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RAILWAY TUNNEL STOCK CO.,LTD.
武汉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第三标段
项目应急预案汇编
编制:
复核:
审核:
审批:
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轨道交通七号线一期工程三标项目经理部
2014年7月
目 录
第1章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总预案 3
第2章 防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8
第3章 防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23
第4章 防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30
第5章 防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36
第6章 防基坑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45
第7章 防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50
第8章 防设备倾覆事故应急预案 58
第9章 防食物中毒和窒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1
第10章 防涌水(透水)涌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8
第11章 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73
第12章 防淹溺事故应急预案 78
第13章 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84
第14章 管线破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9
第15章 交通主干道中断应急预案 94
第16章 冒顶片帮事故应急预案 97
第17章 防起重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02
第18章 周边建(构)筑物及房屋开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9
第19章 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116
第20章 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126
第21章 消防应急预案 134
第1章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总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项目施工期间安全工作,加强对突发生产事故处置的综合协调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能力,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理本标段施工期间突发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好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生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程建设重大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标段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放在首位。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先期配置的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项目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施工突发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架子队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响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机制。
(3)充分准备,科学救援。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救援的科学、及时、有效。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预防、预测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5)条块结合,网格管理。继续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动态管理,建立施工工地全方位监管的长效机制,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突发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协同应对能力。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轨道交通七号线三标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危及人员安全或导致人员伤亡生产事故,由于施工原因危及社会和公众安全、导致国家和人民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2 工程概况
2.1 常码头站
常码头站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与淮海路交叉路口以东的淮海路下,沿淮海路布置。为地下二层单柱两跨岛式站台车站,车站总建筑面积19581m2,其中主体建筑面积11766m2,附属面积5780m2,预留过街通道面积2035m2。车站外包总长259m,标准段宽22.3m,站台宽度13m,有效站台中心里程为CK4+179.000,车站底板埋深约17.14m。采用明挖顺做法施工。
2.2 【东~长】区间
东方马城站~长丰站区间里程范围为右CK0+459.200~右CK2+174.700,右线全长1714.422m,左线全长1717.346(长链2.834m)。起点为东方马城站南端头,从东方马城站出站后沿金南一路南行,与金南一路高架桥并行后,下穿金银湖新村一栋四层建筑,向西南方向偏转,然后下穿张公堤和三环线后南行进入长丰站,终点为长丰站北端头。
区间共设3个半径为450m的曲线,区间线间距13~15.2m,覆土厚度为9.74~21.4m。线路从东方马城站出站后以22‰的坡度下坡前行250m,接着以3.5‰的坡度下坡840m,然后以5.2‰的坡度上坡260m,最后以26.4‰的坡度上坡250m后进入长丰站。
区间采用复合式土压平衡盾构法施工,隧道的净空尺寸为5500mm。区间在右CK1+067.000里程处设置1座联络通道、在右CK1+617.000里程处设置1座联络通道兼泵房。
2.3 【长~常】区间
长丰站~常码头站区间里程范围为右CK2+640.906~右CK4+071.300,左CK2+537.926~左CK4+071.300,在左CK3+377.934设短链22.066m,右线全长1430.394m,左线全长1511.307m。区间线路从位于径口排污沟以东,江汉经济开发区以西的长丰站出来后,穿越武康上下行高架,京广货运线上下行线,汉丹货运线,汉口客车技术整备所,武汉市二环线高架、苗圃新村、常码头2~5层居民房屋及浅埋市政管线后,在发展大道与淮海路路口到达常码头站。水平线间距13~54m,结构覆土10.0~18.4m,线路平面最小曲线半径为450m,最大纵坡为17.08‰。
区间采用复合式土压平衡盾构法施工,隧道的净空尺寸为5500mm。区间在右CK3+105.500里程处设置1座联络通道兼废水泵房、在右CK3+635.000里程处设置1座联络通道。
§3 应急指挥体系和职责
3.1 应急处置指挥体系
项目部设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统一领导本项目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书记、项目安全总监、项目总工、副经理、项目副经理兼工会工委负责人
成 员:项目部各部室负责人。
副组长陈步高
图1-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
3.2 技术专家组
项目部负责聘请技术专家。技术专家组由轨道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技术专家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为应急抢险提供决策的依据;对本项目施工突发生产事故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抢险救援方案、应急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并适时地为指挥中心提供突发生产事故的联合演练方案,在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3 专业处置小组
