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新城经十七路建设项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送审稿)
浙 江 省 工 业 环 保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Zhejiang Industri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Design & Research Institute Co.,Ltd.
国环评证:甲字第2007号
二O一二年 八 月
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新城经十七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录
目 录
第1章 前言 1
1.1 项目由来 1
1.2 项目特点 2
1.3 评价工作程序 2
1.4 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2
1.5 报告书主要结论 2
第2章 总则 4
2.1 编制依据 4
2.2 评价目的 6
2.3 评价原则 6
2.4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7
2.5 评价重点 9
2.6 评价时段 10
2.7 环境功能区划 10
2.8 评价工作等级 10
2.9 评价范围与保护目标 13
2.10 评价标准 17
2.11 相关规划 19
第3章 建设项目概况 23
3.1 项目基本情况 23
3.2 工程概况 24
3.3 施工概况 39
3.4 征地及拆迁 40
3.5 项目建设进度及工期安排 43
3.6 交通预测量 43
第4章 工程分析 47
4.1 主要施工环节施工工艺 47
4.2 产污环节分析 48
4.3 主要污染源分析 48
第5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8
5.1 区域环境概况 58
5.2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66
第6章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79
6.1 施工期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79
6.2 施工期废水影响分析 80
6.3 施工期废气影响分析 81
6.4 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 84
6.5 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85
6.6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86
第7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9
7.1 水环境影响分析 89
7.2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89
7.3 声环境影响分析 110
第8章 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分析 126
8.1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126
8.2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26
第9章 水土保持分析 129
9.1 主体工程概况、设计水平年 129
9.2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 129
9.3 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132
9.4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 133
9.5 水土流失预测分析 134
9.6 水土保持结论与建议 141
第10章 环境风险分析 142
10.1 环境风险识别 142
10.2 源项分析 142
10.3 环境风险因素识别 143
10.4 环境风险预测评述 144
10.5 环境风险事故的控制和防范措施 146
10.6 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148
10.7 小结 156
第11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158
11.1 环境保护措施 158
11.2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166
11.3 环保投资分析 167
第12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69
12.1 工程效益评价 169
12.2 损益分析 169
第13章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监理 171
13.1 环境管理 171
13.2 环境监控计划 174
第14章 公众参与 178
14.1 公众参与的目的和作用 178
14.2 公众参与调查的方式和调查内容 179
14.3 调查对象 180
14.4 调查结果分析 183
14.5 公众参与调查结论 184
14.6 随机调查走访结果 185
14.7 信息批露情况 185
14.8 公众参与调查综合结论 186
第15章 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 187
15.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87
15.2 规划符合性分析 187
15.3 公众参与完整及有效性分析 187
15.4 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性分析 187
15.5 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分析 187
15.6 污染物达标排放相符性分析 188
15.7 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188
15.8 风险事故的可防范性分析 188
15.9 对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促进性分析 188
第16章 结论与建议 189
16.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89
16.2 运营期环境影响 190
16.3 拆迁安置影响评价结论 194
16.4 公众参与评价结论 195
16.5 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结论 195
16.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196
16.7 总量控制 196
16.8 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 196
16.9 建议 197
16.10 评价总结论 197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沿线敏感点分布图
附图3
项目平面设计图
附图4
项目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图5
北海市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6
北海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
附图7
北海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使用区域划分图
附图8
北海生态功能区划图
附件:
附件1
项目委托书
附件2
项目立项的批复
附件3
项目第一次环评公告
附件4
项目第二次环评公告
附件5
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表: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15·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话:0571-88086173
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新城经十七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前言
第1章 前言
1.1 项目由来
根据《防城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防城港市的城市性质确定为:我国沿海主要的港口城市,环北部湾地区重要临海工业基地和门户城市,区域性国际滨海旅游胜地。至2015年,中心城人口规模4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80平方公里;2025年中心城人口规模10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40平方公里。
