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株洲云龙示范区基础设施路网及磐龙湖工程
分包单位物资设备制度(试用版)
一、物资管理
分包单位在收到施工图后一周内编制单项工程施工图材料预算,确定预算价格,经项目经理部经营部门审核后,报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部门,作为供料、结算的主要依据。材料预算审核内容:
1、确认本单项工程分包单位。
2、内容填制是否规范。
3、材料预算量及损耗是否合理。
4、必要时,对大宗材料和有疑义的内容核对图纸进行审核。
附表:《单项工程施工图材料预算》
(一)物资采购(针对劳务分包单位)
由分包单位编制《物资需用计划表(分包单位用表)》汇总并于每月10号和25号分两次报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再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审核编制《物资需用计划表(项目部用表)》并报项目经理部物资部门,再按采购流程进行采购。遇到特殊情况发生紧急采购,要经过项目经理部按照紧急采购流程处理。
(二)现场物资管理
1、物资进货验收
物资到货后,做好验收准备,组织进货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外观验收、计量验收和质量保证书(必须是加盖公章原件不少于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试验室,一份交给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部门)验收。验收后记录验收结果,填写相关记录。
所有物资填写《物资供应管理台帐(分包单位用表)》。物资供应中如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项目经理部项目部人员,及时办理材料代用确认单,并填写《材料代用台帐》。
物资验收后办理入库手续,填写《物资入库单》及材料确认单,提供收货凭证。
2、物资进货验收规定
(1)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不得交付使用。
(2)规格、型号及材质不符,外观质量不合格或质量保证书内容不符、不清的物资,不得接收。
(3)在保证质量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经计量大于允许误差时,由供应商确认签字后按实接收。
(4)验收发现不合格时,按照不合格物资处置方式处置。
(5)验收后的物资,按要求做好标识备用。
3、所有进场施工物资都必须经过检验(具体检验材料和要求以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和试验室要求为准),检验内容包括:
(1)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标准、规范、条例规定的检验内容。
(2)建设单位、监理要求检验的内容。
(3)现场确定有疑义物资的检验内容。
4、物资检验规定
(1)取样员应持证上岗。
(2)取样应有见证取样员(监理)、项目经理部现场人员在场。
(3)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用于工程。
(4)检验报告单必须经项目经理部单位技术负责人判定。
(5)检验结论出现不合格时,按照不合格物资处置方式处置。
(6)检验后的物资,按要求做好标识备用。
5、不合格物资处置
(1)物资存在严重内在质量问题、重复出现一般内在质量问题、更换后仍然存在同类质量问题或提出更换要求供应商不予配合情况时,予以退货。
(2)物资出现外观质量问题或偶发一般内在质量问题时,予以更换。
(3)物资存在轻微外观质量问题且对工程实体质量影响不大的非主要物资,征得监理(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认可后可让步使用。
6、物资标识
(1)应进行物资标识并对标识进行保护,必要时重设标识。项目经理部对其进行监督。
(2)标识的内容包括物资名称、物资规格型号、生产和制造厂家名称、质量保证资料编号、检验试验状态等。
(3)对容易混淆或有追溯性要求的材料必须有产品标识。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有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4)不合格物资应予以标识和保护,有条件时隔离。
7、如涉及到特殊物资(超长、超高、超宽、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易碎、有毒等物资)的搬运,分包单位应配合项目经理部编制特殊物资搬运方案,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实施。
8、物资储存
(1)物资存储场地或库房的设定和标准,分包单位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作方案报项目经理部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
(2)材料验收合格后,应根据现场平面图及物资性能正确选择存放场所,合理码放,维护材料的使用价值,确保储存安全。
(3)库房编号应清晰、醒目,库容库貌整齐、清洁,库内、外无垃圾。
(4)室内物资存放实行“四号定位”、“五五摆放”。摆放遵守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充分利用货位的原则,并做到整齐,层次分明,便于盘点和发货。
(5)露天堆场需划区分类,货区标牌明显,堆场道路、排水畅通。物资存放做到上盖、下垫、中通风。下垫高度150mm以上,垛型选择适合物资的特点。
(6)不同批次、炉号的钢材,应按批次存放。
(7)性能、温湿度要求、灭火要求不同和相互影响的物资分别存放。
(8)电缆、有色、不锈钢制品,阀门及电气设备等价值较高、易受损害的物资要设库管理。其他大批物资可设立临时堆放点进行管理。由分包单位自己管理,但必须明确管理责任。
(9)易锈蚀、零散件及要求在室内贮存的物资应存放室内。
(10)危险品、有毒品、化工产品、贵重金属单独存放,特殊保管。
(1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2)满足国家、地方有关物资储存的法律法规要求及《中国中冶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手册》材料管理要求。
9、物资收发管理
(1)使用单位依据到货凭证、领用(验收)凭证等正式凭证,且各种凭证、手续完备,印鉴齐全方可收发物资,不准使用白条、借条。
