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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办事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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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办事指南 2011-12-16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办事指南   一、设置依据 原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7]189号) 二、承办机构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联系人:王珺(新办) 张兴洁 郑玉琳(动态管理) 63672076 协办机构: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会 联系人:李媛媛  王小林 宋渝  63672083  63672501、63672721 三、受理范围 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应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证书新申办 (一)报名条件 1、中专或高中毕业,从事建筑施工管理工作5年以上(含5年);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建筑施工管理工作2年以上(含2年); 2、获得国家认可的工程类初级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二)报名资料 1、《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报名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查验); 3、工作简历证明和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4、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附电子文档)。 5、报名所属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成绩查询及证件领取 考试完毕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拨打市安全总站语音电话63672072和63672076,按照语音提示输入准考证号查询成绩,或者登陆重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网查询考试成绩( 五、证书延期 (一)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在证书有效期满前五个月内,到市安全协会报名参加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书》。 (二)取得《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书》后,建筑施工企业应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填写《重庆市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申请表》及《三类人员延期汇总表》,向注册所在地区县建委提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并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结业证书原件。 市属企业直接向市安全总站递交上述申请材料。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市安全总站办理延期手续。 (四)逾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三类人员”证书自动失效。 六、证书变更、注销、增发及遗失补办 (一)因企业名称改变、个人姓名改变或个人职务或职称改变需变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变更、注销及遗失补办申请表》(企业加盖公章);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2、因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企业名称预核通知书复印件; 3、因个人姓名改变的需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查验); 4、因个人职务或职称改变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任职文件、职称证明材料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查验); (二)因工作调动、需变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变更、注销及遗失补办申请表》(加盖拟调入企业公章); 2、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以及原单位满足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足够数量的三类人员名单;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三)需注销证件的,应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变更、注销及遗失补办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或证明其与企业解除雇佣关系的证明材料); 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四)因在多家企业担任法人,需申请增发考核合格证书的,应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变更、注销及遗失补办申请表》(加盖拟增发企业公章); 2、拟增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五)因证件遗失需补办的,应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变更、注销及遗失补办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 2、在重庆市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启事,提交整版报纸,裁剪无效; 七、工作要求 1、新申办证件自考核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凭准考证或身份证到市城乡建委8楼市安全协会领取考核合格证书。委托他人代领的,必须出示委托书及考生准考证或身份证;单位统一领取的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 2、变更、遗失补办、增发和延期证件领取,本人可以登录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安全监督( 其中变更、遗失补办、增发办理事项领取时需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近照1张(原照片因为已盖钢印无法再次使用)。 3、除证书注销为当场办结,其余业务时限为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 4、考生领取证件后,若发现证件内容有误,请携带该证件和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至重庆市安全总站综合科就地办理。 5、上述工作可登录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安全监督——办事指南查询办理,相关表格在下载中心下载。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 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 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 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 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 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 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 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 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 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 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 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 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 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 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 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 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 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 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 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 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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