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餐饮中心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防火巡查
1、餐饮中心操作间等部位应当根据不一样防火需要,配置不一样灭火规定灭火器材,如:灭火毯、灭火器。
2、餐饮中心设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餐饮中心内重点防火部位进行巡查。
3、每班次对重点部位进行巡查。
4、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每日对防火安全状况检查一次。
5、餐饮中心消防管理人员24小时在餐饮中心内巡视,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和扑救。
6、制止一切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行为。
7、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认真作好巡查记录。
8、根据《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第7.9.2.7条规定“旅馆、餐饮场所、医院、学校等厨房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操作间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清理应当做好记录。
二、消防安全检查
1、餐饮中心负责人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全餐饮中心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2、针对防火安全存在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检查,对查出问题,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3、防火安全检查重要内容有:
(1)防火安全宣传教育状况;
(2)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状况;
(3)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安全状况;
(4)烟道清洗状况;
(5)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状况;
(6)消防通道与否畅通;
(7)火灾隐患与否得到及时整改等;
三、消防安全教育
1、餐饮中心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认真组织餐饮中心员工学习宣传国家、省、市消防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定,增强餐饮中心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及时传达贯彻消防部门会议精神,贯彻实行。
3、宣传和贯彻餐饮中心消防目责任制,深入明确责任,增强责任感。
4、防火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常常向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宣传。
5、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6、新员工要进行岗前消防安全育。
7、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消防基础知识;
(2)厨房火灾危险性;
(3)厨房火灾防止;
(4)紧急应对措施;
(5)厨房火灾隐患自查及整改措施。
四、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餐饮中心消防设施由餐饮中心进行管理。
2、餐饮中心消防设施,由专人加以维护保养,不得随意挪动,严禁任何人、非火警使用院内消防设施。
3、严禁在消防通道上搭建违章建筑。
4、消防通道应急灯应每月检查一次,保持良好状态。
5、保证区域之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6、严禁变化、损坏防火门锁具构造。
五、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1、餐饮中心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维修、保养及更换。
2、餐饮中心对消防器材实行统一配置,根据消防规定,按照部位特点配置对应种类消防设备正常使用。
3、餐饮中心消防器材,放在明显固定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并做到员工都会使用。
4、根据灭火器种类、性能、及时换药,充气、保持完好有效。
六、餐饮中心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任务:
1、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及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
2、制定防火工作计划,布置、总结防火工作。
3、研究重大火险隐患整改。
4、监督、检查防火工作。
5、对违反消防法规行为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予以惩罚。对工作突出应予以奖励。
厨房消防安全管理
1、安全用电
(1)厨房区域配电箱须装在厨房入口墙面,并与蒸炉、油锅、灶台、水池保持1米以上距离,且配电箱底边距地面高度1.2-1.5米之间;
(2)厨房配电箱内电源开关及总闸须张贴对应控制设备标识,箱门上须张贴开关箱配线图、标识清晰无污迹;
(3)厨房墙插必须加装防水罩,严禁使用移动插线板;
(4)餐饮商户内需24小时持续供电设备如:冰箱、冰柜等,须单设专用供电回路,单独控制。严禁使用多项插座,严禁其他用电设备共用该路电源或插座供电;
(5)厨房安全用电检查,每月进行1次,每季度进行1次热成像仪电气安全检查。安全用电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断路器、开关负荷、开关发热、接地状况、漏电保护器、布线规范(横平竖直)、虚线、脱线开关箱上下孔洞封堵、套防火管、插排串接等违规用电行为。
2、灭火器配置及管理
(1)厨房区域内灭火器按每20平方米配置两具符合对应规定4KGABC灭火器,放在灭火器箱内距地面高度不得不不小于15cm,安放位置固定并设明显标识、以便取用;
(2)厨房区域内灭火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两次。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外观、压力、生产日期、充装日期、附件完整、埋压、遮挡等。
3、灭火毯配置及管理
(1)厨房区域内,灭火毯须配置规格不不不小于1.2米×1.2米,必须固定放置于灶台左右两侧并设有明显、统一标识,且每个灶台应配置不少于一张灭火毯;
(2)厨房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使用措施,每名员工每年要进行一次灭火毯实操演习;
(3)厨房灭火毯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损坏、污染、规格、放置位置合理性、会否使用等。
4、挡火板、油烟口、油烟管道配置及管理
(1)须使用阶梯式挡火板,挡火板之间必须到达无间隙拼接;油烟口开口不得不小于油烟罩内平面面积30%;开口位置应位于油烟较大灶台侧上方;油烟罩长度超过3米,须设2个油烟口,油烟口间距不不小于2米;
(2)厨房挡火板必须每日擦拭,表面无积油、油垢等;每周对油烟口上方半臂之长进行清刮和擦拭,无油垢积存;
(3)油烟管道须建立清洗计划;排油烟管道每季度不少于1次清洗;当以上清洗频次下排油烟管道仍有积油,须增长清洗频次、专题突击清洗、采用技术改造等处理方案;
(4)建立油烟管道清洗档案,每月归档一次清洗记录。油烟清洗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油烟管道清洗协议、清洗单位资质、清洗前后对比照片(照片须显示拍摄时间)、验收记录、清洗收据或发票影印件等。
5、喷淋设施配置及管理
(1)厨房区域内喷淋设施已由医院按照有关设计进行了统一安装。如进行二次装修,需对喷淋设施实行改造,须重新向当地消防部门及商管企业申请,并按审核通过设计图纸进行改造;
(2)厨房区域内喷淋设施平常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喷淋头污染、未使用原则喷淋头、安装位置不规范、安装数量局限性、喷淋管网上拴挂物品或管线等。
6、安全出口、疏散标识、应急照明配置及管理
(1)安全出口
1)厨房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地下室厨房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必须设置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2个安全出口间距不少于5米;安全出口疏散门启动方向应向外;
2)安全出口平常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出口标识常亮、疏散门启动方向对、无锁闭、阻塞、占用等。
(2)疏散标识
1)厨房疏散标识(含安全出口标识)应使用接入消防电源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如使用蓄电型疏散指示标志,须每3个月充放电一次,当放电时间不不小于30分钟时应更换电池,蓄电型疏散指示标志应处在常充电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必须保持常亮;
2)厨房疏散标识平常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标识设置明显、常亮、无破损、松脱、亮度均匀、地面蓄光型标识清洁、无破损等。
(3)应急照明
1)如使用蓄电型应急照明,须每隔3个月充放电一次,当放电时间不不小于30分钟时应更换电池;蓄电型应急照明应处在常充电状态;
2)应急照明平常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蓄电型应急照明处在充电状态、无破损、无脱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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