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感染性疾病科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规范与流程.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3128397 上传时间:2024-06-19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7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感染性疾病科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规范与流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感染性疾病科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规范与流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感染性疾病科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规范与流程 一、医院感染控制基本措施: 1、布局流程合理,做到有效分区(三区、两道),三区为:污染区、潜在污染区、清洁区;两道为医务人员通道、病人通道。 2、每日开窗换气2~3 次/日,每日清洁各物体表面。地面湿式清扫。每日操作结束后应对操作房间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3、使用的清洁工具(拖布、扫把、抹布等)标识明显,分别清洗,定点放置,定期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4、空调及空气消毒器过滤板、过滤网定期清洗,保持清洁。窗帘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5、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学监测。使用中的含氯消毒剂每日监测其有效浓度。紫外线灯管每两周进行一次酒精擦拭,保持清洁;每半年监测紫外线灯管强度一次。 6、医务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洁。操作时必须戴工作帽和口罩,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7、正确使用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8、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注射器、针灸针、针头采用一人一针一管,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 9、抽出的药液放置不要超过2小时,开启的无菌溶液须在2小时内使用,各种溶媒均不得超过24小时,并注明开启时间。 10、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无菌器械保存液每周更换1次,容器每周灭菌1次。置于容器中的灭菌物品(棉球、棉签、纱布等)一经打开,保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 11、严格按照手卫生指征和方法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12、加强隔离预防和职业防护,防止职业暴露。如发生职业暴露后按照工作规范与流程进行处理。 二、门诊接诊病人预防控制措施: 1、按标准预防措施执行; 2、接诊呼吸道疾病病人时应戴防护口罩; 3、疑似传染病,按下列途径管理: 发现甲类传染病者,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医务科、医院感染管理科等);根据传染源的性质,立即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收住感染性疾病科,按传染病要求住院或转院治疗。 三、留观病人按标准预防控制: 1、普通病人按标准预防措施执行; 2、病人诊断不明确或怀疑有传染性疾病但是需要抢救或病情危重,暂无法转传染病院的: ⑴病人安置单人房间,就地隔离——除特护、医生必要检查、处置外,其他人包括医务人员不得进入。 ⑵避免转科,并且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检查,以防在转送过程中造成感染的播散。 ⑶病房尽量配备一次性物品,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及其他用品相对固定,各种器械、抢救监护设备、隔离衣等不得与他人共用。 ⑷医疗器械消毒处理:严格按《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⑸病房每日一次紫外线消毒,病房内设施用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每日擦拭一次。 ⑹病人出院、转院、死亡后,病人用过的被单、床单、枕套等必须全部更换,经消毒后再清洗;病人污染的环境必须作终末消毒处理。 四、医务人员防护: 1、医务人员应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手套、口罩等),每诊治一位病人均应洗手或手消毒;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消毒,严重污染时随时更换消毒。必要时穿隔离衣、戴鞋套。 2、医生检查、换药时必须戴手套,离开病房后,严格洗手,并使用手消毒剂。 3、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应穿一次性鞋套、戴口罩,有条件者根据病种隔离需要提供隔离服。 4、非该病区工作人员需进入时,应经该病区医务人员许可,并接受消毒隔离要求的指导,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 五、医疗废物处理: 1、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如瓜壳、纸张、一次性饭盒等)应作为感染性废物管理,所有感染性废物和病理性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包装。 2、病人房间的台面、门把手、地面、诊疗用品、废弃物、便器等必须由专人负责严格消毒。 3、排泄物、呕吐物及分泌物的处理:用1000-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静置30分钟后,倒入病房卫生间便池冲水。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行业标准/行业规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