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领导得力,机构健全,
组织工作有效
★加强组织领导,确立了环境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我县在1996年就成立了民权县环境保护局,并列入政府组成部门,做到了有独立的环保机构、人员编制和办公设施等。
★强化县委、县政府、部门和乡镇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主抓生态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全县所有乡镇、发改委、环保、建委、林业、国土、水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组,挂靠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
★建立目标责任制,把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列入了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同经济指标一并考核。在生态示范区建设中,县委、县政府每年以目标责任制的形式把生态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有关单位,明确具体任务,层层分解下达。
★将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效作为政府行为,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在各有关部门得到了有效落实。
民权县人民政府文件
民政【1996】66号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搞好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实现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县政府决定成立“民权县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郭巍杰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刘进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赵志昌 (县人民政府办主任)
黄伦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建设 (县环保局局长)
万崇刚 (县财政局局长)、
刘东亚 (县发改委主任)
刘付生 (县计生委主任)
李天良 (县统计局局长)
王文才 (县建委主任)、
李惠民 (县工经委主任
郭忠生 (县水利局局长)
代灿民 (县农业局局长)
李德志 (县林业局局长)
赵庆军 (县畜牧局局长)
裴庆礼 (县广电局局长)
乔茂军 (县国土局局长)
陈同旭 (县卫生局局长)
赵西刚 (县教体局局长)
宁德峰 (县气象局局长)
黄庆云 (县旅游局局长)
王 浩 (县市容局局长)
朱江波 (县科委主任)
焦建华 (县交通局局长)
罗金朝 (县爱卫会主任)
常孝坤 (城关镇镇长)
鲁献彬 (花园乡乡长)
王西臣 (伯党乡乡长)
宋庆元 (龙塘乡乡长)
杨思松 (野岗乡乡长)
李顺德 (尹店乡乡长)
孙德清 (人和乡乡长)
靳风生 (双塔乡乡长)
肖 杰 (程庄乡乡长)
白怀平 (胡集乡乡长)
徐 伟 (北关乡乡长)
唐兴胜 (王桥乡乡长)
康广省 (顺河乡乡长)
卢秀丽 (褚庙乡乡长)
盖玉明 (王庄寨乡乡长)
肖来玉 (老颜集乡乡长)
王文平 (孙六乡乡长)
刘佩民 (李堂乡乡长)
阎长安 (林七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环保局局长刘建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996 年11 月 2 日
主题词:环保 生态 机构 通知
民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996 年 11 月 3 日印发
民权县人民政府文件
民政【2000】31号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搞好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工作,实现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县政府决定调整“民权县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和实施。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朱明伦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锦传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赵志昌 (县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黄伦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蔡华旗 (县环保局局长)
万崇刚 (县财政局局长)
刘东亚 (县发改委主任)
徐留德 (县计生委主任)
李天良 (县统计局局长)
王文才 (县建委主任)
李惠民 (县工经委主任)
郭忠生 (县水利局局长)
代灿民 (县农业局局长)
李德志 (县林业局局长)
赵庆军 (县畜牧局局长)
裴庆礼 (县广电局局长)
乔茂军 (县国土局局长)
陈同旭 (县卫生局局长)
赵西刚 (县教体局局长)
宁德伟 (县气象局局长)
黄庆云 (县旅游局局长)
王 浩 (县市容局局长)
朱江波 (县科委主任)
焦建华 (县交通局局长)
罗金朝 (县爱卫会主任)
薛世运 (城关镇镇长)
张圣全 (花园乡乡长)
张清伟 (伯党乡乡长)
程传政 (龙塘乡乡长)
陈进领 (野岗乡乡长)
李顺德 (尹店乡乡长)
孙德清 (人和乡乡长)
靳风生 (双塔乡乡长)
韩德勇 (程庄乡乡长)
白怀平 (胡集乡乡长)
杨毅民 (北关乡乡长)
唐兴胜 (王桥乡乡长)
王友林 (顺河乡乡长)
安 平 (褚庙乡乡长)
盖玉明 (王庄寨乡乡长)
陈 建 (老颜集乡乡长)
李孝福 (孙六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环保局局长蔡花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00 年 5 月 6 日
主题词:环保 生态 机构 通知
民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0 年 5 月 7 日印发
民权县人民政府文件
民政【2002】08号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搞好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工作,实现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县政府决定调整“民权县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相关工作责任人、联络员,以确保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陈 星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锦传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赵志昌 (县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黄伦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蔡花旗 (县环保局局长)
何芳旗 (县财政局局长)
刘东亚 (县发改委主任)
庞梅英 (县计生委主任)
于增弟 (县统计局局长)
李启祥 (县建委主任)
葛培才 (县工经委主任)
康广省 (县水利局局长)
刘本宏 (县农业局局长)
马本清 (县林业局局长)
许 伟 (县畜牧局局长)
孙红光 (县广电局局长)
王文才 (县国土局局长)
赵书军 (县卫生局局长)
赵西刚 (县教体局局长)
宁德峰 (县气象局局长)
黄伏云 (县旅游局局长)
王 浩 (县市容局局长)
朱江波 (县科委主任)