随着防城港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交通基础设施相对落后问题日益显现。由于防城港市建市时间短,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落后,还属于中小边境后发展城市。城市建设投资少,基础差,路网结构不合理,畸形路口,丁字路口,断头路及瓶颈路多,道路功能不明确,交通结构不合理。防城港市的道路面积率,路网密度,人均道路面积相当低,与把防城港市建设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北部湾经济区的前沿阵地和华南沿海地区交通中心,物流中心的定位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为此,近年来防城港市以加快交通发展为第一要务。
港口区是防城港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港口区公车新城是未来港口区政府所在地。另外,随着该片区开发进程的加快,万鑫钢铁厂,海源酒业化工有限和华晨还原钛矿厂等多家企业相继落户建设,部分企业已建成投产,污水处理厂也在建设中。因此,加快建设和完善该区域道路及截污排水系统已迫在眉睫。
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新城经十七路建设项目为新建工程,项目位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镇新城区,全长2241.5米,分南北两段,宽30米。按照城市规划城市次干路II级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40km/h。主体工程为道路、给排水、亮化、绿化工程以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430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和业主自筹等多渠道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的规定,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新城经十七路建设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7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查勘和初步调查,收集与项目有关的资料,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法规和技术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报请审查。
1.2 项目特点
1、本项目为公路建设项目,选线是可研和初步设计期的重点。
2、本项目施工期污染影响集中在一个短期时间范围内,污染由施工开始,随施工强度和施工阶段而发生强弱变化,施工结束后慢慢消失。
3、本项目运营期为一线型污染排放源,污染宽度相对较窄,且为一种流动性的影响,并随着线路沿线车流量而变化。
1.3 评价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图1-1:
1.4 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1、施工期
主要关注道路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施工期噪声、扬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运营期
主要关注交通噪声、汽车尾气对项目周边居民的影响。
1.5 报告书主要结论
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新城经十七路建设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其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但工程建设和营运期间将会对工程沿线区域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因此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及建成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切实执行本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把工程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本工程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审批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看,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
1 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
2 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型
1 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2 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3 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 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
2 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制定工作方案
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
况调查、监测与评价
建设项目
工程分析
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 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有
重
大
变
化
公众
参
与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图1-1 评价工作程序框图
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新城经十七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总则
第2章 总则
2.1 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工程技术资料、项目相关文件,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编制依据如下:
2.1.1 相关法规及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修订);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11.29);
10、《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国环发[2001]4号);
11、《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3]94号);
1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 28号,2006.3.18);
13、交通部公路发[2004]164号“印发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4;
1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1994年;
15、《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2006.1;
16、《防城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防城港市人民政府,2009.3;
17、国土资源部、交通部、铁道部联合印发国土资发(2000)第186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公路铁路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2000;
1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11]第9号令,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19、国家环保部“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2008;
20、《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08)70号,2008.9.18;
21、《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7号文,2010. 1.11;
21、《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2号文,2007.3.1;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文,1998.6.10;
