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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事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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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幼儿园安全事故分析及对策安全是人类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需求,安全不是别的,安全就是生命。因此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这就指明了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但是近年来,幼儿园里不安全事件频频发生,意外伤害己成为影响幼儿健康成长的第一杀手。这不能不引起社会和广大幼教工作者的焦虑和关注。本人就针对这些问题,浅谈自己粗浅的看法和认识。一、幼儿园常见事故类型(一)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使教师在现场,幼儿的伤害也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幼儿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

2、都是不可避免的。但幼儿园如果没有尽自己的义务,就很难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二)因教学设施引起。滑梯、攀登架、小城堡、海洋球、蹦蹦床、秋千等大型玩具年久失修,存在着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幼儿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幼儿园如未及时更换已经陈旧老化的器械,形成事故隐患,而教师又未发现存在的问题,就很容易发生事故。此外,幼儿园园舍中楼房占大多数,教室、楼道、走廊、上下楼梯也是容易出事故的地方。因设施不符合标准而导致幼儿刮伤、摔伤、死亡。幼儿园的围墙、门窗、楼梯及室外大型玩具(滑梯、攀登架、秋千、转转车等),因年久失修,存在着安全隐患,幼儿园如未及时修理、更换已经破损老化的设备,就容易发生事故。这些事

3、故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轻则伤其(幼儿)皮肤,重则危及生命。如某幼儿园小班幼儿在户外滑滑梯时,因木制滑梯上有一突起的生锈铁钉,而导致一个孩子的臀部、大腿处形成一条整齐的裂口,血流不止。又如某乡村中心幼儿园围墙(泥墙),因年久失修出现裂缝、墙体剥落等安全隐患,一天突然倒塌,当场压死两名正在危墙边玩耍的幼儿。(三)因教师及保育员失职对幼儿身心造成的损害教师及保育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失职对幼儿身心造成的损害,主要是指教师及保育员在教育保育过程中的行为失误(如对幼儿身体及心理的体罚),对幼儿身体及其心理造成的伤害。1、儿童走失。儿童走失属幼儿园严重事故。儿童走失是幼儿园管理的失误,是幼儿园未尽看管之职。

4、儿童在幼儿园期间(指幼儿从踏入幼儿园门到离开幼儿园这段时间),教师应该像家长一样看管幼儿。幼儿离园必须经教师同意,或者幼儿家长的许可。2、幼儿被他人接走。因门卫制度不严导致幼儿被人拐骗。由于幼儿园管理制度有漏洞,造成幼儿被他人接走。许多幼儿园的门卫及幼儿接送制度主要是通过通知、告示等形式,缺乏系列的以文字形式出现的规章制度。家、园双方对接送幼儿都没有提出很严格的要求,家长接送幼儿较随意,有的临时叫人来接,有的提前来接,有的没与老师打招呼就接走孩子。这些管理上的漏洞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不法分子利用幼儿年幼无知,或假冒幼儿亲戚、或谎称幼儿父母发生意外事故等形式将幼儿带走。3、由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幼

5、儿所致。体罚是指教师的行为造成幼儿人体损害的一种行为。广义的体罚还包括变相体罚,如罚蹲下起立、罚站、罚跪等。案例1:如某幼儿园的一位带班教师配合常识课教学,组织幼儿到园旁的居民住宅拾落叶,几个孩子在活动中淘气捣乱,教师罚他们站在墙角下。活动结束后,教师却忘了把他们带回教室。放学时,家长接不到孩子,教师才想起来,急忙去找,好在孩子们仍站在墙角下,但他们全身上下多处被蚊子叮咬,肿起大包,此事引起家长极大不满。案例2:保育员送饭时烫伤幼儿、粗暴对待幼儿(如责怪常尿裤的幼儿)、把幼儿遗忘在寝室等。案例3:如某幼儿园的保育员带领午休起床的幼儿到活动室活动,走时没检查幼儿是否都已起床,就把门给锁上。不料寝

