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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内门技术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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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精装修木质户内门技术标准 1、 适用范围 1.1 本技术标准适用于大都汇塔楼精装修户内门现场施工指导。 2、 依 据 2.1 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要求、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2003 )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1-2001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GB 14l0l一9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一2001) 广东省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结构要求及装饰要求详附件图纸 2.2 若承包商对以下要求有任何疑义,应立即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做最终决定,否则视为接受。 3、 材料、设备及配件要求 3.1 木皮饰面 使用0.6mm厚木皮AAA等级,无死节,活节不大于5mm,0.2m²内不能多于2个,无刀痕,无发黑; 饰面成品不能有明显的节眼、象形图案、纹路弯斜等现象,木皮之间缝合自然无明显拼贴痕迹。 3.2 木材概述 全部木材须是一级进口好材,完全干燥,彻底风干,方楞模锯,无树汁、环裂、缺边、松节、死节或超过25mm 直径以上木节及其他弊病木材。 木门用木材的质量要求: 木材缺陷 木门扇的立梃冒头,中冒头 压条、线条 门心板 门 框 活节 不计个数,直径(mm) <15 <5 <15 <15 计算个数,直径 ≤材宽的1/3 ≤材宽的1/3 ≤30mm ≤材宽的1/3 任1延米个数 ≤3 ≤2 ≤3 ≤5 死 节 允许,计入活节总数 不允许 允许,计入活节总数 髓 心 不露出表面的,允许 不允许 不露出表面的,允许 裂 缝 深度及长度≤厚度及材长的1/5 不允许 允许可见裂缝 深度及长度≤厚度及材长的1/4 斜纹的斜率(%) ≤7 ≤5 不限 ≤12 油 眼 非正面,允许 其 他 浪形纹理、圆形纹理、偏心及化学变色,允许 3.3 基材一:多层夹板 室内使用木门须用耐潮湿耐老化类多层夹板(英国标准BS1203:2001或有关中国标准)。 外表;表面平整;原板弯翘度在2mm以内;没有空心和碎板; 含水率:12%以下 多层夹板含水率指标 多层夹板材种 Ⅰ、Ⅱ类 Ⅲ类 阔叶树材(含热带阔叶树材) 6~12% 6~12% 针叶树材 多层夹板强度指标 树种名称或木材名称或国外商品材名称 类别 Ⅰ、Ⅱ类 Ⅲ类 椴木、杨木、拟杨木、泡桐、橡胶木、柳安、奥克榄、白梧桐、异翅香、海棠木 ≥0.70 ≥0.70 水曲柳、荷木、枫香、槭木、榆木、柞木、阿必东、克隆、山樟 ≥0.80 桦木 ≥1.00 马尾松、云南松、落叶松、云杉、辐射松 ≥0.80 多层夹板甲醛释放量 级别标志 限量值 备注 E0 ≤0.5 3.4 基材二:中密度板 选用的中密度纤维板应符合GB/T11718-1999中规定的一级品要求,密度不低于0.68g/cm3,分布均匀,质地稳定。甲醛释放量≤9mg/100g(穿孔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密度至少为720KG/M³。 内板粘着力:最少800Kpa 破裂模数: 最小36Mpa 弹性模数: 最小2300Mpa 湿度含量: 最小6%。最多12% 外观;无分层;无缺损;无鼓泡;无碳化;局部松软直径小于80mm。 弯曲;每米不超过3mm。 含水率;12%以下。 其他性能指标(表面结合强度、表面吸收性能、含砂量和尺寸稳定性等) 其他性能 单位 公称厚度范围,mm MPa ≤6 >6~19 >19~30 >30 表面结合强度 mm ≥1.2 表面吸收性能 % ≥150 含砂量 % ≤0.05 尺寸稳定性 % IL(65~85%)% DL(65~35)% % +0.32 -0.18 +0.25 -0.15 +0.18 -0.12 +0.15 -0.10 % IT(65~85)% DT(65~35)% % +7.5 -2.5 +0.5 -2.0 +4.5 -1.5 +4.0 -1.0 注:IL——温度(20±2)℃,相对湿度从65%增长到85%时引起的长度增长率。 