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安管理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系是国内最早开设本科公安管理专业的院系。1984年中央人民公安学院改建为全日制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时即设置了公安管理系。公安管理系培养过公安管理、公安政工、警察管理、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治安学等多个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和行政管理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20多年来,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公安管理系坚持从严治系、稳步发展,同时注意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不断提高教学和科研的总体水平,如今公安管理系已成为一个能够为公安机关培养综合管理人才和开展决策咨询服务的教学、科研基地。
一、历史变迁
公安管理系创立于1984年9月,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创建之初即成立的少数科系之一。1986年9月,公安管理系与公安政工系合并,定名为公安管理系。1992年,经国家教委组织专家论证,将公安管理专业更名为警察管理专业,正式列入本科专业目录,公安管理系相应地更名为警察管理系。1994年,公安部管理干部学院警察管理科学教研部并入警察管理系。1999年,根据教育部对本科专业目录的调整,警察管理专业并入行政管理专业。2004年10月,教育部批准设置目录外专业----公安管理学专业。自2005年起,警察管理系更名为公安管理系,招收公安管理学专业本科生。
警察管理系从1999年起开始招收行政管理专业警察行政管理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目前共有三个研究生方向:行政管理专业警察行政管理方向,公安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和公安教育管理方向。
二、组织机构
我系实行主任负责制,现任主任王光教授,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党总支书记孙旭波,助理研究员。副主任张光教授,研究生导师。公安管理系目前设有政治学、公安行政管理和公安决策三个教研室和一个办公室。
系党总支委员会由全系党员选举产生,下设三个党支部。
系分工会委员会由全系工会会员选举产生,下设三个工会小组。
全体研究生导师组成行政管理专业公安行政管理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组。
公安管理系设有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和考核委员会。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学位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公安管理系。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公安管理研究分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公安管理系。
三、教学工作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质、人文素质与警察基本素质,既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又有强烈的公共服务意识,全面系统地掌握公安管理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机关综合管理、政治工作、后勤保障等部门从事管理工作和在公安业务部门从事警务指挥、组织管理、信息调研工作以及在相关领域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应用型公安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指导思想
公安管理学的专业指导思想是:全面贴近公安管理实践,强化训练综合指挥决断技能,培养具有现代管理理念、专业能力扎实、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公安管理人才。
公安管理系的系训是:兼权熟计,敬言敏行。
(三)核心课程
公安管理学专业的核心课程有:公共行政学、公安管理学、公安组织行为学、公安决策学、公安信息管理、公安人力资源管理。公安指挥学为北京市精品教材、部级精品课程。公安管理系建系以来已经进行了三轮的教材更新。教材曾多次获得过全国和公安系统优秀教材奖,其中近年获得公安系统优秀教材一、二等奖的就有三部。
(四)实践教学
公安管理学专业不仅通过多种途径对学生进行初步的科学研究训练,还有灵活、丰富、多样的形式进行实践教学。校内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学年论文、公安实战训练、学生业余科研活动等环节;校外实践教学包括认知性见习、综合性见习、公安专项见习、毕业实习等。
四、师资力量
公安管理系现有专任教师35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3人;研究生导师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8人,具有硕士学位的20人。教师所学专业涵盖理、工、医、文、史、哲、经济、法、教育、管理10个学科门类。师资的职称、学历、年龄和专业结构都比较合理。
公安管理系还聘请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以及公安部有关业务局的专家和教官承担客座教授,讲授政治学、公安管理学、公安指挥学和人力资源开发等课程,以提高教学层次,拓宽学生的知识领域,使教学内容更加贴近公安实战。
五、科学研究
公安管理系以主办全国性学术研讨会为突破口,全面了解和把握本学科发展最前沿学术思潮。公安管理系先后组织过了多届全国公安管理研讨会、公安行政管理改革与发展研讨会、全国公安指挥中心建设研讨会、全国及国际公共关系学术研讨会、“和谐社会与警务创新”国际研讨会等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