(2)使用单位收发物资后,及时登帐记卡,做到帐、物、卡相符,并及时建立仓储收发台帐,坚持日清月结、每月定期进行盘点,并将每月盘点表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部门。
(3)收发过程中发生的丢失和损坏,应及时处理。
(4)物资的质量保证资料必须随货同行。
(5)物资发放流程:
物资发放流程,按照规定填写《物资出库(耗料)单》,并登记好台账及留存证明资料。
附表:《物资供应管理台帐(分包单位用表)》、《材料代用台帐》;《物资入库单》、《物资出库(耗料)单》。
(三)周转料具管理
1、周转材料进场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保存记录。自有周转材料建立周转材料管理台帐。
2、周转材料应由专人负责,存放按品种、规格和类别堆放,严格执行收发料制度。
3、周转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周转材料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回收、清点、整修和保养。
附表:《周转材料管理台帐》。
(三)剩余及废旧物资管理
1、根据本单位专业特点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台账,并制定主要物资的消耗定额,控制物资损耗率,确定废旧物资的回收率。
2、现场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控制物资消耗,减少损耗,使物资的损耗率和废旧物资的回收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回收剩余和废旧物资,按规定进行处置。
附表:《剩余和废旧物资管理台账》
(四)供应商管理
1、建立《合格供应商管理台账》。留存所有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报送一份给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部门备案。提供不仅限于以下资料:
2、负责组织供应商考评。分包单位负责在供货期间、供货完毕和项目结束时,对推荐和使用的供应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评。项目经理部物资部门将对施工队伍的供应商的供应情况和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3、对供应商实行“淘汰”管理机制。如有违反法律法规、中冶集团、集团公司规定的供应商,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如有供料不及时或者质量不稳定等不合现场要求的供应商,应及时更换或加强管理控制等措施。
二、机械设备的管理
(一)项目设备进(退)场管理
1、首先要保证场地、道路、基础、配套设施符合要求,其次按计划组织设备进(退)场,必要时编制设备进(退)场安(拆)装专项技术方案,经项目经理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2、应保证所有进(退)场大型机械设备的完好状态、安全环保性能以及人员持证等齐全先进行自查并填写进场记录表,同时必须把机械设备台账报项目经理部,经过项目经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并建立机械设备台账且及时更新,将相关资料和台账报项目经理部留存和查看。
(二)设备日常运转管理
1、应对机械设备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并制订相应的控制程序、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2、应对所有设备建立设备日常保养制度和设备操作、维修、维护的岗位责任制,按技术规程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3、机械设备操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操作、指挥人员应进行入场教育,坚持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交接班制度。
4、起重机械作业时必须配备专业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要求配备通话设备,并对施工作业区划出有醒目标志的安全区。
5、机管员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的“三定”制度,按照机械设备管理规程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运行监督管理、检查和维护保养,并保存检查和维修记录。
6、应配合项目经理部对现场大型起重机械的监督检查。
7、每月检查机械设备运转情况,负责填写自有或租赁设备的《机械设备完好率、利用率情况报表》,报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部门。
三、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交代或规定的其他制度和任务
上报项目经理部各表格:(所有上报表格都需签字、盖上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电子版,半月报是15日和30日,月/季报是30日)
1、《材料检验台账》(半月报)
2、《物资供应管理台账(施工单位用表)》(半月报)
3、《盘点表》(月报)
4、《物资收发存明细表》(月报)
5、《材料代用台账》(月报)
6、《周转材料管理台账》和《周转材料收发台账》(月报)
7、《废旧物资和剩余物资管理台账》(月报)
8、《月(季)度材料需用计划表》(月度的月报、季度的季报)
8、《合格供方管理台账》(月报)
9、《物资合同管理台账》(月报)
10、《机械设备完好率、利用率报表》(月报)
11、《机械设备进出场管理台账》(项目部验收前2天和月报)
12.《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表》(项目部验收前2天)
13、《机械设备保修计划表》(月报)
14、《机械设备保修计划完成情况表》(月报)
15、《机械设备检查记录表》(月报)
16、《单项工程施工图材料预算》(收到图纸7天内)
17、各种表格资料随时可能查看、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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