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选文档2017年福州公租房A类人群介绍符合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2年市政府令54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规定准入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要做到应保尽保。一、基本条件1、工作、居住于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的家庭2、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五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二、申请条件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3.8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收入5.7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68万元以下(含)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几类人员可以提出申请:具有本市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
2、之日落户已满3年,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4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属于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房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
3、、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2017年福州公租房B类人群介绍一、基本条件1、工作、居住于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的家庭2、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五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二、申请条件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5.7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收入7.6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91万元以下(含),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几类人员可以提出申请:具有本市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含)职称或技师以上(含)的技能型人员,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注:B型保障对象的单身人员须年满35周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房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