目前,公安管理系已基本形成“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警察公共关系”、“公安机关行政能力”、“电子警务”、“突发事件与应急警务管理”几个研究“品牌”,在学术界确定了在这些研究领域的地位。科研群体研究合力的形成产生的“马太效应”,对公安管理系的整体科研声誉的建立和后续科研工作都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公安管理系还与武汉市公安局、南京市公安局、天津市公安局、邯郸市公安局等多个实战部门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将实战部门作为科研基地和成果转化试点单位。公安管理系还依托公安部办公厅、政治部和装备财务局等公安领导机关开展科学研究并通过他们为公安实战部门提供服务。
近五年来,公安管理系教师承担的科研项目共计52项,其中国家级课题4项,省(部)级科研立项23项,校级科研课题25项。共发表论文3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占25%,出版专著20余部。在“贯彻十六大 全国奔小康 公安怎么办”大讨论中,公安管理系有四项部选课题和八项校选课题列入“‘二十公’精神理论研究文集”中,占全部51项课题的24%。
王光教授主持的“城市法治环境评价体系与方法研究”被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认定为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优秀成果。孙娟教授的“公安机关全面质量管理”研究成果在广东佛山市公安局,深圳公安局,陕西榆林公安局试行,产生了巨大的示范效应。秦立强教授的“刑事案件统计相关分析”研究成果——《峰谷探谜——中国犯罪问题数量分析与预测》,获得公安部软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王毅虹教授的《公安民警执法为民读本》获得2005年获得公安部金质图书3等奖。匡翠冶副教授的《略论西藏稳定》获得中国警察学会评定的科研成果三等奖。
目前,公安管理系致力于进行具有超前性、开创性的研究。主要开展三个方面的特色研究:研究建设一整套能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指挥体系;研究建设好公安政治工作队伍,管理好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研究建设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现代化警察装备体系。
结束语
在新的世纪里,公安管理系将一如既往地保持本专业领域的领先优势,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用这样的信念为党和国家、为社会培养优秀的公安管理人才:
用知识的力量战胜邪恶!
用法治的精神驱除酷虐!
用忠诚的信念服务人民!
公安管理学专业(公安管理方向)
本科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名称:公安管理学
专业代码:030513S
二、专业方向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政治坚定,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开展公安综合管理工作和公安政治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各部门从事综合管理、公安政治工作、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工作或在其他政法机关从事相关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专业方向培养规格
(一)毕业生知识要求
1.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
2. 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3. 掌握管理学、政治学、法学和心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公安管理学专业理论和知识;熟悉统计调查、系统分析、政策分析等科学方法;了解公安管理领域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4. 了解相关专业一般理论知识。
(二)毕业生能力要求
1.胜任公安机关综合管理岗位和公安政治工作岗位的实际业务工作,具备下列基本业务能力:
(1)公安行政事务管理与协调;
(2)初中级公安指挥调度;
(3)公安人力资源管理;
(4)公安组织和人员绩效管理;
(5)公安思想政治工作;
(6)公安宣传与舆论引导;
(7)调研分析;
(8)公安行政公文起草与处理。
2.具有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能够熟练进行网上办公、办案。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论辩说服和群众工作能力。
4.具备警体基本技能和驾驶技能。
5.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
6.具有运用英语进行日常交流和阅读本专业英文文献的能力。
7.掌握文献检索与信息处理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毕业生素质要求
1.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2.热爱公安事业,具有高度的法治观念、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
3.具有与公安工作相适应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素养,具有创新精神。
4.具备与从事公安综合管理和公安政治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素养。
5.具备健康的心理和强健的体魄。
四、修业年限、毕业学分与学位
(一)修业年限:4年
(二)毕业应取得的学分:168学分。本专业方向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毕业应取得的学分,完成各教育教学环节的学业任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其他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获得公安管理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三)学位:符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