2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1998.1.1。
2.1.2 技术导则及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
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6-2008);
10、《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
11、《城市机动车排放空气污染测算方法》(HJ/T180-2005)。
2.1.3 相关技术文件
1、《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新城经十七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2年6月;
2、《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新城经十七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委托书》,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7月;
3、《关于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新城经十七路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防城港市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2011年10月。
2.2 评价目的
1、对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资料收集、监测和评价,了解建设项目周围的环境质量现状;
2、通过对本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带来的各种环境影响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作进一步预测,评价其影响范围和程度;
3、根据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分析,同类型项目类比调查,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并反馈于设计,将工程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达到开发建设和环境保护两者协调发展的目的;
4、结合公众参与,弥补环境影响评价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进而使拟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和环境管理更趋完善与合理,力求工程的建设及运营在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最优化的统一;为工程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沿线地区的经济发展规划、环保规划提供依据,并给决策者提供协调环境与发展关系的科学依据。
2.3 评价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法规、法令、标准和规范,做到客观、公正、综合地评价本工程对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
2、按工程项目建议书中推荐方案进行评价,并充分利用本区域的基础研究成果,以提高工作效率,缩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周期;
3、根据导则要求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点位的布设按照以环境保护目标为主,兼顾均布性的原则;
4、评价中要坚持科学务实的态度、加强污染源强等基础数据的分析计算,提高其结论的准确性,力求使环保措施具有可操作性和合理性。
2.4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2.4.1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识别
环境影响识别见表2-1,污染物排放特征见表2-2。
表2-1 项目环境影响因子识别
工程环节
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环境要素
设计期
线位布设、占地、拆迁居民
土地利用、居民生活、自然景观
施
工
期
征地、拆迁
占用少量农田
社会经济、生态环境
房屋、公共设施拆迁
土石方工程
水土流失
生态环境
植被破坏
路基工程
扬尘、废气
空气、生态环境
噪声
声环境
材料运输、施工
扬尘、废气
空气质量
噪声
声环境
施工人员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水环境、生态环境
管线工程
固废、扬尘
空气、声环境
营
运
期
车辆行使
车辆尾气、噪声
环境空气、声环境
道路交通运输
改善交通
社会经济
人群生活质量变化
线型、立交造型
视觉、景观
景观
表2-2 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
阶段
种类
来源
主要污染因子
排放位置
污染程度
排放特点
施
工
期
噪声
运输、施工机械
施工现场
严重
间断性
空气
运输、施工机械
TSP
施工现场
旱季严重
线性污染
配料
TSP
搅拌站
中度
废水
配料
SS
搅拌站
轻度
施工人员
COD、SS
施工营地
轻度
构造物施工
SS
施工现场
轻度
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
施工营地
轻度
施工废物
配料场、挖方
严重
运输散落
材料运输
中度
持续性
营
运
期
噪声
车辆行使
道路沿线
严重
线性污染
空气
汽车尾气
CO、NO2
道路沿线
NO2污染严重
废水
路面雨水径流
SS、COD、石油
道路沿线
轻度
2.4.2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对相关环境影响要素进行筛选,详见表2-3。
经筛选,本项目主要评价因子见表2-4。
施
表2-3 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
境
环
源
资
行
为
工
前期
施工期
运营期
占地
拆迁
安置
取、弃土(渣)
路基
路面
材料
运输
机械
作业
运输
行使
绿化
复垦
社会环境
就业、劳动
●
○
○
○
○
○
□
□
经济
○
○
○
□
□
农业
■
●
□
□
水利
土地利用
●
■
□
□
□
生态环境
土质
■
■
地面水质
●
●
●
●
■
地面水文
■
水土保持
●
●
□
□
陆栖动物
□
□
陆地植被
■
■
■
□
□
生活质量
空气质量
●
●
●
●
●
●
■
□
□
声学环境
●
●
●
●
●
●
■
居住
□
●
●
●
●
■
□
□
美学
■
■
■
□
□
注:□/■:长期有利影响/长期不利影响;○/●短期有利影响/短期不利影响;空白:无相互作用。
表2-4 主要评价因子
环境要素
评价内容
评价因子
社会环境
⑴沿线地区的发展及居民生活质量;
⑵基础设施、资源利用(包括土地利用等)的补偿;
⑶受影响居民的征地拆迁安置
定性分析评价
大气环境
施工期车辆道路扬尘和施工粉尘
TSP
营运期道路交通汽车尾气
CO、NO2
生态环境
施工期水土流失与土壤植被破坏
水土流失量、生物损失量
水环境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情况
COD、BOD5、石油类、NH3-N
声环境
施工期机械噪声
LAeq
营运期交通噪声
1、社会环境:征地拆迁安置、居民生活质量、交通阻隔、城市基础设施、对沿线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影响。
2、生态环境:城市人工植被、野生动植物、土地占用及水土流失。
3、声环境:施工和运营期等效连续A声级LAeq。
4、水环境现状:COD、BOD5、石油类、NH3-N、pH、DO。
5、环境空气现状:TSP、NO2、CO。
环境空气预测:NO2、CO。
2.5 评价重点
根据工程的特点和环境污染物排放特征,确定评价工作重点如下: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分析施工期土地占用和路基挖填方、施工临时占地对沿线的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的影响;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施工扬尘、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噪声对居民区等敏感点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分析运营期车辆尾气对环境空气敏感目标和沿线环境空气质量得影响,分析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和沿线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分析路面雨水地表径流对区内排洪、纳污水域水质的影响。
3、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包括对土地利用的变更、征地、拆迁安置及基础设施、资源利用、景观美学等社会环境的影响。