DL——温度(20±2)℃,相对湿度从65%降低到35%时引起的长度收缩率。 IT——温度(20±2)℃,相对湿度从65%增长到85%时引起的厚度增长率。 DT——温度(20±2)℃,相对湿度从65%降低到35%时引起的厚度收缩率。 3.5 粘结剂 所有粘结剂必须符合E1级环保要求。 每批需有检查报告。 3.6 玻璃 所有玻璃均为8mm钢化清玻,如有特殊规格及颜色按图纸要求制作。 3.7 油漆 应保证所采用的油漆涂料使用时不因阳光和灯光长期照射发生质变; 要求颜色的均匀一致.表面光滑;厨房门油漆必需致密 UV紫外线光固化环保,.油漆硬度高,耐磨性强; 耐黄变的PU油漆。 油漆技术要求 项目 限量值 硝基漆类 聚氨酯漆类 醇酸漆类 挥发性有机化和物(VOC)a/(g/L)    ≤ 750 光泽(60°)≥80,600 光泽(60°)≥80,700 550 苯b/%                             ≤ 0.5 甲苯和二甲苯和b/%                 ≤ 45 40 10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c/%      ≤ — 0.7 — 重金属(限色漆)/(mg/kg)≤ 可溶性铅 90 可溶性镉 75 可溶性铬 60 可溶性汞 60 A、 按产品规定的配比和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稀释后进行测定。 B、如产品规定了稀释比例或产品由双组分组成时,应分别测定稀释剂和各组分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总量。如稀释剂的使用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进行计算。 C、如聚氨酯漆规定了稀释比例或由双组分组成时,应先测定固化剂(含甲苯二异氰酸酯预聚物)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含量。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小稀释量进行计算。 3.8 含水率 - 木工与细木工所用木材,除另行规定者外,一般重量当不少于600千克/立方米,平均含水率应在10%±2之间(用木材含水率测量器测量成品任意三点的算术平均值),在高湿地区和高湿月份含水率允许值可略大些,但不得大于当地当月平衡含水率。 - 湿度含量由下列公式表示: 潮湿或现重-干燥重量x100=含湿百分比(含水率) 干燥重量 3.9 五金及钉类 - 合页采用甲方指定品牌及型号,保证耐高温,耐磨; - 钉子是用钢丝切割成型,材质为软钢或黑色轧制钢,除另有规定外,表面都必须磨光。规定电镀、粉度或镀隔的钉子,需符合有关中国标准或英国标准(B.S.1002:1974); - 组装门框用螺丝只允许用电镀或不锈钢材质; - 当使用螺丝于外露的表面时,镙丝未端必须沉入表面6mm然后用纹路和周围木料一致的木塞塞填; - 门框及副框的螺丝,必须是镀铬沉头螺丝。 - 3.10 木料防腐 - 所有与混凝土或砌块有接触的木材,如木质垫条、木门框架、背框等的背面非露明表面,在安装前都应涂上两道经认可的木材防腐剂。粘结剂必须符合E1级环保要求,卫生间主副套门框必需有防腐处理。 4、 需提供检测报告及公司产品合格证明,必要时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附产品技术指标 序号 检验 项目 单位 标准要求 1 外观 质量 活节 不记算 死节 计算芯≤45mm 虫孔(蛀孔) 直径3.1-8mm,长度≤35mm,允许≤5个、直径>8mm 腐朽 正面不允许,背面≤20%,深度不得大于材厚. 裂纹 框25≤%,挺20≤% 对角线差 门框、门扇≤2.0 加工波纹 不许有正、反。 色差(木材、树皮) 轻微<正反面> 弯曲 ≤0.2 漆膜划泡、鼓泡 不许有 漏漆 不许有 针孔、粒子 不许有 2 加工 精度 长度 ±2 宽度 ±1 厚度 ±0.5 平整度 面板、正视面≤0.2 裂纹 贯通长度、框≤100mm 斜纹 框≤25%,挺≤20%,芯≤25%,其它≤15% 3 物理 性能 甲醛释放量 无油漆≤5mg/L、油漆后≤1.5mg/L、 含水率 12% 表面耐磨 2000转不低于三级 漆膜附着力 不低于三级 硬度 不低于三级 4 门扇 结构 -- 木板门扇上、中、下梃与边梃的接合,可采用直密榫或其他结构形式。 