管理学、政治学、法学
六、专业方向主干课程
公安政治工作学、公安人力资源管理、警察公共关系、公安决策学、公安信息管理与信息警务
七、相近专业
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八、专业方向特色
本专业方向以管理学、政治学、法学为主要理论支撑,以各级公安机关综合管理、基层公安政治工作和基层所队的内勤工作、公安舆情分析与引导的方法与技术为专业技术支撑,按照“人理”、“事理”和“物理”的技术主线设置课程群,强化学生的公安综合管理和公安政治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注重培养学生在辅助公安决策、警务指挥调度、公安政策分析、公安领导工作等方面的职业发展潜力,兼顾学生第一任职从事公安基层业务工作需要的基本素质和相关能力培养。
九、主要教育教学环节
(一)入学教育
用5天时间进行入学教育,使学生了解公安院校的性质和管理特点,初步树立警察意识,培养警察职业情感,了解学校和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
(二)军事训练与军事理论学习
在入学后第一至四周进行军事训练,培养学生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适应警务化管理的要求。第一学期开设军事理论课,每周2学时。军事训练与军事理论教育共2学分。
(三)课程教学
课程教学143学分,其中通识课50学分,基础课54学分,专业课39学分。
主要教学环节周数分配见附表一。
各类课程学时学分构成见附表二。
课程设置与学时学分分配见附表三。
课程结构体系见附图一。
(四)实践教学安排与要求
实践教学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重在提高综合素质的原则,强化专业核心能力训练,提高学生实战能力。实践教学活动分为校内和校外两部分,校内实践教学包括课内实践(含上机、案例教学、实训、模拟训练、实验、参观、调查等)、毕业论文、课外科研活动等环节;校外实践教学包括社会见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
1. 社会见习
在第一学年暑期进行,为期 3周。学生主要到原居住地公安机关了解、体验民警工作、生活,熟悉基层公安工作,培养警察职业意识,也可以到其他单位,进行岗位见习或社会调研,了解社会生活,增加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情的感性认识。见习结束后,撰写见习报告。
2. 专业实习
在第五学期进行,为期20周,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主要到市、县公安局或城区公安分局的综合管理岗位和政工部门参与工作,加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提高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习结束后,撰写专业实习论文(报告)。专业实习计为13学分。
3. 毕业实习
在第七学期进行,从第十一周起安排9周。学生应结合毕业论文选题,到公安机关参加专业性实际工作和调研,巩固和加深理论知识,进一步增强专业意识和技能,提高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实习期间收集与毕业论文写作相关的资料,撰写毕业论文写作提纲。
4. 毕业论文
第七学期第一周安排毕业论文的有关工作。第八学期第九周至第十六周集中进行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
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共计10学分。
实践教学体系结构见附图二。
(五)科学研究训练
对学生的科学研究训练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1. 举办相关讲座,介绍科学研究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技能,介绍公安管理学科专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2. 鼓励并指导学生尽早参加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
3. 通过吸收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和组织学生独立申报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等方式,帮助学生有选择地承担或参与科研课题,完成其中部分或阶段性任务。
4. 科研训练采用不间断方式进行:第一学年社会见习后,指导学生撰写见习报告;第二学年指导学生参与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等科研活动,形成初步成果;第三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实习期间,设立导师制度,为每个学生配备科研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撰写专业实习报告和进行其它科研活动;第二学期举办公安管理学术征文活动,进行“学术之星”评选;第四学年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
(六)第二课堂活动
1. 学校组织警官艺术团和警体代表队,每周训练1-2次,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体能、技能。
2. 举办社会、科技、文化讲座,每周1-2次,丰富和补充课内教学的内容。
3. 指导学生进行学术社团活动,锻炼学生的组织、交际能力,提高学术水平。
4. 鼓励学生进行法律咨询、社会调查、公益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和社会活动能力。
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警官艺术团、警体代表队或学术社团的活动。
(七)公益劳动
每学期各安排1周的公益劳动,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公益劳动不计入总周数。
(八)就业指导和毕业教育
第七学期安排为期1周的就业指导。第八学期学生离校前,安排为期1周的毕业教育。
十、教学制度和成绩考核
