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根据农业用地标准值计算出的统一土地税率
—2023年12月12日第ПП-744号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令第19号附件
缴款人
占标准值的比率*
农业商品生产者
2.8
*在此种情况下,公益性建筑及楼堂占用的土地采用2.0系数进行评估。
备注:每一户农业用地的标准值由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家土地资源、大地测量、制图及国家登记委员会拟定。
地方税、费最高税率
—2023年12月12日第ПП-744号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令第20号附件
序号
税、费种类
最高税率
1
公用事业及社会基础设施发展税
净利润的8%
2
自然人消费税*:
用于交通工具的汽油、柴油
100苏姆/升
用于交通工具的燃气
100苏姆/公斤
3
个别种类商品零售贸易权费**:
酒精类产品
5个最低工资/月贸易
贵金属及宝石制品
3.5个最低工资/月贸易
4
停车场收费服务费***
8个最低工资/月
*上述税率额为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全境统一。具体税率额由内阁根据乌兹别克斯坦财政部的建议拟定。
**部分收费根据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及各州国家政府机关的决议用于补偿与保障收费有关的国家管理机关的支出,而在塔什干市则按照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财政部规定的程序用于市政府所属贸易、服务领域及日用消费品生产局的花销。
***部分收费根据卡拉卡尔帕克斯坦共和国及各州国家政府机关的决议按照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财政部规定的程序用于补偿与保障收费有关的国家管理机关的支出。
纳入共和国道路基金的扣款及费率
—2023年12月12日第ПП-744号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令第21号附件
Ⅰ、强制扣款
序号
缴款人
征税标的
占征税标的的税率
1
按照佣金(委托)协议及其他提供中介服务协议提供中介服务的公司及组织
除增值税之外的佣金额
1.0
2
采购、供销单位
除增值税之外的贸易额
1.0
3
纳入批发贸易公司协会的共和国专业批发供应站及其境内(州、跨州及跨区的)供应站
总收入
1.0
4
“Уздонмахсулот”股份公司公司(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收购公司及粮食加工公司)
除增值税之外的供销加价和减价
1.0
5
贷款及保险单位
收入
1.5
6
提供金融租赁(生息)服务的公司
利息收入
1.5
7
供热、水及气公用事业的公司
除增值税之外的产品销售(作业、服务)额及用于供热-热力、供水-水、供气-天然气相应的购货值
1.5
8
建筑、建筑安装、建筑维修、起动调试、设计勘测及科研单位
除增值税之外自行完毕的工作量
1.5
9
汽车运送公司
除增值税之外的产品销售(作业、服务)额
2.5
10
其他经济行业公司
除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外 产品销售(作业、服务)额
1.5
纳入共和国道路基金的收费和捐款
序号
收费及扣款种类
费率
1.
对获得的及临时进口的公路交通工具值收费,由车主(使用者)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内务部机关登记时缴纳
1.1.
对获得的及临时进口的汽车交通工具(涉及专用车)价格收费,1.2.条所指情况除外
6.0
1.2.
对获得的及临时进口的公路交通工具(涉及专用车)价格收费:40座以内公共汽车;10吨以内载货车
20.0
2.
对赎买“乌兹别克公路”国家股份公司公司或单位资产应纳入预算资金总额扣款
50.0
外国及相邻国家公路交通工具进、出及过境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领土纳入共和国道路基金的收费费率
—2023年12月12日第ПП-744号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令第22号附件
序号
收费类别
费率(美元)
1
外国公路交通工具进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领土缴款,一个乘载人入境(不涉及2-5条指出的国家)
400
2
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每一辆货运公路交通工具及客车进入、过境乌兹别克斯坦领土收费:
1辆货运公路交通工具及客车
130
1辆货运公路交通工具及客车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停留超过8昼夜天天
50
货运公路交通工具及客车通过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赴第三国(独联体国家除外)
90
3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货运公路交通工具进、出乌兹别克斯坦领土, 不涉及过境,每辆货运公路交通工具进、出境
300
4
吉尔吉斯共和国货运公路交通工具及客车进入、过境乌兹别克斯坦领土
300
5
土库曼斯坦共和国货运公路交通工具进入、过境乌兹别克斯坦领土
货运交通工具吨位:
10吨以内
50
10-20吨
100
20吨以上
150
客车座位:
12座以下
25
13-30座
50
30座以上
100
轿车,后续过境
30
摩托车,后续过境
15
备注:对运送人道主义物资公路交通工具入境及过境收费减少0.5个百分点。
纳入预算外退休基金及中学教育基金强制扣款标的
—2023年12月12日第ПП-744号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令第23号附件
序号
缴款人
征税标的
1
按照佣金、委托协议及其他提供中介服务协议提供中介服务的法人
增值税以外的佣金数额
2
采购、供销单位
除增值税以外的贸易额
3
纳入批发贸易公司协会的共和国专业批发供应站及其境内(州、跨州及跨区的)供应站
总收入
4
“Уздонмахсулот”股份公司公司(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收购公司及粮食加工公司)
除增值税之外的供销加价和减价
5
贷款及保险单位
收入
6
提供金融租赁(生息)服务的公司
利息收入
7
供热、水及气公用事业的公司
除增值税之外的产品销售(作业、服务)额及用于供热-热力、供水-水、供气-天然气相应的购货值
8
建筑、建筑安装、建筑维修、起动调试、设计勘测及科研单位
除增值税之外自行完毕的工作量
9
其他经济行业公司
除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外 产品销售(作业、服务)额
统一社会税率
—2023年12月12日第ПП-744号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令第24号附件
征税基础
税率
劳动报酬基金
24*
*从法人劳动报酬基金收取的统一社会税按照规定程序在国家专用基金及工会联盟理事会之间以如下比例分派:
预算外退休基金 23.5
国家扶持就业基金 0.3
工会联盟理事会 0.2
国家预算资金支付给父母用于供养学前及寄宿儿童的标准
—2023年12月12日第ПП-744号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令第29号附件
序号
教育机构所在地及儿童停留时间,天天
占月最低工资的比率
家里1个儿童去教育机构
假如有1个以上儿童去教育机构,则家里每个儿童
Ⅰ.