夹板门及模压门门胎四角和零、部件之间可采用榫结构,也可采用∩钉连接。 5 拼接 与 胶贴 -- 5.1胶拼应严密。Ⅱ(中)级、Ⅲ(普)级的零件的局部胶缝最宽处不得超过0.2 mm,长不得超过1/4。 5.2胶贴的零件应平整、牢固,不得有开胶、波纹、压痕等缺陷。 5.3表面装饰材料与基材的胶贴,或装饰人造板与门胎的胶贴均应平整、牢固;不得开胶分层;不得有局部鼓泡,凹陷及明显的硬棱、压痕或波纹、砂透等缺陷。 5.4各类夹板门门扇两面所使用的门皮种类及厚度必须一致,如使用胶合板,其树种应相同。Ⅱ(中)级、Ⅲ(普)级夹板门所使用的人造板允许长度方向由两块拼接而成(接口应在门的下部或玻璃口的上、下部),接缝处应严密、平整。 5.5镶木围条的夹板门扇,应在门边与围条上分别施胶后钉合,接缝要严密,不得有遗留的痕迹。以单板或其他装饰材料封边的门边,应平整、拐角处应有自然相接,接缝严密,不得有折断,开裂等缺陷。 6 表面 粗糙度 -- 成品和零、部件的表面经砂光或净光后,不得有波纹,哨头或由于砂光造成的局部变色。 7 整体 强度 -- 木门应具有足够的整体强度。进行沙袋撞击试验后,仍应保持良好的完整性。 8 油漆 -- 表面观感好 5、 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要求 5.1 主套固定采用点胶固定,不得使用满打胶固定。 5.2 木门页 蜂巢纸填充木门页 除合同图纸另有规定外这种门的建造规定如下: ü 门页最小厚度为40mm; ü 门芯填充材料为蜂巢纸,甲醛含量每立升0.5mg以下(E0),密度215g,强度1.71kg/平方厘米,符合GB/T4857.21-1995标准; ü 封边为与木门饰面相同8~10mm厚实木条; ü 门页两面可使用优质多层夹板与门芯复合; ü 门皮为0.6mm厚木皮盖面或3mm厚饰面板,从立面应看不到门扇封边线,整体性强; 5.3 木门框 - 门框应采用主副门套设计。副门套应在墙体上先行安装,起到调节并统一门洞尺寸的作用;主门套和门页应能在工厂组装完成后运至工地共同安装; - 副门套应采用18mm多层夹板或大芯板制作; - 主门套可采用实木指接拼板或多层夹板门框制作,外覆与门页同质木皮。 - 门框可按实际情况采用或不采用调节墙厚施工误差的设计,如不采用此设计,应能有足够有效的措施保证门框制作安装的质量与效率; - 门框与门页间应有防撞胶条设计,并有密封作用; - 主副门套均应有防腐防蛀措施。 5.4 门套线 应选用与门面同质的实木木皮,基材为中密度板。 5.5 环保要求 - 木门制作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如《GB 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 除原料外,还应提供木门成品的苯、甲醛、TVOC等指标的国家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5.6 样品 - 施工合同签订后,乙方需提交带剖面的成品样板一份留甲方封存,日后所有货品验收均按已审定样品的外观与质量为标准。 5.7 安装、施工工艺要求 ü 户内门安装单位在进场前须对精装修总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提出需精装总包的配合安装的要求; ü 厂家在正式生产制作前需要到工地现场复尺,以保证木门安装后满足现场尺寸要求; ü 安装过程中必须遵守施工管理规范要求及现场管理规范要求; ü 安装质量要求详见产品质量验收要求; ü 乙方提供完整的安装组织方案,包括人员安排等,要求厂家项目安装前,对现场安装工人在进行统一培训; ü 进行木门安装前,木门厂家负责通知总包单位(精装修单位)、甲方共同进行土建实体质量检查及场地交接手续,交接内容包括土建尺寸复核、现场施工完毕产品的质量、成品保护等,并由木门厂家提交实体质量问题清单和整改工程量清单,总包(精装修单位)整改完成后再进行三方验收,经甲方认为合格的,木门厂家必须接收,并形成记录,三方各持一份;如果总包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未整改或未完成整改,甲方可将遗留质量问题委托木门厂家整改,并按甲方、总包确认后的整改工程量清单提交签证单,并视为木门厂家同意接收,形成记录,各方持一份;交接手续经确认后,木门的制作安装、场地内所有的成品保护等责任均由木门厂家承担,若因木门厂家进场检查不到位的非隐蔽性的遗留问题由木门厂家负责。 