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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项目管理中可行性研究之解读
【中文摘要】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编制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的依据。对于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引导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投资机构,减少和规避投资风险,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具有重要作用。以此为出发点以事实案例说明,根据编制可行性报告的内容,论述可行性研究的应用和重要性。尽管现在各级政府和经济计划部门都十分重视和强调投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定了“先评估后决策”的建设程序,但从不少的工程案例中我们依然发现,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做了,却是流于形式,而非真正发挥其作用,因此同时阐述现在可行性研究存在的问题以及一些解决的建议,从而使我们的可行性研究更加的独立、真实、科学。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重要性;问题;建议
可行性研究是指在投资决策前通过详细的调查研究,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可实现性、对经济和社会的有利性及风险性等方面所做的全面而系统的综合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室通过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为项目决策者或决策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以减少或防止决策失误,从而提高投资效益,加速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建设项目前期进行可行性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可行性研究的重要性
1、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
20世纪30年代,美国在综合开发田纳西河流域时,首次采用了可行性研究,遵循费用----效益分析方法,取得了满意的结果,由此开始,可行性研究逐步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理论、程序和方法。可行性研究室在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前对有关建设方案、技术方案和生产经营方案等进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论证,以确定建设项目是否可行,为正确进行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其目的就是为实现项目的最佳经济效果,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证,给项目投资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从而有效德尔规避风险,提高投资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并未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2、 可行性研究是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从我国50多年来的经济建设实践来看,项目建设前不认真做可行性研究,不仅导致了投资效果差,有的甚至造成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损失。如有的项目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源条件不清楚就盲目上马,仓促兴建,结果建成后因缺乏资源,生产能力得不到合理利用和发挥;有的投资项目未认真做好市场预测,建成后因市场需求不足而不能满负荷营运;有的项目因原材料、燃料和运输条件不落实,急于上马,建成后不能正常生产;有的项目技术落后,耗能太大,产品没有销路;有的项目不能解决污染问题,建成后不能投产;有的项目是跺脚定址,地图上画线定点,因而项目建设工期过长,工程质量事故不断发生;有的水库建成后无水可蓄,成了旱库等等。这些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在进行项目投资决策前,对可行性研究要严肃对待,唯有可行性研究结论出来,论证预测一个项目技术可行性、产品销路、竞争能力、获益能力基础之上,我们的投资业主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决策才能少犯错误,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但是,现实中,我们常常是拍脑袋的决策,而没有通过可行性研究来论证,致使经济损失。
案例:1992年,在事业之巅的史玉柱决定建造巨人大厦。当时“巨人集团”的资产规模已经超过1亿,流动资金约数百万。最初的计划是盖38层,大部分自用,并没有搞房地产的设想。但那年下半年,一位领导来“巨人”视察。当他被引到巨人大厦工地参观的时候,四周一盼顾,便兴致十分高昂的对史玉柱说,这座楼的位置很好,为什么不盖高一点?就是这句话,让史玉柱改变了主意。巨人大厦的设计从38层升到了54层,后来又定位70层,将成为全国最高的楼。工程费用由预算的2亿增加到了12亿元,工期从2年增加到6年。但是,巨人集团的账面上只有几百万的流动资金,买楼筹集了一部分资金,其余靠电脑业的资金回报和抽调生物工程的资金。单单地基就投入了1亿,但随着工程不断进行,需要源源不断的资金,到了1996年11月,大厦进入一层的快速建设阶段。然而,由于把生产和广告促销的资金全部投入到大厦,生物工程一度停产,用于支持大厦建设的资金供应中断了,在国内签订楼花的买卖合同规定,3年内大楼一期工程完工后履约,如果未能如期完工,退定金并给予补偿。由于施工没有如期完工,债主纷纷上门,巨人集团只退了1000万,另外3000万因财务状况恶化,无法退赔。此时,国家正在加大宏观调控,紧缩银根,银行贷款已不可能。至此,巨人大厦建设资金枯竭,全部停工。巨人集团陷入万劫不复的地步。
3、可行性研究是建设项目融资的重要依据。
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室项目建设单位筹措资金特别是向银行申请贷款或向国家申请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也是其他投资者的合资理由依据。
4、可行性研究是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设计任务书的重要依据。
初步设计是根据可行性研究所要建设的项目规划作出实际性的建设蓝图,即较详尽的规划出此项目的规模、产品方案、总体布置、工艺流程、设备选型、劳动定员、三废治理、建设工期、投资概算、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并为下一步实施项目设计提出具体操作方案,初步设计不得违背可行性研究已经论证的原则。可行性研究不仅对拟议中的项目进行系统分析和全面论证,判断项目是否可行,值得投资,要进行反复比较,寻求最佳建设方案,避免项目方案的多变造成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巨大浪费和时间的延误。