(一)本专业方向实行学年学分制。
(二)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核成绩根据平时考核与期末测试综合确定。考试课程成绩评定和记载采用百分制,考查课程成绩评定和记载采用五级制。
(三)体能训练实行达标考核方式。学生入学后应坚持体能训练,每学年以学生大队为单位组织学生测试。学生毕业前,学校依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标准,统一组织达标考核。
(四)社会见习和专业实习成绩评定和记载采用五级制。
(五)毕业论文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记载采用五级制。
附表一 公安管理学专业(公安管理方向)主要教学环节周数分配表
目
项
期
学
数
周
课程教学
考
试
入学
教育
与
军事
训练
公
益
劳
动
专业综合实训
社会
见习
与
专业
实习
毕业
实习
与
毕业
论文
(设计)
驾
驶
就业
指导
与
毕业
教育
机动
寒
暑
假
期
合
计
一
15
1
4
1*
5
25
二
18
1
1*
3
1
4
27
三
18
1
1*
1
5
25
四
18
1
1*
1
7
27
五
20
5
25
六
18
1
1*
1
7
27
七
9
1
1*
9
1
5
25
八
9
1
1*
8
1
1
20
总 计
105
7
4
7*
1
23
17
1
2
3
38
201
注: *表示公益劳动采取分散形式进行,不占用课内学时,不计入总周数。
附表二 公安管理学专业(公安管理方向)课程学时学分分配表
课程性质
学 分
学分比例
学 时
学时比例
通识课
必修课
40
28.0%
687
27.4%
选修课
10
7.0%
180
7.2%
基础课
公安基础课
24
16.8%
426
17.0%
专业基础课
30
21.0%
522
20.8%
专业课
必修课
15
10.5%
272
10.8%
选修课
24
16.8%
420
16.8%
合 计
143
100%
2507
100%
附表三 公安管理学专业(公安管理方向)课程设置与学时学分分配表
课 程 设 置
序 号
课 程 编 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分配表
各学期周学时分配
合 计
讲授
实践(自学)
第一 学年
第二 学年
第三 学年
第四 学年
第 1 学 期
第 2 学 期
第 3 学 期
第 4 学 期
第 5 学 期
第 6 学期
第 7 学期
第 8 学 期
通识课
必修课
1
2270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45
42
3
3
2
22700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6
32
4
2*
3
22700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54
51
3
3*
4
22700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
108
72
见习36
4*
5
077101
大学英语Ⅰ
4
60
60
4*
077201
大学英语Ⅱ
4
72
72
4
077301
大学英语Ⅲ
4
72
36
自学36
2*
077401
大学英语Ⅳ
4
72
36
自学36
2
6
217005
科学技术史
2
36
36
2
7
217401
高等数学B(含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
60
60
4
8
217003
线性代数
2
36
36
2
9
227006
形式逻辑
2
36
36
2
小计
40
687
569
118
选修课
1
人文社会科学类
应修满2学分
4学年完成
2
自然科学与技术类
应修满4学分
4学年完成
3
艺术与体育类
应修满2学分
4学年完成
4
职业素养类
应修满2学分
4学年完成
小计
10
180
基 础 课
公安基础课
1
057002
公安学概论
2
30
26
4
2*
2
057003
公安群众工作
1
18
8
10
1
3
047003
公安情报工作概论
2
36
28
8
2
4
227037
行政公文写作
3
54
42
12
3
5
027001
公安派出所工作
3
54
42
12
3
6
017512
刑法学C
4
72
64
8
4
7
017113
刑事诉讼法学A
2
36
30
6
2
8
037009
刑事案件侦查
3
54
42
12
3
9
087003
警察体能与防卫控制
2
36
4
32
2
10
087006
警用射击与战术基础
2
36
6
30
2
11
237001
驾驶**
小计
24
426
292
134
基 础 课
专业基础课
1
067202
管理学原理B
3
54
45
9
3*
2
067201
政治学基础B
3
45
36
9
3*
3
057207
社会学概论B
3
45
39
6
3
4
01721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B
3
54
48
6
3*
5
067003
公共行政学
2
36
32
4
2*
6
067004
公共政策学
2
36
32
4
2
7
067005
警察组织行为学
2
36
30
6
2*
8
067006
管理思想史
2
36
自学36
2
9
067007
公安统计分析
2
36
30
6
2*
10
067208
公安人力资源管理B
3
54
42
12
3*
11
067209
公安政治工作学B
3
54
48
6
3*
12
067010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2
36
32
4
2
小计
30
522
414
108
专业课
必修课
1
067213
警察公共关系B
3
54
45
9
3*
2
067214
公安决策学B
3
54
42
12
3*
3
067015
公安管理综合能力训练
1
20
20
1
4
067216
公安信息管理与信息警务B
3
54
42
12
3*
5
067017
公安秘书学
2
36
24
12
4*
6
067118
公安指挥A
2
36
28
8
4*
7
067025
公安管理前沿问题
1
18
18
小计
15
272
199
73
选修课
模块一
017103
宪法学A(1)
2
36
36
2
067029
公务员制度(1)
2
36
36
2
067030
中国传统政治文化(2)
2
36
36
4
067031
西方国家治理(2)
2
36
36
4
227009
政府经济学(3)
2
36
36
2
067032
当代中国地方治理(3)
2
36
36
2
模块二
067033
警察伦理学(1)
2
36
36
2
067034
公安宣传学(1)
2
36
36
2
067035
领导科学(2)
1
18