6、室里还有一位熟睡的幼儿。该幼儿醒来后发现只剩下自己,恐惧得大哭大叫。可寝室又离活动室太远,保育员、教师都听不见哭声。幼儿情急之下爬上窗户往下跳,园长发现后,连忙抱他到医院检查。万幸的是,孩子跳在草地上,并无重伤,这起事故因偶然的因素才没酿成大祸。(四)因医务人员的疏忽影响幼儿身体健康医务人员工作疏忽主要有:打错预防针、吃错药;对突发事件缺乏应急措施等。如某幼儿园的医生给幼儿注射“流脑”预防针,因人多而又没有采取有效区分措施而导致幼儿被重复注射,事后园长家长都非常担心,多次带幼儿咨询有关医生。由于没有临床验证,医生也无法对幼儿是否有后遗症作明确判断。从此以后,家长整日忧心忡忡,每次孩子生病不舒服

7、,都怀疑是因为重复注射的结果。为此,经常找幼儿园论理,给园长及教师带来沉重的心理负担,影响了幼儿园的正常工作。又如同样是烫伤事故,有的幼儿园医生处理方法得当(让烫伤的幼儿实时在自来水下冲),而有的幼儿园医生却急着把烫伤幼儿衣服剥下,从而造成幼儿更大痛苦与后遗症。(五)因幼儿自身原因导致突发性的伤害事故很多场合下是由于幼儿身体的状况而产生的,如幼儿患某种疾病、体质弱、身体残疾等。幼儿自身原因导致发生突发性的伤害事故主要包括:幼儿的先天性疾病,如癫痫、先天性易碎性骨折、先天性无排汗功能等;幼儿的某些器官发生病变,家长教师在不知情的情形下发生的事故;家长为孩子购买了有安全隐患的衣物或学习用品等。如某

8、园小班小朋友在午饭后突然呕吐,口吐白沫,翻白眼,四肢僵硬,倒下不起。园领导及保育员立即将之送往医院抢救,经医生诊断,该幼儿患有癫痫病,如不及时抢救,随时有生命危险。向家长了解后,才知该幼儿的患病属家族遗传,随时会发作。家长怕孩子进不了幼儿园,所以隐瞒了病情。幼儿园发生事故的直接受害者是幼儿。(六)幼儿园组织园外活动引发事故幼儿园外出活动,如果组织不够严密,教师麻痹大意,偶发事件将会不期而遇。引发园外集体活动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较复杂,有园方教育管理或者幼儿方面的因素,也有车辆或者活动场地方面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园方未对幼儿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幼儿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

9、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等。(七)外来人员侵入伤害事故幼儿园的管理制度不严,外来人员容易趁人不备,溜进幼儿园,造成损失。2004年8月4日上午9点35分,北京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幼儿园15名幼儿和3名教师被砍伤,其中一名重伤幼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是该园门卫(临时工)徐和平,现年51岁,据说患有精神分裂症,行凶凶器为一把菜刀。2004年9月11日上午10时40分,苏州小剑桥幼儿园28名幼儿被持刀暴徒砍伤。“流窜来苏”已有4年的犯罪嫌疑

10、人杨国柱,携带砍刀、汽油以及自制的爆炸装置,突然冲进该幼儿园,持刀对幼儿挥砍。据有关方面透露,杨国柱的行为与小剑桥幼儿园以及苏州的方方面面“无因果关系”,其犯案行为“有很大的随机性”。 2004年10月20日晚上11时30分左右,北京东城区北新幼儿园一名5岁半的男童被歹徒用绷带盘住身体,放进了洗衣机的水桶里,该园副园长贺玉芬的头部被歹徒击伤,两人都不幸身亡。犯罪嫌疑人名叫付贺功(又名付贺力),一些认识他的人都称“根本不相信他会杀人”。 3月23日清晨,福建南平市男子郑民生,在南平实验小学门口杀死8名、重伤5名小学生。2010年4月12日16时30分左右,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发生凶

