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2015版)投保单 NO: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字体加粗标注部分的条款内容,并听取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如对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说明不明白或有异议的,请在填写本投保单之前向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进行询问,如未询问,视同已经对条款内容完全理解并无异议。 投保人名称联系电话被保险人名称联系电话保险财产地址投保户数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住宅区安保状况专业保安公司看管的住宅区;无人看管的住宅区;无人看管且相对分散的住宅区;城中村房屋投保险别每户保额金额(元)保险金额(元)费率()保险费(元)免赔条件综合险房屋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其中:普通家用电器便携式家用电器床上用品、衣物等家具及其它生活用
2、具文体娱乐用品其他附加险总保险费大写:(大写): (小写):¥ 元交费约定 年 月 日前交清保险费。司法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保险期间: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共 个月。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诉讼;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有无就本投保标的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相同保险? 无 有(保险公司名称: )特别约定:1、本保险适用保险条款名称为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2015版)(中华联合)(备-家财)【2015】(主)32号。2、投保房屋的具体地址为: 3、本保险合同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500元或核定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4、保险标的为太阳能发电板本身不含支撑组件及逆变器或其他附属设备。5、如需开具发票,请持本保单在30日内开具,不需发票或已开票请忽略本条。投保人声明:本人已经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字体加粗部分的条款内容,并对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内容的说明和提示完全理解,没有异议,申请投保。 投保人签章: 年 月 日复核意见:经办人签章: 复核人签章:重要提示:1、本投保单在本公司未签发保险单或投保人未按约定交付保险费之前,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2、如发现错误,请及时更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