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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
第一节 对外贸易管制概述
一、对外贸易管制
1、概念:
是指一国政府为了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国内外政策需要以及履行所缔结或加入国际条约的义务,确立实行各种制度、设立相应管理机构和 规范对外贸易活动的总称。
2、目前国际上对对外贸易管制通常有两种分类形式:
(1)是按管理目的分:进口贸易管制和出口贸易管制
(2)是按其管制手段分: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
(3)按管制对象分:
①货品进出口贸易管制
②技术进出口贸易管制
③国际服务贸易管制
二、对外贸易管制目的及特点(了解)
1、对外贸易管制目的
2、对外贸易管制的特点
三、对外贸易管制目的的实现(了解)
1、海关监管是实现贸易管制的重要手段
2、报关是海关确认进出口货品合法性的先决条件
四、贸易管制所涉及的法律渊源
其法律渊源涉及5个方面:(掌握)
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国际条约
★对外贸易管制的法律渊源不涉及: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各民族自治区政府的地方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我国货品、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
★进出口许可是国家对进出口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作为一项非关税措施。
★货品、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是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的主体,其管理范围涉及:|
多选题(2023考题)
货品、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是我国进出口许可制度的主体,其管理范围涉及:
A.严禁进出口货品和技术
B.限制进出口货品和技术
C.自由进出口的技术
D.自由进口中部分实行自动许可管理的货品
答案:ABCD
一、严禁进出口管理:(掌握)
(一)严禁进口
1、严禁进口货品管理规定,严禁进口货品重要涉及
(1)列入《严禁进口货品目录》的商品。(有6批)
① 《严禁进口货品目录》第一批、第六批,根据我国是所缔结或者参与的国际条约、协定,需要严禁进口的货品名称。例如:四氯化碳、犀牛角和虎骨等。
②《严禁进口货品目录》第二批:旧机电产品类
③《严禁进口货品目录》第三、第四、第五批,所涉及的是对环境有污染的固体废物类。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严禁进口的商品(增长的内容,要重点掌握。参见教材P44)
(3)其他(记忆,参见教材P44,增长的具体内容要重点掌握)
2、严禁进口技术管理,重要涉及:(了解)
根据《外贸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以及《严禁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严禁进口的技术目录。属于严禁进口技术的,不得进口。
(二)严禁出口(掌握)
1、严禁出口货品管理,重要涉及:
(1)列入《严禁出口货品目录》的商品。
① 《严禁出口货品目录》(第一、三批),根据我国是所缔结或者参与的国际条约、协定,需要严禁出口的货品名称。是为了保护我国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严禁出口的商品。
如:四氯化碳、犀牛角、虎骨、麝香等、有防风固沙作用的发菜和麻黄草等植物
②《严禁出口货品目录》第二批:重要是为了保护我国的森林资源,例如说严禁出口木炭。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严禁进口的商品
(3)其他
例如:劳改产品、原料血浆、野生红豆杉及其部分产品
判断题(2023)
目前,我国对属于世界濒危物种管理范畴的犀牛角和虎骨仍列入严禁进出口的商品范围。
答案:对
2、严禁出口技术管理,重要涉及:(了解)
根据《对外贸易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以及《严禁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严禁出口的技术目录。属于严禁出口技术的,不得出口。
二、限制进出口管理(掌握)
(一)限制进口管理
1、限制进口货品管理
(1)许可证件管理
许可证件管理涉及:进口许可证、濒危物种进口、可运用废物进口、进口药品、进口音像制品、黄金及其制品进口管理。
(2)关税配额管理
指一定期期内,国家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制定关税配额税率并规定该商品进口数量总额,在限额内,经国家批准后允许按照关税配额税率征税进口。如超过限额则按照配额外税率征税进口的措施。关税配额管理是一种相对管理的限制。
★2023教材新增长了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商品有哪些,大家要熟悉,参见教材46。
2、限制进口技术管理
实行目录管理。属于目录范围内的限制进口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国家许可,不得进口。
(二)限制出口管理
什么情况对货品或技术实行限制出口管理(理解掌握,参见教材P47)
1、 限制出口货品管理
※有数量限制的出口货品,实行配额管理;其他限制出口货品,实行许可证件管理。
2、限制出口技术管理
对于出口属于列入限制出口技术的,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技术出口申请,获得审核批准后取得技术出口许可证件,凭以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三、自由进出口管理(掌握)
除国家严禁、限制进口货品、技术外的其他货品技术均属于自由进口范围。
※国家对部分属于自由进口的货品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对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实行技术进出口协议登记管理
(一)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是在任何情况下对进口申请一律予以批准的进口许可制度。
在进口前的申请办理。办理报关手续时,凭“自动进口许可证”放行。
(二)技术进出口协议登记管理:
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规定的文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口协议进行登记,颁发技术进出口协议登记证,申请人凭技术进出口协议登记证,办理外汇、银行、税务、海关等相关的手续。
第三节 其他贸易管制
一、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管理制度
1、我国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管理实行:备案登记制
2、依法定程序在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后,方可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3、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对部分进出口商品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二、出入境检查、检疫制度
(一)国家主管部门是: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
(二)出入境检查检疫制度涉及内容涉及:
进出口商品检查制度;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制度;国境卫生监督制度
1、进出口商品检查制度
(1)目的:为了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
(2)分为四类:①法定检查 ②协议检查 ③公证鉴定 ④委托检查
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了解)
3、国境卫生监督制度(了解)
三、进出口货品收付汇管理制度,涉及:
1、出口货品收汇管理
2、进口货品付汇管理
我国对出口收汇管理和进口付汇管理采用的都是外汇核销形式。
四、贸易救济措施
※涉及:反补贴措施、反倾销措施、保障措施
※反补贴、反倾销措施是针对价格歧视行为而采用的措施;保障措施是针对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采用的措施。
(一)、反倾销措施
1、临时反倾销措施