ü 在木门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木门厂家将场地移交给精装修单位,场地内产品保护由精装修单位承担。工程移交前,本合同货品所有保管及施工成品保护工作由木门厂家负责。 ü 独立形尺寸偏差:高度、宽度、深度≤±3mm; ü 面板翘曲度:≤2.0mm(对角线长度<700mm时:≤1.0mm);3、 ü 平稳性: ≤1.0mm;平整度:正视面板≤2.0mm;邻边垂直度:面板、框架对角线长度差≤2.0mm; ü 位差度:门与框架、门与门相邻表面间的距离偏差≤2.0mm; ü 木工要求:⑴应防潮制成的部位应进行处理;⑵标准零部件结合牢固;⑶支承零件结合牢固,装配部件配合没有松动;⑷薄木和其他材料贴面的拼贴严密、平整,没有脱胶、明显透胶、鼓泡、凹陷、压痕以及表面划伤、麻点、裂痕、崩角和刃口。贴面的纹理、图案、颜色对称相似。⑸外表的倒棱、圆角、圆线应均匀一致;⑹各种配件安装严密、平整、端正、牢固,结合处无崩茬或松动,没有少件、漏钉、透钉,启闭零件和配件使用灵活; ü 安装时根据施工图纸打好水平线、安装;安装完毕,自检门装配端正,门缝大小为2-3mm,进行全面检查;清洁木门安装现场卫生 ü 施工质量验收:随后核对实测实量体系(现场甲方管理人员核对) 成品门允许偏差 成品名称 合格 备注 检验方法 高 宽 厚 门框 +3.0 +1.5 +1.0 以内口尺寸计算 用钢卷尺、游标卡尺测量 门扇 -1.5 -3.0 -1.0 以外口尺寸计算 框和扇的形位公差 项目 门框 门扇 检验方法 顺弯‰mm ≤1.5 ≤2.5 将成品置于专用平台上用三个标准顶尖支撑,用钢板尺或钢卷尺测量其最大弯曲面与内曲面水平长度之比 扭曲mm ≤3.0 ≤3.0 将成品置于专用平台上用三个标准顶尖支撑,用钢板尺测量成品最高扭曲的一角的下表面与平面偏离的最大高度 对角线差mm ≤3.0 ≤3.0 用钢板尺或钢卷尺测量成品的里口两对角线之长度差的绝对值 门框尺寸偏差 项目 尺寸 偏差值 检验方法 门框槽口宽度、高度允许偏差 ≤2000 2.0 用钢卷尺测量,门窗框量内口尺寸,门扇量外口尺寸 >2000 4.0 内框槽口对角线尺寸之差 2.0 安装尺寸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范围 检验方法 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1 以1m为单位,用线垂或钢卷尺测量最大值 框与扇、扇与扇接触处高低差 ≤1 门扇与上框间留缝 1.5~4 用塞尺检查 门扇与侧框间留缝 1.5~4 门扇与地面的留缝外门 4~6 门扇与地面的留缝内门 6~8 卫生间、厨房门扇与地面的留缝 8~10mm 锁把手转轴中心距门扇的底端 950mm 钢卷尺测量 留缝宽度: 门扇与门框接缝宽度为1.5~2.5 mm,高低差≤2 mm; 门扇与地面的留缝宽度(内房门)为6~8mm; 卫生间、厨房门扇与门槛石的留缝宽度为8~10mm; 锁的定位: 锁把手转轴中心距门的底端950mm,距框边距离依锁芯尺寸定。 5.8 进场及进场验收 n 乙方项目经理及现场技术人员应至少在正式施工前7天进场查看施工条件,并于总包单位做施工工艺协商及施工准备;安装施工人员如需住宿工地的应至少在正式施工前三天进场准备;材料应至少在正式安装前二天进场并统一堆放于预定位置。 n 木门成品进场时包装保护应完好无损,并至少按1%比例且不少于3件对分批进场成品进行拆除外包装进行抽检及破坏性剖切断面检查。检查内容包含成品包装要求、制作工艺、表面质量、数量、规格等是否符合设计、招标要求,发现不合格应立即退场整改。抽检后应恢复成品外包装。剖切检查所需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5.9 成品或半成品安装 5.9.1 固定副门套(底框):副门套应在土建墙体砌筑完成后,墙面抹灰前安装,而后的土建墙体抹灰厚度应以副门套宽度为准。副门套安装前木门生产方应根据安装图详细复核门洞尺寸,安装时应先与总承包方作安装工艺流程协商:如水平线、门框离地距离、副门套宽度等参数。副门套与墙体的固定可用木板块/夹板辅助垫牢,该辅助固定块均应进行防腐处理。副门套与墙体间的空隙应由木门安装方注入发泡胶塞实后由土建抹灰收口。 5.9.2 固定主门套、门页:主门套安装应在泥水施工全部完成后,户内金属部品、水电安装基本就绪后进行。主、副门套应对号入座、连接牢固。门页开关、门页与门套之间的缝路应均匀一致。 5.10 成品验收 5.10.1 核对已封存样板,对门页、门框进行外观检查,表面造型处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材料规格符合是否设计要求。 