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资扩股协议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市签订。各方为:(1)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2)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3)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1、 以下简称公司)系在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经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见附件清单)加以验证,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经所有缴纳完毕。公司乐意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公司股东会在对本次增资形成了决议。 2、甲、乙方为公司的原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3、丙方系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故意向公司投资,并参与公
2、司的经营管理,且丙方股东会已通过向公司投资的决议。4、为了公司发展和增强公司实力需要,公司原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批准丙方向公司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至人民币 万元。5、公司原股东甲、乙批准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和谐协商,各方就公司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第一条 增资扩股1.1各方在此批准以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增资扩股:(1)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万元增长到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2)本次增资价格以公司经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拟定。(3)丙方用钞票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万元,认购价为
3、人民币 万元;1.2公司按照第1.1条增资扩股后,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保存小数点后一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1.3出资时间(1)丙方分两次注资,本协议签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资 万元,剩余认购资本 万元于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2)丙方自初次出资到帐之日将即视为公司股东,享有认购股份项下的所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第二条 增资的基本程序为保证增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及本次增资顺利进行,本次增资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其中第1项工作已完毕):2.1公司召开股东会对增资决议及增资基本方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2.2起草增
4、资扩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献,签署有关法律文献;2.3新增股东出资,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4召开新的股东大会,选举公司新的董事会、监事,并修改公司章程;2.5召开新一届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长、拟定公司新的经营班子;2.6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第三条 公司原股东的陈述与保证3.1公司原股东甲、乙陈述与保证如下:(1)公司是按中国法律注册、合法存续并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2)公司现有名称、商誉、商标等相关权益归增资后的公司独占排他所有;(3)公司在其所拥有的任何财产向外未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涉及但不限于任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以及其它担保权等)或第三者权益;(4)公司对用于公司业务经营的
5、资产与资源,均通过合法协议和其他合法行为取得,真实、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或法律瑕疵;(5)向丙方提交了 年 月至 月的财务报表(下称“财务报表”)(见附件清单),原股东在此确认该财务报表对的反映了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财务状况;除财务报表列明的公司至 年 月 日止的所有债务、欠款和欠税外,公司没有产生其他任何债务、欠款和欠税;(6)向丙方提交的所有文献(见附件清单)真实、有效、完整,并如实反映了公司及现有股东的情况;(7)没有从事或参与有也许导致公司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8)未就任何与其有关的、已结束的
6、、尚未结束的或也许将要开始的任何诉讼、仲裁、调查及行政程序对甲方进行隐瞒或进行虚假/错误陈述;(10)增资扩股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毕之前公司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原股东承担;(11)增资扩股前公司所有债权、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并向丙方出具承诺书。增资扩股前固定资产(见附件清单)在增资扩股后纳入公司资产,增资扩股前其余资产相关权利和义务由原股东负责。(12)本协议经公司及原股东签署后即构成对原股东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3.2除非获得新增股东的书面批准,原股东承诺促使公司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毕之日止的期间:(1)保证公司的业务正常进行并不会作出任何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的行
7、动。公司将采用所有合理措施维护公司的商誉,不会做出任何也许损害公司的行为。 (2)公司不会签订任何超过其正常业务范围或具有重大意义的协议或承诺。3.3原股东保证采用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公司完毕本协议下所有审批及变更登记手续。3.4原股东承担由于违反上述陈述和保证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对由于违反上述陈述与保证而给甲方导致的任何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补偿责任。第四条 新增股东的陈述与保证甲方作为新增股东陈述与保证如下:4.1其是按照中国法律注册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4.2没有从事或参与有也许导致其现在和将来遭受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或其它严重影响其经营的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的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
8、的行为;第五条 公司增资后的经营范围5.1 继承和发展公司目前经营的所有业务。5.2 大力发展新业务。5.3 公司最终的经营范围由公司股东会决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拟定。第六条 新增资金的投向和使用及后续发展6.1 本次新增资金用于公司的全面发展。6.2 公司资金具体使用权限由通过工商变更登记之后的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执行。6.3 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国家法律、政策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用各种方式多次募集发展资金。第七条 公司的组织机构安排7.1 股东会7.1.1增资后,原股东与甲方平等成为公司的股东,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9、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7.1.2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关,对公司一切重大事务作出决定。7.1.3公司股东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经公司持有股权比例2/3以上的股东通过方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7.2 董事会和管理人员7.2.1增资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应进行调整,由公司股东按章程规定和协议约定进行选派。7.2.2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丙方选派1名董事,公司原股东选派2名董事。7.2.3增资后公司董事长由原股东委派的人选担任,财务总监由丙方委派的人选担任,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可由股东推荐,总经理职位由原股东推荐,常务副总经理由丙方推荐,董事会聘用。7.
10、2.4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事项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7.3监事会增资后监事会由2名监事组成,由股东会选聘和解聘,其中丙方选派1名,公司原股东选派1名。 第八条 公司章程8.1 增资各方依照本协议约定缴纳第一次出资后,10日内召开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经修订的章程将替代公司原章程。8.2 本协议约定的重要内容写入公司的章程。第九条 公司注册登记的变更9.1 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相应决议后5日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各股东应全力协助、配合公司完毕工商变更登记。9.2如丙方缴纳所有认购资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仍未完毕工
11、商变更登记,则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一旦协议解除,原股东应负责将丙方缴纳的所有资金及利息(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返还丙方并对此返还款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有关费用的承担10.1在本次增资扩股事宜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涉及但不限于验资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工商登记变更费等)由增资后的公司承担(当该项费用应由各方共同或公司缴纳时)。10.2若本次增资未能完毕,则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十一条 保 密11.1本协议任何一方(“接受方”)对从其它方(“披露方”)获得的有关该方业务、财务状况及其它保密事项与专有资料(以下简称“保密资料”)应当予以保密;除对履行其工作职责
12、而需知道上述保密资料的本方雇员外,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透露保密资料。11.2 上述第15.1条的规定不合用于下述资料:(1)可以证明在披露方作为保密资料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接受方所知的资料;(2)非因接受方违反本协议而为公众所知悉的资料;(3)接受方从对该资料不承担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资料。11.3各方均将制定规章制度,以使其自身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工和其它雇员同样遵守本条所述的保密义务。11.4本条的规定不合用于:(1)把资料透露给任何关联公司、贷款人或财务筹资代理机构、双方也许聘请的雇员和顾问或一方预期向之转让其在公司所有或部分股权的任何第三方;但在这种情况下,只应向有合理的业务需
13、要知道该等资料的人或实体透露该等资料,并且这些人或实体应一方面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等资料的保密性。(2)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把资料透露给任何政府或任何有关机构或部门。但是,被规定作出上述透露的一方应在进行上述透露前把该规定及其条款告知其它方。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任何签约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约定,涉及协议各方违反其于本协议第三至四条所作的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假如不止一方违约,则由各违约方分别承担各自违约所引起的责任。违约补偿责任的范围限定在法律允许的、相称于因违约而给其它方所导致的所有实际损失。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而
14、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一方面应争取通过和谐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其它规定14.1生效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是本协议的签订以及本协议所有内容已得到各方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主管部门批准。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14.2修改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书面文献方可修改。14.3可分性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它条款的有效性。14.4文本本协议一式6份,各方各自保存1份,公司存档1份用于办理与本协议有关的报批和工商变更手续。第十五条 附件15.1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条所指的附件是指为增资目的,签约各方向其他方提供的证明履行本增资扩股协议合法性、真实性的文献、资料、专业报告、政府批复等。签署页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日期: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