(1)形式:①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②规定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2)实行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行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9个月。
2、最终反倾销措施:对终裁决定拟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导致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二)、反补贴措施
1、临时反补贴措施
初裁决定补贴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导致损害的,可以采用临时反补贴措施。
期限:自临时反补贴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行之日起,不超过4个月。
2、最终反补贴措施
(三)、保障措施
1、临时保障措施
自临时保障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行之日起,不得超过200天,此期限计入保障措施总期限。
2、最终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的实行期限一般不超过4年。特殊情况可延长。但保障措施所有实行期限不得超过2023。
第二章第四节
第四节 我国贸易管制重要措施及报关规范
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一)含义
指由商务部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制定并调整进出口许可管理目录,以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的形式对该目录商品实行的行政许可管理。
(二)主管部门及办理程序
商务部负责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且呢制定、调整和公布目录。通过商务部的授权,由给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简称:许可证局)来统一管理、指导全国各发证机构的进出口许可证签发工作。
具体的发证机构:(重要考点)
1、许可证局
2、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3、以及授权的各省市的商务厅(局)、外经贸委(厅、局)
(三)合用范围及报关规范
1、进口许可证管理
(1)合用范围
2023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品有1类:消耗臭氧层物质。
(2)报关规范
①有效期1年,当年有效,跨年度使用,最长不超过次年3月31日。
②《进口许可证》原则上实行“一证一关”、一般情况下实行:“一批一证”制度。如实行“非一批一证”的商品,发证机关在签发许可证时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非一批一证”字样,在有效期内最多可使用12次。
③对于大宗、散装货品,溢装数量不超过进口许可证所列进口数量的5%
④不得擅自更改许可证证面内容
2、出口许可证管理
(1)合用范围
共41种货品,教材P55页列举的内容要有印象。
(2)报关规范
①有效期6个月,当年有效,跨年度使用,最长不超过:次年2月底
②《出口许可证》原则上实行“一证一关制”、“一批一证”制和“非一批一证”
实行“非一批一证”的商品,发证机关在签发许可证时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非一批一证”字样,在有效期内最多可使用12次。
③对于大宗、散装货品,溢装数量不超过出口许可证所列出口数量的5%
④不得擅自更改许可证证面内容
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
(一)商品范围:
一般商品、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三个目录;26大类
列入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品目录的商品,在办理报关手续的时候,要向海关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
★免交许可证的情况:6种(P56掌握)
(二)报关规范
(1)、有效期:6个月,不能跨年度使用,按照公历的时间来计算。
(2)、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对“非一批一证” 管理,在有效期内,可以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但累计使用不得超过6次。
(3)对于散装货品溢短装数量在货品总量正负5%以内予以验放。
(4)对原油、成品油、化肥、钢材的散装货品,溢短装数量在货品总量正负3%以内予以验放。
三、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
(一)合用范围:
对出口至欧盟、美国的纺织品,需申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二)报关规范
1、有效期6个月,不能跨年度使用,这个年度是按照公历的时间来计算。
2、实行“一批一证”、“一关一证”管理。
3、出口样品的,对于每批商品数量不超过50件的,可免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
四、进口废物管理
(一)含义: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进口废物所实行是严禁、限制以及自动许可措施的总和。
(二)主管部门及办理程序
主管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对没有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固体废物严禁进口。
程序:向国家环境总局提出申请——获取《废物进口许可证》——向口岸检查机构报检——检查检疫机构出具《入境货品通关单》——凭《废物进口许可证》、《入境货品通关单》办理通关手续
(三)合用范围及报关规范
1、合用范围:
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
列入国家《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
2、报关规范
(1)对列入国家《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报关单位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2)对列入国家《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类可用作原料的废物目录》的废物,报关单位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3)对未列入这两个目录内的或虽列入这两个目录内但未取得有效“废物进口许可证”的废物,一律不得进口和存入保税仓库。
(3)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
(4)不能转关,只能在口岸海关办理申报进境手续。(废纸除外)
五、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
(一)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二)合用范围及报关规范
1、非公约证明: 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2、公约证明: 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3、非物种证明:分为: “当年使用”、“一次性使用”
六、进出口药品管理
(一)主管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我国对进出口药品实行分类和目录管理
进出口药品从管理角度可分为进出口麻醉药品、进出口精神药品及进口一般药品。
1、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任何单位以任何方式进出口列入《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均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准许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2、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任何单位以任何方式进出口列入《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药品,不管何种用途,均须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准许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3、对除上述特殊用途以外的其他药品,即一般药品。
(1)《进口药品通关单》是国家针对一般药品,国家对一般药品的管理实行目录管理。