11、杀事件,2名死者中一名为8岁小学生,另一名为老年女性。5名伤者包括:两名小学生、一名未入学小孩和一对中年夫妇。4月28日下午15时,广东湛江雷州市雷城第一小学发生行凶事件,一男子持刀砍伤15名学生和一名为保护学生而与歹徒搏斗的老师。4月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发生恶性伤人事件,一名男子持刀冲入幼儿园,砍伤32人,包括29名幼儿、2名教师、1名保安。4月30日7点40分,山东潍坊一男子骑摩托车携带铁锤、汽油,强行闯入尚庄小学,用铁锤打伤5名学前班学生,然后点燃汽油自焚。5月12日8时左右,陕西省南郑县圣水镇林场村幼儿园(民营)发生一起凶杀案。犯罪嫌疑人吴焕民持菜刀闯入该村

12、幼儿园,致使7名儿童(5男2女)和1名教师死亡,另有11名学生和1名成人受伤,其中2名儿童伤势严重。这些歹徒,不管是否被认为是精神病患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将其罪恶之手伸向了最引人注目、最受人保护的群体幼儿,为的是给人们造成揪心之痛,为的是让社会不安和震惊。二、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幼儿园里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复杂,既有客观方面的,也有主观方面的,主要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幼儿园安全管理混乱、领导安全意识淡薄1重教学轻安全。有的领导把注意力只放在教育教学上,重教学轻安全,对国家有关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置若罔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对安全不重视,单

13、纯的经济观点,片面的赢利思想。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从而为事故的发生埋下重大隐患。2侥幸心理过重。有的领导指导思想不端正,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明明知道这样做是不安全的,但在侥幸心理驱使下,总认为以前这样做没有发生事故或危险,现在也不会这么巧发生事故,于是漫不经心、铤而走险、贪图方便、凑合应付,久而久之造成事故的发生。3领导班子不团结。有的幼儿园领导班子不团结,私心太重,不少领导不是把心思放在安全工作上,而是考虑个人得失,搞小集团,致使幼儿园管理混乱,纪律涣散,对工作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没有预料,没有相关的处理规定,更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患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4安全管理制度

14、不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1)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幼儿安全的重要举措。但是有的幼儿园根本没有制订过安全制度,而有的有制度,但只流于形式,不去认真执行,从而出现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的局面。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而有了制度不执行,就比没制度还要可怕。例如有的幼儿园不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为了谋求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无视国家法律和幼儿身心健康,为赚取高额回扣或好处费,购进质量低劣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从而造成幼儿食物中毒等等。(2)没有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工作责任制是岗位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工作过程中对安全工作层层负责的制度,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的核

15、心。如果幼儿园没有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就会使安全工作不能做到各负其责、协调一致,造成事事无人管,层层无人负责的局面,一旦事故发生,就互相推诿责任。5安全检查监督不到位,缺少安全防范措施。检查监督的目的是推动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幼儿园不重视检查监督,安全防范措施不力,就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查出安全隐患,采取防范和补救措施,从而不能达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使本可避免的事故发生了。(二)教师责任心差,法制观念淡薄, 安全教育不到位1幼儿园教师安全意识差。幼儿园教师如果安全意识淡薄,事业心不强、责任心差,做事马虎,对保护幼儿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同时又存在麻痹思想,那么就会造成事故的发生。如某幼儿园

16、一位值中午班的教师,擅离岗位,使一幼儿从架床上摔下致死;再如江西省某幼儿园小六班一间寝室因点燃的蚊香引燃被絮发生火灾,致使15名幼儿死亡,火魔吞噬了鲜嫩的花朵,15条幼小的生命就这样过早地无辜地葬送了2教师不注重幼儿安全教育。没有教会幼儿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同时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又有畏难情绪,认为幼儿对有些安全内容很难理解,也不去研究探索;在日常活动中,不关注情况,对于孩子的一些不安全行为不及时纠正,抓住时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没有营造安全的精神环境,结果使安全教育显得苍白无力,从而造成各类事故的发生。而有的教师为了避免或减少幼儿在游戏、运动中出现安全事故,很少带幼儿外出或户外活动,在活动中时时

