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都民中志愿者协会章程总则第一条:协会全称:三都县民族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第二条:协会性质:志愿者协会是一个以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向上的中学生为主体组成的由校团委成立的学生组织第三条:协会宗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第四条:协会目标:帮助他人、完善自己、服务社会、传播文明。第二章任务和活动原则(一) 基本任务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 完成理事会定期给会员安排的志愿活动。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活动积极配合完成校团委的工作任务(二)活动原则.协会开展活动的原则上不影响会员正常的学习.协会实行民主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阶
2、段性的工作安排.凡本协会开展的重要活动事先和校团委商量决定第三章关于会员(一)注册志愿者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 (二)报名参加者须填写报名表格,经考核可入会,合格者正式成为本协会会员(三)会员权利.有权监督本协会负责人的工作,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参加自愿,退出自由(四)会员义务.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的团结和荣誉.虚心向老师学习,积极配合负责人开展的工作,为协会的发展出谋献策.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协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第四章 奖励制度(一)每次活动规定服务时间,参加活动的志愿者会登记服务时间(一)每学期按服务时间
3、多少评出优秀志愿者二十名,颁发优秀志愿者证书。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一)对协会章程的修改,经理事会与成员大会通过后生效。第六章 协会组织(一)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活动部部长1名 副部长3名,文宣部部长1名 副部长2名,财务部部长1名 副部长2名,组织部部长1名 副部长2名,会员若干名、会长、副会长:任期一年,负责组织并查看协会活动安排,负责每学期的协会活动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的和财务部部长核对经费账目,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会员参加的大型活动。2、财务部部长、副部长:任期一年,负责管理协会所有的会费收支,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和会长、副会长核对账目,并于期末将帐本等资料交于校团委审核。3、
4、活动部部长、副部长:负责组织安排活动部成员参与到日常的志愿活动,负责本部的活动计划与组织本部成员完成学校和组织安排的任务。 4、文宣部部长、副部长:负责策划协会相关的文艺、宣传活动与项目,并组织文宣部成员参与到日常活动中去。5、组织部长、副部长:负责安排组织本部成员完成协会会员资料的统计与整理、统计志愿者日常服务时间。6、理事会由会长 副会长、活动部部长 副部长、文宣部部长 副部长、财务部部长 副部长、组织部部长 副部长组成。理事会负责整理并通过所有的活动计划,章程的修改,新一届负责人的选举和通过,及其它须要通过事项。(二) 协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会议,通报上学期工作,财务状况,研究通过新
5、学期工作计划。 (三)理事会每月不定期召开理事会议,主要对协会日常活动进行调整、研究,并及时修改、制定下一步协会活动计划。(四) 协会负责人由选举产生,并报团委老师批准。特殊情况下,理事会也可以直接任命协会负责人。注:所有职务由理事会与校团委通过可再连任一年,成员进入高三自动退出。第七章 协会经费(一) 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缴纳的会费与校团委所下拨的活动费。会员入会每人收取一元钱作为会费,退会将不退还已缴纳的会费。(二) 协会经费由协会自行管理,并定期在例会上向会员公布使用情况第八章 协会纪律协会会员必须自觉接受协会纪律的约束。 (一)协会处分等级1、口头警告:违反学校校纪校规并被处以记小过
6、以下(不包括小过)与拒绝执行协会活动的会员,满2次执行退会处理。2、书面警告:违反校纪校规并被处以小过的会员。3、执行退会处理:违反校纪校规并被处以大过以上(包括大过)的处分的会员。(二)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 1、被学校执行记大过以上的处分的会员,由理事会讨论后进行对该会员执行退会处理。(三)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1、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讲文明、讲道德,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必须事先请假。2、理事会成员无故缺席会议、不积极执行组织安排的任务或拒绝执行任务的,缺旷会议满3次,不执行任务满2次后作革职处分并公布撤销职位公告。3.凡是被组织进行书面警告(包括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会员将不参与优秀志愿者的评选。4、转校、退学、休学的同学提前申请退会,逾期进行自动退会。5、会员进入高三、初三后执行自动退会。 第三届志愿者协会理事会修订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