在儿童学前机构里
1.
在儿童学前机构1周5个工作日时
儿童停留时间为:
1.1.
4-5小时
43
31
1.2.
9-10.5小时
100
71
1.3.
12小时
117
84
1.4.
24小时
130
93
2.
区中心及其他地方
儿童停留时间为:
2.1.
4-5小时
31
28
2.2.
9-10.5小时
70
64
2.3.
12小时
83
75
2.4.
24小时
92
83
在儿童学前机构1周6个工作日时
1.
塔什干市、州中心、州属城市
儿童停留时间为:
1.1.
4-5小时
53
37
1.2.
9-10.5小时
121
85
1.3.
12小时
141
101
1.4.
24小时
159
113
区中心及其他地方
儿童停留时间为:
2.1.
4-5小时
37
33
2.2.
9-10.5小时
85
77
2.3.
12小时
100
90
2.4.
24小时
111
101
Ⅱ.
在所有类型的寄宿学校里*
1.
不管所在地及停留时间
100
*不涉及足球寄宿学校;为各种有病孩子开设的寄宿学校;为贫困家庭孩子开设的寄宿学校;为孤儿和被遗弃孩子开设的寄宿学校。
向旱地、熟荒地及数年生植物征收的土地税
表2
州
按照区域每公顷土地税率,苏姆
平原(降水无保障)区
丘岭(降水半保障)区
山脚及山地(降水保障)区
安集延
533.5
562.0
852.7
吉扎克
503.2
529.8
857.4
纳沃伊
503.2
529.8
857.4
纳曼干
556.8
636.1
792.6
卡什卡达里亚
556.8
636.1
792.6
撒马尔罕
503.2
715.0
902.4
苏尔汉河
447.7
636.1
792.6
锡尔河
503.2
666.2
852.7
塔什干
533.5
882.2
1058.4
向非灌溉割草场和牧场征收的土地税
表3
共和国、州
根据高山地带每公顷税率,苏姆
沙漠
丘岭
山地
卡拉卡尔帕克斯坦
83.2
152.3
216.0
安集延
113.4
158.0
216.0
布哈拉
113.4
158.0
216.0
吉扎克
103.2
132.7
186.4
卡什卡达里亚
132.7
132.7
207.4
纳沃伊
113.4
132.7
186.4
纳曼干
113.4
158.0
207.4
撒马尔罕
103.2
177.7
295.9
苏尔汉河
74.9
158.0
207.4
锡尔河
103.2
132.7
186.4
塔什干
103.2
158.0
216.0
费尔干纳
103.2
132.7
216.0
花拉子模州
83.2
152.3
216.0
向其他非农业及林业土地征收的土地税率
表4
共和国、州
每公顷税率,苏姆
水库、排水渠、道路
公共建造物及楼堂
其他非农业用地
卡拉卡尔帕克斯坦
109.7
61202.5
15.5
安集延
177.7
93348.6
15.5
布哈拉
142.9
80043.0
15.5
吉扎克
124.2
69040.7
15.5
卡什卡达里亚
124.2
66709.4
15.5
纳沃伊
132.7
78450.7
15.5
纳曼干
154.4
81607.3
15.5
撒马尔罕
169.6
89444.0
15.5
苏尔汉河
186.4
103546.0
15.5
锡尔河
98.2
58009.6
15.5
塔什干
154.4
83938.6
15.5
费尔干纳
154.4
83938.6
15.5
花拉子模州
154.4
81607.3
15.5
使用塔什干市土地地段土地税率
表5
区块
土地税征收税率
向法人1公顷征收,苏姆
向公民个人住房建筑用地每平方米征收,苏姆
1
4 552 235
44.9
2
4 688 578
56.5
3
7 830 414
79.8
4
11 745 604
86.3
5
13 957 692
98.2
6
19 526 132
121.3
7
23 431 355
127.4
8
27 414 726
133.4
9
31 253 431
148.3
10
35 003 974
157.0
11
38 854 350
168.4
12
42 739 618
177.7
13
46 586 594
186.4
14
49 708 446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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