17、对幼儿有许多的约束和限制,这对幼儿的体能、应变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和发展非常不利,实不可取,而且“收”得久了的孩子一旦获得片刻的自由时,便出现一些失控行为,造成一次又一次的事故。(三)幼儿缺乏安全的环境作为幼儿园为孩子提供安全良好的、有教育意义的环境,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但是目前由于幼儿园环境造成的悲剧数不胜数,这是由于幼儿园不注重安全物质环境的创设造成的,如大型户外玩具年久失修、螺丝松动脱落;活动场地凹凸不平;建筑物、物品、玩具或桌椅有锋利的棱角;电源插座过低、电线老化;消防设施不

18、具全;楼层护栏过低或间隔过宽;有的幼儿园将跷跷板安置在水泥地上,孩子不慎摔下造成脑震荡等等,这些隐患不解决将会造成事故的发生。(四)家长缺乏安全教育意识,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差1成人溺爱幼儿。现在的独生子女,就如温室里的花朵,倍受父辈、祖辈的溺爱。由于家长的过度保护、过分替代,没有给幼儿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使幼儿增加对成人的依赖性,缺乏自我保护的生理基础健康的体质。尤其是目前很多父母只重视孩子的智力发展,往往忽视孩子的生活习惯和自我服务能力的培养,对于幼儿的危险行为和不良习惯姑息迁就,不严厉制止,而不良的生活行为习惯正是发生事故的隐患。2幼儿自身脆弱。幼儿年龄小,整处于身心逐步发展的阶段,缺乏生活

19、经验和各种社会方面的、自然方面的生活常识,他们头脑中没有“危险、伤害”等这些概念;缺乏分辩安危的能力,更谈不上具有自我防护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差。然而又好奇、好动、好探索,在活动中对危险事物不能作出正确判断,不能预见行为后果,面临危险也不会保护自己。三、减少和防止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对策 (一)提高领导的安全意识,加强法制观念1领导要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马克思曾说:“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的指挥,才能使各种乐器协调活动,演奏出悦耳的乐章。”这个比喻,生动地说明了领导在集体中的重要作用。因此作为领导要本着对党的教育事业,对幼儿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人民

20、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的高度出发,从血的教训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所产生的严重的、恶劣的社会影响中,充分认识到抓好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安全工作要天天讲、时时讲、一天也不能中断。如果一个幼儿园连幼儿的人身安全都不能保证的话,还能让家长放心吗?还能向社会承诺些什么?还谈得上教育吗?因而作为领导要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同时要认识到安全是一个幼儿园生存发展的底线,只有保证幼儿人身安全,我们才能向社会、家长、幼儿承诺:“实现教育目标,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2强化安全管理工作。作为领导要克服重效益、重教学,轻安全的短视行为,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教学的关系。安全

21、是效益、教学的保障,没有安全,哪能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哪有教学的提高,哪能谈上稳定和发展。因此作为领导要重视安全,要看到“安全无小事”,不管多忙,都要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挂在嘴上,处处讲安全;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二)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减少薄弱环节在幼儿园里要从严、强化安全管理,这是一个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经验教训。因此要加强“四全”安全管理,即:全员从园长到每个职工都要管理安全;全面从教育、教学、后勤、科研等各部门都要抓安全;全过程每项工作自始自终贯穿安全;全天侯一年365天、每天24小时抓安全。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各种安全隐患(1)幼儿园安全管理

22、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是幼儿园实行依法制园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幼儿园管理的基本依据。因此我们应不断制定和完善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幼儿园安全保卫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建筑设施检查维护制度、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处理制度、食品卫生制度、厨房安全制度、卫生消毒隔离制度、幼儿接送卡制度、发现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等等。如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即上午家长来送幼儿时,必须从班上老师处拿到该幼儿接送卡,下午来接幼儿必须把卡交到本班老师处,方可领走幼儿,同时为了防止家长不慎遗失接送卡,幼儿被冒领的情况发生,孩子最好由专人接送,如果有特殊情况叫同事代接幼儿,必须事前通知教师,并凭该幼儿接送卡来接幼