领导小组根据生产事故情况决定组织各专业处置小组,主要有:现场指挥组、抢险救灾组、转移安置组、救援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生产事故调查组等,各专业处置小组由相关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按照领导小组指令、相应预案和措施开展处置工作。
§4 预防预警
4.1 预防机制
本标段在施工过程中要贯彻落实《中铁隧道股份安全质量及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安全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对施工中安全工作的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本标段施工期间突发生产事故的处理能力。安全员须加强巡视和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在受控状态,同时安全员要深入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生产事故隐患,及时向现场项目安委会报告,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4.2 预警机制
项目部成立项目监测组,依据有关标准对本标段施工进行安全监测,做好本标段施工的预测预报、警报工作,及时提供警报情况。
依据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依次分别采用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Ⅳ级)表示。
根据灾情预警,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4.3 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本项目突发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应急预案,加强对相关部门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专业和局部性演练根据需要由各架子队负责,综合性演练由项目部负责。
(2)项目部依据本预案完善救援程序,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储备应急物资,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
(3)领导小组应密切关注国内外轨道交通行业的突发生产事故,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本标段施工的应急处理系统。
(4)领导小组成员应不断完善本项目突发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和跟踪督查施工中发现的生产事故隐患。
§5 应急响应
5.1 突发生产事故级别的确定
依据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突发生产事故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5.1.1 Ⅰ级(特别重大)突发生产事故
指事态特别复杂,本单位受到特别重大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对公众生活、交通、生态环境、社会秩序有重大影响等后果。
Ⅰ级(特别重大)突发生产事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一次30人以上死亡;
(2)一次100人以上重伤;
(3)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事故;
(4)其他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单位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如建筑(构)物倾斜过大坍塌、地面出现大范围塌陷、地下主要管线发生破裂、主要交通干道中断等。
5.1.2 Ⅱ级(重大)突发生产事故
指事态复杂,本单位受到重大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
Ⅱ级(重大)突发生产事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一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一次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3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事故;
(4)其他事态复杂,对本单位造成重大影响的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如生产事故区域的主要交通干道发生中断或大部分堵塞可能已经失去控制等。
5.1.3 III级(较大)突发生产事故
指事态比较复杂,本单位受到严重影响。
III级(较大)突发生产事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一次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事故;
(4)其他事态比较复杂,对本单位造成较大影响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如生产事故区域的主要交通干道发生部分堵塞需要交通部门协助疏散;道路沉陷需要市政部门协助抢险等。
5.1.4 Ⅳ级(一般)突发生产事故
指事态比较简单,本单位局部受影响。
Ⅳ级(一般)突发生产事故,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
(2)一次造成10人以下重伤;
(3) 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事故;
(4)其他事态简单,对本单位造成一般或局部影响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5.2 分级响应
(1)发生Ⅰ级突发生产事故时,领导小组启动本应急预案,相关领导或指挥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申请启动国务院相关部门、武汉市人民政府相关应急预案。
(2)发生Ⅱ级突发生产事故时,领导小组启动本应急预案,相关领导或指挥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申请启动武汉市人民政府相关应急预案。
(3)发生III级突发生产事故时,领导小组启动本应急预案,相关领导或指挥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4)发生Ⅳ级突发生产事故时,领导小组启动本应急预案,相关领导或指挥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5.3 基本响应程序
5.3.1 情况快报、续报
发生突发生产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除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外,应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应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应根据事态的发展持续向上级相关单位报告突发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
快报及续报内容应当简明、准确、真实,不得瞒报、虚报、漏报。内容包括:突发生产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突发生产事故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对突发生产事故及处置情况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突发生产事故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终报。
5.3.2 情况接报
领导小组接到突发生产事故的报告后,应迅速核实情况,确认情况属实后,根据突发生产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级别,启动应急预案。
项目突发生产事故情况传报流程图见附件一。
5.3.3 紧急处置
(1)发生Ⅰ级、Ⅱ级突发生产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应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批准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个专业的负责人;同时派员迅速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和现场保护,最大限度的减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发生III级突发生产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领导小组批准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应急工作,减小危害,保障工程安全。
(3)发生Ⅳ级突发生产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批准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应急工作,减小危害,保障工程安全。