肖率玉 (县交通局局长)
王文兴 (县爱卫会主任)
张友才 (城关镇镇长)
锦传明 (花园乡乡长)
张清伟 (伯党乡乡长)
李国栋 (龙塘乡乡长)
孙广平 (野岗乡乡长)
韩玉强 (尹店乡乡长)
孙德清 (人和乡乡长)
张铁根 (双塔乡乡长)
袁业峰 (程庄乡乡长)
张书臣 (胡集乡乡长)
张 明 (北关乡乡长)
史保现 (王桥乡乡长)
连卫国 (顺河乡乡长)
杨保军 (褚庙乡乡长)
金守波 (王庄寨乡乡长)
吕文忠 (老颜集乡乡长)
韩 冰 (林七乡乡长)
韩德勇 (孙六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环保局局长蔡花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02 年 1 月 5 日
主题词:环保 生态 机构 通知
民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 年 1 月 6 日印发
民权县人民政府文件
民政【2003】47号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搞好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工作,实现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县政府决定调整“民权县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增强合力,确保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马富国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李 彬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赵志昌 (县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黄伦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顺德 (县环保局局长)
万崇刚 (县财政局局长)
刘东亚 (县发改委主任)
徐留德 (县计生委主任)
李天良 (县统计局局长)
王文才 (县建委主任)
李惠民 (县工经委主任)
郭忠生 (县水利局局长)
代灿民 (县农业局局长)
李德志 (县林业局局长)
赵庆军 (县畜牧局局长)
裴庆礼 (县广电局局长)
乔茂军 (县国土局局长)
赵书军 (县卫生局局长)
赵西刚 (县教体局局长)
宁德伟 (县气象局局长)
黄伏云 (县旅游局局长)
王 浩 (县市容局局长)
朱江波 (县科委主任)
焦建华 (县交通局局长)
罗金朝 (县爱卫会主任)
薛世运 (城关镇镇长)
张圣全 (花园乡乡长)
张清伟 (伯党乡乡长)
李国栋 (龙塘乡乡长)
陈进领 (野岗乡乡长)
韩 强 (尹店乡乡长)
孙德清 (人和乡乡长)
张铁根 (双塔乡乡长)
韩德勇 (程庄乡乡长)
白怀平 (胡集乡乡长)
杨毅民 (北关乡乡长)
唐兴胜 (王桥乡乡长)
王友林 (顺河乡乡长)
杨保军 (褚庙乡乡长)
金守波 (王庄寨乡乡长)
陈 建 (老颜集乡乡长)
李孝福 (孙六乡乡长)
申古今 (林七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环保局局长李顺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03 年 6 月 3 日
主题词:环保 生态 机构 通知
民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 年 6 月 4 日印发
民权县人民政府文件
民政【2004】58号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搞好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工作,实现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县政府决定调整“民权县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 负责此项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和实施。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贾祖贫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锦传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赵志昌 (县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黄伦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顺德 (县环保局局长)
何芳旗 (县财政局局长)
刘东亚 (县发改委主任)
庞梅英 (县计生委主任)
张启付 (县统计局局长)
李启祥 (县建委主任)
葛培才 (县工经委主任)
康广省 (县水利局局长)
刘本宏 (县农业局局长)
马本清 (县林业局局长)
陈鸿志 (县畜牧局局长)
孙红光 (县广电局局长)
王文才 (县国土局局长)
任玉林 (县卫生局局长)
张玉河 (县教体局局长)
王建廷 (县气象局局长)
黄庆云 (县旅游局局长)
王 浩 (县市容局局长)
朱将波 (县科委主任)
肖来玉 (县交通局局长)
王文兴 (县爱卫会主任)
张友才 (城关镇镇长)
底兴龙 (花园乡乡长)
张清伟 (伯党乡乡长)
李国栋 (龙塘乡乡长)
孙广平 (野岗乡乡长)
韩玉强 (尹店乡乡长)
孙德清 (人和乡乡长)
张铁根 (双塔乡乡长)
袁业锋 (程庄乡乡长)
张书臣 (胡集乡乡长)
张 明 (北关乡乡长)
史保现 (王桥乡乡长)
连卫国 (顺河乡乡长)
杨保军 (褚庙乡乡长)
金守波 (王庄寨乡乡长)
吕文忠 (老颜集乡乡长)
薛 坤 (孙六乡乡长)
韩 冰 (林七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环保局局长李顺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04 年 7 月 4 日
主题词:环保 生态 机构 通知
民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 年 7 月 5 日印发
民权县人民政府文件
民政【2005】56号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搞好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工作,实现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县政府决定调整“民权县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相关工作责任人,确保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江文玉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李 彬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赵志昌 (县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黄在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顺德 (县环保局局长)
何芳其 (县财政局局长)
刘东亚 (县发改委主任)
庞梅英 (县计生委主任)
于增娣 (县统计局局长)
李启祥 (县建委主任)
葛培才 (县工经委主任)
康广省 (县水利局局长)
刘本洪 (县农业局局长)
马本清 (县林业局局长)
陈鸿志 (县畜牧局局长)
孙红光 (县广电局局长)
王文才 (县国土局局长)
赵书军 (县卫生局局长)
张玉河 (县教体局局长)
王建廷 (县气象局局长)
黄庆云 (县旅游局局长)
王 浩 (县市容局局长)
董怀修 (县科委主任)
肖来玉 (县交通局局长)
王文兴 (县爱卫会主任)
底兴龙 (花园乡乡长)
张清伟 (伯党乡乡长)
李国栋 (龙塘乡乡长)
孙广平 (野岗乡乡长)
韩 强 (尹店乡乡长)
孙德清 (人和乡乡长)
张铁根 (双塔乡乡长)
史保现 (程庄乡乡长)
王雪山 (胡集乡乡长)
张 平 (北关乡乡长)
陈连旭 (王桥乡乡长)
连卫国 (顺河乡乡长)
李天桩 (褚庙乡乡长)
金守波 (王庄寨乡乡长)
吕文忠 (老颜集乡乡长)
薛 坤 (孙六乡乡长)