23、儿等等。通过各种制度的建立,使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工作的各个环节,使教职工的行为受到规章制度的约束,从而起到“有章可循,有制可依”的作用。(2)健全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管理不能是纸上谈兵,必须狠抓落实,落到实处,有了制度不去执行,制度只能是一纸空文。那么保证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行的力量就是认真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层层落实责任。与上级鉴定幼儿园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与职工签定安全承诺书,使每个职工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懂得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知责、人人尽责的道理;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凡失职、渎职造成师

24、生伤之或幼儿园财产损失的,都应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从而形成组织上层层有人管、级级有落实、事事有人负责的良好局面,实现了江泽民总书记的指示:“安全工作责任制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2加强检查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1)检查监督是推动制度、计划落实的重要措施,也是执行制度的重要保证。通过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经常性督促指导,可以及早发现事故隐患,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采取对策及时处理,如定期检查幼儿园房屋、围墙、护栏、等建筑物和大型运动器械等设施,对电路、消防设施进行定面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等等,从而防微杜渐,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2)通过检查,兑现奖惩,使考核机制发挥

25、作用。安全检查是员工落实安全责任制,让考核机制发挥作用的桥樑。通过检查,发现违规行为,要落实到人头,按安全工作责任要求,对照考核指标,兑现奖惩,从而确保人的行为符合规章制度标准的要求,使安全工作真正处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侯”的监督之中。使职工做到“六不”,即:规则使其不能、教育使其不违、监督使其不易、严惩使其不敢、明赏使其不怠、信息使其不误。(3)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我们要对幼儿园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外界条件、内部因素、常见事故类型以及防范措施,进行分析、研究、归纳,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事先采取强有力的防范措施,本着“宁可有备无患,不可无备有患”的原则,做好预案。同时开展群防群治,树立

26、“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可能或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把“预防为主”的原则从严从细落实到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使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如:认真执行日常安全教育与管理、大型活动申报审批、活动安全预案、灭火抢险、疏散预案,高度重视厨房饮食卫生、防止中毒,从而提高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预警能力和管理水平。(三)增强教职工责任感,调动教职工安全工作的积极性1加强教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幼儿园教职工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素养状况,直接关系到幼儿园的保教工作质量,关系到幼儿的身心健康。纵观诸多幼儿安全事故的发生,都与教职工的责任心差有很大关系。因此要加强教职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其事

27、业心和责任感,把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认真学习教职工行为规范和幼教理论,严格依法履行其保教责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热爱幼儿、精心呵护幼儿,从如何保护每个幼儿的生命做起,从生活中点滴小事做起,献一份爱心、多一份热心、少一点粗心、获得一份安心。2利用激励手段,调动教职工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安全工作仅靠某个人或几个人是根本办不到的,它需要每个成员的共同努力。就如把幼儿园比喻成一张网,每个班组成员都是网上的一个节点,对安全工作来说,要是网上的每一个节点都结实可靠,那这张网就是“安全网”。因此作为领导,要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就必须与教职工一起建立起这张“安

28、全网”,同时注意利用激励手段,调动教职工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每一个“节点”的作用。行为科学认为,激励就是激发人的动机、引发人的行为,职工能否重视安全工作,有赖对其进行有效的安全行为激励。例如通过设安全奖、改善安全卫生条件、提高待遇、安全与职务的晋升及奖金挂钩,表扬、记过或开展“安全竞赛”等手段和活幼,利用外部作用激励人的安全行为。同时我们还通过更新教职工安全知识、培训安全技能、强化安全观念和情感理想、培养建立安全远大目标等内部激励手段,使人的安全行为建立在自愿自觉的基础上,能对自己的安全行为进行自我控制和自我实现。因此作为领导,应积极创造条件,形成内、外激励的环境,满足教职工对安全精神文

29、化的需要,充分调动每个员工安全行为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使教职工从被动的“要我安全”转化为主动的“我要安全”,进一步达到“我懂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从而促进安全工作积极性稳步提高。(四)家园密切配合,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自护能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1世纪委员会在一份报告中指出,21世纪做人应具备四大知识支柱,“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做人、学会生存”。学会生存就意味着,要有意识地通过一定的内容和手段,围绕着对幼儿进行爱惜生命、自我防护、提高身体素质、应变能力为内容的安全教育。而幼儿安全教育不仅是幼儿园的教育,它同时是家庭、社会多方面的共同教育。因而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单靠幼儿园