案例:以京沪高速铁路为例,该项目正是进行了反复的论证,最终才立项,与巨人大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1990年,修建京沪高速铁路的相关可行性研究提上日程。1992年5月,经过将近1年的考察和研究,铁道科学研究院提交1份《京沪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1994年底,铁道部联合当时的国家科委、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国家体改委共同推出《京沪高速铁路重大技术经济问题前期研究报告》称:建设京沪高速铁路从现实发展考虑是迫切需要的,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国力是能够承受的,建设资金是有可能解决的。因此要把握时机,下决心修建,而且愈早愈有利;1997年3月,铁道部向国家计委,即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上报了《新建北京至上海高速铁路项目建议书》。中国国际咨询公司经过1年零2个月的评估,也于1999年12月通过,并且在评估报告里这样下结论:建设京沪高速铁路是必要的,其建设方案也是可行的,投资规模是合理的,经济效益也是客观的。因此,应把握时机,尽早立项。1998年提出是否可采用磁悬浮技术问题,从而出现“高速轮轨”和“磁悬浮”之争;2006年3月,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京沪高速铁路项目建议书》,届时,京沪高速铁路项目才正式成立。
5、可行性研究是国家各级计划综合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实行调控管理,编制发展计划、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投资的重要依据。
由于建设项目尤其是大中型项目考虑的因素多,涉及的范围广、投入的资金数额大,可能对全局和当地的近、远期经济生活带来深远影响,如三峡工程,不仅耗资大、工期长、还需要大批的移民迁徙,因此这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内容更加详细,可作为计划综合部门实际对 固定资产投资调控管理和编制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依据。
6、可行性研究对后期建设影响。
可行性研究做得是否详细可控,做得水平高低,在工程项目后期的实施阶段当中会直接体现出来,并且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成果有放大效应。但如果前期工作没有做到位,到后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大规模的修改,将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案例:例如某高职院校新校区实验楼工程1998年开始立项,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位一直没有开工。知道2004年4月该项工程才筹备建设,但此时学院由于扩招,学生人数已经从1998年的4000人猛增到8000多人,因此原设计的建设规模已经不能满足现有的教学实验需求。后来学院经相关部门同意,委托某家乙级设计院重新进行了设计,建筑面积由6500㎡增加到15207㎡,6层框架结构,呈“L”型,分为Ⅰ段和Ⅱ段。Ⅰ段主要为汽车实验室、物流实验室和教室,Ⅱ段为路桥实验室、计算机实验室和语音实验室。按说新设计是按照新的需求、新的理念和新的规范设计,不该出现重大变更,但实际上,从开工到竣工甚至到了使用阶段,该项目一改再改,以至于面目全非。
首先,施工单位砌Ⅱ段五层、六层(计算机实验室、语音实验室)墙体时,建设单位突然下达变更通知,将此处的墙体全部改成玻璃大橱窗样式,于是刚刚砌好的墙体不得不拆除,而且预埋在墙体中的管线也随之作废,只能重新铺设明线或在楼面上剔槽。其次,该单位路桥系统提出对路桥实验室重新做了分布,并且增加了若干实验操作台、水池、插座等,导致用电负荷大大增加,此部分电路图全部作废,又重新作了设计,设计院据此索要设计变更费用。紧接着,建设单位又提出Ⅰ段的办公室不够用,要将每层两个卫生间变成一个卫生间,另一个作为办公室。而此时二三四层卫生间的下水管道已经全部做好,不易拆除,只好又增加吊顶。最后,工程总算交工使用,但汽车系实验室老师发现新购的设备功率太大,而空气开关额定电流小,总是出现跳闸现象,又不得不更换了额定电流更高的空气开关。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该工程重新设计了依然会出现如此多的设计变更而导致投资失控、管理失控呢?可以说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建设单位没有做好可行性研究,给设计院下达的任务计划书过于简略,仅仅对实验楼的建设规模、结构形式、实验室数量提出了要求,而没有具体到每个实验室的功能、作用和标准等。同时,在建设期间,本应坚持按照可行性分析研究里所给出的论证和要求,而非对其一而再,再而三的进行修改。从这里我们可以引出对于可行性研究的依据以及它的内容。(1)可行性研究的依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广泛收集各种有关基础资料是工作顺利展开的前提条件。这些资料包括:国民经济建设的长远规划、地区和部门的规划;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资源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委托单位关于拟建项目设想的文字说明;可靠的自然、地理、气象、地质、经济、社会等基础资料;水、电、交通、原料燃料等外部条件资料;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参考指标等;国家颁布的有关项目评价的通用方法与参数。(2)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必要性;市场与项目规模的研究;技术问题分析;项目选址;投资与成本的估算;项目资金的筹措;项目计划与资金规划;项目的财务评价;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项目的不确定性分析。
从上所述,不然看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于建设项目的作用是何等的重大,做好可行性分析关乎着项目的各个方面。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建设项目前期的工作,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真正把可行性研究与建设期的“一大管理,三大控制”同时纳入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以期各投资项目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可行性研究存在的问题
可行性研究室研究项目是否合理进行,而在实施前对该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及全面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为项目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一种科学分析方法。由此考察项目在经济上的合理性、盈利性,技术上的先进性、适用性,实施上的可能性、风险性。然而,我国目前许多投资项目都很少做这方面的工作,要么一哄而上、盲目上马,要么草草了事,这样不仅造成经济上的巨大损失,而且也可能埋下质量隐患。尽管在1982年国务院在