韩 冰 (林七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环保局局长李顺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05 年 8 月 3 日
主题词:环保 生态 机构 通知
民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 年8月5日印发
民权县人民政府文件
民政【2006】38号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搞好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工作,实现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县政府决定调整“民权县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 负责此项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和实施,确保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王仲田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锦传星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赵志昌 (县人民政府办副主任)
黄在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建 (县环保局局长)
张启付 (县财政局局长)
刘东亚 (县发改委主任)
庞梅英 (县计生委主任)
李风娇 (县统计局局长)
张友才 (县建委主任)
葛培才 (县工经委主任)
康广省 (县水利局局长)
安 平 (县农业局局长)
马本清 (县林业局局长)
陈鸿志 (县畜牧局局长)
孙红光 (县广电局局长)
王文才 (县国土局局长)
任玉林 (县卫生局局长)
杨毅民 (县教体局局长)
王建廷 (县气象局局长)
辛洪霞 (县旅游局局长)
刘 霞 (县市容局局长)
董怀修 (县科委主任)
肖 杰 (县交通局局长)
王文兴 (县爱卫会主任)
底兴龙 (城关镇镇长)
李启文 (花园乡乡长)
张清伟 (伯党乡乡长)
王玉军 (龙塘乡乡长)
孙广平 (野岗乡乡长)
王封钦 (尹店乡乡长)
李启芳 (人和乡乡长)
司永福 (双塔乡乡长)
史保现 (程庄乡乡长)
王炜冲 (胡集乡乡长)
朱继兵 (北关乡乡长)
陈连旭 (王桥乡乡长)
连卫国 (顺河乡乡长)
李天桩 (褚庙乡乡长)
王 风 (王庄寨乡乡长)
吕文忠 (老颜集乡乡长)
薛 坤 (孙六乡乡长)
韩 冰 (林七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环保局局长
陈建兼任办公室主任。
2007 年 9 月 10 日
主题词:环保 生态 机构 通知
民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 年 9 月 11 日印发
民权县人民政府文件
民政【2002】48号
关于印发民权县
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民权县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2002年第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民权县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2001年度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环办﹝2001﹞31号)和《民权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民权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和小城镇财政增长为根本出发点,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通过项目带动,科技推动,重点解决制约民权县农村及农业发展的问题,增强县域经济的整体实力,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全面提高民权“经济、社会、生态”的保障与支撑能力,实现国家生态县建设目标。
二、工作目标
围绕建设生态涵养发展区和创建国家生态区的总目标,把生态建设作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基础工程,建设现代化生态新区,实现生态富民,形成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的生态产业体系、资源保障体系、生态涵养体系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保护体系。通过实施生态治理工程,逐步把我区建成生态系统良性循环、自然资源充分利用、绿色经济特色明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国家生态示范区。2007年9月全区整体达到国家生态示范区考核标准。
三、生态示范区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工作任务
(一)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1、生态屏障建设工程。实施生态绿化工程 ,以防风固沙、营造人工林、等工作为重点,通过合理规划、统一布局,达到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经济的目的,发挥民权申甘林带生态屏障功能。
2、河流水源保护和水质净化生态建设工程。保护大沙河河流发源地,清除沿河污染源,分期恢复河岸植被带,强化其过滤和净化河流水质的功能。
(二)生态农业建设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解决农村化肥、农药、农膜、秸杆、畜禽养殖等造成的面源污染问题, 重点开展生态农业和生态农业园区化建设,充分利用民权县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打造绿色品牌,积极建设民权县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1、大力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和绿色食品生产。重点发展玉米和大豆、花生、优质小杂粮、蔬菜、葡萄五大主导产业。加快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工作。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不断上规模、上品种、上档次,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软硬件建设,对果、菜、肉等农产品中硝酸盐、农药、重金属等指标进行检测。
2、加快发展畜牧业,建设标准化、规模化、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要扩大养殖规模,提高产品质量,打造品牌,大力发展生猪、禽蛋,加快发展牛羊和优质禽肉,积极发展养殖和养殖小区,大力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禽产品和肉产品。着力建设标准化、规模化、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实现畜牧业倍增计划。
3、加强农业园区建设。以设施建设和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为切入点,抓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以棚室建设为重点,辅之以配套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应用滴灌、渗灌节水技术,最大限度地抓好棚室富民小区建设。
4、加强村镇环境综合整治。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通过街道路面硬化、村内外造林绿化、庭院沼气综合利用净化、村容村貌综合治理,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状况,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