30、是不够的,需要家长的密切配合和支持。由于家长对幼儿的安全健康最为关注,所以幼儿园应充分利用家长的教育资源,有计划、有目的的指导家长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幼儿自护能力。1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幼儿自护能力。安全教育主要是培养幼儿良好的安全意识、生命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并由意识逐步转化为个人的认知,逐步形成相应的观念、态度,并且在各项活动中表现出来。而且安全知识最终要转化为安全行为才是教育的根本,才是最有现实意义的,才能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常言道:“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千般呵护,不如自护。因此在日常生活和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开展丰富多样的游戏、学习、训练等活动

31、来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掌握自护技能。如:(1)要有意识地通过讲故事、念儿歌、看图画、看电视或录像等多种形式,让幼儿认识到如果不注意安全将产生危险后果,使幼儿真实体验安全的重要,养成守纪律、守规则的良好常规。(2)开展一系列安全主题活动,如遵守交通规则,认识交通标记,举行安全知识竞答,安全情景表演,能正确拨打特殊电话号码:110、119、120等,同时幼儿周围发生的意外事故,也是我们教育孩子的生动事例。(3)通过做一些小实验让幼儿认识水、电、火、煤气等危险物体,甚至可以让幼儿亲身去体验一下装满热水的杯子烫手,电笔放在电插座中闪火花,火柴可使纸燃烧等,在告诉幼儿各种物体的用处时,应同时告诉他们这

32、些物体可能带来的危险。(4)制定安全疏散演习计划,画出各班安全疏散线路图让幼儿熟悉,并定期举行全园安全演习等等。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教会幼儿防触电、防溺水、防火、防摔伤、防走失、防拐骗等自我保护的技能,使幼儿学习实际的防危保安的本领,从而强化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幼儿自护能力,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幼儿安全知识题:()冬冬和明明把地上的黄叶扫成一堆,准备点火烧掉,可以吗?()小刚和小明吃豆子时比赛谁将豆子抛到对方的嘴里抛得准,能这样吗?()夏天真热,阳阳带上救生圈独自去海里游泳行吗?()丽丽有一辆童车,她想去马路上骑,可以吗?()爸妈都不在家,陌生人来敲门,能开门吗?()公园里很好玩,爸妈要上

33、班,我就一个人去玩好吗?()玩滑梯时,前面的小朋友没有走开,后面的小朋友能滑下去吗?()媛媛荡秋千越荡越高,冬冬还想帮她推得更高好不好?()小英生病了,自己找药吃可以吗?(10)兰兰想看电视,但插座没插上,能自己去插吗?2加强幼儿体能锻炼。儿童的动作协调能力、反应速度以及手、腿肌肉的力量,是影响幼儿自护能力、从而造成事故的重要因素。事实证明,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迅速脱险的幼儿通常是那些手疾眼快的“机灵鬼”,原因在于他们反应速度快,动作协调能力强。所以家长和教师应从提高儿童自护能力的新角度去重视幼儿儿体能锻炼,经常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如:跑步、打球、体育游戏、户外活动及远足运动等等 ,在增强幼儿体质

34、的同时,提高动儿自护能力。(五)面向未来,为幼儿营造良好安全环境的社会氛围1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提高幼儿自护能力。德国心理学家勒温认为,人类的行为既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又受个体心理的影响,是个体特征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函数,其行为模式为:B=f(P.E), 其中B为行为,P为个体,E为环境。就如当一个孩子每天看见马路上红灯亮时,路上的行人照样横穿马路,在这样的环境中,孩子就会学着在红灯亮时横穿马路;再如当孩子在家经常听到成人讲粗口话,孩子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学会讲粗口话。这充分说明环境对人的行为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全社会都应重视幼儿安全,不断健立建全法制,提高全民安全法律素质,努力营造

