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安全管理责任书根据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档案安全管理“预防为主,教育为本”的工作原则,认真实施新和县档案安全管理条例,明确各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确保我县档案的稳定,特制各单位档案室安全责任制如下:一、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禁止吸烟,及时清理室内无用的易燃物品。保管好本室灭火器,学会使用为本室配备的灭火器。二、遵守保密制度,按档案工作要求,规范、整理、保管档案。收发、查阅、借用档案材料,要按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必要的审批、登记和借用手续,未经允许不得外借。三、室内严禁存放现金,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四、本室计算机、空调专人负责,使用后及时断电。五、室内无人时必须锁门。每日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关灯且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六、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七、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0日。八、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办公室、档案管理员各一份。责任人由于工作变动,离任前应将领导责任移交接交人。 单位领导(签名):档案管理员(签名):年 月 日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