5.10.2 安装精度控制指标: 洞口宽-副门套宽 ≤10mm 副门套安装垂直度、水平度 ≤2mm 主门套标准尺寸 ≤3mm 主、副门套每边固定点 ≥8个 此外,还应符合下表要求: 木门安装的留缝限值、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留缝限值(mm)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普通 高级 普通 高级 1 门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 -- 3 2 用钢尺检查 2 门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 -- 2 1 用1m垂直检测尺检查 3 框与扇、扇与扇接缝高低差 -- -- 2 1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4 门页对口缝 1-2.5 1.5-2 -- -- 用塞尺检查 5 门页与上框间留缝 1-2 1-1.5 -- -- 6 门页与侧框暗留缝 1-2.5 1-1.5 -- -- 7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 -- 4 3 用钢尺检查 5.10.3 乙方应在正式安装前向甲方项目部提供全套安装图纸及施工、质量保证方案进行审核。 5.11 过程验收: 5.11.1乙方须根据规范要求执行过程自检,并如实填写相关质量表格。 5.11.2按照甲方的要求接受停点验收、隐蔽验收,以及发包方各级主管部门随机实测验收,并 签认相关质量记录。 5.11.3隐蔽工程未经验收不允许自行封闭,否则该部分工程将不参与结算。 5.12 竣工验收: 5.12.1 工程交付前必须逐户进行细部质量验收及工程移交。 5.12.2 配合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竣工资料的提交与归档工作。提供全套 5.12.3 的操作手册、维修说明书、质量保证卡和保养手册给建设方(每套设备提供 5.12.4 一份)。 6、 成品保护 6.1 包装要求: 每件产品应用塑料膜塑封包装,并用包装纸盒包装。包装箱内应有装箱单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包装箱外注明产品应用的项目名称、楼栋号、单元号、房间号和具体的应用位置(如主卧、卫生间等),以及产品的规格型号、颜色等相关信息。 6.2 运输过程中的成品保护: 6.2.1 产品运输时,托盘底部要水平,保证产品平放并受力均衡,防止产品折断或玻璃破碎(附图) 6.2.2 产品运输时,遮好防雨布,避免雨淋、受潮、日晒。 6.2.3 产品运输时,须固定稳定,防止运输过程中走位、挤压、撞击、碰伤,长途运输应考虑避震防护处理,以集装箱运输为宜。 6.3 存放过程中的成品保护: 产品储存时,按产品型号分类码放。堆垛四周留有空间,顶部无压重,底部离地200mm以上,相邻垛间距500mm,且需要保证通风。 6.4 安装过程中的成品保护: 6.4.1 户内门框、踢脚线安装完成后不得因给排水、空调系统的水压实验或其它原因产生的水而遭浸后受潮。 6.4.2 户内门扇安装时保留产品出厂时的塑料保护膜,待业主入住后由业主拆除。 6.4.3 门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及时用成品瓦楞纸板满贴在进户门表面,用胶带固定,确保整体平整,无破损、翘角现象。木门门套的阳角用成品纸板用胶粘贴做好护角保护,高度2m。 6.4.4 户内门框、门扇、踢脚线表面不得因管道油漆或其他工序施工原因而染上杂色。 6.4.5 户内门安装完成之后的其他工序施工要注意在搬运材料时不可碰撞、磨檫户内门的门扇和门框,防止造成凹坑、划伤等破损。 6.4.6 户内门扇安装完成之后,注意轻开轻关,避免在挡门条、门口线等胶粘强度较低时,因较大的撞击和震动而出现破坏或脱落。 6.4.7 严禁使用油漆稀释剂、脱漆松香水、二甲苯等溶液擦拭油漆表面。不得用金属工具铲擦门扇表面,防止表面产生划痕,用干布擦拭灰尘即可。 6.4.8 建立严格的工序交接制度,各工序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明确上一道工序产品有无损坏或丢失,做好签名、记录,谁损坏、丢失或污染,谁负责整改和更换。并应及时将交接记录向甲方项目部报告。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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