(三)生态工业建设
严把项目建设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狠抓重点污染源治理与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整治力度,加强监测、监察,确保排污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同时继续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对属于“十五小”、“新五小”等国家和省、市明令禁止的重污染小企业予以取缔,对没有治污设施或治污设施不完善的,进行停产整顿或限期治理,直至关闭、取缔。通过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生态工业循环经济。
(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一是继续加强生态公园、文化广场的建设;加强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绿化工作;二是抓好住宅小区的绿化工作,增加道路植树和绿地面积,逐步实现空地草木化、道路景观化、小区园林化、公园敞开化,提高城区绿化水平;三是做好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逐步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并加快垃圾无公害处理场的建设;四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确保城区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调整民权县国家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和实施。(文件另发)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相关工作责任人、联络员,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增强合力,并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确保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2.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将根据生态示范区建设内容和目标,将责任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分解内容附后),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把生态示范区建设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与单位和个人奖惩挂钩。因此,各责任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把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根据目标责任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责任到人,狠抓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尽职尽责,又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要认真研究在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等、不靠、不推诿,并及时解决;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好协调、督导、管理职能,加大对各责任单位的督导检查,保证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3.加大对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的投入力度。要严格执行新的排污收费标准,加大对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的筹集力度,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步伐。环保、财政、银行、税务等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积极运用财税、信贷、补助(贴息)等手段支持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确保国家对生态污染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多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要充分运用市场运营机制,挖掘和变现现有资源,治理生态环境污染,促进环境资源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4.营造浓厚的生态示范区建设舆论氛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这一主题,把舆论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创建工作的全过程,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采取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广泛宣传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对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长远影响,要大力宣传在生态示范区建设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我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附:民权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分解表
附件:民权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分解表
指 标
二类标准
责任单位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1)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元)
2700
县统计局
(2)城镇单位GDP能耗(吨/万元)南方
1.3—1.4
县统计局
(3)人口自然增长率(‰)
符合当地政策
县计生委、统计局
(4)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80
县卫生局、防疫站
(5) 环保投资占GDP比例(%)
1.1
财政局 县统计局、环保局
(6) 单位GDP耗水(立方/万元)
<400
县统计局、水利局
区
域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7)森林覆盖率(山区和丘陵)
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县林业局
(8)退化土地治理率(%)
70%
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
(9)灌溉定额(立方/亩)(降水量小于400毫米的地区执行)
水分生产率(公斤/立方)
250
1.2
县水利局
(10)受保护地区面积(%)
>10
县林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11)矿山土地复垦率(%)
农
村
环
境
保
护
(12)秸秆综合利用率(%)
>80
县农业局、环保局
(13) 畜禽粪便处理(资源化)率%
90(40)
县农业局、畜牧局
(14)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
≤280
县农业局
(15)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率(%)
