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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万峰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化作乡焦硐煤矿
环境治理工作方案
二0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环境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新《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以及《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雍县煤矿和洗煤厂环境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纳府办发【2017】80号)精神,促进矿山生态环境与煤矿生产协调发展,实现发展与环保同步双赢目标,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以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十八大提出的环境保护总体目标要求,走资源利用率高、生态环境破坏少、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的煤炭资源开发可持续发展道路,推进煤矿经济和生态保护共同发展。
(一)可持续发展原则
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煤矿经济,建设绿色矿山”的原则。以科学发展正确处理煤炭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二)坚持“不欠新帐,渐还旧帐”的原则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以煤矿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的形式,建立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补偿长效机制,在煤矿开发利用生产中控制新的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并逐步解决已有生态环境问题。
(三)矿山开采与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原则
在煤炭开发利用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到环境保护与开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根据煤炭开发利用所危害的对象,程度与治理难度进行分区,分段治理。
二、矿山治理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根据国家对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对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的相关要求,成立纳雍县焦硐煤矿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管理办公室,使煤矿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三废”和噪音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促进矿山生态环境与煤炭开发利用协调发展,实现管理规范、环境优良、文明生产。
(二)任务
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护措施,按照相关要求及标准,开展矿井水、粉煤灰、煤矸石、机械噪音、废旧机油治理,进一步防止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根据任务安排,按计划、分步骤进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保护及治理效果应达到所制定方案的目标要求。
三、矿山环境治理重点和方案
(一)治理重点
1、本矿矿井水排放的治理。
2、本矿煤场,工业场所粉煤灰(煤尘)的治理。
3、主要通风机和地面空压机噪音的治理。
4、煤矸石的治理。
5、生活污水的管理。
6、运煤出矿车辆管理。
(二)治理方案
1、矿井水治理。
焦硐煤矿根据自身环境条件,已经在机修房旁边主井口对面150m处建设污水处理池,购买药剂,对井下排出污水、地面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确保本矿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2、粉煤灰治理。
本矿地面工业广场都已经全部用彩钢瓦封闭完善,煤场主要产生粉尘点(筛选的转载点)完善喷水喷头和喷水管路的铺设,需要三处安设喷雾装置,(1)面煤煤仓;(2)块煤皮带头;(3)三八块皮带头;(4)粉煤皮带头。
3、噪音治理。
我矿已经对主要通风机进行了全部封闭,也砌筑了隔音墙。压风机已安装远离本矿的生活区,附近300m处。
4、煤矸石治理。
本矿的煤矸石已与周边两个砖厂签订合同,已将矸石全部运至砖厂利用。
5、生活用水、垃圾、废旧机油收集管理。
本矿生活用水已经抽至污水处理站进化,生活垃圾已经运至化作乡政府规定的垃圾场处理,废旧机油贮藏室作为井上下机电润滑油所用,地面车辆用油按要求储存,并未悬挂危险物品标示牌,和建立制度。
6、运煤出矿车辆管理
本矿运煤车辆必须盖好篷布、冲洗车辆,防止带出工业广场上煤泥等,给公路造成不良的环境。
(三)环评办理
按新《环境保护法》第19条规定,本矿已经编制有矿山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也依法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
四、矿山环境治理时间安排
本矿将在环境治理方面加大投入保障环境治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1、矿井水治理:每天抽出污水及时处理作为工业用水或排放。
2、工业场所粉煤灰(煤尘)的治理:时时打开喷雾洒水设备,防止煤粉尘对空气造成污染。
3、噪音治理:加强对主扇风机、空气压缩机场所进行封闭,给矿职工及周边居民一个良好的环境。
4、煤矸石治理:井下所运出的煤矸石,及时全部运至周边砖厂,防止对地面造成污染和滑坡、泥石流等。
5、生活污水、垃圾、废旧机油收集后及时分类处理。
6、车辆运输处理:对所有运煤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及冲洗车辆后才能运出。
五、措施保障
(一)组织管理措施
将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列为煤矿管理工作的重点。健全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工作由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制度,建立坚强的矿山环境保护工作领导集体。组织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矿山环境治理办公室,按照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要求,细化工作任务,组织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工人完成治理计划。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在创建工作中突出人的要素,通过对矿山企业人的管理来建设好矿山,走矿山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之路。
1)组织保障
为切实保障在环境治理过程中的安全、人员的需求、资金、物资等方面得以保障,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和上级文件精神,本矿特成立了环境治理组织机构如下:
成立环境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曹庆红(法人)
副组长:谢南江(矿长)
王飞(地面负责人)
成 员:胡大红(工程师)、岳进(副矿长)、朱吉新(副矿长)、井下排水工、地面后勤人员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山环境治理办公室,由王飞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职责:
1、副组长:曹庆红负责治理工程的资金投入,材料供应及全面管理工作。
2、副组长:谢南江负责治理工程的安全管理,组织实施治理工程,把好安全质量关。
3、成员:胡大红负责治理工程的方案和安全措施的编制,并做好施工技术指导等工作。
4、成员:王飞负责购买速凝药剂。
5、成员:张宗发主要负责建设废旧机油贮藏室,和悬挂危险物品标示牌以及建立收集和使用台账管理。
6、成员:曹艾玲负责各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及上报。
7、成员:曹孙武负责污水处理,确保本矿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8、成员:候长青负责煤场主要喷水喷头和喷水管路的铺设,喷雾装置及使用(面煤煤仓、转载点等)。
9、成员:曹孙旭负责运煤车辆的盖篷布及冲洗、生活污水抽至污水站。
纳雍县焦硐煤矿
2017年5月12日
(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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