4、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的完善合理性和有效性分析。
2.6 评价时段
拟建项目为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新城经十七路建设项目,评价时段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建设时间,项目评价时段具体如下:
1、施工期: 2012年
2、营运初期:2013年
3、营运中期:2020年
4、营运远期:2028年
2.7 环境功能区划
2.7.1 水环境
拟建项目周边主要地表水体为项目西北面约1km的沙潭江。根据防城港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沙潭江水环境功能属Ⅲ类功能区。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功能属Ⅲ类功能区。
2.7.2 环境空气
根据防城港市空气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二类功能区。
2.7.3 声环境
根据防城港市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区。由于经十七路属次干线,道路两侧区域临街建筑物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因此,经十七路道路红线外35m范围内区域划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其余区域划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
2.8 评价工作等级
2.8.1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项目施工期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工程本身无废水排放,对沿线排水系统不构成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关于水环境工作等级分级的原则与判据,本工程水环境影响评价应属于“低于第三级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因此,只对施工期废水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控制措施。
2.8.2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HJ610-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属于Ⅰ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根据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污水排放量与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等指标确定。本项目各要素具体判定依据详见表2-5至表2-10。
表2-5 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
分级
包气带岩土的渗透性能
强
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 ,渗透系数K≤10-7cm/s ,且分布连续、稳定。
中
岩(土)层单层厚度0.5m≤Mb<1.0m,渗透系数K≤10-7cm/s ,且分布连续、稳定。
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 渗透系数10-7cm/s<K≤10-4cm/s ,且分布连续、稳定。
弱
岩(土)层不满足上述“强”和“中”条件。
表2-6 项目场地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分级
分级
项目场地所处位置与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易
潜水含水层埋深浅的地区;地下水与地表水联系密切地区;
不利于地下水中污染物稀释、自净的地区;现有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地区。
中
多含水层系统且层间水力联系较密切的地区;存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的地区。
不易
以上情形之外的其他地区。
表2-7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
分级
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敏感
生活供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除生活供水水源地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较敏感
生活供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以及分散居民饮用水源等其它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
不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表2-8 污水排放量
分级
污水排放总量(m3/d)
大
≥10000
中
1000~10000
小
≤1000
表2-9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分级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级别
污染物类型
污水水质指标(个)
复杂
污染物类型数≥2
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中等
污染物类型数≥2
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污染物类型数=1
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简单
污染物类型数=1
需预测的水质指标<6
评价等级
建设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
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
建设项目水质复杂程度
三级
中
不易
较敏感
小
简单
表2-10 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确定一览表
根据HJ610-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评价工作等级属于“低于第三级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因此,只对地下水影响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防治措施。
2.8.3 空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主要指标为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其中第i个污染物排放的最大地面浓度Ci(mg/m3)主要是针对固定点源而言,而本工程污染源形式主要为线源,不适合用该指标进行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参照导则5.3.2.3.5条、5.3.2.3.7条,项目沿线分布有居民楼,故本次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按二级进行。
2.8.4 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4.2.2.2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其建设区域处于《城市区域噪声标准》(GB3096-93)规定的2类标准地区。因此确定其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2.8.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中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主要针对自然资源的开发行为,运用于本工程城市生态环境评价等级的划分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本工程路线全长2241.5m,工程沿线生态环境较简单,用地内无珍稀濒危物种,且不经过生态敏感区域,生态影响程度有限,故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评价作简要分析。
2.8.6 风险评价等级
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运输危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导致大量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主要指在道路路段发生事故时危险品泻入水体。同时根据本环评单位对项目现场的踏勘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的了解,项目道路沿线并未建有跨越水体的桥梁。因此,其运营过程事故的危害性低,环境风险性小。