35、关爱生命、重视幼儿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2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活动环境。国家教委发布实施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也明确规定:“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因此我们在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自护能力,为幼儿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良好精神环境的同时,也应加大投入,为幼儿营造安全良好的物质环境,尽可能杜绝或减少其中的不安全因素。如定期检查房屋、围墙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购置大型玩具时,要注意选择安全、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玩具,定期检查发现有螺丝松动或材料磨损要及时加固修理或更换;电线裸露应及时修理,线路太小、老化要重新扩容改造;场地要平整,围

36、栏的高度、密度、滑梯的坡度都要考虑安全因素,必要时要重修。室内家具应尽量圆角,避免尖角、粗糙等,尽可能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活动环境。总之,我们要以对国家、对家长、对幼儿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幼教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加倍防范、常抓不懈、确保平安;让幼儿园里人人、处处、事事、时时都把安全放在首位,让每个孩子都安然无恙地渡过童年的美好时光,平安、快乐、健康的成长。四、处理幼儿伤害事故时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由于教育工作的专业性,幼儿园在教育活动中有防止幼儿的身体或生命因教育活动而遭受侵害的义务。尽管幼儿园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但是,幼

37、儿园一旦因过失行为而导致伤害事故发生,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组的过失在本质上是一种“业务过失”。法律中将这种过失原因归类为过错责任,幼儿园在幼儿伤害事件中是否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即幼儿园在事故中是否有过错或失误是幼儿园承担责任的前提。如果幼儿园的过错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那么幼儿园要负相应责任。反之,幼儿园可不负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具体解释了儿童损伤事件的责任问题:“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可见,依据法律,处理责任事故的前提是分清幼儿园在

38、事故中的过错,并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据法律,幼儿园对幼儿负有三项责任:教育责任、管理责任、保护责任。教育虽然是幼儿园的主要职能,但就责任的性质来说,教育责任说到底不是一种法律责任,而是幼儿园的职责和功能,管理失范和保护不周才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幼儿园只有保证幼儿安全,才能实现其教育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学校保护”具体讲述了学校对幼儿的保护责任。学校保护最终是要通过学校的内部管理行为来实现的,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幼儿园应忠于职守,履行自己的职责,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由此可见,幼儿园发生的幼儿人身伤害事件,其赔偿责任是根据幼儿园的过错来确定

39、的。幼儿园如果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以及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尽了职责,可以减轻或避免承担责任。(一)幼儿园的义务根据过错责任的原则,幼儿园要避免在事故发生时承担责任,就必须尽自己的义务。这些义务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按照教学常规进行教学。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对幼儿进行教育,不能以超出幼儿接受能力的方式进行教学。在正常的教学活动时间里,不能出现擅自调课、不请假而离岗、请人代岗的现象。教师如果在应在岗期间不在岗,未能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出现事故没有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抢救,不及时汇报,不按照教学常规来教学,都可能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2、外出活动时保证幼儿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40、12条规定,幼儿园组织幼儿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幼儿园组织外出活动时,一定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组织者要配备足够的教师,出发、集合、分散活动都要事先计划好,确定好详细的活动方案,确定具体的责任人。3、了解幼儿健康状况。幼儿园要检查幼儿的身体状况,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档案,以防事故的发生。幼儿园要根据幼儿的身体状况安排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体质特殊或有疾病的幼儿给予适当的照顾。4、定期检查教育活动场所、安全设施,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6条、第73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第52条明确规定,学校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要符合

41、标准,保证幼儿在校内的人身安全。如果明知校舍或其他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4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2条都要求学校给幼儿提供安全的体育活动设施和卫生的校园环境。幼儿园要保证幼儿的饮水、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预防各种疾病在园内传播、流行。发现幼儿园的教学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汇报,让幼儿远离危险设施,避免幼儿在危险的环境中活动。5、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教师因故意行为造成幼儿伤害的,法律也有相应的责任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幼儿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