项目突发生产事故响应处置流程图见附件二。
5.4 信息发布
领导小组组织对突发生产事故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发布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的管理。
5.5 应急结束
应急预案由项目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抢险队伍保障
项目部抢险队伍依靠项目架子队和各部门等为主的基本抢险队伍,外部抢险队伍以环保、交通、防汛、消防等为重点各专业救灾队伍,并以军分区、市武警支队为补充力量的应急队伍保障体系。
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进展情况建立应急救援抢险队。
项目部应急救援抢险队
队 长: 王进志
副队长: 郭奇、刘伟、郭文宏、杨琼鹏、赵永柱、代可端、张世均
队 员:项目部各部室及班组负责人负责人,以及掘进班20名精干人员。
6.2 医疗卫生保障
综合办公室负责突发生产事故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医疗救护队伍在应急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人员伤情恶化,降低死亡率,并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医救的不同环节和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应急救护。
6.3 物资保障
项目部物资部和设备部作为执行单位,负责项目常备抢险物资的购置、设备保养和调遣使用。项目部应急救援常备物资和人员的实施由安质部制订并报领导小组领导批准后实行。
6.4 技术保障
安质部部要加大对先进救灾技术、装备的应用和推广工作,会同有关专家加强对先进救灾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努力满足应急处置的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熟悉和掌握应急工作有关的市内外专家基本情况,并建立专家库,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迅速组成专家组。
6.5 交通运输保障
生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不能满足交通运输保障时,请求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根据各自职能开展交通运输保障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对现场和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组织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负责交通工具的保障,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在道路、市政设施受损时,请求市路政局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
6.6 电力保障
突发生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启动备用发电机,在备用发电机不能满足需要时,请求电力部门组织力量优先保证抢险救援的供电需求。
6.7 公共设施保障
突发生产事故发生后,报告各相关部门请求及时对水、电、燃气、热力、通讯等运行和供应进行调控和应急处置,防止次生灾害的产生和蔓延。
6.8 资金保障
项目财务部每年将突发生产事故应急经费纳入预算,用于救灾队伍和装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器材更新以及定期演练的费用支出,做到专款专用。抢险过程中,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项目部承担,必要时由集团公司协调保证,确保现场应急救援资金及时到位,处置完毕后统一结算。应急救援资金由生产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7 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善后处理指挥组应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规定,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包括妥善安置受伤人员、征用物资补偿、及时补充救援物资等,尽快消除生产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7.2 保险理赔
突发生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办公室及时向所投保险公司报告生产事故情况,请求所投保险机构应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7.3 生产事故调查
(1)发生特别重大生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生产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部相关人员无条件配合。
(2)发生重大生产事故、较大生产事故、一般生产事故分别由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项目部相关人员无条件配合。
7.4 总结评价
应急状态解除后,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部各部门整理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分析导致发生突发生产事故的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评价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成效;并根据生产事故发生和处置情况,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书面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生产事故的基本情况,生产事故原因、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污染),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主要经验教训和对生产事故责任人处理结果等。
§8 宣传、培训与演练
8.1 宣传和教育
项目部利用现场广播、宣传栏、警示牌等多种形式,对作业人员广泛开展有关工程施工突发生产事故应急相关知识的普及教育。同时公布值班电话,建立灾情速报系统。
8.2 培训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急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增强各家相关部门的人员应对工程施工突发生产事故的知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项目部对作业人员进行突发生产事故预防、控制、抢险的教育培训。
8.3 演练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不定期组织对突发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综合或专项演练工作,加强跨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各种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演练要结合项目部的实际,从实战角度出发,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演习结束后进行评估和经验教训总结。
§9 附则
9.1 纠正与完善
突发生产事故结束后,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生产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事件发生的原因、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根据分析的综合情况,项目部再结合实际对传染病及突发生产事故故应急预案进行修改。
9.2 奖励与责任追究
项目部对在突发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按照规定履行应急义务,不服从命令和指挥,失职渎职、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9.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部之日起实施。
§10 应急抢险物资
§11
表1-2 应急物资表
序号
物资/设备名称
单
位
数 量
总量
车站、盾构架
子队
暗挖架
子队
1
挖掘机(平时用于施工)
台
4
2
2
2
150m3/h水泵
台
6
4
2
3
草 袋
个
2000
500
1500
5
10*10*400cm方木
根
60
20
40
6
20*5*300cm木板
块
60
20
40
7
铁 锹
把
40
20
20
8
洋 镐
把
20
10
10
9
φ100mm带钢丝塑料管