18
1
067065
公安文书管理(2)
2
36
36
2
067037
国际政治学(3)
2
36
36
2
057109
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A(3)
2
36
36
2
模块三
067038
公安管理案例分析(1)
2
36
36
2
067039
公安组织评价技术(1)
2
36
36
2
067140
警察文化概论A(2)
1
18
18
2
087157
单警装备性能与使用A(2)
1
18
18
2
067041
公安应急管理(3)
2
36
36
2
067019
公安舆情分析与舆论
引导(3)
2
36
36
2
专业课
选修课
模块
四
067042
警务督察概论(1)
2
36
36
2
067043
战略管理(1)
1
18
18
1
067044
专业英语F(2)
2
36
36
2
067045
警务保障实务(2)
2
36
36
2
067146
公安教育训练A(3)
1
18
18
2
087156
警务救护基础A(3)
1
18
18
2
模块
五
067054
比较警政分析(1)
2
36
36
2
077205
涉外警务基础B(1)
2
36
36
2
037102
侦查讯问学A(2)
2
36
36
2
117103
刑事科学技术A(2)
2
36
26
10
2
027113
大型公共活动安全管理A(3)
1
18
18
2
027018
治安防控(3)
1
18
18
2
小计
24
420
各类必修课每学期开课门数
6
9
8
10
5
1
1
学期考试门数
3
3
4
3
4
1
1
各类必修课累计周学时
19
22
20
22
14
4
4
课内教学累计学分、学时
143
2507
注:1.* 表示此课程为考试课;**表示驾驶课采取平时分散学习,第三或四学期安排1周集中训练考试。
2.通识选修课须修满10学分。专业选修课须修满24学分,其中每个模块须修满4学分。
3.公安管理前沿问题以专题讲座方式进行,计1学分。
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内教学4学分,另有2学分通过社会见习取得。
5.第三与第四学期大学英语课堂教学各2学分,自主学习各2学分。
附图一 公安管理学专业(公安管理方向)课程体系结构
附图二 公安管理学专业(公安管理方向)实践教学体系结构
公安管理学专业(警务保障方向)
本科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名称:公安管理学
专业代码:030513S
二、专业方向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政治坚定,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本专业方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开展警务保障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公安机关的警务保障部门从事装备、资产、财务、被装管理和政府采购、应急资源保障等工作以及在其他部门从事后勤管理等工作或在其他政法机关从事相关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专业方向培养规格
(一)毕业生知识要求
1.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
2. 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3. 掌握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和公安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警务保障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规划预算、系统分析、统计调查等科学方法;了解主要警用装备的性能和基本使用方法;了解警务保障领域的理论研究前沿和发展动态。
4. 了解相关专业一般理论知识。
(二)毕业生能力要求
1.胜任公安机关的警务保障部门各工作岗位实际业务工作和其他部门后勤保障工作,具备下列基本业务能力:
(1)公安装备管理;
(2)公安资产管理;
(3)初级公安财务管理;
(4)警务保障调研、规划与分析;
(5)公安基建管理;
(6)公安被装管理;
(7)政府采购;
(8)公安后勤管理;
(9)警务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与执行。
2.具有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能够熟练进行网上办公、办案。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群众工作能力。
4.具备警体基本技能和驾驶技能。
5.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
6.具有运用英语进行日常交流和阅读本专业英文文献的能力。
7.掌握文献检索与信息处理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毕业生素质要求
1.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2.热爱公安事业,具有高度的法治观念、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
3.具有与公安工作相适应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素养,具有创新精神。
4.具备与从事警务保障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素养。
5.具备健康的心理和强健的体魄。
四、修业年限、毕业学分与学位
(一)修业年限:4年
(二)毕业应取得的学分:168学分。本专业方向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满毕业应取得的学分,完成各教育教学环节的学业任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其他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获得公安管理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
(三)学位:符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五、主干学科
管理学、经济学、公安学
六、专业方向主干课程
公安管理学、公安装备管理、公安后勤保障、公安财务管理、公安资产管理