“关于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指出:“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事前没有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没有做好勘察设计等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的,一律不列入年度建设计划,更不准仓促开工”,以及在1983年2月,国家计委制定并颁布了“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试行管理办法”,对可行性研究的编制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程序等做出了系统的规定,并明确指出,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如果项目经济不合理,可予以否决,在这样的基础上,我国的可行性研究依然有值得重视的问题存在。
1、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
许多项目并未进行可行性研究,这是最糟糕的一种状况,从上面对可行性研究重要性的论述中,我们不难发现,可行性研究在建设项目中占据的地位是何等的重要。
案例:“鸟巢”的“瘦身”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据说明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后果。2002年10月25日,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和第二十九届奥运会组委会授权,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面向全球征集2008年奥运会主体育场-----中国国家体育场的建筑概念设计方案。包括世界建筑设计最高奖-----“普利茨克奖”得主在内的全球许多最具实力的设计团队和最具才华的设计师都参加了这次竞赛。“鸟巢”最终被确定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主体育场-----中国国家体育场的最终实施方案。
然而,于2004年7月30日,将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主要比赛场馆的中国国家体育场,被媒体披露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方案存在问题,暂停施工,修改设计方案。对于北京2008年奥运会馆建设计划的调整,央视“经济半小时”节目颇为传神的形容为“瘦身”。提出“鸟巢”优化调整方案的是中国建筑西南研究设计院总建筑师黎佗芬。他表示,“鸟巢”在选定之前没有权威机构进行可行性论证,这对以后的建筑设计招标绝对是一个应引以为鉴的警示。按照建设惯例,一般的设计招标项目,尤其是大型项目,在入围方案选定前就应当邀请权威机构对设计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论证,但北京奥运会多项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查偏偏都放在了方案选定之后。
正如黎佗芬所言,这次的事件该引以为鉴,可行性研究在建设项目前期就该进行的。
2、可行性研究的依据不够充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深度不够。
在上面我们曾提过关于可行性研究的依据以及编制内容,许多项目没有国家批准的各种报告等,内容不完整,如没有提出市场预测、环境保护、建设周期及工程进度安排结论等等;同时,研究的不深不透,论点不鲜明,定性描述多,定量计算差,致使可行性研究
“走过场”,缺少设计方案的确定原则,主要设备的计算方法等等。
3、可行性研究报告缺乏独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
一些受托单位或咨询机构往往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投审批者所好,掩盖矛盾和风险,为“可行”而研究,报喜不报忧,缺乏公正性和客观性。如有的有意压低建设投资额,降低投资估算;有的有意压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有的不分析风险,或有意降低风险;有的不重视多方案的论证与比较,可行性方案单一,没有挑选余地;或虽有几个方案,但论证时带有倾向性的侧重论证某一方案,对其他方案研究不深,分析对比简单,常常一带而过。
4、可行性研究过程不规范。
进行可行性研究室,需要各方面的人才,如工程师、规划师、经济师等组成专门的可行性研究小组,对建设项目从各个角度是否可进行考察和分析论证。可是,有些项目根本没有成立可行性研究小组,只是由建设单位自己凭主观经验编写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交给上级部门,草草了事。有的建设项目虽然成立了可行性研究小组,但其成员不是缺少工程师就是缺少经济师,对可行性研究工作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
5、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
对建设项目投资肌体更大的销蚀,是长期存在的责任真空。盲目投资、大量低水平重复建设,根源就在于拟定可行性研究报告者、投资决策者、经营者缺乏必要的责任约束。由此造成数不清的高投入低效益项目。投资失误的利弊所在,是决策主体与投资主体不明确或根本缺位,也没有风险责任承担制度。
案例:一直作为“特别项目”的中原制药厂,由中央和地方各投资50%,国家医药总局、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都先后参加。多投资形成多头领导,始终没有真正的项目责任人,导致出了问题谁都不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责任真空,加剧了项目承办者一切为了项目审批的专一目的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一切数据为审批服务,内容、方法、数据可以随意更改,至于项目上马后出现的各种问题,对项目承办者无法追究,更不用说追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人了。项目可行性完全失去了其作用。
三、 建议
1、加强对可行性研究的学习,充分认识到可行性研究的重要性。
2、重视可行性研究,延长可行性研究周期,系统全面做好可行性研究的基础准备工作。
3、加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投资风险预测的考虑,增强风险意识。
4、建立项目风险约束机制。包括建立资本金约束制度,项目运作监督、监管制度,可行性研究责任制度,决策责任制度等等。
5、进一步完善可行性研究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大力完善可行性研究的依据和内容。
参考文献:
1、 张桦,朱盛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案例解析》,同济大学出版社,2008年3月第一版
2、 万威武,《可行性研究与项目评价》,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年3月第二版
3、 王卓甫,杨高升《工程项目管理原理与案例》,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9年5月第二版
4、 肖冰,钟辉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风险约束机制》,维普资讯2004年11月第21期139页
5、 高峰,《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的几点建议》,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6期第77页
6、 姚毅,赵伟卓,《浅谈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科技经济市场,2009年6期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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