m
700
100
600
10
雨 鞋
双
50
20
30
11
雨 衣
件
50
20
30
12
手 电
把
15
5
10
13
灭火器
瓶
30
10
20
14
发电机
台
3
1
2
15
急救箱
个
4
1
2
16
存放位置
延平门站
1、2#竖井
17
保管人
§12 应急抢险人员联系方式
表1-3 应急抢险人员联系方式
部门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项目领导
王进志
项目经理
15238379382
组长
刘 伟
项目书记
18607109595
副组长
王纯亮
常务副经理
18838207533
副组长
荆永军
项目总工
18838136368
副组长
杨琼鹏
项目副总工
15927272324
副组长
赵永柱
机械总工
18627070020
副组长
张世均
安全总监
18872235645
副组长
设物部
张 建
机械副总工
18688609506
设备及物资保障
张 沛
机械负责人
18502981377
刘建辉
电气负责人
18872271940
王华军
材料负责人
15972229451
李群鹏
设备工程师
18872271046
李 涛
维保
18684763527
曾俊豪
电工
18173436527
工程部
吕鹏洲
工程部长
18302963223
技术保障
郭军伟
质检工程师
15151811109
唐 兵
测量负责人
18752019369
徐富明
值班工程师
13913305063
李 卫
值班工程师
18251854073
汪 剑
隧道内测量
18752019060
李 虎
隧道内测量
15837805195
张 帆
地面巡视
13598608848
生产部
代可端
生产副经理
18807103421
生产实施
郭海军
调度
18137960956
张 平
调度
13554007583
材料室
王华军
材料主任
15972229451
安质部
雷鹏飞
安质部部长
18607105534
安全监控
办公室
李永胜
办公室主任
18602702662
后勤保证
施工监测
操 抗
监测负责人
18671287128
技术及安全保障
刘明杰
监测信息员
15071027716
§13 社会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表1-4 相关单位联系电话表
序号
单位
联系人电话
备注
1
业主代表(朱知文)
18108611100
确定相关应急部门白夜班联系方式
2
总监(胡运彬)
18676717622
3
工地所在区域的交警单位
122
4
距工地最便利的医院
120
政府和社会相关方联系电话见表1-4。
表1-5 政府和社会相关方联系电话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27-82922506
火警电话
119
环境保护局
027-85808056
救护电话
120
技术质量监督局
027-83659376
公安报警电话
110
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027-87312288
路灯急修
86276333
省机械设备成套局
87448585
煤气急修中心
027-85851100
电力客户服务热线
95598
热力管网故障抢修部门
82484462
市电话局急修
112
自来水公司急修
027-83888990
§14 附件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根据生产事故情况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火警:119 匪警:110 交通:122
急救:120 999
地方派出所、地方建委、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委)
集团公司质量安全部,(安全负责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市有关管理部门:
市建委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事
故
现
场
第现
安产应援值公
应急救援组织人员
项目负责人
附件一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流程图
附件二
事故发生
项目部应急救援人员
控制事态
组织抢救
疏导人员
保护现场
现场急救
现场急救
通道畅通
送往最佳医院
了解生产事故简况及伤亡人员情况
报告生产事故简况
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
项目部生产事故调查组
项目部善后处理组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突发生产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流程图
第2章 防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轻事故灾害,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保障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轨道交通七号线三标项目施工中发生车辆伤害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在处置机动车辆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建立应对机动车辆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 工程概况
见第一章
§3 危险源辨识
根据暗挖隧道工程的项目特点,在隧道开挖时,施工操作不当、隧道内条件较差以及空间狭小、光线弱等因素的存在都有可能诱致出碴车辆碰撞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源有:
(1)隧道内出碴车行驶容易发生车辆伤害。
(2)项目部办公车辆在交通道路上易发生交通事故。
(3)施工场地内碴土、钢筋、水泥运输车辆伤害。
(4)现场挖机、汽车吊、铲车等施工机械车辆伤害。
§4 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同总预案。
§5 应急响应
(1)现场工作人员一旦发现车辆伤害事故,应立刻向架子队队长报告,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地址、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架子队队长立刻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运用各种应急设施和器具,防止事故扩大。
(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车辆伤害报告后,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应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车辆伤害程度等,并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启动应急计划。
(3)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车辆伤害报告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当地救援中心发出请求救援。
(4)车辆伤害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车辆伤害事故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
(5)隔离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组织事故区域内和周边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则采取此项措施。
(6)现场控制,应急人员应根据车辆伤害事故的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7)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警后在一小时内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
§6 预防措施及应急措施
6.1 车辆起火应急措施
(1)机动车辆若在场地内发生自燃事故,第一目击者应迅速利用现场常备灭火器灭火,并立即通知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拨打119报警电话;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参与灭火、疏散车辆。
(2)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起火,驾驶员应立即靠右侧停车,并使用现场常备灭火器灭火;车上人员迅速离开车辆,请求过往车辆的帮助,报告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拨打119报警电话。
(3)若发生机动车辆纵火事件,纵火者仍在现场的,第一目击者和随车人员应首先制止其纵火行为,灭火自救,并报告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同时拨打110和119报警电话;在灭火的同时,参与灭火的人员需注意保护现场,以便公安机关取证;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参与灭火,保护现场重要物资,必要时进行安全转移。
