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拼车旅游协议拼车旅游协议使用说明一、车主与拼客签订旅游协议时,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协议。本协议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本协议必须由车主本人(委托代理人)和拼客本人(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方为有效。三、协议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拟定后填写清楚。四、建议车主或拼客,均选择事前有较多了解的对方。五、自然人之间发生协议争议、对方的身份证副本、住址、联系方式是法律维权的必要条件。六、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协议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一并履行。七、本文本仅适合于拼车旅游协议使用。
2、甲方(车主):(姓名和性别)身份证号码:驾驶执照编号:住 址:邮 编:联系电话:乙方(乘客):(姓名和性别)身份证号码:住 址:邮 编: 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及电话:【律师提醒】:双方应互换身份证副本,如发生争议,便于法院备案。鉴于甲方拥有 型号的车,车牌号为 ,并将前往 旅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受益的原则,通过和谐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就拼车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 甲方批准使用 型号,搭乘乙方,双方共同前往 地旅游。【律师提醒】:建议约定门票费、其他娱乐设施费用的承担,以免发生争议。第二条 拼车路程1、 出发地点: 。2、 目
3、的地点: 。旅游线路: 。 【律师提醒】:建议,明确到景区或住宿地点。第三条 旅游时间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律师提醒】:建议约定:甲方从出发地径直到达目的地点,以免甲方绕路发生经济和时间成本。第四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旅游过程中涉及的费用,涉及过路费、油费、住宿费、餐费等,甲乙双方共同平分。在旅游途中,先由甲方垫支。旅游结束当天,乙方按照实际开销,以钞票的方式将费用支付给甲方。2、乙方支付 元予甲方,作为车辆的损花费,该费用在出发当天,乙方以钞票的方式支付给甲方。【律师提醒】:以上约定,甲乙双方和谐协商拟定。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及义务:1 、甲方须须保证车辆的安全,准时搭乘乙方前
4、往 旅游。【律师提醒】:如返程仍搭乘甲方汽车,则应当约定如下:“甲方应负责准时送乙方径直返回至 地点,半途非经乙方批准,不得延误或在其他地点绕停。”2、甲方应保证出行车辆手续齐全并合法有效,必备的保险手续齐全有效,出发前有义务检查车辆状况。【律师提醒】:车辆保险险种可以具体约定,以明确双方的权益。3 、乙方应按协议的规定,准时支付搭车费用。4、若甲方在提供搭车服务的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及保险条例,进行相关责任认定及补偿解决。5、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导致甲方的车辆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负责补偿。 6、在搭车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须提前一周告知对方,协
5、商后解除本协议。7、如甲方因特殊因素,不能搭乘乙方,须提前 天告知乙方。如甲方未能及时告知乙方,需补偿乙方 元。8、如乙方不能搭乘甲方的车,须提前 天告知甲方。如乙方未能及时告知甲方,需补偿甲方 元。 【律师提醒】:违约金补偿数额由旅行社与旅行社和谐协商拟定。违约金的约定减少纠纷发生时对于损害补偿数额的举证责任。第六条 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所有或部分履行本协议条款,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2、不可抗力指:政府法律或法令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和谐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律师提醒】:本协议属于小额纠纷,建议当事人双方和谐协商解决。第八条 生效条件1、本协议自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式贰份,各方当事人各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由双方正式授权代表于首页标明的日期签署,特此为证。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律师提醒】:应核对其署名与身份证副本上姓名是否相符,以免发生法律主体不统一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