本工程的风险评价主要对道路运营过程发生事故时危险品外泄作简要分析和对事故应急措施进行分析。
2.9 评价范围与保护目标
2.9.1 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1、HJ19-2011、HJ/T2.3-93、HJ2.2-2008以及HJ 2.4-2009等规定的评价范围划分原则和对项目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评价范围如下:
1、社会环境
拟建项目直接影响区,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新城经十七路建设项目拟建路线两侧的居民区。
2、生态环境
项目区域内道路红线两侧各200m为调查评价范围,对主要生态敏感区适当扩大。水土流失影响评价以道路施工中产生的填、挖方边坡坡面以及土方临时堆放及处置场为主。
3、声环境
施工噪声以项目为中心,施工场地边界外100m范围;运营期交通噪声以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内区域为评价范围,对在这一范围内的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目标进行重点调查。
4、水环境
拟建项目中的道路雨水经城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西北面的沙潭江,故本环评对其沙潭江的影响进行一般性评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评价范围划分依据见表2-11。
表2-11 Ⅰ类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评价范围参考表
评价等级
调查评价范围(km2)
备注
一级
≥50
环境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流速较大的地区,调查评价范围可取较大值,否则可取较小值。
二级
20~50
三级
≤20
根据上表确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为其所在场地周边小于20km2的区域。
5、 环境空气
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内区域。
6、景观环境
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以及施工便道等受工程影响区域。
7、固体废弃物
施工区域、废弃物运输道路两侧100m及长期或临时堆放处置的场地。
2.9.2 保护目标
1、社会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征地拆迁所涉及的相关单位与个人权益;
2、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⑴ 项目用地区,尤其是项目取、弃土(渣)场占地区水土保持;
⑵ 项目拟建道路两侧生态系统;
3、环境空气及声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整个路段工程评价范围内现有住宅区等环境敏感点共3处;其与路段相关道路位置关系简况见表2-12及附图2。
4、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沙潭江水质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级标准进行保护。
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新城经十七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总则
表2-12 项目环境空气、声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坐标位置
保护
目标
名称
第一排建筑距离(m)
0~45m
(4a类)
45m~200m
(1类、2类)
道路第一排楼层数
敏感点与道路概况
照片
备注
保护级别
道路
中心线
道路红线
户/人
户/人
1
K0+350~K0+560
现有
声环境以2类进行保护;环境空气以二级进行保护
2
K0+440~K0+620
现有
3
K0+820~K0+900
现有
·16·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话:0571-88086173
防城港市港口区公车新城经十七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总则
2.10 评价标准
2.10.1 环境质量标准
1、水环境质量标准
⑴地表水
拟建项目周边主要地表水体为项目西北面约1km的沙潭江。大墩海海域功能区划属第二类海水功能区,其水质执行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的第二类标准;北部湾地角海域功能区划属第三类海水功能区,其水质执行GB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的第三类标准。各标准值见表2-14;
表2-13 《海水水质标准》(摘要)GB3097-1997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名称
第二类标准浓度限值
第三类标准浓度限值
1
pH(无量纲)
7.8~8.5
6.8~8.8
2
DO>
5
4
3
COD≤
3
4
4
石油类≤
0.05
0.30
5
SS≤
10
100
6
无机氮≤
0.30
0.40
7
BOD5≤
3
4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包括一类区及二类区,铁路以北区域为一类区,铁路以南为二类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二级标准,见表2-15。
表2-14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
取值时间
一级标准浓度限值(mg/m3 )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mg/m3 )
SO2
年平均
0.02
0.06
日平均
0.05
0.15
1小时平均
0.15
0.50
NO2
年平均
0.04
0.08
日平均
0.08
0.12
1小时平均
0.12
0.24
PM10
年平均
0.04
0.10
日平均
0.05
0.15
CO
日平均
4.00
4.00
1小时平均
10.00
10.00
TSP
年平均
0.08
0.20
日平均
0.12
0.30
3、声环境质量标准
铁路以北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1类标准适用区,铁路以南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标准适用区。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临街建筑物高于三层(含三层)的,临街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区域为4a类标准适用区,其他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对于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若其相邻为1类标准的区域,铁路两侧45m范围内为4a类标准适用区;若其相邻为2类标准的区域,铁路两侧30m范围内为4a类标准适用区。因此,铁路北侧45m范围内及南侧30m范围内声环境为4a类标准适用区。具体标准见表2-16。
表2-1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摘要)
类别
昼间
夜间
Leq[dB(A)]
Leq[dB(A)]
1类
55
45
2类
60
50
4a类
70
55
2.10.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施工废水
施工期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红坎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中的三级标准,污水排放标准详见表2-17。
表2-1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二级标准
1
pH
一切排污单位
6~9
2
悬浮物(SS)
其他排污单位
400
3
五日生化需氧(BOD5)
其他排污单位
300
4
化学需氧量(COD)
一切排污单位
500
5
氨氮
其他排污单位
45*
*氨氮标准参照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2、施工噪声
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的标准,标准值详见表2-18。
表2-17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 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55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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