(4)机动车辆起火后,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监理单位、业主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化。
6.2 车辆故障应急措施
(1)根据现场运输车辆的性能及特性,洞内行车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为:断气刹失灵、断气刹及手刹失灵、方向失灵、同时失灵,针对不同的事故原因,制定以下应急措施:
(2)断气刹失灵: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若断气刹(脚刹)突然失灵,司机可以拉手刹紧急制动。
(3)脚刹、手刹失灵:若出现这种情况,司机必须将方向向隧道左侧打,使车头撞摩擦侧墙停车。
(4)方向失灵:事故发生时,司机必须马上将车制动,并立即通知架子队有关领导,安排拖车将事故车辆及时拖出洞外检修。
(5)同时失灵:司机必须马上通知前方阻车坑位置的值班人员,让失事车辆在阻车坑位置被强行制动。
6.3 车辆碰撞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时,司机应注意保证自身安全。
(2)当车辆碰撞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视情况开展自救或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采取有效救援措施。
(3)应急救援指挥部接报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各部门积极采取应急处置。
(4)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通知伤者家属赶到就治医院,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并及时开展善后处理。
6.4 应急处置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报后,下达先期处置指令,迅速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应急处置现场记录。
发生机动车辆重大事故的,当事人除按一般事故报警、处置方法和程序进行外,还应及时向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7 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作好现场清理工作,核实损失情况,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和理赔工作,提出整改建议,并按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整改,迅速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局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对事故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提出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全体人员及车队值班电话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
8.2 物资保障
所有机动车辆和停车场应配备灭火器、狼牙棒等必要的应急救援物品,明确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指定专人保管和维护保养,保证应急状态下的迅速调用。
§9 教育培训与演练
9.1 教育培训
积极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屏、黑板报、内部专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提高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每年至少组织机动车驾驶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学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9.2 演练
定期组织机动车驾驶员及应急处置人员应急救援技能培训,熟悉预案操作程序和处置方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检验预案培训效果,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3章 防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保证全体员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为确保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伤害,根据本工程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武汉轨道交通七号线三标项目施工中发生触电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1.4 编制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2 工程概况
见第一章。
§3 危险源辨识
(1)施工现场各种电动工具。
(2)施工现场配电箱。
(3)施工期间可能碰到临近高、低压线。
(4)宿舍内电灯、插座、线路等。
§4 指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同总预案。
§5 应急响应
(1)当触电紧急情况发生后,立即向项目部、架子队或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身安全,防止事态扩大。
(2)通讯联络组负责通知救援组开始抢险。项目部、架子队接到报警后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触电人员,立即启动应急准备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设备、设施及器材,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
(3)如有人员受伤需送往医院治疗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与指定医院(高新医院)联系,如伤势严重的要先派急救车将伤员送往高新医院,中途与医院联系。
(4)同时应及时报警,报警人应详细准确报告出事地点、单位、电话、事态状况及报警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并要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救护和救灾车辆。
(5)参加抢险的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安排。
(6)在触电事故调查组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应派专人看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
(7)若事态不能有效控制,在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或公司求援,必要时疏散人员。
(8)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发生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填写“应急准备和响应报告书”,一式四份,自留一份,项目部、监理、公司相关部门各一份。
§6 预防措施及应急措施
6.1 急救措施
(1)脱离电源对症抢救
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首先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迅速急救,关键是“快”。
(2)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①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销,可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以切断电源。
②可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柄的斧头、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工具切断电源线,也可采用干燥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离电源。
③当电线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为工具,拉开提高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触电者。
(3)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①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②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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