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门 面 房 消 防 安 全 责 任 书 承诺人:承诺人承租了 (以下简称该物业)。为切实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损失,保障门面房的正常办公、经营秩序及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确定承诺人为防火责任人,其承诺如下:一、工作及经营活动中,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防火安全职责,切实做好本责任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二、参加和发动其所有从业人员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物业所有人组织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和消防安全防范、消防逃生演练等活动。三、积极配合、支持
2、物业所有人和各级消防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工作,并根据消防整改通知书积极整改到位。四、积极贯彻落实物业所有人依法制定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并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教育和培训,使其能熟练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备和器材,能够认识安全疏散标志,熟悉大楼各安全出口。五、各种用电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及带病作业;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不得擅自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七、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八、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九、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物业所有人和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十、举报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行为,并予以制止。十一、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它事故,由承诺人负全部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十二、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租赁合同期满或承租人完全搬离该物业时为止(以发生时间后到者为准)。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承诺人执一份,物业所有人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承诺人(签章):日 期:- 2 -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