(2)向海关申报进口列入《进口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应向海关提交《进口药品通关单》。
(3)进口药品通关单仅限在该单注明的口岸海关使用,并实行“一批一证”制度。
(4)一般药品出口目前暂无特殊规定。
七、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及其报关规范
1、主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2、出口黄金及其制品,出口公司应事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领“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
3、进口黄金及其制品,进口公司应事先向中国人民银行办理“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
当年有效,跨年度作废。
八、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
1、主管机构:商务部
2、发证机构:商务部许可证事务局;受商务部委托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2、凭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或商务部相关证明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
3、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实行“非一批一证”和“一证一关”制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和“一证一关”制
4、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跨年度使用时,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到次年3月31日,逾期发证机构将根据原许可证有效期换发许可证。
九、出入境检查检疫管理
1、主管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查检疫总局
2、对列入《法检目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检查检疫的货品进出口时,在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前,必须先向口岸检查检疫机构报检。海关凭《入境货品通关单》或《出境货品通关单》验放,实行“一批一证制”。
3、入境货品通关单合用范围:参见教材P66。
4、出境货品通关单合用范围:参见教材P66。
十、其他进出口管理
(一)、音像制品进口管理
1、主管机构:文化部
2、音像制品成品进口业务由文化部指定的音像制品经营单位经营;未经文化部指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成品进口业务
3、海关凭“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办理验放手续。
(二)、化学品初次进境及有毒化学品管理
1、主管机构:国家环保总局
2、审批化学品初次进口申请时,符合规定的发给: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
审批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申请时,符合规定的发给: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告知单
(三)、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
1、主管机构:农业部
2、进出口列入上述目录的农药,应事先向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申领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凭以向海关办理进出口,凭以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3、即可用做农药,也可用做工业原料的商品,假如公司以工业原料用途进口,则公司不需要办理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海关改凭农业部向进出口公司出具的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药审批专用章”的“非农药登记管理证明”验放。
4、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实行“一批一证”制
第二章 我国贸易管制的重要管理措施归纳表
相关规定
管理措施
合用范围
重要证件
实行的管理
有效期
管理机构
进口许可证
消耗臭氧层物质
进口许可证
1、“一证一关”、“一批一证”和 “非一批一证”
2、“非一批一证”不超过12次
3、对散装货品:溢装数量不超过L/C5%
1、有效期:1年
2、最长不超过:
次年3月31日
商务部
(掌握发证机构P54)
出口许可证
共41种货品
P55 熟悉
出口许可证
同 上
1、有效期6个月
2、最长不超过:
次年2月底
商务部
自动进口
许可证
一般商品、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三个目录;
★免交许可证的情况:6种(P56掌握)
不能免交的商品要掌握。(原油、成品油、旧机电产品)
自动进口许可证
1、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
2、部分实行:“非一批一证”,不超过6次
3、对散装货品:溢短装数量在总量正负5%以内
★4、溢短装数量在总量正3%以内的情况:原油、成品油、化肥、钢材
1、有效期6个月
2、仅在本年有效,不能跨年度使用
商务部
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
出口到欧盟、美国的纺织品
纺织品临时出口自动许可证
“一批一证”、
“一关一证
不超50件免领
1、有效期6个月
2、仅在本年有效,不能跨年度使用
商务部
进口废物管理
列入两个目录内的废物,对于未列入目录内的固体废物严禁进口
废物进口许可证;
入境货品通关单
“非一批一证”
不能转关
(废纸除外)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
《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
1、非公约证明
2、公约证明
3、非物种证明
1、非公约证明、公约证明实行“一批一证”
2、非物种证明分为:“当年使用”、“一次性使用”
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
进出口药品管理
1、《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
2、《麻醉药品管制品种目录》
3、进口药品目录
1、精神药品进口准许证
2、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3、进口药品通关单
“一批一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当年有效
1、出口:“黄金产品出口准许证”
2、进口:“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书”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1、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
2、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1、进口:“非一批一证”、“一证一关”
2、出口:“一批一证”、“一证一关”
1、有效期:1年
2、在有效期内,跨年度使用只能使用到次年3月31日
商务部;
★发证机构要掌握P65
出入境检查检疫管理
★入境货品通关单合用的范围
P66
★出境货品通关单合用的范围
1、进口:入境货品通关单
2、出口:出境货品通关单;
实行“一批一证”
由口岸检查检疫机构签发
国家质检总局;
音像制品进口管理
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
音像制品成品进口业务由文化部指定的印象制品经营单位经营,未经指定,不得经营
文化部
化学品初次进境及有毒化学品管理
化学品初次进口:发给“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
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发给“有毒化
学品环境管理放行告知单”
国家环保总局
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管理
列入目录内的农药
向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申领“农药登记证明”
工业原料用途进出口,凭农业部出具的“非农药登记管理证明”验放
实行“一批一证”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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