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明确各级人员安全工作责任,维护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实现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2. 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类业务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业务人员和各职能部门。3. 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3.1 总经理安全职责3.1.1 总经理是公司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国家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指示,在本公司的贯彻落实;3.1.2 总经理在任期间要制订和完成安全生产任期目标;3.1.3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
2、作;3.1.4 负责对公司内各级领导进行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令的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扬;3.1.5 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要亲临现场检查,亲自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主持公司会议审定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3.1.6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公司领导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参照此执行。3.2 生产技术部经理安全职责3.2.1 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3.2.2 负责总经理安全生产任期目标的实施,直接领导安全技术系统的工作。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的政策法令,公司安全指令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2.3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审查、检查
3、、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3.2.4 坚持安全第一,摆正安全和生产的关系,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解决安全问题,对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3.2.5 领导制定,修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使生产区域逐步达到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作到安全文明生产;3.2.6 组织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3.2.7 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他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审定;3.2.8 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3.3 车间(部门)领导安全职责3.3.1 各车间、部门的主管是
4、本部门(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和员工在劳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负责国家、公司和上级的各种安全方针、政策、制度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3.3.2 各车间、部门分管生产安全的主管领导要推动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3.3.3 要在自己的业务范围内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职能,确保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3.3.4 严格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工作,把安全管理贯彻到每个生产管理环节之中;3.3.5 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关系,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解决安全问题,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
5、组织指挥生产,不违章指挥;3.3.6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单位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和生产现场管理,负责事故隐患,整改和安技措施的计划,落实和实施。3.4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3.4.1 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推行,对所辖生产范围工人的安全健康负完全责任;3.4.2 搞好现场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认真执行安全监督,检查的职责;3.4.3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时纠正制止违章操作,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拒绝上级领导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意见,并有权越级上告。3.5 操作工安全生产职责3.5.1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和安
6、全教育学习,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得意见和合理化建议;3.5.2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故障排除方法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并随时制止纠正他人违章作业;3.5.3 加强工作责任心,不串岗混岗,擅离工作岗位。加强设备安全状态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当自己无力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3.5.4 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护具,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安全部件,防护设施;3.5.5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如实报告;3.5.6 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并主动提出改进建议,必要时可越级上报;3.5.7 主动配合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专业人员的管理和指导,确保生产中自己、他人和公司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