用房及设备设施基本规定,配备专职儿童保健医师,

43、做好儿童保健信息收集、上报、管理工作。各村卫生室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项目的调查摸底、宣传工作。五、项目工作流程(一)拟定定点医疗保健机构。镇卫生院开展免费新生儿访视和036个月儿童体检服务(二)建立广西儿童保健手册。由自治区卫生厅统一印制广西儿童保健手册,由各助产机构在出院前填写发放。(三)新生儿第一次家庭访视。助产机构在新生儿出院24小时内通过网络把新生儿信息(随同产妇的信息)发至辖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在24小时内将新生儿信息分发到产妇所在地本镇,卫生院在新生儿出院后周内进行第一次家庭访视服务。在访视中如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要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

44、筛查,要告知家长到具有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发现有异常的应及时转至分娩或上级医疗保健治疗。并将定点机构告知儿童家长。(四)新生儿第二次访视。应在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定点机构进行随访,发现有异常的应及时转至分娩或上级医疗保健治疗。(五)036个月儿童免费体检。进行(对地处偏远乡镇卫生院服务覆盖不到的产妇,可由村卫生室进行随访),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儿童家长持户口薄或身份证,或居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3个月以上的证明到儿童保健门诊进行体检(在体检中如需做项目规定以外的辅助检查的,需此外缴费)。按照国家有关儿童保健工作规

45、范的规定进行儿童体检工作。同时,做好信息资料的登记、记录和上报工作。(六)信息收集和上报。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统一使用广西妇幼卫生管理软件对儿童保健工作进行管理,履行儿童健康管理项目信息上报义务。定点机构在进行新生儿访视和儿童体检后,要及时将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建立电子化信息管理网络。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指导辖区完善信息管理网络,全面掌握项目工作开展情况,为项目绩效考核及项目资金拨付提供依据。六、项目实行基本条件(一)人员条件: 1、从事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应取得医师(或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执业资格,经参与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开展的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2、在岗人员需定期接受儿童保健专业知识与

46、技能培训。(二)业务用房及设备1、儿童保健门诊用房:门诊应设立分诊区、候诊区、儿童体检测量室、儿童体检室、儿童智力筛查室等,每间诊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2、设备:量床、体重计、儿童体检信息管理电脑、打印机、智力筛查工具等。3、检查:能开展血常规的检查设备。七、项目执行时间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八、项目实行督导与考核(一)镇卫生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保健项目实行作为医院工作年度目的,纳入儿童保健科的绩效考核内容。乡镇卫生院配合县妇幼保健院定期对各镇卫生院的项目组织管理、项目指标完毕、经费管理与使用以及项目效果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考核结果与评优、经费安排等挂钩。(二)督导考核重要内容:项目实行计划制定、组织管理、人员培训、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三)重要评价指标1、儿童保健覆盖率2、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3、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居民满意度附件1. 马山县036个月儿童基本保健服务内容2. 儿童保健专业门诊用房及设备设施基本规定附件1百龙滩036个月儿童基本保健服务内容服务内容:一、新生儿访视(2次)(一)初访 (新生儿访视服务劵在其母亲的孕产妇基本保健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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