42、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实施细则第42条进一步指出:“对体罚幼儿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为了防止幼儿在事故发生后,因不能及时得到照料而使所受到的损害扩大,幼儿园应该在事故发生后,对幼儿进行必要的照顾、保护,并即刻通知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幼儿园要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因疏于通知所引发的事故,幼儿园要承担相应的责任。7、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整改。幼儿园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幼儿接送制度、健康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药品保管制度、

43、食品验收制度、设施安全检查制度、门卫管理制度、教室安全管理制度等。幼儿园规章制度作为教职工的行为准则,直接关系到他们对权利的享有与义务的履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的制定,首先必须在实体上合法,即在具体条款的内容上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其次在程序上也要合法,即具体规章制度实施过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幼儿接送制度,可以通过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园方与门卫、园方与接送幼儿的家人均可签订责任书。与幼儿家人签订责任书的内容可包括严格规定接送幼儿的人、接送时间、注意事项等。又如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内容应包括入园和在园期间幼儿健康状况,幼儿如果有特殊体质,监护人应及时与园方联系、说明

44、。否则,幼儿园在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情形下发生事故,后果由监护人自负。签订责任书有利于家、园双方在思想行为上引起高度重视。定期检查幼儿园的活动场所、设施,及时排除隐患。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良好的生存和生活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6条、第73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第52条明确规定,学校建筑物和其它设施要符合标准,保证幼儿在校内的人身安全。如果明知校舍或其它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幼儿园工作规程第32条规定:“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有教育意义并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第34条明确规定园长主要职责之一:“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园长应建

45、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并制定的安全标准和规格要求;玩具材料必须无毒、安全;保证幼儿饮水、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预防各种疾病在园内传播、流行。发现幼儿园的教学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要暂时停用并及时汇报,待修理或更换后再使用。8、设置安全教育课程,提高幼儿自护能力。每个人都应珍惜、关爱生命。通过探索性主题活动,幼儿了解有关安全知识,并在实际生活中学会应用。如通过创设情景“班上来了陌生人”,了解幼儿在突发情景中的反应,并通过讨论、介绍有关事件,使幼儿不仅从思想上,还从行动上知道跟陌生人走的危险性。家长也应配合幼儿园,在日常生活中不失时机地对幼儿开展安全教育。如教孩子熟悉幼儿园与

46、家庭之间的道路及沿途标志,了解有关火及电的知识,在家正确使用各种电器,认识学会使用求助电话等。9、通过家园配合, 共同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及自我防护能力。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为了防止幼儿在事故发生后,因得不到及时照料或错误的照料而使其受到更大的伤害,幼儿园园长及教职员工,尤其是园内的医生,都应学习简单可行的应急救护知识及措施。当事故发生后,能正确护理幼儿,并及时通知家人,幼儿园要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如没有及时通知,幼儿园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幼儿园可以说让家长们既放心又担心,如今发生在幼儿园内的伤害事故不仅让幼儿园的负责人和老师整日提心吊胆,也让家长们忧

47、心。(二)个案描述萌萌和飞飞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一日,教师王某带领幼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一再交待:“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导致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飞飞住院两个月后临床愈合。飞飞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5680元,飞飞的父母误工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4450元。飞飞的父母与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就医疗费和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要求幼儿园和萌萌的父母赔偿上述费用共计10130元。萌萌的父母认为

48、,萌萌入园意味着自己己经将萌萌及对其的监护责任托付给了幼儿园;萌萌在幼儿园时,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能直接行使监护人责任,只有幼儿园才能监护孩子,因此,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幼儿园则提出,在孩子下楼之前老师已经一再强调“不要拥挤、打闹”,且事故发生之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幼儿园主观和客观上都不存在过错,不应独自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费用。协议未果,飞飞的父母作为代理人,以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130元。二、个案分析在上述案例中,要明确应由谁来承担这次意外事故的责任,我们首先应该从法律上弄清以下几个问题: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对幼儿的监护职责是否随着幼儿入园转移到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究竟应该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 (一)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在当前的多起幼儿在园意外伤害事故中,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是否承担监护责任,已经成了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多大责任的焦点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公众舆论倾向于幼儿园理所当然地具有监护人的身份,应该对幼儿在园事故承担监护不力责任。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情况并非如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第22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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