七、相近专业
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八、专业方向特色
本专业方向以管理学、经济学、公安学为主要理论支撑,以公安装备财务的规划、预算和主要警用装备配备标准化管理为专业技术支撑,按照“人理”、“事理”和“物理”的技术主线设置课程群,强化学生在警务装备、财务管理、后勤保障方面的专业核心能力,注重培养学生在警务保障规划、政策制定方面的职业发展潜力,兼顾学生第一任职从事公安基层业务工作需要的基本素质和相关能力培养。
九、主要教育教学环节
(一)入学教育
用5天时间进行入学教育,使学生了解公安院校的性质和管理特点,初步树立警察意识,培养警察职业情感,了解学校和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
(二)军事训练与军事理论学习
在入学后第一至四周进行军事训练,培养学生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适应警务化管理的要求。第一学期开设军事理论课,每周2学时。军事训练与军事理论教育共2学分。
(三)课程教学
课程教学143学分,其中通识课50学分,基础课54学分,专业课39学分。
主要教学环节周数分配见附表一。
各类课程学时学分构成见附表二。
课程设置与学时学分分配见附表三。
课程体系结构见附图一。
(四)实践教学安排与要求
实践教学坚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重在提高综合素质的原则,强化专业核心能力训练,提高学生实战能力。实践教学活动分为校内和校外两部分,校内实践教学包括课内实践(含上机、案例教学、实训、模拟训练、实验、参观、调查等)、毕业论文、课外科研活动等环节;校外实践教学包括社会见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
1. 社会见习
在第一学年暑期进行,为期 3周。学生主要到原居住地公安机关了解、体验民警工作、生活,熟悉基层公安工作,培养警察职业意识,也可以到其他单位,进行岗位见习或社会调研,了解社会生活,增加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情的感性认识。见习结束后,撰写见习报告。
2. 专业实习
在第五学期进行,为期20周,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主要到市、县公安局或城区公安分局的财会部门、装备管理部门和后勤保障部门参与工作,加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提高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习结束后,撰写专业实习论文(报告)。专业实习计为13学分。
3. 毕业实习
在第七学期进行,从第十一周起安排9周。学生应结合毕业论文选题,到公安机关参加专业性实际工作和调研,巩固和加深理论知识,进一步增强专业意识和技能,提高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毕业实习期间收集与毕业论文写作相关的资料,撰写毕业论文写作提纲。
4. 毕业论文
第七学期第一周安排毕业论文的有关工作。第八学期第九周至第十六周集中进行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
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共计10学分。
实践教学体系结构见附图二。
(五)科学研究训练
对学生的科学研究训练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1. 举办相关讲座,介绍科学研究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技能,介绍公安管理学科专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2. 鼓励并指导学生尽早参加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
3. 通过吸收学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和组织学生独立申报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等方式,帮助学生有选择地承担或参与科研课题,完成其中部分或阶段性任务。
4. 科研训练采用不间断方式进行:第一学年社会见习后,指导学生撰写见习报告;第二学年指导学生参与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等科研活动,形成初步成果;第三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实习期间,设立导师制度,为每个学生配备科研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撰写专业实习报告和进行其它科研活动;第二学期举办公安管理学术征文活动,进行“学术之星”评选;第四学年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
(六)第二课堂活动
1. 学校组织警官艺术团和警体代表队,每周训练1-2次,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体能、技能。
2. 举办社会、科技、文化讲座,每周1-2次,丰富和补充课内教学的内容。
3. 指导学生进行学术社团活动,锻炼学生的组织、交际能力,提高学术水平。
4. 鼓励学生进行法律咨询、社会调查、公益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和社会活动能力。
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警官艺术团、警体代表队或学术社团的活动。
(七)公益劳动
每学期各安排1周的公益劳动,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公益劳动不计入总周数。
(八)就业指导和毕业教育
第七学期安排为期1周的就业指导。第八学期学生离校前,安排为期1周的毕业教育。
十、教学制度和成绩考核
(一)本专业方向实行学年学分制。
(二)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核成绩根据平时考核与期末测试综合确定。考试课程成绩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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