农药施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
>50
<3
县农业局、林业局
县农业局
(16)农用薄膜回收率(%)
>85
县农业局
(17)受保护基本农田面积(%)
>85
县国土资源局
城
镇
环
境
保
护
(18)城镇大气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
县环保局
(19)水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
县环保局
(20)城镇噪声环境质量
达到功能区标准
县环保局
(21)城镇固体废物处理率(%)
≥60
县环保局
(22)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
>8
县建设局
参考指标
(23)卫生厕所普及率(%)
50
县卫生局、爱卫会市容局
(24)城市气化率(%)
>75
县建设局
(25)城市污水处理率(%)
>40
县建设局
(26)旅游环境达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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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旅游局
民权县人民政府文件
民政【2004】78号
民权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局、办,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完成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生态县建设的各项宏伟目标,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县政府要求从现在起在全县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
一、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全县环境与资源保护得到了很大加强,局部区域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些生态环境问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着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目前我县正面临着建设生态县和推进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艰巨任务,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就是以发展为主题,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把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结合起来,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统筹规划,全面安排,合理布局,综合平衡,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是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方针的重要措施,是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立足当代、造福子孙的长远目标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重要意义,在工作实践中努力掌握和自觉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的决策机制,从组织上和制度上确保各项经济、社会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范畴和基本原则根据我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实际,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范畴包括:制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针和发展战略;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编制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工业、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制定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经济技术政策;进行区域开发、流域开发以及城乡建设和开发区建设;推广应用重大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制定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重大项目;其他可能对环境与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要坚持以下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三同步”和“三统一”的方针,即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重大经济和社会活动要科学预防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从源头上治理污染,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三)坚持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保证重大经济活动的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又要充分考虑资源与环境的承载能力,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四)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做到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当开发项目与保护环境发生矛盾时,要坚持保护环境优先。
(五)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并使其与经济发展速度相协调。
(六)坚持依法管理环境的原则,把环境法制建设作为地方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健全和完善地方性环境法规和规章,做到有法可依。
三、坚持和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各项规章制度
(一)坚持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经济、社会和环境以及技术等方面论证重大决策的可行性,使其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坚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制”和“三同时”制度,由环保部门严把预审关,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实行一票否决。经批准建设的项目要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三)建立环境与发展决策咨询制度,把环境保护专家参与决策作为完善政府决策智力支撑体系的重要内容,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决策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确保重大决策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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